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為瞭更好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作風建設的一係列重要講話精神,適應廣大領導乾部和各級黨政機關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的需要,我們編選瞭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於作風建設的19項重要規定。這些規定涉及厲行節約、公務接待、公款送禮、示範帶頭、乾部監管等方麵,大到樓堂館所、公務用車,小到賀卡、煙花爆竹,將領導乾部的吃、住、用、行等方麵全方位地管起來瞭。
《十八大以來廉政新規定》對於廣大黨員乾部深入領會中央有關精神,自覺抵製各種不良風氣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從而遠離“腐敗危險區”,防止發生違法亂紀行為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精彩書評
★中央廉政新規被搶訂一空 公務員“不翻可能就碰紅綫”
——鳳凰財經
目錄
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的八項規定(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
強化乾部監管
關於在乾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2013年3月)
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乾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2013年10月)
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綫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共中央紀委、中央黨的群眾路綫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2013年12月)
關於加強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2014年1月)
引導示範帶頭
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係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節選)(中共中央紀委,2013年5月)
關於黨員乾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12月)
關於領導乾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12月)
提倡厲行節約
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7月)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11月)
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3月)
規範公務接待
中央和國傢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9月)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12月)
嚴禁公款送禮
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刹住中鞦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共中央紀委、中央黨的群眾路綫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2013年9月)
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中共中央紀委,2013年10月)
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 (中共 央紀委,2013年11月)
嚴禁乾部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節選,2014年1月)
精彩書摘
關於在乾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 (中共中央組織部,2013年3月) 為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切實改進乾部教育培訓學風,按照《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的八項規定》及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實施細則》精神,結閤乾部教育培訓工作實際,作齣如下規定。 一、無論什麼級彆的乾部參加學習培訓都是普通學員,必須端正學習態度,樹立學員意識,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學習上,認真完成培訓任務。乾部管理部門和乾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對參訓乾部提齣具體要求。 二、乾部在校學習期間,要住在學員宿捨,吃在學員食堂。學員之間、教員和學員之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班級、小組不得以集體活動為名聚餐吃請。學員不得外齣參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學員予以退學處理。 三、組織學員外齣進行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等活動時,不準警車帶路,不接受宴請,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紀念品和土特産,不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旅遊和娛樂活動。對違反規定的,追究培訓機構有關領導和帶隊負責人的責任。 四、學員不準接受和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及土特産等,不得接待以探望為名的各種禮節性來訪。學員之間不準以學習交流、對口走訪、交叉考察、集體調研等名義互請旅遊。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約談提醒、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對於接受和贈送貴重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將有關情況通報乾部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按規定處理。 五、學員參加學習期間不再承擔所在單位的工作、會議、齣國(境)考察等任務。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纍計請假時間超過總學時1/7的,按退學處理。未經批準擅自離校的,責令退學。 六、學員必須自己動手撰寫發言材料、學習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準請人代寫,不準抄襲他人學習研究成果,不準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取消成績、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 七、學員學習培訓期間,不得留公車駐校,不得藉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伴讀”。對違反規定的學員,予以通報批評。 八、學員在校期間及結(畢)業以後,一律不準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也不得確定召集人、聯係人等開展有組織的活動。不得利用同學關係在乾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學、就業、經商等方麵相互提供方便、謀取私利。對違反規定的在校學員,牽頭人予以退學處理,參與者予以通報批評;對結(畢)業後的學員,由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九、乾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和培訓機構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不得在高檔賓館、風景名勝區舉辦培訓班,不得超標準安排食宿,不得發放高檔消費品和紀念品,嚴禁藉培訓之名搞公款旅遊。對違反規定的,追究主辦單位領導人員責任。 ……
十八大以來廉政新規定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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