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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專傢編寫;法律釋義標準版本
本叢書是由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編寫的法律釋義版本,準確反映法律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法律條款內容,是理解適用法律的讀物。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釋義》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組織編寫,根據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撰寫釋義,詳細講解國傢食品安全領域法律製度的相關問題,並附有該法修訂草案、曆次修改審議報告、立法調研報告等立法資料,是國傢立法機關法律釋義的標準、文本。
目錄
第一部分釋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調整範圍】
第三條【食品安全工作方針】
第四條【食品生産經營者社會責任】
第五條【食品安全監管體製】
第六條【地方政府職責】
第七條【評議、考核製度】
第八條【監督部門溝通配閤】
第九條【行業協會等的責任】
第十條【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基礎研究】
第十二條【舉報違法行為】
第十三條【錶彰與奬勵】
第二章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十四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製度】
第十五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第十六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通報】
第十七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製度】
第十八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情形】
第十九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配閤協作】
第二十條【衛生、農業部門信息共享】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作用】
第二十二條【食品安全風險警示】
第二十三條【食品安全風險交流】
第三章食品安全標準
第二十四條【製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則】
第二十五條【食品安全標準的強製性】
第二十六條【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國傢標準的製定】
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國傢標準的製定要求和
程序】
第二十九條【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第三十條【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第三十一條【食品安全標準的公布】
第三十二條【食品安全標準的跟蹤評價】
第四章食品生産經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三十三條【食品生産經營要求】
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産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食品相關産品】
第三十五條【食品生産經營許可】
第三十六條【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
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三新"産品許可】
第三十八條【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第三十九條【食品添加劑生産許可】
第四十條【食品添加劑允許使用的條件和使用
要求】
第四十一條【生産食品相關産品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食品安全全程追溯製度】
第四十三條【食品規模化生産和食品安全責任
保險】
第二節生産經營過程控製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製度要求】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製度】
第四十六條【生産企業實施控製要求】
第四十七條【自查製度】
第四十八條【鼓勵食品生産經營企業符閤良好
生産規範】
第四十九條【農業投入品的使用】
第五十條【食品生産者的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第五十一條【食品齣廠檢驗記錄製度】
第五十二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
産品的質量檢驗】
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的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第五十四條【食品經營者貯存食品的要求】
第五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原料控製要求】
第五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七條【集中用餐單位的要求】
第五十八條【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
要求】
第五十九條【食品添加劑生産者的齣廠檢驗記錄
製度】
第六十條【食品添加劑經營者的進貨查驗記錄
製度】
第六十一條【集中交易市場等的食品安全管理
責任】
第六十二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颱提供者的
義務】
第六十三條【食品召迴製度】
第六十四條【食用農産品批發市場的管理】
第六十五條【食用農産品銷售者進貨查驗記錄
製度】
第六十六條【食用農産品銷售環節使用食品添加
劑和包裝材料的要求】
第三節標簽、說明書和廣告
第六十七條【預包裝食品標簽】
第六十八條【散裝食品標注的要求】
第六十九條【轉基因食品的標示】
第七十條【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和包裝的
要求】
第七十一條【標簽、說明書的真實性要求】
第七十二條【預包裝食品的銷售要求】
第七十三條【食品廣告要求】
第四節特殊食品
第七十四條【特殊食品嚴格監管原則】
第七十五條【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
第七十六條【保健食品注冊和備案製度】
第七十七條【保健食品注冊和備案的材料】
第七十八條【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
第七十九條【保健食品廣告】
第八十條【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第八十一條【嬰幼兒配方食品】
第八十二條【材料的真實性和保密等要求】
第八十三條【特殊食品生産質量管理體係】
第五章食品檢驗
第八十四條【食品檢驗機構】
第八十五條【食品檢驗人】
第八十六條【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製】
第八十七條【監督抽檢】
第八十八條【復檢】
第八十九條【自行檢驗和委托檢驗】
第九十條【食品添加劑檢驗】
第六章食品進齣口
第九十一條【進齣口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九十二條【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的要求】
第九十三條【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傢標準食品等的程序】
第九十四條【境外齣口商、境外生産企業、進口商的義務】
第九十五條【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風險的應對措施】
第九十六條【境外齣口商、代理商、進口商和境外食品生産企業的備案與注冊】
第九十七條【進口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
第九十八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進口和銷售記錄製度】
第九十九條【齣口食品的監督管理】
第一百條【進齣口食品安全信息及信用管理】
第一百零一條【國傢齣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評估和審查職責】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第一百零二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百零三條【應急處置、報告、通報】
第一百零四條【醫療機構報告】
第一百零五條【防止、減輕社會危害的措施】
第一百零六條【事故責任調查】
第一百零七條【事故責任調查原則、主要任務】
第一百零八條【調查部分的權力】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一百零九條【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
第一百一十條【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條【臨時限量值和臨時檢驗方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快速檢測】
第一百一十三條【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第一百一十四條【對食品生産經營者進行責任
約談】
第一百一十五條【有奬舉報】
第一百一十六條【加強食品安全執法人員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條【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等進行
責任約談】
第一百一十八條【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
第一百一十九條【食品安全信息的報告、通報製度】
第一百二十條【不得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
第一百二十一條【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處理】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二條【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等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八類最嚴重違法食品生産經營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四條【十一類違法生産經營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五條【四類違法生産經營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六條【生産經營過程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七條【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第一百二十八條【事故單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進齣口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條【集中交易市場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一條【網絡食品交易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二條【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三條【拒絕、阻撓、乾涉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等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屢次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五條【嚴重違法犯罪者的從業禁止】
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免予處罰的情形】
第一百三十七條【提供虛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信息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八條【虛假檢驗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三十九條【虛假認證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條【虛假宣傳和違法推薦食品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編造、散布虛假信息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二條【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三條【政府不作為有關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四條【監管部門有關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五條【監管部門有關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政檢查和行政強製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七條【民事責任優先原則】
第一百四十八條【首付責任製和懲罰性賠償】
第一百四十九條【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一百五十條【有關用語的含義】
第一百五十一條【轉基因食品和食鹽的有關管理規定】
第一百五十二條【鐵路、民航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監管體製的調整】
第一百五十四條【施行日期】
第二部分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的議案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食品可追溯製度的有關情況
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和有奬舉報製度的有關情況
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管理的有關情況
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有關情況
保健食品管理的有關情況
有關專傢對添加中藥材的保健食品監管問題的意見
上海"福喜事件"及其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啓示
部分地方關於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的規定
關於高毒農藥管理的有關情況
歐盟食品安全法律製度有關情況
西班牙、葡萄牙食品安全法律製度有關情況
歐盟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情況
日本食品安全法律製度研討會的有關情況
日本食品安全法律製度的有關情況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釋義》:
3.保健食品功能目錄。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傢中醫藥管理部門製定、調整並公布。目前,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有增強免疫力、抗氧化、輔助改善記憶、緩解體力疲勞、減肥、改善生長發育、提高缺氧耐受力、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改善睡眠、改善營養性貧血、促進泌乳、緩解視疲勞、輔助降血壓、促進消化、通便、補充營養素等28種。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傢中醫藥管理部門對保健功能目錄進行調整。
第七十六條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但是,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中屬於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保健食品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是齣口國(地區)主管部門準許上市銷售的産品。
……
前言/序言
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於2015年4月24日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將於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圍繞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製度這一總體要求,在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加強食品的生産經營過程控製、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突齣對特殊食品的嚴格監管,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等方麵對原法作瞭修改完善,對於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齣問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為瞭配閤對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我們編寫瞭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釋義》。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同誌擔任主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傑同誌擔任副主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直接參加立法工作的同誌參加撰稿。本書力求準確、詳盡、通俗地逐條解釋每一條內容,以幫助廣大讀者更好地學習和理解法律的規定。因時間和水平有限,書中如有不妥和疏漏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作者
2015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釋義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釋義 下載 epub mobi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