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四大名著》不僅是曆史之作,更是現實之作!
1. 政治學的思維方式,告訴讀者政治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以及它是怎麼運行的!
2. 本套書被英國、美國、法國、加拿大等國傢眾多名牌大學列為政治學課程必備讀物!
3. 輕鬆愉快地讀懂政治,係統地、專業地學習“政治學”!
◆《人權宣言》與法國憲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盧梭思想的産物,美國的《獨立宣言》及1787年憲法亦深受其影響。
◆社會政治學中經久不衰的經典,精準剖析權力的本質!
◆德國政治思想史上的“大憲章”,自齣版以來不斷重印,完整論述政府“守夜人”理論!
◆近20種語言136個國傢發行,總銷量超過2億冊,弗洛伊德稱之為“一本當之無愧的名著”!
◆講透政治、經濟、管理背後的心理運作與操縱,羅斯福總統、戴高樂、丘吉爾等領袖鍾愛的群體心理學經典。
◆自由主義理論體係的標誌性著作,在西方被高度評價為“對個人自由動人心弦、強有力的辯護”。
《政治學四大名著》含盧梭、洪堡、勒龐、穆勒代錶作共4冊。政治學是一門古老的學問,亞裏斯多德也說過:人是政治動物。本套書是我們每個生活在社會中的人建立整體視野,培養公民意識的必讀之作。
《社會契約論》
《社會契約論》率先提齣瞭“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的思想”。它剛一問世就遭到瞭禁止,盧梭本人也被迫流亡到英國,但《社會契約論》所提倡的民主理論卻很快在世界上引起震動。它引發瞭震驚世界的法國大革命,法國國傢格言“自由、平等、博愛”的齣處就是《社會契約論》。1789年法國國民代錶大會通過的《人權宣言》中“社會的目的是為大眾謀福利的”、“統治權屬於人民”等內容充分體現瞭《社會契約論》的精神。《社會契約論》還對美國的《獨立宣言》産生瞭重要影響,從羅伯斯庇爾到列寜都曾用《社會契約論》為自己的政權做齣解釋。
《論國傢的作用》
《論國傢的作用》寫作於1792年,書中威廉?馮?洪堡係統地論述瞭“怎樣建立社會和國傢的問題”,並且,“在現實中如何確定和劃分個人和國傢的關係”。從中他提齣一些引人深思的觀點:1.“國傢機構”會導緻“人的異化”,也就是,人被國傢機器所奴役,不是人主動管理國傢,而是國傢機器在主導人的思想;2.國傢機構的權力有無限擴大的趨勢,因此,應限製國傢權力;3.國傢在政治社會中應處於中立地位,其作用必須是法的守護者,而不是執法者,換句話說,國傢應貫徹不告不理原則;4.國傢權力是個人權利的一部分讓渡,因此,國傢不應過多乾涉社會和私人的生活,應充分給予個人自由,從而實現人人自律、自我管理的良好社會風氣;5.國傢的各種法律應該是為社會和公民服務,並且,主要是窮盡各種防範措施,而不是作為統治公民的工具。
《烏閤之眾》
《烏閤之眾》已經印至29版,譯為近20種語言發行於全球,銷量超過2億冊,被奉為大眾心理學的入門經典。本書之所以會影響世界近百年,是因為作品中從未褪色的現實意義:人在群體中的非理性和反理性的傾嚮,至今仍在我們的生活中存在。更驚人的是,勒龐幾乎成功描述瞭成書後100多年間所有影響世界曆史進程的重大事件,其中就包括兩次世界大戰和眾多的民主革命或群眾運動。
《論自由》
《論自由》被譽為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該書論述瞭資本主義製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在西方被高度評價為“對個人自由動人心弦,強有力的辯護”。全書內容可以概括為:隻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隻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纔應接受社會的強製性懲罰。這就是穆勒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
盧梭,18世紀法國啓濛思想傢、哲學傢、教育傢、文學傢、音樂傢,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啓濛運動代錶人物之一,因寫作《社會契約論》而被譽為“現代民主政體之父”。
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 1767年6月22日—1835年4月8日)是德國近代知名的自由主義政治思想傢、教育傢、外交傢、比較語言學傢和語言哲學傢,也是柏林洪堡大學的創始人。
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1841-1931年),法國社會心理學傢、社會學傢,群體心理學之父,被譽為“群體社會的馬基雅維利”。勒龐在20世紀初寫下瞭一係列心理學著作,如《烏閤之眾》《各民族進化的心理學規律》《群體心理學與大革命》《戰爭心理學》等。1914年,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在認真閱讀勒龐作品後,堅持要會見勒龐;亞曆山大德裏在1924年寫道:“如果你見到勒龐,告訴他智利共和國總統是他的狂熱崇拜者。我曾從他的作品中摘錄瞭一些句子”。
穆勒,英國知名的哲學傢、經濟學傢、自由主義法學傢,西方近代自由主義的代錶人物,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
★《社會契約論》
捲
章 首捲題旨 /003
第二章 原始社會 /005
第三章 至高無上的權利 /009
第四章 談奴隸製 /013
第五章 談追溯到原始契約 /019
第六章 談社會公約 /023
第七章 談主權者 /027
第八章 談社會狀態 /031
第九章 談産權 /035
第二捲
章 論不可轉讓的主權 /043
第二章 論不可割裂的主權 /047
第三章 論公意是否會齣錯 /051
第四章 論主權者的權利限度 /055
第五章 論生死權 /061
第六章 論法律 /065
第七章 談立法者 /071
第八章 談人民 /077
第九章 再談人民 /081
第十章 也談人民 /085
第十一章 論各種不同的立法體係 /089
第十二章 法律的種類 /093
第三捲
章 政府 /099
第二章 談建立各類政府的原則 /107
第三章 談政府的類型 /113
第四章 談民主製 /117
第五章 談貴族製 /121
第六章 談君主製 /125
第七章 談混閤政府 /133
第八章 論沒有適閤所有國傢的政府形態 /137
第九章 談一個好政府的標誌 /145
第十章 談政府濫用職權和衰亡的傾嚮 /149
第十一章 談政體的滅亡 /155
第十二章 談如何維護主權者的 /159
第十三章 再談如何維護主權者的 /163
第十四章 也談如何維護主權者的 /167
第十五章 談代錶和議員 /169
第十六章 政府的建製並非一種契約 /175
第十七章 談創建政府 /179
第十八章 談避免政權被篡奪的方法 /183
第四捲
章 談不可推翻的公意 /189
第二章 談投票 /193
第三章 談選舉 /199
第四章 談羅馬人民大會 /203
第五章 談保民官製度 /217
第六章 談獨裁製 /221
第七章 談監察官製 /227
第八章 談公民宗教 /231
第九章 結論 /247
★《論國傢的作用》
章 緒論 /001
第二章 獨立的人及其存在的終目的 /013
第三章 國傢對公民的正麵福利、特彆是物質福利的關懷 /023
第四章 國傢對負麵福利也就是安全的關懷 /055
第五章 國傢對外部安全的關注 /063
第六章 國傢對公民內部安全以及教育的關懷 /073
第七章 宗教 /085
第八章 社會風俗習慣的改善 /113
第九章 正麵界定國傢的安全責任 /135
第十章 國傢通過警察法律對安全的關注 /143
第十一章 國傢通過民法法律對安全的關注 /157
第十二章 國傢通過采用法律裁決公民爭端的辦法來關注安全 /177
第十三章 國傢通過刑法法律對安全的關注 /185
第十四章 國傢通過對未成年人關係進行確定來關注安全 /211
第十五章 結束理論分析 /223
第十六章 前述理論與實際相結閤 /231
★《烏閤之眾》
捲群體的心理
章群體的基本特徵3
第二章群體的感情和道德觀15
第三章群體的觀念、理性與想象力39
第四章群體信仰采取的宗教形式49
第二捲群體的意見和信念
章群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57
第二章群體意見的直接因素77
第三章群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91
第四章群體的信念與意見的變化範圍113
第三捲各種類型群體的分類和特點
章群體的分類127
第二章被稱為犯罪群體的群體133
第三章刑事案件的陪審團139
第四章選民群體147
第五章議會157
附錄一177
附錄二197
★《論自由》
捲 論自由
章 引論 /003
第二章 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 /025
第三章 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 /079
第四章 社會駕於個人的的限度 /107
第五章 本文教義的應用 /135
第二捲 功利主義
章 緒論 /173
第二章 功利主義的含義 /183
第三章 論功利原則的終約束力 /213
第四章 論如何證明功利原則 /225
第五章 論功利與正義的聯係 /237
後記 /270
★《社會契約論》
第四章
談奴隸製
通過奴隸製,盧梭分析瞭極端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極端的義務是什麼?就是那種將自己的一切都轉讓而自己毫無所得的義務。這種義務是不可能存在的。用盧梭的話來說:“任何一個人如果隻是一味地無償奉送是不可思議的”,“如果整個民族都是這樣,那簡直就是瘋瞭”。極端的權利是什麼?就是那種不承擔任何義務而自己又可以為所欲為的權利。比如,戰爭勝利方殺死屈服者的權利,就是這樣一種權利。同樣,這種絕對而又無所忌憚的權利也是不存在的。由此,盧梭得齣結論:強力不能生成權利,契約纔是生成閤法權利的契機。
任何人天生都不是彆人的主宰,強力也不能生成權利,那麼隻有契約纔是生成閤法權利的契機。格勞秀斯認為,如果每個人都能通過轉讓自由而淪為奴隸,那麼任何民族也可以轉讓自由而成為某國的臣民。這裏有很多模糊的字眼是要加以解讀的。以轉讓一詞為例,轉讓即齣賣或奉送,給彆人當奴隸並不會給自己帶來什麼,他齣賣自己隻是為瞭求個人的生存。但一個民族為何齣賣自己呢?君主不但不養活百姓,還要讓他們供養,正如拉伯雷所說的“國王是很的”。如果臣民獻身的時候,還要附加國王接收其財産的條件,那我就感到很詫異瞭。
有人說,國王可以確保臣民們的安定。即便如此,假如國王因野心而引發戰爭,國王的貪欲和官吏的騷擾對人民的負麵影響遠大於人民內部矛盾,人民會有什麼收獲呢?監獄裏的安定時光並不能證明監獄是美好的。西剋洛浦洞穴中監禁的希臘人,盡管生活安定,但卻是在坐以待斃。
無論何人如果隻是一味地無償奉送都是不可思議的。這種人已經完全喪失瞭理智,其行為是無效且非法的。如果整個民族都是這樣,那簡直就是瘋瞭,而瘋狂並不能成為權利。雖然每個人有轉讓自己的自由,但卻無權轉讓孩子,孩子生來就是自由的人,他們主宰自己的自由,彆人無權乾涉。孩子在具有判斷力之前,父親可以用他們的名義,為保護其生存和幸福製定某些規則,但無權轉讓孩子,原因是這種轉讓與自然法則相悖,並且是濫用父權。要讓政府的專製閤法化,就要讓臣民世代都能決定是否承認它。如果這樣做,這個政府也就不是專製政府瞭。
齣賣自由,就等於放棄人格,同時也就放棄瞭人權和義務。麵對放棄瞭一切的人,是無法對其進行補償的。這種齣賣違背瞭人性,齣賣瞭自由,也就喪失瞭道德的底綫。任何規定一方擁有絕對,另一方隻能無條件服從的契約,都是前後矛盾的無效契約。
很顯然,對於我們完全控製的人,我們不承擔任何義務。這種條件既不等價又無法交換,所以這種行為本身就是無效的。我的奴隸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其反抗我的權利,那麼這種我自己反抗自己的權利根本就是毫無價值的空談。格勞秀斯等從戰爭中剖析齣瞭奴役權的起源,認為徵服者有權殺死被徵服者,被徵服者可以用自由換取生命,這隻是一種看似閤法的契約,因為對雙方有利。
顯而易見,這種殺死屈服者的權利是無法從戰爭狀態獲得的。由於人類在原始獨立狀態下,相互間沒有維係和平或戰爭的關係,因而沒有人天生就是敵人。是對財物的搶奪導緻瞭戰爭,而不是人。既然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會導緻戰爭,而戰爭是對財物的搶奪導緻的,那麼在沒有財産權的社會形態中就不會産生戰爭,同樣在法製社會中也不會。
人類個體間的鬥毆或衝突,不能構建任何一種狀態。而法蘭西國王路易九世認可的私人戰爭,僅僅是對封建政權的濫用,即便這是一種製度,也會違背自然、社會權利的法則,終被“上帝的和平法令”所禁止。
所以戰爭並非人們之間的關係,而是國傢之間的關係。每個人都不是以人或公民的資格參戰的,在戰爭中他們的角色是士兵和保傢衛國者,而不僅僅是國傢的一員。當我們無法確定不同類型事物間的不確定關係時,某國就隻能與他國敵對,而不是與某人敵對。
★《論國傢的作用》
第二章
獨立的人及其存在的終目的
對個人及其存在的高和終目的所進行的觀察——每一個人的高和終的目的都是對其能力的個性特點進行高的以及均衡的培養——行動的自由以及環境的美輪美奐是實現這個目的必要前提——更加詳細地把這些原則使用在人的內在生活——從曆史上對這些原則進行證實——從這些觀察中獲得整個目前所研究的高原則。
這一章對獨立的人及其存在的目的進行瞭觀察,提齣瞭人的真正目的是把他的力量充分地和均衡地培養為一個整體。
實現人的真正目的對一個人的內在生活是重要的,洪堡對此進行瞭曆史的證實。作者認為,要實現人真正的目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行動的自由,二是環境的多姿多彩。在環境的多姿多彩上,作者通過對曆史的考察發現任何一個緊接在後的時代在多姿多彩方麵比上一個時代都大為遜色,那是由於人的事業獲得愈來愈大量的信息,進行著愈來愈大的聯閤。但同時,一種遠為幸福和令人滿足的知識和道德的多姿多彩愈來愈盛。這對實現人的真正目的具有重要意義。後作者從上述觀察中得齣整個當前研究的高原則:真正的理智並不希望人處於彆的其他狀況,它隻希望給人帶來這樣的狀況:不僅每一個單一的人享受著從他自身按照其固有特徵發展自己的、不受束縛的自由,而且在其中,身體的本質不會從人的手中接受其他的形態,每一個個人都根據他的需要和他的喜好,自己隨心所欲地賦予它一種形態,這樣做時僅僅受到他的力量和他的權利局限的限製。
人的實際的目的——不是頻繁變動不固定的偏好,而是不變的理智給他所規定的目的——是把他的力量更加充足地以及更加均衡地培養成為一個整體。為瞭能夠進行這樣的培養,自由是基本也是主要的不能缺少的前提。不過除瞭自由之外,人的能力的發展還需要有一些其他的東西,雖然是一些和自由具有緊密關聯的東西:豐富多彩的環境。哪怕是自由和獨立的人,假如是被安置在單調的環境之中,培養的效果也將會微乎其微。盡管一方麵這種豐富多彩一直都是自由的結果,但是,另外一方麵也存在著一種壓迫,它不是對人進行限製,而是給他四周的每一種事物都以一種非常隨意的形態,所以,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碼事。然而,為瞭理念的明白清晰,還是把兩者彼此分開比較閤適。每個人一次僅能夠使用一種力量來發揮作用,或者還不如說,他的全部行為僅隻可以同時投進到一種活動當中去。所以,人好像天生注定就是片麵性的,因為他一旦把他自身的活動擴展到許多許多的事情上,將會對他的精力産生削弱作用。但是,假如他盡力爭取去把每種獨立的、通常是逐步一一經受過訓練的力量給統一起來,在他生命中的每一個階段,讓基本上業已滅掉的以及僅隻是在將來纔能夠形成燎原之勢的星星之火一起同時發揮作用,不是盡力的爭取通過結閤來對他不斷地進行重復來讓他發揮作用的事情,而是通過對他藉以進行發揮作用的力量進行不斷的再生,那麼,他就是對這種片麵性進行擺脫。
在這裏,好像是把過去與將來和目前産生結閤的那種東西放在社會中促使與其他人相結閤。因為在縱觀生命的全部階段,每一個人僅僅隻可以到達若乾完美中的其中一種,這些完美好像形成瞭整個人類的性格。換言之,通過在人的內心中所産生的每一種結閤,一個人肯定是占據著另外一個人的財富。依照經驗,大傢共同擁有這一種形成性格的結閤。哪怕是為原始的民族也是共同具有的,比如,與異性的結閤。但是在這裏,即使單單講差彆不同的錶現在有的程度上將會比期望聯閤更加強烈一些,那麼,它們也並不會因為這個就不那樣強烈,隻是變得更加難以覺察罷瞭,盡管它們正好由於這個發揮著更加強大的作用。哪怕是壓根就不去思考兩者的那種不同的差彆以及相同性彆人之間的不同差彆。
……
★《烏閤之眾》
領袖的動員手段:斷言、重復和傳染
若想在短時間裏喚起群體的熱情,讓他們展開掠奪宮殿,誓死守衛要塞、陣地或其他任何性質的行動,就必須讓群體對暗示作齣快速的反應,其中榜樣的效果大。而要想達到這個目的,好能事先在群體所處的環境上多下功夫,特彆是能影響他們的那個人,我們希望他能具備一種姑且被稱之為“名望”的品質。
然而,當領袖們計劃用例如現代的各種社會學說等觀念和信念影響群體的頭腦時,事實上,他們藉助的都是完全不同的手段。其中斷言法、重復法和傳染法這三種手段為重要,也十分明確。盡管它們不會立刻生效在短時間內生效,但是一旦生效,就能發揮齣持久的效果。
要想讓某種觀念進入群眾頭腦,其中可靠的辦法之一,就是不管任何推理和證據,隻作齣簡潔有力的斷言。斷言越是簡明,就會使證據和推理看上去越貧乏,斷言的威力也就更大。所有時代的宗教書和各種法典,總是用簡單的斷言去解決問題,利用廣告手段推銷産品的商人,號召人們起來捍衛某項政治事業的政治傢,他們也都同樣深諳斷言的價值。
但是,如果斷言沒有得到不斷的重復(而且要盡可能措辭不變)它仍然産生不瞭真正的影響。我相信拿破侖曾經說過的,重復是重要的修辭方法。要知道,得到斷言的事情,是通過不斷的重復,纔被人們當成真理接受的。
若要理解重復對群體的影響,隻要看一看它對開明的頭腦所發揮的力量就可以瞭。這種力量是來自於這樣一個事實:從長遠來看,不斷重復的說法會進入我們無意識的自我的深層區域,而這裏正是形成我們行為動機的地方。等重復達到一定階段的時候,我們雖然會忘記我們重復的東西初是誰說的,但我們終還是會對它深信不疑,而這也是廣告具有驚人的威力的原因。如果我們無數次讀到,X牌藥粉治好瞭知名的人士的頑疾,那麼,一旦我們患上瞭此類疾病,我們肯定也會忍不住去試一下這種X牌藥粉;如果我們無數次聽到,Y牌巧剋力是好的巧剋力,我們就會以為所有人都這樣覺得,於是終我們也會認為Y牌巧剋力是好的巧剋力;如果我們總是在同一傢報紙上讀到,張三是個惡貫滿盈的流氓,李四是實在的老實人,那麼,除非我們還看瞭一份觀點完全相反的報紙,否則,我們就會一直相信傢報紙上所寫的。我們說,如果把斷言和重復分開使用,那麼它們各自具備的強大力量足以讓他們大戰一場。
如果一個斷言總是被有效地重復,而且在重復的過程中也再沒人提齣反對意見,就像一些著名的金融項目中,富豪能收買所有參與者一樣,那麼,此時就會形成所謂的流行意見,強大的傳染過程就此正式啓動。各種感情、觀念、情緒和信念,會像病菌一樣在群眾中迅速傳染,這種現象非常普遍,甚至在聚集成群的動物中,也可以發現這種現象。如果馬廄裏的一匹馬啃咬它的食槽,彆的馬也會模仿;如果羊群中有幾隻羊感到驚恐,其他羊也很快就會慌亂不安。在聚集成群的人中間,所有情緒也會迅速地蔓延,這就是為什麼恐慌往往會突然發生的原因。頭腦混亂就像瘋病一樣,本身就極易傳染,眾所周知,在自己是瘋病專傢的醫生中,也會不時有人變成瘋子。而近更是有人提齣,如廣場恐懼癥等一些病癥,還能由人傳染給動物。
所有人在同一時間同處一個地點,並不是他們被傳染的必要條件。有些事件能使所有的頭腦産生一種特有的傾嚮和群體特有的性格,即使相距遙遠,人們也能受到這種事件的影響,感受到傳染的力量,尤其是當人們心理上已經有所準備時,再受到我前麵研究過的一些間接因素的影響,就更容易受到傳染。例如,1848年的革命運動,它首先在巴黎爆發,隨後迅速傳遍大半個歐洲,使一些王權受到瞭猛烈衝擊。
我們常常認為影響來自於模仿,可實際上,這是傳染造成的結果。關於模仿造成的影響我已經在另一本著作中做過說明,所以在這裏我隻想引用一段我在15年前說過的話;這些觀點已被另一些作者在近的齣版物中做瞭進一步闡述。
和動物一樣,人也具有模仿的天性。因為模仿是如此的容易,所以對他來說模仿是必然的,而時尚的力量之所以強大正是因為這種必然性。無論是觀念、意見、文學作品甚至服裝,有幾個人敢和時尚作對?支配著大眾的不是論證,而是榜樣。每個時期都有那麼幾個人和主流作對而受到無意識的群眾的模仿,但是這些有個性的人不能過於公開自己的這些觀點。否則,再對他們進行模仿就會變得過於睏難,至於影響也就更談不上瞭。正是齣於這個原因,人們通常不會去模仿超前於自己時代的人,這是因為兩者的界限過於分明。也是由於這個原因,盡管歐洲人的文明優點很多,但是他們對東方民族影響顯得微乎其微,因為兩者之間的差彆簡直太大瞭。
從長遠看,曆史與模仿的雙重作用,會使同一個時代、同一個國傢的所有人變得非常相似,就連那些哲學傢、博學之士和文人,他們的思想和風格也會變得非常相似,以至於立刻就能被辨認齣他們所屬的時代。若要想全麵瞭解一個人讀什麼書,平時有什麼消遣,生活在什麼樣的環境裏,根本無需和他做長時間的交談。
傳染的威力非常大,它主要錶現在:(1)能使個人接受某些意見;(2)能讓他接受一些感情模式。以《唐豪塞》為例,我們可以知道,某些著作之所以會在某個時期遭到衊視,罪魁禍首就是傳染,而幾年後,那些持批評態度的人,又會齣於同樣的原因,對這些著作大加贊賞。
傳染可以使群體的意見和信念得到普及,但是推理卻不行。眼下在工人階級中流行的學說,是他們從公共場學來的,是重復、斷言和傳染的産物。當然,每個時代創立群眾信仰的方式,幾乎大同小異。勒南就曾正確地把基督教早的創立者比作“把觀念從一個公共場閤傳播到另一個公共場閤的社會主義工人”;在談到基督教時,伏爾泰也注意到,“在一百多年裏,隻有一些惡劣的敗類纔會接受它”。
應當說明,與上麵提到的情況相似,傳染在作用於廣大民眾之後,同樣會在社會的上層擴散。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社會主義信條正在被那些會成為它首批犧牲者的人所接受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傳染的威力十分巨大,在它的作用下,個人利益的意識甚至會蕩然無存。
由此我們就明白瞭一個事實:被民眾接受的每一種觀念,不管看上去有多荒謬,終總是會以其強大的力量在社會的上層紮根。社會下層對社會上層的這種反作用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因為群眾的信念多少總是源自於一種更高深的觀念,而這種觀念在自己的齣生地往往並不流行。領袖和鼓動傢一旦為這種更高深的觀念所徵服,就會將其收歸已用,肆意歪麯它,並將那些對觀念再次進行歪麯的宗派也組織起來,然後再將其傳播到群眾中去,讓群眾變本加厲地進行篡改。當觀念變成普遍認同的真理時,它就會重返自己的發源地,影響民族的上層。從長遠來看,世界的命運是由智力間接塑造齣來的,然而,當哲學傢的思想通過我所描述的這個過程獲得終的勝利時,提齣觀念的哲學傢早已不在人世瞭。
★《論自由》
第三章
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
導言
在這一章裏,作者主要論述瞭個性的價值。他說,有個性的天纔,是地麵上的鹽。他把個性的重要性拔高到瞭的高度,在今天這個過於有個性的時代裏,這種提倡個性的文字反而很少見。作者甚至說,怪癖少,是這個時代的危險的標誌。怪癖人群正是生長天纔的土壤。天纔就在此中誕生。怪癖是提高這個時代豐富性的方式,是保持人們精神空間更加立體更加寬敞的途徑。
如果彆人在我們身邊幫我們主張屬於我們自己的生活,那麼這不僅僅在智性上,還在德性上都有毀滅性的後果。所謂的個性,其實就是發揮個人的自動性,這個自動性在一般人看來往往是沒有價值的,他們認為活著依靠前人的經驗就足夠瞭,這個想法是很有害的,因為那種個人自動性是促使世界多層次發展的因素,是能帶來性的因素。而人類之所以為人類,正在於其有創造性。作者說,凡在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卻以他人的傳統或習俗為行為準則的地方,那裏就缺少促使人類幸福的主要因素。
生活應該有多種不同的試驗。我們應該注意到,作者在強調個性的時候,是結閤自己的生活體驗的。穆勒的人生在他生活的那個時代算是極有試驗色彩的人生。他作為一個傢庭的第三者,能夠與那個傢庭和諧相處,的確實踐著一種深刻的個性。在維多利亞時代的道德空氣裏,這個實踐者如果沒有強大的精神力量,是很難將這種實踐進行下去的。我想這一特殊經曆反而可能幫助瞭作者增加其學術力量。
天纔或者有個性者是否應該有一個度呢?這個度除瞭上麵已經說過的,就是不妨害他人的正當自由,另外就是在人類發展的早期,個性也許是超齣瞭社會的承受度,應該加以管束。但現在不是個性多,而是個性太少瞭。所以要積極培養個性。作者以中國為前車之鑒,認為中國以前也很偉大,富有創造性,但後來停滯瞭,靜止瞭,就是因為沒有瞭個性的緣故。
前麵我們已經討論過,人類應當形成自己的意見,並且應當毫無保留地發錶意見,這是人類的自由;如果在此過程中,無人敢反抗禁令主張,這個自由將得不到承認和申張,人類將在智性與德性方麵産生毀滅性的後果。那麼,接下來,我們將繼續討論人類在生活中是否應有自由按照上述的意見去行動,人類是否同樣有理由按照自己的意見自由地行為處事,隻要由此行為造成的風險或危難僅僅局限於他們自身的範圍內,而不危害到他人,其他人就不應對其進行任何道德上的譴責或物質上的阻礙。這部分的論證當然是必要的,因為,沒有人會認為行動應如意見般自由。即便是意見,也有它的權限和自由的範圍,如果某個意見的發錶足以變成煽動某種禍患的動力和工具時,它就將失去這種特權。就好像同樣的一種意見如果隻是通過報紙等書麵的宣傳則不構成威脅和危害,如宣傳使窮人遭受飢餓的人是糧商,或宣傳個人擁有的私有財産是一種掠奪,但如果有人開始打著大幅標語和旗號對著一大群聚集在糧商門口本已義憤填膺的群眾口頭地宣傳和煽動,那就構成瞭對社會和他人的危害而應當加以懲罰。人們的任何行為,在人類道德理性與情感情操的修養與控製下,都有其正當的限製與理性範圍,都不能以非正當或假藉正當的理由來貽害他人,尤其在很多重要的事情與緊要的關頭則必須如此。個人的自由必須以這樣一個前提為其約製與界限,那就是必須使自己的自由(無論行為還是意見)不能危害和妨礙到他人的自由。那麼,一旦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人們自由的意嚮與經過判斷的行動可以避免妨礙到他人,而僅僅隻涉及自己的事情,那他便可以有充足的理由並應得到他人的應允去自由地發錶意見,並僅在犧牲自己的結果之下擁有付諸實踐行動的權利而不受到任何阻礙。在前麵幾章論述的那些適用於意見自由的原則,同樣在這裏也可以適用於人們的行動方式。舉例來說,就像前麵說到的,人類不可能不犯錯誤;人類獲得的真理隻是一部分真理;在存在分歧的各種意見沒有經過充分、完全、自由的較量之前,那所得的意見統一的結果是無意義的;反之,在今天之前,在人類還遠未達到能夠認識真理的所有部分、所有方麵之前,意見的分歧是件有意義而必要的事情。如此可以看到,在人類走嚮日臻完善的路途中還未達到完善時,存在著不同意見是有意義的,那麼,在生活方麵,生活也同樣需要很多不同的方式與經驗;沒有一個人可以說他的生活與行為方式是完善的和完全正確的,那麼就須要給各種不同性格的人以自由發展和行為的空間,隻要他們的行為無損於他人;隻要有人認為他所認同的生活方式值得嘗試,就應當使不同的生活方式在實踐的熔爐裏曆練與證明其價值和正當性。總之,個人維持自己的個性是人類社會進步和社會中個人進步的重要因素。人的個性應當得到發展的自由,隻要不涉及他人的權利和事情;個人如果不本著自己的性格,一味地隻以他人的傳統或社會習俗作為行為準則的話,這樣的人就是不幸的,個人和社會就缺乏發展的多樣性與動力。
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思想洗禮。拿到這套“F4暢銷套裝”的書籍,我迫不及待地翻開瞭《烏閤之眾》。勒龐的文字充滿瞭銳利和洞察,他精準地描繪瞭群體心理的種種怪誕之處,讓我不禁聯想到生活中許多令人費解的社會現象。原來,個體在群體之中,很容易失去獨立的判斷力,被集體的情緒所裹挾,做齣一些非理性的行為。這不僅僅是對曆史事件的分析,更是對當下社會現象的深刻揭示。這本書讓我對“從眾心理”有瞭全新的認識,也讓我更加警惕那些試圖利用群體情緒來達到目的的行為。緊接著,我翻閱瞭《社會契約論》,盧梭的觀點則帶給我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他關於“公意”和“人民主權”的論述,為我理解國傢存在的閤法性提供瞭一個全新的角度。我開始重新審視個體與國傢之間的關係,思考我們究竟是如何被“綁”在一起,又如何在這種“契約”中找到真正的自由。這套書的價值,在於它能夠不斷地挑戰我們的固有認知,引導我們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
評分拿到這套“F4暢銷套裝”的時候,我首先被它的名字吸引瞭。“政治學四大名著”這個標簽,瞬間就勾起瞭我對思想啓濛和西方政治哲學的好奇心。書的封麵設計很簡潔,但透著一種厚重感,仿佛每一本書都承載著沉甸甸的思想。我一直對社會運作的底層邏輯、個體與集體的關係、以及何為真正的自由和權力有著強烈的探究欲,而這套書似乎正好能滿足我這種求知欲。我期待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能夠深入理解人民主權和公意的概念,思考我們為何要組成國傢,以及國傢存在的正當性基礎。洪堡的《論國傢的作用》則預示著一場關於政府乾預邊界的深刻辯論,我很好奇在不同曆史時期,關於國傢職能的界定會有怎樣的演變和爭議。勒龐的《烏閤之眾》聽起來就充滿瞭洞察力,我迫切想知道,在群體心理的作用下,個體意識是如何被消弭,又會産生怎樣的集體行為,這對於理解社會現象有著怎樣的現實意義。而穆勒的《論自由》和《倫理民主》更是我一直以來非常關注的主題,我希望能從穆勒的視角,重新審視個人自由的界限,以及自由與民主社會之間的復雜互動,思考何種程度的自由纔能孕育齣真正繁榮而公正的社會。這套書的組閤,簡直是政治哲學入門的絕佳選擇,也為我提供瞭一個係統梳理這些經典思想的寶貴機會。
評分我最近剛讀完這套“F4暢銷套裝”中的一些篇章,感覺像是被拉入瞭一個思想的漩渦,但又充滿瞭頓悟的快感。特彆是關於“社會契約”的部分,它打破瞭我之前對國傢的一些固有認知。原以為國傢就是一種強製性的存在,但盧梭的論述讓我看到瞭個體讓渡權利的閤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在這種讓渡之下,我們如何依然能夠保持自由。這不僅僅是理論上的探討,它引導我去思考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權力結構和個人選擇。而《烏閤之眾》則讓我看到瞭,原來我們看似理性的個體,在群體之中,很容易被情緒和盲從所裹挾。這對於我理解當下信息爆炸時代裏,各種觀點和思潮的傳播,有著極大的啓發。我開始反思自己在信息接收和判斷過程中的獨立性,也更加警惕那些煽動性的言論。這套書的價值在於,它不是枯燥的學術論述,而是能讓你不斷地與自己的認知對話,去質疑、去反思。每一篇讀下來,都像是在給自己的思想做一次“體檢”,發現盲點,填補空白。我尤其期待接下來對“自由”和“倫理民主”的深入探索,相信它們能為我提供更成熟的看待社會問題和個人價值的視角。
評分不得不說,這套“F4暢銷套裝”的書籍,確實給我帶來瞭前所未有的閱讀體驗。我原本對政治學這門學科的印象是嚴謹、抽象,甚至有些枯燥,但這幾本書卻用一種極其引人入勝的方式,將深奧的思想概念展現在我麵前。特彆是《論國傢的作用》和《論自由》這兩本書,它們所探討的問題,與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我開始思考,政府的權力究竟應該有多大?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乾預我們的生活?而個人又擁有多少不可侵犯的自由?這些問題,看似簡單,但深入下去,卻能牽扯齣無數的矛盾和辯證。洪堡對於國傢職能邊界的探討,讓我對“最小國傢”的理念有瞭更清晰的認識,也讓我反思瞭當下社會的一些過度管製現象。而穆勒關於自由的論述,則是我一直以來追求的價值,他關於“傷害原則”的闡釋,為我提供瞭一個判斷個人行為是否應受到法律乾預的有力工具。這套書讓我意識到,理解政治哲學,並非遙不可及,而是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認識社會,並做齣更明智的決策。
評分說實話,我一直對政治哲學領域中的一些經典著作感到有些望而卻步,總覺得它們晦澀難懂,與我的生活相去甚遠。但這套“F4暢銷套裝”卻徹底改變瞭我的看法。首先,《論自由》和《倫理民主》這兩本書,真的讓我看到瞭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閤。穆勒關於自由的論述,不僅是對個體權利的捍衛,更是對一個健康、進步的社會所必需的基石。他關於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強調,讓我深刻體會到這些看似“理所當然”的權利背後,所蘊含的巨大價值和曆史鬥爭。同時,他對民主的理解,也並非僅僅是簡單的多數人統治,而是包含瞭一種對少數人權利的尊重和對個體理性的重視。這讓我開始反思,在追求民主的過程中,我們是否真正做到瞭包容不同的聲音,是否真正保障瞭每一個個體的基本權利。這套書的意義在於,它不僅僅提供瞭一種知識,更重要的是,它能夠引發讀者對於社會製度、個人權利以及道德責任的深刻思考,引導我們成為一個更自覺、更負責任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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