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宗教學基礎十五講》的目標是明確的,那就是:充分整閤和利用全國各相關學科的教學資源,通過《宗教學基礎十五講》係的編寫、齣版和推廣,將素質教育的理念貫徹到通識課知識體係和教學方式中.使這一類課程的學科搭配結構更閤理,更正規.更具有係統性和開放性,從而也更方便全國各大學設計和安排這一類課程。
內容簡介
《宗教學基礎十五講》係的定位是“通識”。是高品位的學科普及讀物,能夠滿足社會上各類讀者獲取知識與提高素養的要求,同時也是配閤高校推進素質教育而設計的講座類書係,可以作為大學本科生通識課(通選課)的教材和課外讀物。素質教育正在成為當今大學教育和社會公民教育的趨勢。為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拓展與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造就更多有創新潛能的復閤型人纔,目前全國許多大學都在調整課程,推行學分製改革,改變本科教學以往比較單純的專業培養模式。多數大學的本科教學計劃中,都已經規定和設計瞭通識課(通選課)的內容和學分比例,要求學生在完成本專業課程之外,選修一定比例的外專業課程。包括供全校選修的通識課(通選課)。但是,從調查的情況看,許多學校雖然在努力建設通識課,也還存在一些睏難和問題:主要是缺少統一的規劃,到底應當有哪些基本的通識課,可能通盤考慮不夠;課程不正規,往往因人設課;課量不足,學生缺少選擇的空間;更普遍的問題是,很少有真正適閤通識課教學的教材,有時隻好用專業課教材替代,影響瞭教學效果。一般來說,綜閤性大學這方麵情況稍好,其他普通的大學,特彆是理、工、醫、農類學校因為相對缺少這方麵的教學資源,加上很少有可供選擇的教材,開設通識課的睏難就更大。這些年來,各地也陸續齣版過一些麵嚮素質教育的叢書或教材,但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都還遠遠不能滿足需要。到底應當如何建設好通識課,使之能真正納入正常的教學係統,並達到較好的教學效果?這是許多學校師生普遍關心的問題。從2000年開始,由北大中文係主任溫儒敏教授發起,聯閤瞭本校和一些兄弟院校的老師,經過廣泛的調查,井徵求許多院校通識課主講教師的意見,提齣要策劃一套大型的多學科的青年普及讀物,同時又是大學素質教育通識課係列教材。這項建議得到北京大學校長許智宏院2的支持,並由他牽頭,組成瞭一個在學術界和教育界都有相當影響力的編審委員會,實際上也就是有效地聯閤瞭許多重點大學,協力同心來做成這套大型的書係。北京大學齣版社曆來以齣版高質量的大學教科書聞名,由北大齣版社承擔這樣一套多學科的大型書係的齣版任務,也順理成章。
作者簡介
王曉朝,祖籍安徽桐城,1953年生於上海,哲學博士(英國利茲大學),現任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兼任北京大學外國哲學研究所研究員,已齣版《基督教與帝國文化》、《神秘與理性的交融》、《羅馬帝國文化轉型論》、《教父學研究》、《傳統道德嚮現代道德的轉型》、《柏拉圖全集》、《上帝立在》等著譯19本,論文百餘篇。
目錄
《名傢通識講座書係》總序
前言
第一講 宗教學與宗教的界定
一 宗教學與宗教的界定
二 宗教學的分支學科與發展
三 宗教的界定
四 宗教學的性質與研究對象
第二講 宗教的起源與原始宗教
一 原始宗教的産生
二 宗教與神話
三 宗教與崇拜
四 宗教與巫術
五 原始宗教的特點
第三講 古代民族宗教
一 主要民族宗教的形成
二 古代埃及宗教
三 古代巴比倫宗教
四 古代中國宗教
五 民族宗教嚮世界宗教發展
第四講 宗教與古代哲學
一 宗教與希臘哲學的起源
二 神靈觀念的理性希臘理性神學
三 希臘化時期的宗教與哲學
四 基督教接納希臘哲學
第五講 佛教基本知識
一 佛教的創立與發展
二 佛教的基本教義
三 佛教在中國的傳播及其經典
四 佛教的主要禮儀
第六講 基督教基本知識
一 基督教的前身
二 基督教的誕生與發展
三 基督教的經典
四 基督教的核心信仰與基本禮儀
第七講 伊斯蘭教基本知識
第八講 宗教的基本要素
第九講 宗教的社會功能
第十講 宗教與文化傳播
第十一講 宗教與道德
第十二講 宗教與科學
……
主要參考書目
精彩書摘
國傢宗教的儀典的性質和功能主要是為國傢統治者提供神聖的支持。兩河流域的宗教性禮拜和祭祀性活動主要有兩種:
第一,是對神的禮拜和禱告。占代巴比倫的神作為國傢的保護者,主要是為統治階級提供神聖的支持,滿足他們的要求,這就使得國王對神的禮拜和祈禱活動成瞭國傢宗教的正式儀典。國王除瞭定期性地到神廟禮拜以外,如遇臨時性的事件還隨時去神廟嚮神禱告,祈求保佑與支持。尼布甲尼撒王嚮太陽神祈禱的事項,是要求神保佑他子孫眾多,壽命長久,王位穩固,
政權永存,在戰場上保護他的士兵。他在嚮馬爾都剋神祈禱時,把馬爾都剋稱為“萬有的主”賜給他生命和國傢的統治權,虔誠錶示要順從神的天命。國傢每遇災難,都被認為是由於開罪神靈,惹起神怒所緻。國王則常在此時嚮神認罪.請求寬恕。
忻禱儀式要奉獻可供神食用的祭晶。祈禱者對神的虔誠和熱情往往通過盛放祭品的容器的珍貴程度顯示齣來,其中有石製的花瓶和金製的船形容器·除此之外,還有供神使用的圓柱形圖章和武器之類禮品。
第二,是季節性的祭儀。古代巴比倫各城市都規定有自己的舉行宗教祭祖活動的節日和年曆。月份都以當地所慶祝的宗教節1:1命名。隻是到瞭公元前二韆年,尼普爾的年曆纔被普遍接受。年曆所定的宗教節日,一般都是農業生産的周期性季節。如:慶祝拴上犁頭的儀式、解開犁頭的儀式、收獲儀式等等。在宗教節日裏,王後有時要遍訪她的領地,嚮諸神和被認為具
有神力的已故行政官吏呈獻大麥、麥芽和其他農産品。
春天的一係列祭儀實質上是祈求豐收的豐産儀式,收獲節日則是具有感恩性質的儀式,這類儀式通過戲劇形式錶演齣來。常常是行政首腦和最高的女祭司扮演兩個神,通過他們的結閤來象徵性地錶達對豐産豐收的願望。
在巴比倫帝國的後期,新年是重要的節日,在特殊廟宇中進行。起初,它是與播種、收獲有關的農業節日,後來變為新國王加冕和授權的儀式。在巴比倫城,這個節日被用來慶祝神話中太陽神馬爾都剋戰勝深水女神提阿馬特的故事。除此之外,還有每個月的新月節。第七日、第五日和第二十八日。最後一個節日是當看不見月亮而認為它死瞭的時候。這些節日明顯地具有喪葬儀式的性質。
一個城市或國傢是否能正確地舉行祭禮,被宗教認為決定著國傢的命運和福利,因此,祭儀的管理和執行由城市統治者和國王負責。國王就被認為是具有神力的人物,是他的神力帶來瞭土地的豐産和國傢的福利。在公元前三韆紀的整個時期內,國王在宗教儀式中變成瞭保護植物生長的達摩茲神。整個烏爾第三王朝(公元前2l世紀到20世紀)的統治者和伊新王朝(公元前20世紀到18世紀)的多數統治者都被當作達摩茲神的化身,在儀式中祈求他的保佑。國王作為具有神聖權力的人,以嚴格的宗教儀式來維護其權力。如果其權力受到威脅,國王必須通過復雜的儀式齋戒潔身。通過上述這些儀式的象徵性錶演,王權與神權,政治與宗教的結閤,得到具體的錶現。國傢宗教賦予王權以更神聖的權威。
四 古代中國宗教
中國的黃河一長江流域是世界文明發源地之一。關於宗教,中國曆來有所謂“三教九流”的說法,其中“三教”是指儒、道、佛。然而,中國曆史上的宗教遠遠不是“三教”所能概括的。撇開每種宗教的流派不說,僅其門類便有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及漢族和各少數民族遺存的各種現在還沒有確切名稱的古代宗教。其中佛教於漢末開始傳人中國,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則是唐以後陸續傳人中國的。這些宗教不管它們後來是否與中國固有文化相結閤,其源頭畢竟不在中國。而道教和民間遺存的各種原始宗教,雖然其內容或多或少也受到外來宗教的影響,但從根本上講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然而道教和民間遺存的各種宗教,都是“在野”的宗教,那麼中國有沒有類似古代埃及和巴比倫那樣的國傢宗教呢?
根據牟鍾鑒先生等宗教學者的研究,中國有一個在史書中以“禮誌”或“郊祀誌”的麵目齣現的、隨著封建王朝的滅亡而滅亡的“在朝”的宗教。這種宗教既不是原始宗教,也不是道教,更不是佛教等外來宗教。它具有嚴密的製度和大體不變的承傳,並與國傢的政治禮製閤為一體,是一種“國傢宗教”。它是中國幾韆年封建王朝的“正統宗教”,對中國古代政治、經濟、科學、藝術、倫理、思想乃至語言文字等各個領域都産生瞭巨大的影響。學者們稱之為“中國宗法性傳統宗教”。
中國宗法性傳統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為羽翼,以其他多種鬼神崇拜為補充,形成相對穩固的郊社製度、宗廟製度以及其他祭祖製度,成為維係社會秩序和傢族體係的精神力量,成為慰藉中國人的心靈的精神源泉。這種宗教在中國人心目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它不僅在實際生活中為官方所尊奉,為民眾所信仰,而且為學者
和史傢所關注。在《尚書》、《周易》、《詩經》及《春鞦三傳》中,特彆在《周禮》、《儀禮》和《禮記》中,有著關於早期宗教祭祖活動、理論和製度的莊重的記述。這種在夏商周三代形成的宗法性國傢宗教,在秦漢以後非但沒有消失,反而在嚮前發展,不斷走嚮完備。後來各個朝代的史書充滿宗教祭祀的資料。
宗法性傳統宗教沒有獨立的教團體係,它的宗教祭祀功能由各層次的宗法組織兼任,這可視為該宗教的特點。由皇族、宗族、傢族、傢庭所構成的宗法血緣組織,其功能是多重的。當它肩負起宗教祭祀組織功能的時候,它就是作為一種宗教組織在起作用。它也可以再現齣作為政治組織、社會組織的特性。政教閤一的國傢多是這種情況。
中國宗法性傳統宗教不能混淆於一般的世俗迷信。因為它不僅有基本的信仰、嚴格的製度,還有係統的教義、完備的禮儀,並為曆代官方所尊奉,為全社會所敬信,其正統地位是無可爭議的;而算命、看相、扶乩、風水,占星、巫術等世俗迷信沒有係統的教義,也沒有嚴格的組織製度,以贏利作為直接目的,常被作為“怪力亂神”而受到禁止。
中國古代宗教的祭祀活動非常復雜,祭天是其中最典型的。天神崇拜大約發端於父係氏族社會的後期——部落聯盟時期。《論語·堯曰》說:“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尚書·堯典》說,舜“肆類於上帝”。按照上述文獻的說法,堯、舜、禹、湯、周公都敬祭天神,不過有時稱天,有時稱上帝,有時兼用而已。殷代的帝或上帝最初是英雄祖先,後來被神化為至上神。周人的至上神多用“天”的稱謂。“天”字,《說文解字》雲:“天,顛也,至高無上,從一大”。以天稱謂至上神,當發生在天地對稱、陰陽並舉之後。與大地相對應的茫茫太空即是天。它被賦予主宰自然與社會的至高神性的同時,還保留著其自然形態的浩渺性和復雜性,比起“帝”的稱謂,更能錶現至上神的高深莫測和包容無邊,這些特點深刻影響著後來中國人關於天神的觀點。“天”既廣大無邊,又模糊不定,沒有一個具體形象,使得後來的人們在理解天神時歧義紛齣,靈活發揮的餘地很大,也容易泛化齣“天命”、“天道”等概念。周人有
時稱“天”為“皇天”、“昊天”、“蒼天”,或者將“天”與殷舊稱“帝”結閤,稱“天
帝”、“皇天上帝”,為後世最常采用的是“昊天上帝”這一稱號。周人的“天”與殷人的“帝”相比,不再是喜怒無常的活靈活現的人格神,而是主持正義公道、關心全社會利益、具有恒常賞罰標準的倫理型的至上神。它不僅僅是王權的賜予者保護者,還是王權的控製者與監督者。天子從天神那裏取得統治人間的權力以後,不能光靠祈禱祭祀來獲得天神的好感,還要“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承擔一係列社會責任,纔能得到天神的恒久信任,保持政權的穩定,否則天命就會轉移到異姓的有德者身上。
郊祭是曆代君王祭天的基本方式。周人把郊禮正式定為祭天之禮,祭壇設在王城南郊,故謂之郊祭,以就陽位,天地閤祭並以祖先配祭,祭之前要在祖廟做一次占蔔,用赤色的牛犢作為貢品。所謂“燔柴”,就是積薪於壇上,放置玉幣及犧牲,點燃後使煙氣上達天庭。此外還有一套祈禱、奏樂等儀式。據《春鞦左傳》記載,魯君乃周公之後,可以行天子之禮,故而有郊祀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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