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用诗一般语言叙述康巴藏族土司制度在崩溃前最后的幻象:喧嚣,绚丽,纷扰,尘土飞扬,而后一切归于寂静,这不仅是旧制度崩溃的哀歌,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意味着另一个时代的新生。他用激情、张扬的笔调抒写土司时代的兴衰,并让它们落入幽暗的意识深处,让这美妙的音乐,余音不绝,表达出作家对人生与世界深刻的体验。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在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评分##读到后半段,才渐入佳境,结局+1星吧,“我”是一个傻子,却做了这么多正确的抉择,是一个历史见证者,傻瓜的吃亏和不争不抢却是人生大智慧,但是大段的性描写感觉过了…
评分##前几本书读的太好了,这本书就显得有点淡了。什么都是浅尝辄止,不过土司视角很好
评分##前几本书读的太好了,这本书就显得有点淡了。什么都是浅尝辄止,不过土司视角很好
评分##前几本书读的太好了,这本书就显得有点淡了。什么都是浅尝辄止,不过土司视角很好
评分##当傻子证明‘我是一个傻子’时,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至于人类为何证实他的傻气从而来确认自己的神志健全呢?这或许就是权力的默认。 《尘埃落定》 搁置了很多年,才想起去阅读,也就忘了以前为何那么排斥它了。故事是从一个下雪天的早晨开始的,而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便是这个故事的诉说者,也是旁观者。他是一位徘徊在循规蹈矩边缘的傻子,也是同所有的哲学家一样深思“我是谁,我在哪儿”的智人,所以说连同读者,也在被这个傻子调戏着,让所有人都在绕着他的‘傻’渐渐免俗、折服,甚至开始信仰,这是无形的,而人类却对看不见的东西往往没有提防之心,直到自己深陷其中。其实,也就明白了,为何作者总是强调在它不是一本历史小说,而仅仅是现实小说了,因为历史能预见今天和明天,告诉你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当下的现实却不行。
评分##读到后半段,才渐入佳境,结局+1星吧,“我”是一个傻子,却做了这么多正确的抉择,是一个历史见证者,傻瓜的吃亏和不争不抢却是人生大智慧,但是大段的性描写感觉过了…
评分除了震撼,还是震撼。2019.7.10
评分##聪明人常犯的错误就是小看了一个傻子。前半部分非常不错,倒是越往后读越平淡了。有点狗尾续貂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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