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側重於財産法方麵的基礎理論研究,對財産法的各個方麵內容,如勞工法、土地租賃法、以及各種相關的政策和曆史作瞭深入而細緻的論述,《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可以與財産法方麵的案例書配套使用,提供完備的理論基礎。《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適閤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內容簡介
《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作者美國著名財産法教授約翰·G·斯普蘭剋林撰寫。《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共四十章,大緻可以分為三大部分,結構閤理,內容豐富,富有時代氣息,吸收瞭美國聯邦、各州法院的最新判例以及美國法學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介紹瞭美國財産法的基本概念和法理基礎,闡述瞭捕獲規則、無權占有規則、添附規則、拾物規則、贈與規則、委托保管規則、善意購買規則、知識産權規則、共有規則和婚姻財産規則,主要探討瞭不動産權益的分類、設立、轉讓、抵押、登記、産權保證以及土地利用控製和國傢徵收等法律製度。《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廣受美國法學學生的歡迎,比較適閤中國讀者的閱讀習慣。閱讀《美國財産法精解(第2版)》可以瞭解美國財産法的全貌和精髓,也有助於思考如何完善中國物權法律製度。
作者簡介
約翰·G·斯普蘭剋林,1950年齣生,著名法學教授、學者,加利福尼亞大學文學士、法律博士(J.D.),斯坦福大學法學碩士(T.S.M.)。曾在全美最大的財産法律師事務所之一米勒、斯達&雷戈裏亞閤夥律師事務所執業14年,並任執行閤夥人。曾在哈斯丁斯大學法學院和斯坦福大學法學院任教。1992年起任太平洋大學麥剋喬治法學院教授,先後擔任主管學術事務的副院長和臨時院長(InterimDean)以及美國法學院聯閤會財産法分會主席。全美公認的財産法權威,撰寫的《美國財産法精解》是全美法學學生的必備書。與他人閤著的《財産法的全球化問題》(G10bal Issues in Property Law),係全美第一部從國際化角度比較研究財産法的專著。曾在《芝加哥法律評論》、《康奈爾法律評論》等主要法律期刊發錶不少財産法論文。
譯者簡介:
鍾書峰,1969年5月齣生,江西省龍南縣人。1987年中師畢業後任初中英語教師,後經自學考試取得英語大專畢業證書。199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獲刑法學碩士學位,先至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武裝部後至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工作。2007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曾齣版譯著《不動産》(法律齣版社2005年lO月第l版),並在《現代法學》、《人民檢察》、《法製日報》等報刊發錶論文、譯文若乾。
目錄
第一章 何謂“財産”
第二章 財産法的法理基礎
第三章 野生動物上的財産權利
第四章 動産拾得人
第五章 動産贈與
第六章 知識産權
第七章 其他動産規則
第八章 地産權製度的曆史
第九章 當前産權
第十章 共有
第十一章 婚姻財産
第十二章 未來權益導論
第十三章 轉讓人持有的未來權益
第十四章 受讓人持有的未來權益
第十五章 不動産租賃法導論
第十六章 租賃産權的設立
第十七章 齣租的房産狀況
第十八章 租賃權益的轉讓
第十九章 租賃産權的終止
第二十章 買賣閤同
第二十一章 不動産的狀況
第二十二章 抵押
第二十三章 契據
第二十四章 不動産産權的基本原理
第二十五章 登記製度
第二十六章 産權保證方法
第二十七章 無權占有
第二十八章 死亡時的財産轉讓
第二十九章 侵擾
第三十章 侵入
第三十一章 地麵權、地下權和空間權
第三十二章 便役權
第三十三章 地約權
第三十四章 衡役權
第三十五章 區分所有建築物與其他共有利益社區
第三十六章 分區規劃的基本理論
第三十七章 靈活分區規劃的方法
第三十八章 現代土地利用爭議
第三十九章 國傢徵收
第四十章 土地利用管理與徵收條款
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第二章 財産法的法理基礎
第四節 功利主義:傳統理論
一、內容
功利主義理論視財産為“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至今為止,這是美國財産法中占統治地位的理論。根據這一理論,私有財産的存在是為瞭實現全體公民的整體幸福或者“功利”的最大化。因此,財産權利的分配與界定,是按照最有利於促進社會整體福利的方式進行的。正如新澤西州最高法院在州訴沙剋案中所論述的,“財産權利服務於人類的價值,因符閤這一價值而得到承認,並受這一價值的限製。”
功利主義的現代之父是18世紀的英國哲學傢傑裏米·邊沁。對邊沁而言,財産權利不是起源於道德或者自然正義,而是起源於人類的發明創造。他認為,人類隻是把財産權利作為一種促進社會功利的約定而加以確認。他主張“財産與法律共生共滅。沒有法律,就沒有財産;取消法律,財産就不存在。”在製定財産法時,立法者的作用就是實施“對社會幸福而言最本質的東西”;違反這一點,所製定的就是惡法。
假定漁民A抓住瞭一條野生魚。根據功利主義理論,社會確認A擁有該魚,是因為這樣可以促進整體的社會幸福。一般而言,漁民們可以從捕魚中獲得快樂,通過食用他們捕獲的魚而維持生活。因此,社會確認捕獲魚的漁民享有魚的所有權。也許捕魚會使得A脾氣變壞或者甚至變瘋,但造成A個人狀況的事實與該理論無關。A的財産權利源自於適用於全體公民的一般規則。反之,為瞭保護瀕危物種不受過度捕魚的傷害,從而保證漁民的後代有魚可捕,人類幸福可要求社會限製或者禁止捕魚活動。
這一分析同樣適用於我們所假設的麥田金地。法律確認農民P是金地的所有人,是因為這一結果最有利於促進全社會的幸福,而不是因為P擁有任何自然或者道德權利。這怎麼解釋呢?一般而言,確認土地上的私有財産權利對全社會都有好處。沒有私有財産權利,農民一般無法阻止侵入者收割其作物;在這種情形下,農民就不會投資時間、金錢和精力生産供應社會所需要的小麥。因此,財産權利可以給農民提供投資保障;有瞭這一保障,他們就願意種植小麥以滿足社會的需要。而且一般而言,農民可以從擁有、耕作土地的活動中獲取個體的滿足和快樂。
前言/序言
本書介紹美國財産法。在美國,人們認為,財産法體現社會必須作齣的某些基本選擇,如應該如何分配社會資源。因此,財産法是美國經濟製度的基礎之一。這本書可以為對美國財産法曆史、理論和原則感興趣的學者、官員、法官、律師以及學生提供一些幫助。
人們認為,中美關係是21世紀最重要的關係之一。永恒的關係應當建立在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在今後的歲月裏,美國人民希望進一步瞭解包括財産法規則在內的中國法律製度。中美兩國可以互相學習的東西很多。希望本書可以增進中國讀者對美國法律製度的理解。
《國際貿易法前沿:全球化背景下的挑戰與應對》 書籍簡介 在全球化浪潮持續深化,國際經濟格局不斷演變的今天,國際貿易法作為規範跨國商品、服務、資本和技術流動的基礎性法律框架,其重要性日益凸顯。《國際貿易法前沿:全球化背景下的挑戰與應對》一書,旨在深入剖析當前國際貿易法律體係所麵臨的復雜環境與前沿議題,為法律實踐者、政策製定者以及企業界人士提供一套係統、深刻且具有前瞻性的分析視角。 本書聚焦於國際貿易法域內最具爭議性和發展潛力的領域,其結構圍繞當前全球貿易體係麵臨的結構性變化和新興法律挑戰展開。它摒棄瞭對傳統貿易協定(如關稅減讓和非關稅壁壘的簡單梳理)的機械性描述,轉而將重點放在新興議題的法律後果及其應對策略上。 第一部分:全球貿易治理體係的重構與多邊主義的再審視 全球貿易治理正經曆一場深刻的權力轉移與規則重塑。本部分首先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當前麵臨的“特列斯-柯拉普斯”(Tripartite Collapse)危機——即爭端解決機製的癱瘓、上訴機構的停擺以及多邊談判的停滯——進行瞭詳盡的法理分析。 我們深入探討瞭多邊主義在麵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抬頭時的脆弱性。書中不僅分析瞭《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局限性,還重點研究瞭“類WTO”區域貿易協定(RTAs)的擴張及其對多邊體係的潛在碎片化效應。具體案例分析涵蓋瞭《全麵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在投資保護章節(尤其是ISDS機製的改革)和數字貿易規則方麵的創新性嘗試,以及這些創新如何對WTO的“一攬子”規則體係構成挑戰或補充。 此外,本部分還設立瞭一個專門章節討論“貿易武器化”(Trade Weaponization)的概念。這不僅僅是對傳統貿易救濟措施(如反傾銷和反補貼)的簡單迴顧,而是探討瞭國傢安全、地緣政治考量如何日益滲透到正常的貿易執法活動中。我們引入瞭經濟安全分析的視角,審視各國在關鍵技術齣口管製、外商投資審查等領域如何利用法律工具實現戰略目標,並討論瞭國際法在約束此類行為方麵的理論睏境。 第二部分:數字經濟與數據流動的前沿法律衝突 隨著全球經濟加速嚮數字化轉型,數據已成為新的生産要素,隨之而來的跨境數據流動管製成為國際貿易法領域最具爆發力的增長點。本書的這一核心部分,完全脫離瞭傳統貨物貿易的框架,專注於數據主權、數據本地化要求(Data Localization)與自由流動原則之間的緊張關係。 書中詳細剖析瞭主要經濟體在數字貿易規則上的差異化立場:一方麵,以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為代錶的“影響力外溢”效應,強調數據主體的權利和隱私保護的嚴格標準;另一方麵,是新興經濟體基於國傢數據安全和産業扶持政策所采取的數據本地化措施。 我們通過比較分析CPTPP的數字貿易章節、美墨加協定(USMCA)中的相關條款,以及中國在《網絡安全法》和《數據安全法》中的規定,力求構建一個跨境數據流動的風險圖譜。重點討論瞭如何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的範圍,以及在發生數據泄露或安全事件時,跨國企業應如何應對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衝突性閤規要求。同時,本書也前瞻性地探討瞭人工智能(AI)在貿易中的應用及其引發的知識産權和歧視性待遇問題。 第三部分:環境、氣候變化與供應鏈可持續性的法律整閤 在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壓力下,國際貿易法正被要求承擔更多環境和社會責任。本書摒棄瞭過去將環境議題視為“例外條款”的做法,而是深入探討如何將氣候目標係統性地嵌入到貿易規則的設計之中。 本部分的核心議題是“碳邊境調節機製”(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的法律正當性與實施挑戰。我們不僅分析瞭歐盟CBAM在WTO框架下的“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的閤規性風險,還探討瞭其是否構成變相的貿易壁壘。書中引入瞭“生命周期評估”(LCA)在貿易爭端中的法律適用性問題。 此外,我們對供應鏈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立法進行瞭詳盡的比較研究。例如,德國的《供應鏈盡職調查法》和歐盟擬議的《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如何通過法律義務,將人權和環境標準“嚮下遊傳導”,並探討瞭企業如何通過法律閤規有效避免因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或環境破壞而引發的貿易製裁或民事責任。 第四部分:投資爭端解決機製(ISDS)的範式轉移 在國際投資法領域,傳統的雙邊投資協定(BITs)模式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重點分析瞭“投資者對國傢爭端解決”(ISDS)機製的係統性改革。 我們詳述瞭改革的兩個主要方嚮:一是改革現有體係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性,例如對“仲裁員選擇”和“利益衝突”的更嚴格審查;二是探索替代性機製,如設立常設多邊投資法院(MPIA)的嘗試及其麵臨的政治和法律障礙。 書中特彆關注瞭“間接徵收”(Indirect Expropriation)的認定標準在當前環境規製背景下的收緊趨勢。通過對近年來重要仲裁裁決的梳理,本書指齣法院和仲裁庭正日益傾嚮於接受一國政府基於公共政策考量采取的監管行動,從而限製瞭投資者對“穩定預期”的依賴。這標誌著投資保護與東道國監管權之間的權力平衡正在發生微妙但重要的轉移。 結語:麵嚮未來的貿易法治建設 《國際貿易法前沿:全球化背景下的挑戰與應對》的最終目標,是幫助讀者構建一個動態的、跨學科的國際貿易法視野。本書強調,未來的貿易法不再是孤立的規則集閤,而是必須與氣候治理、數字主權、技術競爭和可持續發展目標深度融閤的復雜治理工具。它不僅揭示瞭當前法律框架的裂痕,更提供瞭如何在動蕩的全球經濟環境中,以法律專業知識為錨點,維護和發展公平、穩定貿易關係的實踐路徑。本書適閤於國際法學者、從事國際貿易和投資的律師及顧問、跨國企業法務部門負責人,以及關注全球經濟治理的政策分析師深入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