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通俗爱情》里有四个故事,是软蛋、偷情者、酒鬼和孕妇们的故事。无计可施的不只是爱情上的求不得,他们困扰,正是因为得到了爱。
“我们每个人,至少都有那么一次,付出了很多辛苦,也很真诚,掏心挖肺的,觉得什么都拎出来了,却发现不仅不得回报,还被别人当白痴对待。经过这么一次,免不了对人起了疑心,总提防着。还以为这是自己长大了,也不过是小资产阶级那点保本的策略:不想赔,就把钱藏好,一分也不要拿出来。这个思路,广泛应用于各类情感。”
这就是通俗爱情。
作者简介
叶扬,笔名独眼。1980年生人。建筑评论人,媒体从业者。毕业于清华大学,曾受过五年建筑设计专业训练,做过数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写作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评论、书评及小说创作。曾出版小说《比如,单身》、《胖子》等,并长期为《人民文学》文学杂志撰稿,其文笔多受好评,是80后青年一代写作者中正在迅速崛起的新星。
精彩书评
这种爱情如同诅咒,又隐含祝福;我很少看到,有哪一位小说家把这个时代的爱情表现得如此痛彻、生动、敏感和纠结,表现得这么雄辩又这么脆弱。这样的书当然可以没有。但如果没有,人间何啻大荒。
——李敬泽
这本书的叙述角度让人眼前一亮,觉得新鲜……书里的“我”压根就是一个傻小子,一个小男人,可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
——叶兆言
目录
通俗爱情
三人晚餐
Doggy
我们在哪里
后记:软蛋
精彩书摘
《通俗爱情》
1
我研究生毕业,老婆本科毕业,我们结了婚。她妈说,反正她要出国,反正你们早晚得结。
可我们没钱,没房子也没家,去登了个记,然后,凑合着。
结婚没俩月,她签证过了,准备飞越。
我说:“出国还是我,你选吧。”
她说:“这不废话么,国我不出就没机会了,你,难道我还怕你跑了不成?”
我也只好嘿嘿傻笑表示赞同。
飞之前,她同学们为她饯行。那天我师弟烧了一白金坩埚,我被老板一个电话怒号回实验室收尸。一晚上没吃饭不算,回家就听说,我老婆的同学对她表白了。
“他又不是不知道你结婚了。”
“是啊,他知道。喝多了吧。”她洗了头,湿着身子,笑着,“呵呵,他知道我结婚了还跟我表白,得多执著啊。”
我躺在床上翻白眼。
她钻到被子里说:“你看,我以前还没被人表白过呢,只当填补人生空白呗。”
我老婆不漂亮,人堆里的普通人。我是难看,人瘦,眼睛小,显得委靡。我高中老师常以上课问我是醒着还是睡着为乐。我这类人,只能眯着鼠眼温和地笑,什么气急败坏,什么心碎神伤,根本看不出来。
我老婆的小肉胳膊搂着我说:“我最喜欢你没脾气。”
2
人呢,总是有虚荣心的,女人盼着能被大帅哥看上,我挺理解,我也想被美女眷顾,电影明星没戏,轻舞飞扬那样的也成。我不巴望能变成一款爷花钱买美女。我抠门。
老婆在我之前谈过一男朋友,那人上过我老板的课,碰巧我当助教。他这门课没过。知道自己长得帅就以为自己什么都行,这个思路大大有问题。我喜欢打击自以为是的主儿。
老婆那时还是我女朋友,眨巴着不怎么大的眼睛说:“你不会是为了我吧。”我说,我当然是秉公办事了。
他们俩之间的交往完全是一场过家家式的游戏。到底是那个男生脚踩两只船红杏出了墙,还是我老婆没事儿吃了闲醋呢?反正闹腾腾地,两人分手了。
我瘦弱的小肩膀出现在合适的时刻,合适的地点。
算乘人之危么?我可是无心的。
3
是否有爱情这东西,大可怀疑。
比如我俩上了床之后,总必有一人不满,做还不如闲着,闲着聊天吃苹果,没电视看,没音乐听,过一阵儿,无聊了,睡了。
彼此间确有依恋,可如果反反复复问上几遍爱不爱的,答案恐怕越来越含糊。我要结婚,一定会和她结婚。没有比她更适合的对象。在她看来可能倒未必了。我心存疑虑,等她出国以后,愈发严重了。在我以前,她以为所有男人都像她前男友那样,是坏的;遇到我,发现我还好。于是她觉得还是有“还好”的男人存在,打开一片新天地。这真让我难过,好男人里,我是最次的,比得过谁啊。不定谁把我的小胖老婆拐走了,我就又成孤家寡人了。
我不敢跟她说这个意思,怕显得特小心眼。
电话那边,她跟我笑着说,她在图书馆里看书,竟然有人跟她主动搭讪。简直让我郁闷得想死,我不得不说:“那不是挺好。”发出两声干笑。
4
老婆走了,我搬回学校宿舍。家里太烦。我妈看见我打电话就跟旁边不远处活动。我要是上网玩游戏和别人聊天被她看见,她话会更多。她在无聊小报上读到一女子因丈夫出国学习,寂寞非常,无聊中和网友上了床,染上了艾滋病,特意把整版故事拿给我看,还做成剪报压在我电脑主机底下。
我现在,坐在实验室老板办公室的皮沙发上,给我老婆打电话。
她在那边笑着:“不过你有空还是多回家吧,老在实验室也没什么意思。”
我说:“你不在,跟哪儿都一样。”
《三人晚餐》
1
“宁小姐”订的包间里没人。
昨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明天晚上有空吧,请你吃个饭。”我刚要开口,她就说,“知道你有空,来吧。”那声音沉稳性感,她是故意的,“我想见你。”
眼前桌上摆了三套餐具,像精心计算过似的,120 度一组。房间很昏暗,吊灯的光幽幽地打在那些发亮的餐具上,中间放着一篮花,香槟色的一束玫瑰。
我正站在桌边发呆,娄庆走进来,看到我,愣了一下:“哟,郭盛。好久不见。我还说第三个人是谁。坐坐坐。”他表现得像个主人,直接坐在了背对落地窗的位置。我坐在朝着门的位置上,门开了,立刻站起来。
服务员端来柠檬水,给我们倒上。
娄庆搓着手,转脸对我说:“最近怎么样?听说现在干得还不错啊。有什么新进展新动向?有需要兄弟帮忙的地方尽管说。”我干笑了一声。
他转了转左手的结婚戒指,“对了,我老婆怀孕了,男孩儿,三月生。”“恭喜。”我敷衍着。很奇怪,认识三十年了,还跟小时候一样,和他没什么可说的。现在他穿着深色的高级西装,衬衫带着反光,脑门被照得发亮,嘴咧到耳根,骨子里跟以前没区别,还是那个嚷着自己家有多富、兜里有多少弹球、尿尿滋多远的家伙。我……也还是那个对他羡慕嫉妒恨的人。揪了揪起皱的薄西装,这是我最正经的衣服,重新整了下领带的位置,需要件东西遮住衬衫上的血迹,只有它了。
娄庆不耐烦地在桌上点着手指,能感到他的脚在抖。他皱着眉头盯着我,焦躁地摸着下巴,点了支烟:“你们常联系?”
我摇摇头:“没联系,昨天她打给我的。”
“哦。”他又得意地笑了,“我们倒是偶尔还通通消息。她跟一老外结婚了,马上远走高飞,就这两天吧。”我已经知道了,可他非要重复一遍,只为了让我更烦,他弹掉烟灰,“所以啊……终究你还是不行。我以前说什么来着……”“你丫就是天生的输家”,这话他从小说到大。他挤眉弄眼地笑着,像替我遗憾,更像幸灾乐祸。
我咧了下嘴角。他不高兴地瞥了我一眼。我并没有一百步笑五十步的意思。
最后一次见到宁岚予,她跟娄庆在一起,化了浓妆,挎着他。她的眼神从我脸上划过,像打了我一个耳光,然后,她对娄庆说,走吧。我当时是去向娄庆借钱的。
服务员端来第一道开胃菜,给我们放上。
“还有人没来,不用这么着急吧。”我说。
服务员说:“订好的,说你们来就可以上。”
“管那么多干吗呢,吃吧。”娄庆拿起叉子,乒乒乓乓地吃起来,还呼噜呼噜地招呼我快吃。
对着盘子,拿着锃亮的叉子,我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来,只是想见见她。
《Doggy》
1
她只穿着三角内裤,光着身体的其他部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我看着她,看得头都晕了。
“我在找胸罩呢。”她说,翻腾着。她找东西的时候,我最好躲开,此时她整个人会变得很急躁,把我的裤子、上衣都扔到旅馆的地毯上,我不敢言语。她走来走去,咬自己的指甲,像个小女孩。
内裤是黑白相间的,缎子的,加了莱卡,贴身。胸罩和内裤是一套,一样的材料。我想想,刚才干什么来着,赶紧摸摸枕头下面,偷偷拿出来扔在地上。
她说:“你干吗呢?别以为我没看见!”接着冲我吼了一通,又若无其事地穿好衣服。
最后,整理好长筒袜,穿上高跟鞋,把头发弄蓬松,像她刚进来一样。我喜欢看她化妆。扑粉,眉线,眼影,睫毛膏。她非常精细地整理着自己的脸,在一张白纸上用工笔画一张女人脸,化好妆以后,在我看来她变得非常陌生,我甚至下意识地把被单拉好,不让自己的身体在陌生女人面前露太多。
她抿抿嘴唇,问我:“怎么样?”
我懒洋洋地说:“完美。”
“那我走了。你自己好好的吧。”
我的“嗯”声只发出一半,她就拿着她的LV 包,砰的一声出了门。
2
在回家的地铁上,我回想了一下。这是我们今年以来气氛最好的一次见面。
通常我们都是同样的模式—兴致勃勃地见了面,情绪高涨地逛了街,欲仙欲死地做了爱,然后一语失和,大吵一架,不欢而散,各奔东西。
过几天,我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秀儿也还呵呵地笑。然后一个电话,约个时间。又出来约会,最后又一语失和,不欢而散。曾经有一次在街上,她拿皮包打我,打到里面的化妆品全飞出来。像今天这样,我一直保持稳定的忍耐,她也没有异常愤怒,太难得了。
地铁上我旁边的男女,女孩坐在男的身上,大声地嚼着口香糖。我也想秀儿在我身上翻个跟头,720 度的。女孩回头吻她的男朋友,我看着都觉得她必定喷出滚滚潮乎乎的热气。
我想,今年我和秀儿还没有过过夜。唉。
3
回了家,我爸问我是不是去领了成人高考的准考证。我说领了领了,让别人代领了。我妈在厨房里,说: “反正考了也未必能考上,就知道瞎花钱。”
我进厨房,看她在做鱼,赶紧撸了袖子说:“我来吧我来吧。”
我二十六了,还和父母同住,还要为一个学历的问题天天惦记着考试。
我妈不依不饶:“你看看你哥,多棒。你……”
我哥大我五岁,我妈对他的喜欢,完全超过了对我加我爸加上我们家那只狗的喜欢。
我上初中的时候,我哥已经上大学了。家里不富裕,我妈下了决心让我哥出国上学,拼命攒钱,除了我哥周末回来,基本上不吃肉。我上了一外事职高,出来以后当酒店服务员,已经工作八年了。我哥最近才从哈佛读了博士回来,给我妈美坏了。我不得不把我的房间腾出来给我哥,自己睡过道。半夜我家的狗经常跳到我身上,我怕它叫就忍着,忍着忍着也习惯了。他花了八年时间换一个博士文凭,我八年里……呵呵……连我喜欢的女人也嫁了人,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们在哪里》
1 方丹、老徐和我
高一入学的第一天,方丹代表新生在台上发言。老徐在我旁边小声说,一看丫就是个事儿逼。我呵呵地笑,然后我们俩就被年级主任抓住,从狭窄黑暗的礼堂过道里被揪到外面。贴着墙根站着,还能隐约听见方丹以毫无起伏的声调念稿。
跟方丹熟起来,是因为踢球。我没有突出的运动天赋,当时年纪轻轻感到有一股真气在身体内冲来撞去,每天不在各类球场上消磨个把小时,这股难受劲儿就过不去。
方丹喜欢踢球。我尽可能跟他一队。他是那种让人心里发毛的对手,会突然出现在你前头,在你累得不得不停下来捯气儿的时候,他却好像刚热身上场那样轻松。
老徐比我更缺乏运动细胞,他总是表情严肃地瘦呱呱地站在场边指手画脚,动不动就说,谁谁谁,你丫傻逼啊。跑啊你倒是。只有一次,中场休息的时候,方丹走到他跟前,拽住他的校服领子,看着老徐,大概半分钟,面无表情,悄无声息。下半场,老徐一句话也没说。
后来,老徐得到了他第一架相机,我和方丹一人送他五个胶卷,没一礼拜就都拍完了,没钱冲。方丹不得已回了一趟家,跟他爸要了一笔钱。片子冲出来,烂得不成,大部分照片都是虚的。精选了一下,也就那么十张还说得过去。老徐把照片贴在他宿舍上铺的床板下边,他跟我说:“我觉得这事儿有点意思。”后来,他放着清华大学电子系的学位不要,退学重考电影学院去学摄影。
相反,方丹上了医学院之后再也没踢过球,甚至不再看球。
我爸说,你要看什么人连烟都能戒了就离他远点儿。
我问方丹:“为什么不踢球了?”
他说:“没什么为什么,就想看看不踢会怎么样……没怎么样,就不踢了。”
我笑着说:“你哪天要试试能不能跟我掰,也就掰了?”
他说:“可能。”也笑了,“不过少我这么一人,你会有什么损失么?”他看着我,有点认真。
怎么说方丹这种人呢?似乎永远享受着强烈的马太效应,所有的好事都莫名其妙地集中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散发着非讨人喜欢不可的气场,引人注目,受人追捧,某些微小的成绩和优点都会被扩大化地给予强有力的赞美。我和老徐则永远不会跃升到这一类人里。我们在心里不断大骂他们傻逼的同时,还有一些吃不着葡萄不得不说葡萄酸的无奈。
我们年级给方丹写过信的女生,不会少于五十个。大部分他拆都没拆就扔了。当我唧唧歪歪暗恋的女生也给方丹写情书的时候,我拿了一把削铅笔的美工刀站在他宿舍门口,把刀一横,对着里面大喊:“方丹,你丫出来!”
……
前言/序言
《蚁们的爱》
李敬泽
如你所知,此书事关“爱情”。
在无数有关爱情的书中,于是又多了一本。
多一本,或者少一本,有什么要紧吗?无甚要紧。这本书可以没有。
叶扬是个女的。但她小说里的“我”都是男的。广义上,这些男人皆属“屌丝”:小人物,有一种命里注定的潦倒气息。
上班时和下班时,在地铁站的汹涌人潮里,你回头看看,就能看见无数叶扬小说里男人的脸。
芸芸众生,正如你我,是吧?这没什么,平庸不是罪过,平庸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谁规定了、谁允诺了在这世上一定要奋斗且成功,一定要春风得意?
所以,也许会有那样的时代:每一个小人物都自得其乐,不被追赶逼迫,他安于他的平庸,坦然做一个男人、儿子、丈夫和父亲。
但是,叶扬的男人们,很凑巧的,都不生活在那样的时代。他们都被追得狼奔豕突,他们不断被时代的大脚踢屁股,被提醒:他们不该停留在此时此地,好男儿志在四方,他们必须武装起来,去争取胜利。
这严厉的无可逃遁的号令或召唤来自哪儿?我不知。但是我知道,这样的号令或召唤一定会制造出少数的“成功者”和多得多的“失败者”。
当然,故事开始时,失败者们通常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失败,否则他们可能根本没有力量去开始一个故事,但是现在,故事开始了,故事的展开过程也就是他们被指着鼻子反复指认的过程。
你知道事情是怎么开始的:他们爱上、爱着一个人。
这个人、这个女人,在叶扬的小说里极可爱、极生动,都有点“妖”,都像是《聊斋》里的狐鬼,她们似乎都是被贬谪到这尘世的,她们的目光遥远,穿过眼前爱着她们抱着她们的男人,注视着远方——灿烂辉煌的远方,发出不可抗拒的号令和召唤的远方,似乎她们原本属于那里。
女人们,在叶扬的小说中差不多都意味着远方:或者是地理上,或者是钱上——有的真走了那么远,到了美国或者欧洲,有的没走那么远,但如果你月工资只有两千元,那么一所豪宅就是你的远方。
现在的情况是:男人们爱着他的女人时,一个更强大的“男人”也在召唤着她。当然,这不是什么新鲜事,自古以来,所有的爱情小说都是在这个三角结构中展开的,真爱的人几乎注定是“小三”,他发现他必须与某种强大的力量争夺他的爱人。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或者是老爸老妈,或者是政治,或者是门第金钱,或者这一切加在一块儿叫做命运。
叶扬的小说在这个意义上并无独创性。但是,爱情这件事本就没什么独创性,虽然它的每一个具体参与者都会觉得是开天辟地。叶扬的独创性在于,对于横亘于他们之间的那个东西,无论是男人和女人都无条件地承认它的合理合法,他们真的认为那是天经地义。
所以,这本书里的情况是:爱竟如通奸,爱上那些光彩夺目的女人,就是爱着本不属于你的女人,你自惭形秽,你在巨大的阴影下苟且偷欢。
悲哀、疼痛、伤感、激情、英勇和卑琐。
这一切如此私人和隐秘,但是,你我都知道,这是世界的某种巨大力量直接在场参与的事件,你的喘息、眼泪和欢笑都被某一只巨眼严厉地注视。
叶扬在这种情况下,证明爱情的存在,这种爱情如同诅咒,又隐含祝福;我很少看到,有哪一位小说家把这个时代的爱情表现得如此痛彻、生动、敏感和纠结,表现得这么雄辩又这么脆弱。
叶扬奋力证明:尽管如此,爱依然是可能的。这几乎是证明我们之“在”的唯一希望,或者说,她在证明“情”之在,想象以“情”自救的可能。
在其中一篇小说里,叶扬在最后借用了蚂蚁和大象的著名段子,其实那些男人并非大象,他们是蚂蚁。这本书是蚂蚁之爱的故事,是蚂蚁越界、越过自身限度和类别的故事。
是蚂蚁的奥德赛。
“微生尽恋人间乐,只有襄王忆梦中。”这是李商隐的诗,“襄王”其实就在蚂蚁“微生”之中。
这样的书当然可以没有。但如果没有,人间何啻大荒。
《特立独行的“反串”》
叶兆言
首先,这本书的名字让人感到有趣和震惊,爱就是爱,说不清楚,难道爱情也能通俗和高雅?好在话题都是扯出来的,小说说白了就是扯,扯着扯着,内容与思想不知不觉便冒出来,有了所谓通俗,自然也就有了高雅。爱情不过是两情相悦,你看上了我,我喜欢你,本来很俗的事,很民间、很家常,当然也可能会很伟大。在当下社会,通俗爱情跟不谈爱情一样,都是研究爱的很好文本。
其次,这本书的叙述角度让人眼前一亮,觉得新鲜,小说唯有新鲜才会有趣。一个有探索精神的小说家,总是千方百计寻找好的独特的叙述途径。什么是好,什么是独特,其实就是与别人不一样。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写作者和阅读者,我不是很习惯这种第一人称的“反串”。我们都知道,小说中的“我”与现实生活中的“我”,绝对不会是一个人。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作为叙述人称的“我”,可以是君临天下的皇帝,也可以是从流飘荡的小蟊贼,然而通常情况下,生旦净丑,性别大都是一致,也就是男人冒充男人,女子扮演女子。这本书里的“我”压根就是一个傻小子,一个小男人,可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
再次,这本书不仅是一个女孩子写的,而且作者居然还是我的侄女儿很显然,这也是铁葫芦图书让我写序的重要原因。作为长辈,我义不容辞,不过同时也可以肯定,并不是作者的原意。作者在文坛上已混迹多年,已经出过几本书,她并不想轻易地就暴露身份,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谁。现在,这谜底由一个当叔叔的人来揭开,我很高兴这么做。
顶着家族光环在文坛上打拼的感觉并不好,也许我们都有着同样想法,内心深处都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是谁,有什么样的背景。江山代有人才出,长江后浪推前浪。虽然属于不同时代,我们都热爱文学,忘情写作,提供文字产品,和每一个写作者一样,我们都是特立独行的。因为特立独行,希望读者能与我一样,面对这本书,能够眼前一亮,感到有趣和震惊。
2012年5月30日 于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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