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销书作家,自媒体作者李月亮首部爱情小说作品。
作者李月亮,畅销书作家,微信公众号【李月亮】自媒体作者,公号粉丝30万。讲过很多道理,写了很多爱情故事,而这是其首部爱情小说作品集。
21个故事,21段爱情,不必款款拥有,你这样的人,我遇到一个,就很满足。
之前列举的喜欢的人标准,在遇到你的那一瞬间,全部作废。
对全世界骄傲,只对你投降。
和你在一起才是将来,换了别人就是将就。
21个故事,21段爱情,不必款款拥有,你这样的人,我遇到一个,就很满足。
《你来了,我就不挑了》
和陌生人合租房子,巧遇爱做饭爱英剧的洁癖男。爱情已然萌生,他却止步不前。可是如此珍稀的男人,如地摊上的限量版,怎能轻易放过?
《君子翻盘》
有一种郁闷,叫做男朋友和前女友重修旧好。被分手的阿苏,她想要翻盘:抢回男友。只是她并没有翻盘抢回前男友,却翻盘了整个人生。
《国王路小茂》
国王路小茂显灵的时候,茉莉和庞伟正在严肃地分手。在失恋和失业的双重刺激下,茉莉逃离到西藏,发现她认识的屌丝路小茂仿佛成为了一个深受爱戴的国王,手无寸铁,却能救民于水火。
《冤家总要路窄》
水仙决定把自己嫁出去,所以特意去寺庙里给自己许个愿。许愿后她觉得整个人都顺了。冥冥中,一毛钱和一块排骨竟给她引来了一个好男人。这是一个很俗的冤家总要路窄、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李月亮,畅销书作家,知名专栏作者。理性与文艺的混合体,写过很多故事和道理,在黑白生活中探寻小小欢喜。出版畅销书《愿你的生活,既有软肋又有盔甲》等。
第一章:你来了,我就不挑了
最佳女配
你来了,我就不挑了
别怕,我真心
君子翻盘
来,跟我一起说:爱谁谁!
冤家总要路窄
国王路小茂
命中注定再遇见你
久别胜新欢
一见钟情,一生钟情
我是小青,待解救
第二章:没关系啊,因为是爱情
北京我们分手吧
阿凡灯的新水杯
温柔地把你甩掉
爱情在戏里,人生在戏外
那年,路过一场高大上的爱情
没关系啊,因为是爱情
君是袖手旁观客,我亦逢场作戏人
抱歉,我是替身女友
听说你要嫁给我的前男友
这是一个龟兔赛跑的故事
你来了,我就不挑了
1 我讨厌隔壁的黑妞。
在这个古老的二居室的东卧里,我已经住了三年,西卧的租客换得像快餐店翻台一样频繁,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美有丑,但没有一个像黑妞这么烦人的,她制造的垃圾和噪音以及霸占卫生间的时间都是我的十三倍以上,她凌晨两点还在声嘶力竭地讲电话,她的草莓烂成水了也不扔,每天她喷了香水穿着薄纱黑超咣当一声打开门高冷地走出来时,都有一群小黑虫欢快地跟着飞出来。
我不擅长指责和吵架,所以只能暗自祈祷她速速搬走,祈祷某天下班回家,发现她扔在客厅的十几双高跟鞋和吊在过道里的内裤文胸长筒袜以及她的全部家当统统都不见了,而我永世不再和此类人种相遇。
可那一天却千呼万唤总不来。我只好采取阿Q式的自我救赎法,每天靠默念“我这点苦难算什么,她未来的老公才真叫惨”强撑着过下去。
问题是这种女人能找到老公吗?有一天我忽然开始怀疑。这怀疑令我的自我拯救失效了,我意识到自己的苦难也许永远不会有人接盘。于是我不得不考虑离开这个早住惯了的廉价小窝,以每月多付八百块的代价,告别黑妞的蹂躏,尽管我刚刚换了工作,囊中相当羞涩。
不想,我正焦头烂额看房子,黑妞领着男朋友回来了。
看到那个比黑妞还黑的男生的时候,我百感交集。他友好地跟我打招呼,我更友好地回应他,还顺手把正在洗的葡萄分了一半给他们吃——我知道这种嫁祸于人的行为是可耻的,但当传说中的礼义廉耻遇上每月八百块的额外花销时,我还是屈服了。
人穷志短没良心。这是我姥姥说我二表姥姥的。我也没好哪儿去。好在黑妞和她男朋友没有让我白白背负道德压力,他们看起来相处得非常不错,还在那个小黑虫萦绕的房间里共度了一晚。
看来真的有那种宽厚大度不拘小节、只求温软女人香不在乎满屋垃圾臭的男人啊。我感到欣慰,默默祝福他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万没想到,不久之后黑妞居然又带回来一男生。而且比之前那位更高,更瘦,更好看。我太惊诧了,以至于那男生向我点头微笑时,我只“啊”了一声,一点笑都没挤出来。
回房间镇定了一会儿,我决定弥补。于是又洗了一盘葡萄端过去。
黑妞没在。男生正提着个大塑料袋把她那些长了毛的面包、水果往里装,我端着葡萄找不到地方放,他也找不到,但他很快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两张铺在床上说,放这吧。
这个举动让我知道他是个干净人。
放下葡萄,我礼貌性地问:那谁呢?——我都不知道黑妞的名字。
他笑笑说,去我那边了。
嗯?
今天她住我那边,我住这儿。
嗯?
我是他男朋友的室友。
噢。我恍然大悟。随即邪恶地看了一眼黑妞的单人床,它确实太小了。
2
爱干净的男生越来越频繁地来我们这边住。这是个好现象,更好的现象是,他每次来,都从黑妞房间里弄出许多垃圾,顺带着把客厅走廊厨房都清理一遍。他还爱做饭,所以当我下班回来,打开门闻到菜香,又看到整洁的客厅,就知道他又来了。
可想而知我多么欢迎他的到来。这欢迎直接写在我脸上,每回我们在这小房子里狭路相逢,我都像见了吉祥物一样,笑得很开怀。
这友好想来和吉祥物是有感应的。我一见他就笑,他也一见我就乐。有一回我赞他刚炒好的回锅肉“好香”,他立刻说,拿碗来,分你一半!我哪里好意思,赶紧说不用我吃过了。然后钻回房间关上门,狼吞虎咽吃了个面包,把那个小谎言变成现实。
不过虽然没尝到他的回锅肉,那天我们却一起分享了两集《纸牌屋》——其实我们都知道对方在追此剧,因为每次晚饭后,两个房间传出的都是安德伍德那老奸巨猾的独白。
这回吉祥物把笔记本搬到了客厅,招呼我说,一起看啊。
我当然没意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何况跟男生看这种剧,还有个通行的福利:遇到不懂之处,他会暂停下来,给你讲那些晦涩的梗是何隐喻。
在这方面,吉祥物尤其合格。他甚至能指出一些翻译的误差,哪里跑偏了,哪里夸大其词了,哪里流于表面了……我们像看足球比赛一样边看边解说,两集剧足足看了两个半小时。最后还意犹未尽,补充性地加聊了一会儿。聊美剧,聊中国政治,聊房租,聊我们自己。
于是我知道他在一家小公司做翻译,业余给另一些小公司翻译产品说明书,给混日子的研究生翻译毕业论文,给不提气的中学生做家教。
我还知道了他叫苏奇志——从他电脑桌面的文件名上看到的。
第二天,苏奇志直接做了两人份的晚餐。我一回去他就从厨房探出头,隔着一层淡淡的油烟冲我大声说:先别吃饭啊,今儿我宴请你。我扭捏了一下,接受了,然后换了鞋挤进厨房说,那我来帮你吧。他连连摆着油花花的双手像轰鸟似的往外轰我:出去出去,等着就行。
厨房太小了,确实不适合两个没有特定关系的单身男女同时容身。我于是退出来,回到卧室,坐下,又坐不住,不时起身往厨房偷瞄。
网上曾有个关于“男人什么时候最美”的讨论,有很多答案我都赞同,比如对着镜子拉一下领带,弯腰轻抚一只哈巴狗,演说前稍作停顿目光扫视全场……现在我想追加一条:捧着肉片站在油锅前,安静地等着葱姜爆出香味儿的男人,也是极美的。
在这个肉香沉醉的傍晚,我有点出神了。
苏奇志的手艺确实不错,他说这得益于大学四年在餐馆打工的苦逼岁月,当时为了多赚点,他在洗碗时偷师学艺,慢慢升级为主厨,于是学费生活费就全搞定了。我表示敬佩。他淡然一笑:穷人家孩子嘛。
他笑得淡泊又明亮,像雨过天晴后山顶的阳光。
不好意思,我又出神了。
后来他洗了碗、收拾了厨房、倒了垃圾,又抱出笔记本,熟练地打开《纸牌屋》,我看着他那只握着鼠标的干净细长的手,忽然有点想握上去。
当然,这太唐突了,我可不敢。
转天,我提早下班,去肉店买了一大堆排骨。礼尚往来,该我请人家了。
可迎接我的,却是黑妞那双久未露面的高跟鞋,和她房间里传出的一声声哀嚎——我不要听你解释!啊啊啊!你倒是说呀!啊啊啊!
闭嘴你这个骗子了!啊啊啊……
我胸闷异常。默默回到房间,放下排骨,泡了包方便面,伴着隔壁的哭叫声艰难地往嘴里塞。我塞一口,她骂一声,我再塞一口,她又骂一声。我本来口味就不重,这种佐餐对我的身心实在是巨大的挑战。我数十次想放下筷子走出房间,去敲她的门,对她说,别作了,
秀下限风险很大的,你这样的……还是乖乖回到他的怀抱吧,现在就去,撒个娇卖个萌,跟他白头偕老,顺带着,把苏奇志给我换回来。
——呃,是的,我真正想说的其实是最后这句。
晚上八点,新的《纸牌屋》更出来了。我第一时间打开,却看得兴味索然,半集没看完就关了。倒不是因为隔壁哭声的干扰,而是我想到了一句话:好东西要与爱人分享。
我想跟那个人分享。
不知道他怎么想呢?
这部作品的魅力在于它的“真诚”和“勇气”。作者似乎毫不避讳地将人类最复杂、最原始的情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论是爱、嫉妒、背叛,还是救赎,他都用一种近乎残忍的坦率来呈现。我很少看到一部作品敢于直面人性的灰暗地带,并且不给予廉价的道德审判。书中那些充满缺陷的角色,反而显得无比真实可信,他们的错误、他们的挣扎,都让我反思自身。这种深度的代入感,使得阅读过程既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挑战——挑战我们去直面那些我们通常会回避的内心阴影。此外,这本书在知识的广度上也非常惊人,它巧妙地将天文学、古代哲学甚至某些冷门的民族志知识融入叙事,但所有的学术性内容都服务于故事本身,绝不显得突兀或说教。作者处理这种复杂信息流的能力,展现了他非凡的学识储备和高超的驾驭能力。读完之后,我不仅在情感上获得了冲击,知识层面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宽,感觉像经历了一场高质量的头脑风暴,非常过瘾。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部精心打磨的古典音乐作品,它的层次感丰富到令人惊叹。初听时,你可能只注意到了主旋律的优美,但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开始留意到那些隐藏在低音部的复杂和声,以及穿插其中的对位旋律。这些“和声”就是作者设置的那些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那些支线人物的命运轨迹,它们在故事的主线之外默默发展,却在关键时刻提供了强大的情感支撑和逻辑回环。我尤其佩服作者对于“留白”艺术的掌握。他非常懂得何时该收住笔锋,将解释权完全交给读者。很多重大的转折和冲突,作者只是轻轻带过,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这反而激发了读者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让阅读过程变成了一种共同创作的体验。我常常在合上书本后,会忍不住在脑海中为那些未被详细描绘的片段“补全”情节,这无疑延长了这本书的生命力。这本书不是一个封闭的容器,而是一个启动你思考引擎的钥匙,它将阅读的乐趣从被动接受,提升到了主动探索的层次。
评分说实话,我一开始对这本书的期待值并没有那么高,毕竟市面上同类题材的作品太多了,很难让人眼前一亮。然而,这本书成功地避开了所有俗套的陷阱,它在“什么都不说”中讲述了“所有事情”。作者对环境的描写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但这种描写不是为了炫技,而是与人物的内心世界紧密相连。例如,那个反复出现的、被遗弃的灯塔,它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标志,它几乎成了主角内心孤独和对希望执着追寻的具象化象征。每当主角感到绝望时,作者总会笔锋一转,描写灯塔的光束如何穿透迷雾,那种希望的微光,虽然微弱,却足以让人重拾前行的勇气。这种象征手法的运用,高明之处在于它不着痕迹,你需要自己去挖掘,去感受,去与书中的世界进行对话。而且,这本书的节奏掌控得极其精准,时而如慢板般沉静,时而又像急促的鼓点般紧张,让你在放松和警惕之间不断切换,始终保持着一种高度集中的阅读状态。读完最后一页时,我感到一种深深的失落,仿佛离开了一个相伴许久的老友,那种余韵久久不散。
评分天哪,我刚刚读完的这本书简直是本“时间黑洞”!我得说,作者的叙事功力简直是炉火纯青,他构建的那个世界观宏大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细节之处更是考究得令人发指。我记得有那么一个场景,描绘的是主角在那个古老城市中穿梭的情景,那种光影的变幻、空气中弥漫的尘土味,甚至连远方传来的某种模糊的乐器声,都被他捕捉得纤毫毕现。读到那里,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仿佛我的意识真的被拉进了那个虚构的时空。更绝妙的是,作者对于人物心理的刻画入木三分,那种挣扎、那种瞬间的顿悟,都不是简单的文字堆砌,而是能让你真切地感受到角色灵魂深处的震颤。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来回味那几个关键的对话,每一个字眼都似乎蕴含着千言万语的潜台词。这本书的结构也相当巧妙,不是那种按部就班的线性叙事,而是像一个精密的钟表,不同的时间线和视角交织在一起,最终在某个意想不到的节点完美契合,那种“原来如此”的震撼感,很少有作品能带给我。对于喜欢深度思考和沉浸式阅读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一场不容错过的盛宴,准备好牺牲你接下来的几个周末吧,因为一旦开始,你就很难停下来。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简直是独树一帜,我很少能看到如此大胆且富有音乐性的文字组合。它不是那种追求辞藻华丽堆砌的“书面语”,而更像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后凝练出来的、带着某种原始力量的表达方式。开篇的几页,我就被那种极简主义的描述手法所吸引,每一个句子都短促有力,却能在你的脑海中瞬间构建出清晰的画面,像一帧帧经过精心调色的电影镜头。而到了情绪高潮部分,作者的笔锋又会突然变得狂放不羁,长句如洪流般倾泻而下,带着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将读者推向情绪的顶点。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哲学思辨时的那种克制与张力,他从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通过角色之间充满火药味的辩论,引导读者自己去寻找那个模糊的、可能并不存在的真理。读完后,我感觉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都被无形中提升了,因为它教会了我如何在有限的字数内,去承载无限的意境。这绝对不是一本适合快速浏览的书,你需要放慢速度,甚至需要大声朗读某些段落,去感受那些词语碰撞时产生的火花,才能真正领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和高超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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