本书是十八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休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休谟认为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如果人们彻底认识了人性的范围和能力,我们在这些科学中将会取得极大的变化和改进。本书试图通过对人性的研究来揭示制约人的理智、情感和道德行为的准则。全书分三卷,第一卷讨论知性,第二卷讨论情感,第三卷讨论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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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大卫*休谟的巅峰。
评分##读了五分之一开始做笔记,发现翻译在第20页后就变得瞥脚,难以理解。拿一年前读过的台海出版社译本来做笔记,发现impression翻译成感知,concept翻译成认知,读时没感觉,做笔记后才发现这种译法简洁清晰,和庞加莱一样推崇从简单事实的相似性中找规律。 台本,"简单感知与简单认知并无不同",意指复杂认知却容易错漏百出。 商本,"简单印象与简单观念并无不同",这句话我无法理解作者的本意。 休谟原来在强调"简单的才是重要的",明白这点后我才能知道,为什么后面有一大堆驳斥(是为了反驳复杂),驳时空的无限可分,驳斥形而上学,驳斥理证推理,驳斥永恒正确的因果关系…。 有人将休谟和康德放在一脉,其实是因为翻译问题没明白作者本意。休谟怒斥复杂认知给人类带来了许多自欺欺人。 康德却拿复杂作为基础,形而上学
评分##讀了半年多。收穫很多。
评分##讀了半年多。收穫很多。
评分##习惯是人生伟大的指导: 在知性方面,习惯使得我们能够形成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能够想象过去与现在,现在与将来的关系,活在当下; 在情感方面,由快乐的原则,我们习惯于联想到其他的诸如情感,而以快乐为基,追求那些快乐的情感; 在道德方面,因为同情是人性的根基,由此我们能够确定什么是正义与非义。 此书,文笔优美,心思缜密,因为是在读完《纯批》之后再读的,所以更能对其为康德哲学启发性方面有所体会。因果,休谟归之于习惯,因此,最后一切的知识都是偶然的习惯性的联想起来的关系而来的,导致了最后休谟的怀疑主义。而在康德的认识论视角下,因果性是人类的知性认识范畴,是普遍必然的,是客观的。
评分##只读过上编
评分##休谟哲学的基础是人性,他要回到俗人的日常生活之中,给人的理智寻找一个正常的界限。“我”首先是一个感觉着的东西,在受联想原则和习惯所影响,相信着、生存着、生活着。进入人的意识的强烈活泼的知觉是印象,不是观念。印象的强烈活泼性是观念清楚分明性的来源。休谟通向的不是超验的外在存在秩序,而是人的日常生活。印象的强烈活泼性使得人能够消除怀疑。这对于普通人的推理、因果信念的建立至关重要。休谟提出了“差序之爱”,认为人们往往更能体会亲近之人的心理和情绪,对陌生人情感态度的体察则更弱一些。因为自我的虚空,所以人们在人世间的乐事就是向他人自我展示和夸耀。每个人都想获得一种优越的自我观念。当自己具备的性质使人产生愉快的感觉,人就会骄傲。休谟看到,提升俗人的道德不能依靠一套观念,而需依靠一套文明社会化的机制。
评分##【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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