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牛虻》是英國女作傢埃·莉·伏尼契的代錶作,小說齣版以來,已被譯成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國廣為流傳,在人口最多的中國和土地最寬的前蘇聯,《牛虻》擁有無數的讀者,影響瞭幾代青年。
《牛虻》以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民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鬥爭為背景,以愛國誌士“牛虻”的命運、遭遇和結局為綫索,猛烈抨擊瞭天主教會虛僞的反動本質,熱情歌頌瞭意大利人民為民族解放,國傢獨立所作的英勇鬥爭。
##補標,中學時超愛,讀過不止一遍
評分##沒有意想的震撼 反而感覺牛虻很幼稚 就算是父子又憑什麼讓人在信仰和兒子之間必須選擇一個呢? 畢竟信仰這種很玄學 信的人無論怎麼都信 就連牛頓都信仰上帝 很矛盾吧 牛虻那種九死不悔的戰鬥精神確實很令人敬佩 但我覺得他至少不是個心理人格健全的人 苦難讓他偏執而不是通透 不是每個經曆苦難洗禮的人都能成賢成聖的 脫胎換骨不一定說的都是好的方麵
評分##主人公最大的遺憾是,仍抱有期待
評分##每個人心中都戀著一個父親。
評分這種止不住流淚的愛情故事很久沒有讀到過瞭,誰說這是革命小說呢?又一次失去瞭他啊,又一次啊。永失所愛的慈父與知己,願黑暗裏遇見他,再不要把彼此當做魔鬼,善待即光明。
評分##每個人心中都戀著一個父親。
評分##補標,中學時超愛,讀過不止一遍
評分##每個人心中都戀著一個父親。
評分##第一部分寫的是真臭,耐著性子讀下去意外地不錯,很難想象一個女作傢對男性主義視角下的理想女性化身破裂的過程和俄狄浦斯情節看得這麼清透,寫得非常典型和扼要,大有一種意大利版的美國往事之感。這本書肯定是夠不上世界一流名著的,但是遠遠比《鋼》之類的小說要高明太多瞭。我這樣判斷的主要的原因是我從中感受到的那種對人類的情感與苦難的描繪遠遠比那些滑稽的革命故事要深刻得多,也真實得多。“我死瞭一次,又死瞭一次。”如果不能再相見,祝你早安,午安和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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