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是奥斯丁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读下去有些艰难是怎么回事。
评分##简直了。。。
评分##我真的不太喜欢爱玛
评分##简直了。。。
评分##相穿越回那个时代,过最简单的生活
评分##阶层真是一道难以跨越的坎,几百年来也难以改变
评分##和elizabeth与elinor相比,emma应该是有着更多骄傲但也有更多缺点的女子。到了很结尾N先生指责emma对贝兹小姐讲话很刻薄使emma感到羞辱的桥段才突然喜欢上这个角色,固执但绝对不是食古不化。只能说永远可以在简奥斯汀的书里发现一个类似埃尔顿那种傻逼男的角色,可更多的是能在她塑造的角色里发现现实生活中人性的投影。只能说逾两百年过去,甚至经历过更久的时间,人的种种姿态还是有着各种不同的相似。这个版本翻译得略烂,什么注脚都没有,还有前后人名翻译不一致的情况。
评分##【补】嗯…emmm
评分##重读一遍发现贝茨小姐的絮叨里隐藏了好多细节,仿佛在看阿加莎的侦探小说,另外一个印象深刻的居然是约翰先生关于不想出门做客发的牢骚,简小姐太会刻画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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