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以前看过简介,大致有过印象,但其实我宁愿以为苔丝是因为甜言蜜语和男人的伪装才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不是这样、被这个混账到让人恶心的男人生生夺走。全书喜欢的句子真是数不胜数,“撇开世俗偏见,她的这种经历就可以被看做是接受了一种高水平的教育。” “一切有机体都有复原的能力,当然不会唯独处女的贞洁没有这种能力。“ ”只有不折不扣的乡下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的注目。“ 可怜的小苔丝,傻傻的爱着这个不值得的人,但是又能怎么办呢,爱得卑微是最让人心疼的事,她怕别人跟她提到克莱尔,竟然只是不愿他的名字受到玷污....曾经他说“三个利亚是为了一个拉结”,而后却那么残忍的改变...我好像比苔丝受得伤还重...看得太过虐心,导致最后悲剧的人 无疑是安吉尔,可是苔丝那么爱他..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哈代本质上和雨果一样属于浪漫主义作家,设计的人物过于理想化、极端化,一个人要么是好的要么是坏的,好人都没错,错的是时代、是宗教,这样的写法用来批判时代是可以的,但用来反映时代却嫌不够深刻。
评分 评分 评分我爱死这本书了,它的丰富与完美完全超出我的预期!如果仅仅从社会学意义上将这本书概括为道德的反思和女权太狭隘了,因为苔丝的纯洁与自然的一处就在于她还没有被理念性的东西遮蔽直觉与感性。她奉安吉尔为神祗,在思想上听从他,举止上模仿他,一直保持着忠贞甚至不惜犯罪以示忠贞,实在是太酷了!巨石阵亡命的场景简直就是我心中的终极浪漫!哈代真是既古典又前卫,想想苔丝自己给婴儿施洗,想想“可是你害怕什么呢?”“是牛奶变酸了?”“害怕这么活着?”,想想安吉尔梦游以床单为裹尸布将苔丝抱入墓地……还有哈代的景色描写我也超爱,自然与爱情的诗意融合,完美!!!翻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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