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用诗一般语言叙述康巴藏族土司制度在崩溃前最后的幻象:喧嚣,绚丽,纷扰,尘土飞扬,而后一切归于寂静,这不仅是旧制度崩溃的哀歌,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意味着另一个时代的新生。他用激情、张扬的笔调抒写土司时代的兴衰,并让它们落入幽暗的意识深处,让这美妙的音乐,余音不绝,表达出作家对人生与世界深刻的体验。
##一般,简单的故事往复杂了说,没有别人说的那么的震撼
评分##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女孩,有一次去办公室找她,看到她把头埋在抽屉里在看书,当她回过神来用疑惑的眼神看我时,我看到那本书的名字叫《尘埃落定》,这一晃15年时间过去了。
评分##一个“傻子”眼中的康巴藏区土司兴衰史,“震撼”?过誉了
评分##2020.7.29 傻子最后的结局很江湖气,让世仇了结自己的性命,土司终究在阵阵炮响中沦为历史的尘埃,只有傻子书记官和黄师爷看到了这一点,而老土司还在苦苦挣扎,妄图抓着权力不放,试图与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相抗衡。事实证明只有顺应潮流才是正道。最不解塔娜的放荡行径。
评分###阿来赠书# 1、阿来:“《尘埃落定》里我用土司傻子儿子的眼光作为小说叙述的角度,并且拿他来作为观照世界的一个标尺。这也许就是受像阿古顿巴这种稚拙智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口头文学它不可能像编年史那般有序,更不是对官方价值观念亦步亦趋的阐释。它所体现的东西,筒单点说,一切都是这么近,一切都是那么远。一个人的记忆就是整个部族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一些可以随意放置的细节完整的时间碎片。什么东西都在一个平面上,没有透视,就没有时间的纵深感与秩序感。昨天发生的故事仿佛是万年以前的,万年前的东西可能就在今天。于是,哪怕刚刚发生的事情,只要用了民间的故事方式,其传奇性立即就产生了。” 2、三个女人,三层审美,三种属性,最外层:卓玛(社会属性);中间层:塔娜(艺术审美属性);最内层:母亲(生命属性)。
评分##作者三句不离我是个傻子,或者他是个傻子,仿佛是生怕读者不能理解他所宠爱的二少爷。诸如紫色衣服等情节,与其说是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不如说是机械降神。而直到最后的尘埃落定,似乎距离中国小说家向来擅长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还差着许多距离。此书在情节上使了些粗糙的人工手法,在语言上也不具有自己鲜明的风格,但整整两天下来,我身在其中的阅读体验仍然算是自然而通顺的。
评分##当傻子证明‘我是一个傻子’时,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至于人类为何证实他的傻气从而来确认自己的神志健全呢?这或许就是权力的默认。 《尘埃落定》 搁置了很多年,才想起去阅读,也就忘了以前为何那么排斥它了。故事是从一个下雪天的早晨开始的,而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便是这个故事的诉说者,也是旁观者。他是一位徘徊在循规蹈矩边缘的傻子,也是同所有的哲学家一样深思“我是谁,我在哪儿”的智人,所以说连同读者,也在被这个傻子调戏着,让所有人都在绕着他的‘傻’渐渐免俗、折服,甚至开始信仰,这是无形的,而人类却对看不见的东西往往没有提防之心,直到自己深陷其中。其实,也就明白了,为何作者总是强调在它不是一本历史小说,而仅仅是现实小说了,因为历史能预见今天和明天,告诉你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当下的现实却不行。
评分##一个“傻子”眼中的康巴藏区土司兴衰史,“震撼”?过誉了
评分##“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在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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