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高校师生、政治哲学研究者、知识分子 1、保罗·维尔诺在西方学界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他是意大利后福特主义思想家中的突出人物;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内格里、大卫·格雷伯等人均受其影响。
2、这部著作话题延伸至语言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对斯宾诺莎所提出的“诸众”这一概念做了精彩绝伦的分析,既批判、质疑了麦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内格里所著的《帝国》,也对其缺陷做了补充。
3、本书重提“诸众”概念,弥补传统马克思主义在面对现代社会困境时的不足,为现代人重新审视群体和个体、个人和资本主义社会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工具。
4、本书收录于三辉图书策划的“倾向与可能”书系,该书系汇集迈克尔·沃尔泽、本尼德克特·安德森、约翰·邓恩、查尔斯·泰勒等当今世界的一流头脑,他们试图用历史的经验和政治的知识,为今天的困难提供部分开放的讨论,这些讨论并没有最终的结果,然而其中所蕴含的视角和线索,每一个都充满深刻的洞见和面对真相的勇气。三辉将这些洞见和勇气集合在这里,奉献给所有愿意为当下和未来努力的汉语读者。
内容简介
在传统意义上“人民”是和“国家”联系在一起的,但影响了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内格里、大卫·格雷伯等理论家的意大利政治思想家维尔诺则认为:斯宾诺莎提出的“诸众”这个概念,相比霍布斯提出的、在传统政治哲学领域内流传甚广的“人民”,更适合分析当今的问题——在全球化的席卷之下,谈话和辩论的“专门之处”正在凋亡和消解,纯粹的智力活动、政治行动和劳动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渐消失,我们所拥有的是恐惧和苦恼的完全叠加……
霍布斯憎恨“诸众”这个概念,他把它定义为回避政治统一、反叛、永远不能达成最后协定。但是维尔诺认为,诸众不仅仅是一个否定性概念,同时还是一个丰富的概念——它包含了个性化,模糊的生命政治概念,机会主义和犬儒主义,闲谈和好奇——让我们去检视新的复数的经历和非代议制民主的形式。
作者简介
保罗·维尔诺(Paolo Virno),意大利哲学家、符号学家、意大利后福特主义思想家中的突出人物,目前任教于罗马大学,著有《诸众的语法》《创新与否定间的诸众》。维尔诺曾是工人主义团体“工人力量”(Potere Operaio)的一员,意大利“1977年运动”中,他被指控是“无产阶级武装派”的幕后指使者,与内格里等人一起被逮捕,维尔诺遭两年监禁后才洗脱一切罪名。关于这段牢狱生涯,他写道:“我一生中参加过的*好的哲学研讨会便是在监狱里。”
目录
序言:我们,诸众
前言
人民对诸众:霍布斯和斯宾诺莎
曾被驱除的“多数”:“私人的”和“个体的”
探究“多数”的三种方法
第一天:恐惧和避难的形式
超越恐惧/苦恼的这对耦合
共同之处和“普遍智能”
没有公共领域的公共性
哪个“一”属于“许多”?
第二天:劳动,行动,智力
创制与实践的并置
关于精湛才艺:从亚里士多德到格伦·古尔德
作为表演艺术家的说话人
文化产业:预期和范例
舞台上的语言
职场中的精湛才艺
智力如同曲谱
执政者的理由和退出
第三天:作为主观性的诸众
个性化的原则
模棱两可的概念:生命政治
诸众的情感色调
闲聊和好奇
第四天:诸众和后福特时代资本主义的十个论点
参考书目
索引
精彩书摘
《诸众的语法:当代生活方式的分析》:
在对霍布斯描绘讨厌的诸众所采取的方式做浅释之前,先确切地确定这里所想要达到的目标。我是想通过展示诸众的范畴(正是因为它被其死对头霍布斯已做过处理)来帮助解释当代的若干社会行为。经过了几个世纪的“人民”,然后是那些国家(民族国家、中央集权国家等),最后,在现代曙光来临之际被取消的相反极性终于又回来显示自己了。诸众被视为社会、政治和哲理的最时髦的东西吧?也许是的。对于现象—语言学游戏这个相当可观的范围、生命的形式、伦理倾向、当今世界生产的显著特征等,除非理解为来自于这个“许多”(many)的存在模式,否则最终也许仅有些许理解,也许全然不能理解。为了研究这个存在模式,我们必须求助于非常不同类型的概念组合:人类学、语言哲学、政治经济学批判、伦理学。我们必须周游这个“诸众”的大陆,并且频繁地改变视角。
说完了以上这些,让我们简要地了解一下霍布斯作为明察秋毫的对手对“许多”的存在模式所做的描述方式。在霍布斯看来,这决定性的政治冲突发生在诸众和人民之间。近代公共领域既可作为诸众的活动中心,也可作为人民的活动中心。内战总是凶险的,在这种二择一的选择中自有它的逻辑形式。根据霍布斯所说,人民的概念是与国家的存在严格相关的,而且还是一种反响,人民即国家的反映:有了国家,就会有人民。没有国家,便没有人民。在那本对诸众的恐怖揭露得广而又深的《论公民》(De Cive)书中说:“人民(people)有点像‘一’,具有单一的意志(one will),可以把统一的行动归属于它。”(霍布斯,《论公民》第十二章,第八部分)
对霍布斯来说,诸众是“自然状态”中固有的;因此,它是早于“国家” (body politic)的固有存在。但是,遥远的历史可以再次重现,就像一种“被压抑的经验”,在间或动摇国家主权的危机中以回归来验证它本身。在国家之前就存在着许多;国家建立以后,就只有一个:人民,人民被赋予单一的意志。按照霍布斯所说,诸众回避政治团结;反抗权威;不加入持久的协议;由于它从未将自己的自然权利转让给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就从未达到法人的地位(status)。诸众正是通过它的存在模式(通过它的复数特性)和行为模式来阻止这种“转让”。霍布斯,这位曾经伟大的作家,用令人敬佩的优雅来强调诸众是如何反国家的,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诸众是反人民的:“人民(the people),激起公民(Citizen)违抗国家(City),即诸众(multitude)违抗人民(people)。”(霍布斯,出处同上)这里将这两个概念之间做了全面的对比:如果有人民,就没有诸众;如果有诸众,就没有人民。在霍布斯和17世纪国家主权辩护者眼中,诸众纯粹是一个负面的、边缘性的概念;也就是说,诸众被视同为压在国家之上的危险因素;它是随时会阻塞“巨大机器”的碎片。这是一个否定诸众的概念:这就是说,诸众不使自己适合成为人民,因为它实际上否定国家对政治决策的垄断;简言之,它是“自然状态”在公民社会的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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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人民对诸众:霍布斯和斯宾诺莎
我认为相对于大家更加熟悉的“人民”(people)的概念,“诸众”(multitude)的概念是对当代公共领域做细致分析的一个很重要的工具。我们必须记住“人民”和“诸众”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选择一直处于实际争论的核心(现代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宗教战争等)和17世纪理论—哲学争论的核心。“人民”和“诸众”这两个在炽烈的冲突之火中锤炼出的互相抵触的概念在现代政治—社会类属的定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民”的观念占了上风,“诸众”这一概念则在竞争中败北而成了一个失落的词条。在说到社会生活形态和新建大国的民众精神时,人们不再说诸众,而喜欢说人民。然而我们需要问一下,今天,在漫长的轮回将达尽头之际,这个古老的争议是否还没有再次展开? 今天,在现代政治理论正经历激烈转变的关头,这个曾被击败的概念是否还没有显示出非凡的活力,为自己做出扣人心弦的复仇雪耻?
人民和诸众这对立的两极有霍布斯(Hobbes)和斯宾诺莎(Spinoza)作为它们推定的创始人。斯宾诺莎认为,诸众(multitudo)表示在公共场合(public scene)、在集体行动、在处理公共事务中所持存的这么一种复数(plurality which persists as such),没有聚合成一,不会在向心运动中消失。诸众是赋予这个许多(many)的社会和政治的存在形式,被视为存在着的许多:一种永恒的形式,不是一个阶段性的或间隙性的形式。在斯宾诺莎看来,诸众乃公民自由的楣梁[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Tractatus Politicus)]。
霍布斯憎恶(detests)诸众,“憎恶”,这里是我做适当考虑后使用的一个带情感色彩的、不很科学的词,他激烈反对诸众。以社会和政治的许多存在,被视为存在着的许多,以这样多数的形式但不聚合成一个综合的统一体,他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帝国”最大的危险。也就是说,是对国家这个政治决策垄断者的最大危险。理解一个概念的意义最好的方法——这里说的是诸众的概念——就是用固执的反对者的眼光去审视它。掌握一个概念的所有含义及其微妙之处的人恰恰就是想要把这个概念从理论和实践的视野里抹去的人。
在对霍布斯描绘讨厌的诸众所采取的方式做浅释之前,最好先确切地确定这里所想要达到的目标。我是想通过展示诸众的范畴(正是因为它被其死对头霍布斯已做过处理)来帮助解释当代的若干社会行为。经过了几个世纪的“人民”,然后是那些国家(民族国家、中央集权国家等),最后,在现代曙光来临之际被取消的相反极性终于又回来显示自己了。诸众被视为社会、政治和哲理的最时髦的东西吧?也许是的。对于现象—语言学游戏这个相当可观的范围、生命的形式、伦理倾向、当今世界生产的显著特征等,除非理解为来自于这个“许多”(many)的存在模式,否则最终也许仅有些许理解,也许全然不能理解。为了研究这个存在模式,我们必须求助于非常不同类型的概念组合:人类学、语言哲学、政治经济学批判、伦理学。我们必须周游这个“诸众”的大陆,并且频繁地改变视角。
说完了以上这些,让我们简要地了解一下霍布斯作为明察秋毫的对手对“许多”的存在模式所做的描述方式。在霍布斯看来,这决定性的政治冲突发生在诸众和人民之间。近代公共领域既可作为诸众的活动中心,也可作为人民的活动中心。内战总是凶险的,在这种二择一的选择中自有它的逻辑形式。根据霍布斯所说,人民的概念是与国家的存在严格相关的,而且还是一种反响,人民即国家的反映:有了国家,就会有人民。没有国家,便没有人民。在那本对诸众的恐怖揭露得广而又深的《论公民》(De Cive)书中说:“人民(people)有点像‘一’,具有单一的意志(one will),可以把统一的行动归属于它。”(霍布斯,《论公民》第十二章,第八部分)
对霍布斯来说,诸众是“自然状态”中固有的;因此,它是早于“国家” (body politic)的固有存在。但是,遥远的历史可以再次重现,就像一种“被压抑的经验”,在间或动摇国家主权的危机中以回归来验证它本身。在国家之前就存在着许多;国家建立以后,就只有一个——人民,人民被赋予单一的意志。按照霍布斯所说,诸众回避政治团结;反抗权威;不加入持久的协议;由于它从未将自己的自然权利转让给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就从未达到法人的地位(status)。诸众正是通过它的存在模式(通过它的复数特性)和行为模式来阻止这种“转让”。霍布斯,这位曾经伟大的作家,用令人敬佩的优雅来强调诸众是如何反国家的,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诸众是反人民的:“人民(the people),激起公民(Citizen)违抗国家(City),即诸众(multitude)违抗人民(people)。”(霍布斯,出处同上)这里将这两个概念之间做了全面的对比:如果有人民,就没有诸众;如果有诸众,就没有人民。在霍布斯和17世纪国家主权辩护者眼中,诸众纯粹是一个负面的、边缘性的概念;也就是说,诸众被视同为压在国家之上的危险因素;它是随时会阻塞“巨大机器”的碎片。这是一个否定诸众的概念:这就是说,诸众不使自己适合成为人民,因为它实际上否定国家对政治决策的垄断;简言之,它是“自然状态”在公民社会的回流。
曾被驱除的“多数”:“私人的”和“个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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