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作者马库斯·苏萨克全新力作
★ 我们都曾用力去爱,我们都会死去。
每个在厨房里大吵一架、摔门离去的破碎生活,都是一部史诗。
★ 潮汐式的叙事技巧,带来解谜般的阅读体验
★ 如果《偷书贼》是苏萨克的成名作,《克莱的桥》则堪称他的写作生涯代表作。——《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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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那年的夏天,妈妈在我的怀中死去,爸爸一言不发地逃走了。
其他几个兄弟说爸爸是谋杀犯,只有我知道在那个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的后院里发生了什么。
自那之后,我们彼此拉扯着长大,成了别人口中的流氓、野孩子。
四年后,爸爸终于回来了,他没做任何解释,只是让我们跟他去修一座桥。
我试图告诫自己,我不是谁的兄弟,也不是谁的儿子。可当面对爸爸时,所有标榜自己独立存在的雄心壮志都消散了。
我答应去修那座桥。
我知道,等桥修好的那天,一切都将发生改变。
##喜欢这本书的技巧,更喜欢这个故事。看多了文笔青涩的作家,像马库斯这种文字经过锤炼的作家简直就是我的心头好,他的一大特点就是十分擅用比喻,很多美妙的比喻都很想用本子摘抄下来。当然,故事本身拥有一种经典魅力,自带一种史诗般的庄严氛围。
评分##人物刻画是真的不行 想写的人物太多再加上个性不鲜明 就显得特别得乱 剧情线处理得也非常半吊子 过去时和现在时切换特别生硬 除此之外 第一人称视角来讲兄弟克莱的故事代入感特别弱 比例分布也很成问题 豆瓣评论看到有人说这本书比喻特别好 还有很多赞 那我是真的不懂了 在我看来 这本书里的比喻句能放进摘抄本的真是寥寥无几 既不生动也不新颖 最后 如果这本书压缩到一半的体量 读起来要顺畅的多 废话和废线都太多了 像是现在的导演 个个都恨不得把电影拍成三个小时长 觉得自己的点子好得不得了 一个镜头都不舍得删 结果就是 客人等着吃精致的料理 你却端上了一份火锅 — 浪费了上好的食材 (献上我的即兴比喻句一则
评分##我们总以为我们的生活平淡无奇,不值得讲述。其实我们的郊区生活就是一部史诗,我们都曾坠入爱河,我们都会死去,我们都曾经在厨房里大吵一架。
评分##大概,每个有野心的作家都需要一本战争背景的作品,使自己的写作生涯丰厚起来——所以十三年前马库斯写了《偷书贼》。而大获成功后的他,已不需要井一部战争题材的作品,来证明自己了,所以他才写了《克莱的桥》吧。只是觉得,《偷书贼》与《克莱的桥》并没有哪本更高贵的说法啦。描写平凡人的生活,也一样伟大。
评分##一个久远的,遥远的,深切的,不会休止的爱的故事
评分##“温暖”和“悲伤”。 很久没用这两个词来形容一本书了,上次还是很多年前读的《林先生的小孙女》。 只不过,那一次是“温暖而悲伤”,这一次是“悲伤而温暖”。相同的是,文字都如同河流,缓缓流淌——一条名为“彭妮·邓巴”,一条名为“邓巴男孩”,他们最终汇聚到了一起,就像那个离开许久的邓巴男孩最终还是回到了那条街,那栋房子里,而他的兄弟们还是用一贯的、男孩子式的方式迎接他。 整本书里的动人之处实在太多了,求婚的场景、病中相拥起舞的场景,实在太美太动人了。 希望这本书能够像《偷书贼》一样被改编成电影,更希望它可以成为一部好电影。 期待着!
评分##很一般的一本书,70%的时间我在等这本书赶快结束,但最终还是忍不住弃书,这是我今年读书从来没有发生的事情。桥的双关是有趣的,故事的构想是有趣的,但不知道是译者还是作者的原因,小说文字略显做作,有些刻意,人物有些单薄。
评分##忧伤与诗意汇成的咏叹调,信仰与光编织的迷离乐章,太迷人了,并不比今年的诺奖作品差,个人感觉比诺奖作品还好。“从前,在邓巴家的历史洪流中,有一位有很多名号的女人,她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看似结束,其实是另一番神迹的滥觞:当“我”给女儿们阅读荷马史诗,教她们弹钢琴,当她们像妈妈一样跟这个世界冲撞与融合,才发现其实每一代人,都是了不起的女人和男人。
评分##台版有个读者评论太好笑了吧,2018年出版《偷书贼》,2019年就出版了《克莱的桥》?所以是营销作品?怕不是个假书迷吧,《偷书贼》是13年前写的,谢谢。而且《克莱的桥》是作者19岁时就想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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