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中国王朝时期户籍赋役制度在地方社会实施过程入手,尝试探索一种关于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变迁和国家转型的解释路径。作者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王朝时期国家统治与社会整合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明清时期的里甲制由以人丁事产构成的家庭为核心衍变为以田地赋税为核心的户籍系统,建立在一条鞭法下财政白银化和赋税定额化基础上的这一深刻转变,同地方基层社会发生的变迁过程互动,从而确立起一种新的“国家—社会”体制。
本书在系统考察明清时期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的基础上,从制度变革层面深刻揭示了明清社会转型的内在肌理。明初的赋役征派中,户既是承担赋役的主体,又是课税客体。王朝将人民编入户籍,通过对人民的人身控制确保田赋的征收,纳粮其实也是当差。差役并非直接按丁征派,而是按照每户的人丁事产进行佥派,实际是等级户税。这就形成了赋中有役,役中有赋的局面。明中叶以后,随着赋役的折银化与定额化,赋役征派对象从人丁事产到丁田再到土地的转变,以及赋税项目合并与单一化,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也从基于人身控制的纳粮当差的关系,转变为人民向国家完纳钱粮的关系。由此,户基本丧失了原有的意义,转而变为土地赋税的登记单位。宗族等中介势力由此介入其中,成为了户的实际支配者,逐渐形成了“总户—子户”的结构,也构成了清代广东地方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
评分##我感觉我只懂了三四成。
评分##关键词:平均、地方政府、陋规。书是好书,但是09年之后就没有修订了,需要修订呀!在梁方仲和何炳棣先生的基础上,作者通过里甲赋役制度,对“户”的名与实进行了考察,试图说明从明初个别人身支配的国民关系如何转变为中叶后以中介为运转的国族关系。叹服!读完瞿同祖和岩井茂树的书后,非常好奇“陋规”在具体情境中,是如何操作的,以及为什么陋规永远割除不掉,刘志伟通过“赋役”尤其是“役”部分的解读,很好的阐明了这一点。可与宫崎市定、刘子健对于王安石和宋代例子对读,也可以和秦晖关于“黄宗羲定律”的阐释对读。基层财政的悬浮和结构性中饱有制度设计上的必然问题。附录中,作者通过宗族的视角,揭示出“户”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作为一种国家话语是如何在地方社会实践的,亦非常有启发性。好奇后人如何继续推进研究了。
评分##不敢多加妄言,对于里甲制度的设立、发展到残破再到被取代都说清楚了,但是标题和序言都强调的“国家—社会”体制具体是怎么样的、关系如何演变,基本就没说,可以说是很标题党了。
评分##不敢多加妄言,对于里甲制度的设立、发展到残破再到被取代都说清楚了,但是标题和序言都强调的“国家—社会”体制具体是怎么样的、关系如何演变,基本就没说,可以说是很标题党了。
评分##关键词:平均、地方政府、陋规。书是好书,但是09年之后就没有修订了,需要修订呀!在梁方仲和何炳棣先生的基础上,作者通过里甲赋役制度,对“户”的名与实进行了考察,试图说明从明初个别人身支配的国民关系如何转变为中叶后以中介为运转的国族关系。叹服!读完瞿同祖和岩井茂树的书后,非常好奇“陋规”在具体情境中,是如何操作的,以及为什么陋规永远割除不掉,刘志伟通过“赋役”尤其是“役”部分的解读,很好的阐明了这一点。可与宫崎市定、刘子健对于王安石和宋代例子对读,也可以和秦晖关于“黄宗羲定律”的阐释对读。基层财政的悬浮和结构性中饱有制度设计上的必然问题。附录中,作者通过宗族的视角,揭示出“户”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作为一种国家话语是如何在地方社会实践的,亦非常有启发性。好奇后人如何继续推进研究了。
评分##少有并不枯燥的制度史,理清了明初至中叶以及清初广东地区里甲和差役制度变革。总体趋势:1、赋役折银化,广东作为海外贸易入超省份,天然具有优势;2、地方公费摊入整体赋税,把暗地不可控制费用明面化;3、从人丁结合到分离,把土地作为征收唯一对象,4、赋役定额化,项目合并化。整体改革从嘉靖年间一直延续到张居正一条鞭法,以及后续摊丁入亩。历时百年之久,可见改革之不易,曲折与漫长。也见统治阶级不断压迫,人民不断逃亡,镇压束缚,减轻又进一步循环往复历史过程。
评分##一生伏首拜志伟……
评分##我感觉我只懂了三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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