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中,米歇尔•福柯定义了两种形式的权力: 规训权力,即通过监视技术和惩罚制度对身体进行规训;以及生命权力,作用于人口、生物和活人。通过分析种族战争的言论和征服的历史叙述,福柯勾勒出生命权力和国家种族主义的谱系。权力与抵抗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是法理上的,而是斗争上的。它不属于法律的范畴,而是战略的范畴。因此,应该反转克劳塞维茨的格言,改为“政治是战争的延续”。
##翻译差评
评分初版于99年,20年后还涨价重版这种糊弄鬼的译本,不地道
评分##值得六星,精华之所在。从战争作为历史政治话语的主题,以颠覆法律_哲学话语遮掩的力量对比出发。试图重新发现真正的潜在的力量对比,这是18世纪以前社会的真实镜像,但18世纪以后伴随着法国大革命为标志的最后一战:从此不再有战争,而将以民事纠纷与法律取代之。其原因之所在是力量的二元对立,意味着一种特殊权力;而第三等级所追求的是普泛性,即民族/国家,一切为了国家。只有第三等级是代表国家的,从此只有一元化的民族,没有等级之分,皆为公民/市民。战争虽然表面上消失了,但仅是潜伏,其伴随着种族主义与生命权力的结合,又重现天日。
评分##全系列最中意
评分##全系列最中意
评分##没完全理清楚,可能需要再整理一下...但真的是挺有野心的课吧。以社会的战争性否定了社会的契约性;历史话语在权力系统里作为工具的运作方式;种族主义的必然性;国家从二元性到一元性的转变——对外战争到对内清洗的转变,历史话语中“战争”到“斗争”的转变;最后引出当今社会的生命政治的二重机制:惩戒+调节。福柯之博学令人惊叹。
评分##福柯在1976年的课程。福柯颠覆了霍布斯等人的哲学-法律话语,重现发现战争,以战争作为历史-政治话语的主题。克劳塞维茨格言的反说,政治是战争的继续。伴随法国大革命的最后一战,从此不再有战争。市民社会消灭了二元对立,只留下一元的、需要被保卫的社会。新的权力机制,生命政治的诞生,与惩戒的区别。生命政治的概念:“对生命,对作为类别的人的生理过程承担责任,并在他们身上保证一种调节,而不是纪律”。两个整体机制:肉体机关-人体-惩戒-机关(制度的惩戒机关);人口系列-生物学过程—调节机制-国家(国家进行的生命调节)。权力转向活下来的人,死亡退回私人。国家种族主义(死亡的权力),“使种族主义进入国家机制的正是生命权力的出现,种族主义作为权力的根本机制在现代国家中发挥作用”。精华全在最后一讲。有几处删减。
评分##全系列最中意
评分##应当关注的是种族主义与有关单一民族的话语之间的关系,只有在后者取代了描述了国境内多民族之间永恒战争的政治—历史话语并将战争看作是威胁着整体的有待调控的偶然因素的条件下,十九二十世纪种族主义与生物学的共谋才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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