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道夫·冯·耶林(1818—1892),十九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新功利主义(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本书是他在1872年所做的一场有关“为权利而斗争”的报告的基础上,修改和扩充完成的一部法学著作。在本书中,耶林指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耶林在文中雄辩地批评了萨维尼所认为的“法的形成同语言的形成一样,是在无意识之中,自发自然形成的,既无任何角逐,亦无任何斗争”这一观点。本书可谓法律史上不朽的名著,它以深刻的思想鼓舞民众的权利观念和斗争意识。
##无天平的干戈,是法权赤裸裸的暴力;无干戈的天平,是法权的软弱无能。
评分##后面那个演讲的篇幅就够了
评分##在王泽鉴《民法总论》里读了萨孟武译文的节选,更有酣畅淋漓之感。
评分##为权利(Recht)而斗争!
评分##法学概念有些并不熟知,读得有点不顺畅,然而讲稿当然气势宏大。对于今天仍有借鉴。比如是非感,法权,私权,唯物等等,对于法学只能说堪堪窥得一斑。
评分##很难不让人想起不久前一阵风似的所谓“斗争精神”,不禁讶异于同一个可能略具褒义的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下竟能产生如此对立的意涵。为权利而斗争已超越了权利本身,而成为一种义务。放弃斗争的权利则不啻于对权利的背叛。只不过当利维坦堵死为权利而斗争的所有出口后,路又在何方呢?毕竟,没有人比他们更懂如何为权力而斗争。
评分##与张肇桐译本(1902年11月上海文明编译印书局初版)对读。包括此本译者在内的数人,都说1901年《译书汇编》杂志刊登过章宗祥所译第一二章,但我只在该刊第1,3,4期的目录上看到,正文全无。据法学史介绍,本书是“实行法学”派的开山之作,其中对“权利”和“利益”的辨析,“疼痛感”和“权利起源”关系的论证,“抗争”价值的揭示,影响了此后数百年的法学进程。而从东西思想史上看,本书通过日本中介进入中文世界,恐怕隐伏着一条少有人注意的“耶林-加藤弘之-梁启超-鲁迅”的思想脉络。
评分“假如是非感在可以期待的支持和协助的时候却遇到了挫折,谁能认为,当利益超出了私权的范围而关乎到国家法律或民族法律的问题时,这种奴颜卑膝的、失去活力的、病怏怏的、缺乏所有理想热情的是非感,可能会一下子振作成活力四溢的情感呢?未曾一次习惯于勇敢地去捍卫自己权利的人,又如何可意识到那种为了整体而献出自己财产和生命的冲动?”
评分##中国无产阶级降虏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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