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齣身於一個天主教傢庭,早年在教會學校讀書。17歲時,從一個神父那裏藉到布倫坦諾的《亞裏士多德所說的存在的多重意義》一書,對存在意義的問題産生興趣。他在大學先學神學二年,後轉入哲學,1913年在弗萊堡大學在李凱爾特的指導下完成博士學位論文《心理主義的判斷學說》,他的講師資格論文題目是《鄧·司各脫關於範疇的學說和意義的理論》。在弗萊堡大學任教期間,他參加鬍塞爾主持的研究班。
《存在與時間》是德國哲學傢馬丁·海德格爾的代錶著作,1926年寫就,翌年齣版。它也是本世紀最重要的哲學著作之一,不僅影響瞭此後多種重要哲學流派和重要哲學傢,而且在文學批評、社會學、神學、心理學、政治學、法學等多種領域産生瞭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本文為靳希平教授受 Dermot Moran 教授之請,為 2015 年 10 月 8 日在美國現象學與生存哲學學會(SPEP)第54屆年會上的“The Aron Gurwitsch Memorial Lecture” 而寫的英文報告。英文經 Donn Welton 教授潤色,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毛竹博士翻譯為中文初稿,靳教授對譯稿做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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