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羅文乾案”是發生在北洋政府統治時期的“大案”“要案”,當時政府眾議院的正副議長嚮大總統舉報時任財政總長的羅文乾在“奧國藉款”事件中受賄。由於涉案金額高達數韆萬元華幣,同時牽涉多名政府高官,該案史無前例地同時激起政潮、學潮、法潮,堪稱近代中國“級彆”最高且最具影響的刑事案件之一,其復雜性超乎想象。作者從這一案件的告訴與審斷著手,通過事實論述與邏輯梳理,從告訴程序閤法性辯證、案件審斷與事實原委、影響案件審理結果的內政外交因素三個方麵揭示瞭“羅案”最終“瞭猶未瞭”所錶現齣的法政糾結性。
▼編輯推薦
“羅文乾案”是發生在北洋政府統治時期的重大刑事案件。就內涵而言,這一案件的復雜性超乎尋常想象,涉及聞見雜呈各說不一的事實甄彆及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條款適用,國內政局與外交形勢變化等多方麵問題。就“價值”而言,羅案研究已遠遠超齣被告罪與非罪的法庭判決正誤探討,具有法律、政治、經濟及國際關係的豐富含義。然而國內外相關研究與此案的價值卻極不相稱。
本書作者擬對羅案研究做點拾遺補闕與匡誤的工作,以重建事實的完整。正如作者所言:研究曆史陳案應效法“老吏斷獄”,熟悉律例,明辨是非,雖無可置辯的學術審斷結果很難達緻,但縱或不能,心實嚮往。
62,民國時期,大案名案甚多,羅文乾案是其中知名者。本書梳理始末,也算說的很清楚瞭。不過個人還是有幾個感觸:第一,民國時期官僚不缺知識,不缺學曆,然而就缺怎麼為官的經驗,所以搞的一團糟。哪怕是羅文乾,王寵惠,鬍適主張的好人政府,客觀上給國傢造成瞭嚴重損害。甚至還有個人的貪腐可能。第二,民國財政的睏難,和其他事一樣,也是緣於政府毫無經驗,一般都是年紀輕輕身居高位,齣國留洋迴來就是教授部長,不但沒經驗沒見識,還很容易崇洋媚外,自卑自賤。這就是人纔匱乏,國傢失敗的錶徵,和現在的很多非洲國傢拉美國傢很像。所以類似這種案件,說到最後都是政治,軍事,經濟,黨派糾紛。民國時期無甚亮點,整體國民素質和經濟實在難發展,不是彆的原因,關鍵就在於底子太差
評分##頗有抽絲剝繭之感
評分##1.與司法界沒有根深蒂固的關係,羅文乾豈能無罪?2.司法精英主義最終隻會淪為官官相護。3.國際法解決藉款與賠款能否衝抵,閤同法解決如何衝抵,憲法解決對外閤同如何生效,刑事法解決羅文乾罪成與否。
評分##所謂司法獨立者,謂法官處理法庭之案件,非特任何機關不能乾涉,即總統國務員即司法行政最高之長官如司法總長者,亦不能乾涉之謂也。一受乾涉,即失其獨立。蓋總統國務員之權限,止於行政而已,司法總長之權限,止於司法行政,如設置法庭,任用法官之類而已,苟一問及法官所處理法庭之案件,即為乾涉司法。——《申報》當年常識一欄的文字,今天讀來後背猶覺震撼
評分##1.與司法界沒有根深蒂固的關係,羅文乾豈能無罪?2.司法精英主義最終隻會淪為官官相護。3.國際法解決藉款與賠款能否衝抵,閤同法解決如何衝抵,憲法解決對外閤同如何生效,刑事法解決羅文乾罪成與否。
評分##真 鞭屍羅文乾 扣一顆星因為從頁數上說這本書的性價比實在低。。。
評分##2020-4-13 鞭屍羅文乾,又婊瞭趁機作亂的蔡元培,還把顧維鈞為瞭避免連帶被告責任與直係進行利益交換從而使羅文乾無罪釋放的事刨瞭齣來。“從事實層麵厘清”是楊天宏一貫拿手的,缺點就是枯燥無比...
評分##三篇在《近代史研究》上連載的論文閤輯,剛刊齣第一篇的時候,楊老師在課上講過,一轉眼三年就過去瞭。不論羅案能否定讞,最讓人佩服的是,楊老師年近七旬,卻老而彌堅,做這種最費心力的硬文章,力圖解決切實問題,同齡學者基本已經在養老瞭。又想起老師私下同我們講到的運動員與教練員之喻
評分##相比以往將羅案置於保洛之爭或“好政府主義”失敗實踐的脈絡下的研究,作者的著力點在於利用原始資料盡量展現齣羅案告訴、檢審的過程並梳理案情的原委,同時考察瞭政治外交因素對羅案的影響,明確指齣當事人羅文乾負有法律責任。然而因保洛紛爭而起的羅案,最終也因保洛在幕後達成妥協而草草收場,對案情的追究反而被遺忘在曆史的角落。事實上無論是作為刑事案件還是政治事件,羅案都足以反映復雜豐富的麵相。蔡元培以捍衛司法獨立為名辭去北大校長的行為卻恰恰乾預瞭司法獨立,從而更多呈現齣反政府而非衛司法的樣貌。而當時輿論界對北京政治的不滿,又與索薪運動、軍人乾政、政客構煽等現象有著韆絲萬縷的關係,針對北京政爭的先入之見早已形成(盡管並不算謬誤),對羅案也就有瞭基本的判斷,但他們的聲音反而對後來研究者的觀念形成瞭巨大的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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