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常缩写为G. W. F.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意志理念论(German Ideaism)代表人物。
邓安庆翻译的这本《黑格尔著作集· 第7卷·法哲学原理》教科书是对之前《哲学全书》中的第三部分,即《精神哲学》中“客观精神”相关内容的进一步阐释和发挥。
这本书是Hamburg Felix Meiner出版社出版的黑格尔《讲演录》系列中的第14卷,全由学生笔记和草稿选编而成。
译者邓安庆,江西瑞昌人,1984年获得山东大学哲学学士学位,指导老师为谭鑫田教授,论文讨论的是斯宾诺莎哲学;1989获得武汉大学哲学硕士学位,指导教师为北京大学张世英教授和原湖北大学张志扬教授,论文讨论的是伽达默尔释义学;1992年获得武汉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指导教师为杨祖陶教授和陈修斋教授,论文讨论的是谢林哲学;1984-1995年在海军工程大学工作,1990年取得讲师资格,1993年取得副教授资格;1995-2001年在湖南师大工作,1997年任外国哲学教授,1998年任外国哲学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任伦理学博士生导师。2001-2003年获得德国洪堡基金在柏林学习研究德国哲学,重点研究谢林的Philosophie der Offenbarung;联系导师为前德国哲学学会主席Hans Poser教授。2003年3月回国后作为主要的学术带头人之一,参与了湖南师大外国哲学博士点的建设。同年9月调入复旦大学哲学系,任伦理学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伦理学方向研究生硕士导师和博士导师。主要研究重点是德国哲学、西方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主要学术兼职为中华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
已翻译: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导读本]》;谢林《对人类自由的本质及其相关对象的哲学研究》、《布鲁诺对话:论事物的神性原理和本性原理》;施莱尔马赫《论宗教》;奥特弗利德·赫费《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克里斯托弗·司徒博《环境与发展: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于 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主要内容。
来源:《世界哲学》2017年第3期。 李文堂 译 提 要:黑格尔发表的《法哲学原理》(1820年10月)是依据他作过的三次演讲(海德堡1817/1818年冬,柏林1818/1819年冬和1819/1820年冬)写出的,这篇导论展示了他最后形成的法的概念和法作为客观精神辩证地发展的进程,对于研究他的...
评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中文题目 ;理解黑格尔法哲学的三个前提概念:自由、伦理、国家 英文题目 Three prepositional concepts to Hegel’s Philosophy of the Right——freesom,ethics,nation 目 录 中文摘要 1 外文摘要 2 一、引 言 3 二、从抽象的自然权利到...
评分 评分##脚注玄机多,现在这个年头估计过不了审。
评分 评分##黑格尔并不保守,道德是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它坚持以主观性对抗客观性的原则,但道德真正能够对抗的是不自觉的、自然的伦理共同体,一旦它完全把伦理和普遍性当作敌人,结果就是道德相对主义以及社会中莫衷一是的混乱,走出道德意味着在他者中发现自己的本质,意味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和解,伦理就此产生——包括国家也包括爱,在这个方面,黑格尔与马克思的一致要大于分歧。辩证法的魔术的对手来自后现代主义者,他们似乎是想以被黑格尔贬斥的犯罪——自在自为的对法的偏离的假相——来对抗黑格尔,他们的武器是艺术,与黑格尔的战争是艺术与哲学的战争。尽管如此,后现代主义者和其他反对者(如自由主义者),都需要面对黑格尔的政治哲学,这种同一性的哲学在混沌的时代非但没有被彻底摧毁,反而在疲于混乱的呼声中展现出其顽强的生命力 【按语:《法哲学原理(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1821)》放大论述了《科学哲学全书纲要》中“客观精神”的环节:整个的法哲学是基于意志或自由的辩证发展:意志先是体现在人格中的抽象的法;进而分化为善和良心的对立(道德环节,对立中良心的主观性可引发恶);...
评分##改变我世界的一本。
评分以前给这个新译本打5星,现在我改了,觉得只能打3星,因为里面的翻译错误相当多,其中不少是根本读不通的,而且意思整个错误的,并且这些错误相当可笑荒唐。译者通读几遍,对照下英译本就能知道,这些错误翻译有多荒唐。译者凭这部译著当上了长江学者,而且指出商务本的错译,但坦白说,邓安庆的翻译远远不如商务本。我甚至怀疑,这不是他一个人翻译的,因为很明显其中翻译水平参差不齐,而且一些地方根本都算不上是合格的中文表达。这些地方你™参照几个英译本都不该译错!!虽然商务本也有不少错误,但起码错有错的道理,哪像邓安庆自己的翻译,错都错得没有道理。译者身上有一种夸夸其谈的自负,而且一戳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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