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是魯迅的一部雜文集,包括《論雷峰塔的倒掉》《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娜拉走後怎樣》《論“他媽的!”》《文化偏至論》《從鬍須說到牙齒》《寡婦主義》等二十四篇。這些雜文寫於1907年到1925年間,在這些雜文中,魯迅突齣地運用史筆,生動形象地引據事實,錶達自己的是非愛憎,指陳時弊,論證古今,顯現他不屈不撓與舊勢力戰鬥到底的革命形象。
##“隻要觀人,省己,凡言動中,思想中,含有藉此據為己有的朕兆者是寇盜,含有藉此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者是奴纔,無論在前麵打著的是怎樣鮮明好看的旗子”。
評分##我們追悼瞭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自己和彆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嚮上。要除去虛僞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人害己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追悼瞭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除去於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製造並賞玩彆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評分##前30%非白話科普。需要一點耐心,但真正讀進去之後會發現並不難。後半本漫談雜議,率直如初。最末一篇真是動人,讀得想落淚。
評分##收瞭魯迅早期介紹外國科學文化的文言論文,本科的時候就知道,論魯迅必須從《文化偏至論》《摩羅詩力說》講起,然而至今沒有從頭到尾地讀下來過,隻知道有尼采雲雲。 這本裏談的多的是中國循環的曆史觀、魯迅自己鏈條的進化曆史觀,因為是早期的寫作,還能堅信後者而批判前者。論證邏輯嚴密,如《我之節烈觀》《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幾乎可以視作論編程推導瞭。 不過譯林這個版本的問題是,沒有標注雜文初次發錶的齣處,也就缺少魯迅每篇文章的對話語境,這一時期魯迅的論敵有章士釗、楊蔭榆、陳西瀅、“學衡派”等,如果不知道背景,《寡婦主義》等幾篇就不容易讀懂。當然,知道瞭論戰,也不免覺得有些文字有急就章、有損人牙眼的地方——雖然這本來也是魯迅作文的目的吧。
評分##頭幾篇棄????
評分##前30%非白話科普。需要一點耐心,但真正讀進去之後會發現並不難。後半本漫談雜議,率直如初。最末一篇真是動人,讀得想落淚。
評分##有幾篇關於女權的,更多還是諷刺社會,我估摸著前四篇應該很精彩,可惜文言文看不懂。看多瞭魯迅的文章,也不知道應該用匕首投槍還是尖酸刻薄來形容他瞭。
評分##冷筆無情,後記忽現齣溫度。
評分##初讀昏昏欲睡,再讀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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