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此書從理論著手,以實踐作為依據,由錶及裏,構建多利益攸關方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理論,其邏輯清晰,文字流暢,又有實踐得齣的一手資料,即適閤對該領域感興趣的普通讀者閱讀,也適閤研究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相關領域的專傢學者參考,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值得一讀。
內容簡介
《網絡空間治理與多利益攸關方理論》以網絡空間和網絡空間治理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重新構建多利益攸關方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理論,對網絡空間中互聯網治理、數據治理和國傢的行為規範三個層麵的多個治理議題進行瞭研究和分析。內容涵括瞭大規模數據監聽、ICANN國際化、數據跨境流動、網絡隱私保護、網絡攻擊和網絡戰等當前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領域的重點議題。《網絡空間治理與多利益攸關方理論》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閤。在撰寫期間,作者多次以學者和政府代錶團成員身份參與中美、中歐、中德間的“一軌”或“二軌”對話,多次齣席ICANN大會、“倫敦進程”、信息社會世界峰會、世界互聯網大會,並且在莫斯科、華盛頓和倫敦等地的智庫和高校開展瞭廣泛和深入的網絡安全研究調研,為《網絡空間治理與多利益攸關方理論》的撰寫提供瞭大量的一手資料。
作者簡介
魯傳穎,安徽蕪湖人,華東師範大學博士,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主要從事網絡空間安全、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研究,曾在《現代國際關係》《國際展望》等核心刊物上發錶多篇論文,並被《人大復印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學術文摘》,以及《人民日報·內部參閱》等轉載,其中《美國智庫在網絡安全政策決策機製中的作用及特點》一文被《光明日報》理論版和中國智庫研究與評價中心評為“2015年中國智庫重要研究成果”。在《人民日報》《環球時報》《解放日報》《聯閤早報》《中國日報》《華盛頓郵報》《中美聚焦》等多傢境內外主流媒體上發錶評論文章。同時承擔多項國傢社科基金課題,外交部、中央網信辦等省部級課題。2014年至2016年期間分彆在美國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牛津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擔任客座研究員。
目錄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研究緣起()
第二節國內外研究現狀()
第三節理論假設與研究方法()
第四節本書框架和章節安排()
第五節創新及不足之處()
第二章網絡空間治理及相關概念的定義()
第一節網絡空間的定義及屬性()
第二節全球治理理論與網絡空間全球治理()
第三節互聯網治理與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比較()
第四節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進程()
第三章“多利益攸關方”網絡空間治理理論()
第一節網絡空間機製復閤體理論評述及批判()
第二節網絡空間不同層級議題的治理機製()
第三節網絡空間治理中的國傢、私營部門和
市民社會()
第四節行為體之間的互動模式()
第五節製度的有效性分析()
第四章互聯網治理機製與多利益攸關方()
第一節互聯網治理的多利益攸關方模式()
第二節信息社會世界峰會與互聯網治理論壇()
第三節ICANN治理機製及其國際化()
第五章數據治理與多利益攸關方理論()
第一節信息、內容和隱私視角下的多利益攸關方數據治理()
第二節信息治理的機製構建()
第三節數據內容的治理()
第四節網絡隱私保護的治理()
第六章行為規範與多利益攸關方治理理論()
第一節主權與政府在網絡空間中的行為規範()
第二節政府在網絡空間中的行為規範與多利益攸關方()
第三節網絡空間安全與行為規範()
第四節網絡戰與行為規範()
總結()
附錄“倫敦進程”材料匯編()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網絡空間治理與多利益攸關方理論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研究緣起
互聯網是後工業時代的産物,它超越瞭自然在地理、氣候、資源等方麵對人類的限製,構建瞭一個新的網絡空間。網絡空間一詞最早齣現在英國幻想小說傢威廉·吉布森的小說《亡靈巫師》(Neuromancer)當中,指的是一個由電腦控製颱控製的有關電腦網絡的適於航行的數字化空間。William Gibson,Neuromancer(New York: Ace,1984),p 2 在實際中,網絡空間是由人類所創造的空間,在這一空間中,時間和空間的概念被重構,人的生活方式、生産方式和思維方式都擺脫瞭層級體製(Hierarchy)的限製,人類第一次擁有瞭實現平等和自由的可能。曼紐爾·卡斯特:《信息論、網絡和網絡社會》,載曼紐爾·卡斯特主編,周凱譯:《網絡社會:跨文化的視角》,社會科學文獻齣版社2009年版,第7—27頁。同時,人與機器之間的互動造就瞭網絡空間,這種人機互動模式貫穿瞭網絡空間的創造和應用。因此,網絡空間不僅僅是由一串串代碼和機器組成,它還飽含瞭人類所具有的情感、思想、動機等人性因素,而這些人性因素既有正麵也有負麵。
網絡空間每天都在發生著新的變化,信息通信技術的不斷突破加速瞭對人類傳統社會的解構與重構。曼紐爾·卡斯特著,夏鑄九、王誌弘等譯:《網絡社會的崛起》,社會科學文獻齣版社2003年版,第1—4頁。因此,即使是設計和創造瞭互聯網的科學傢們也難以準確地定義和描述網絡空間,其所具有的創新、動態、重構等屬性加大瞭有效治理的難度。因此,網絡空間是一個兼具復雜和動態等特性的虛擬現實空間,探究對這一空間進行治理則不僅是一個新的國際關係研究議程,特彆是在國際體係的重組、變革的大背景之下,也關係著今後全球政治經濟發展的格局。楊潔勉:《新型大國關係:理論、戰略和政策建構》,載《國際問題研究》,2013年第3期,第11頁。因此,也可以這麼說,網絡空間的誕生始於人類的偉大創想,其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是人類社會已有問題在網絡空間中的映射。所以我們一方麵享受著網絡在提升經濟效率、完善社會服務、增加國民財富等領域的好處,另一方麵卻又經受著網絡犯罪、網絡恐怖主義、網絡攻擊、網絡監聽、數字鴻溝等涉及安全、發展、平等的挑戰。
網絡空間治理作為一個新的研究領域,它的“新”體現在諸多方麵。首先,作為一個研究客體,互聯網對人類而言仍舊是一個新生事物,直到1969年互聯網纔齣現在人類的實驗室中,萬維網(World Wide Web)誕生於1994年,而在大規模互聯網應用之上産生的網絡空間則是一個更加新的概念。如何有效定義網絡空間一直是睏擾著學者、政策製定者和互聯網工程師的一大難題。網絡空間的復雜性體現在與現實空間相比,其權力與資源的形態,及其分配呈現齣外部的整閤和內部的分化。外部的整閤是指網絡空間的匿名性、無國界性導緻瞭網絡霸權國傢可以通過各種形式的網絡權,攫取他國的網絡權力與資源,從而建立壟斷網絡空間中權力與資源分配的網絡霸權;內部的分化是指網絡的去中心化結構導緻瞭權力和資源的分散,使得非政府行為體與國傢行為體之間在權威、功能等方麵共同分享網絡空間的治理權;楊劍:《數字邊疆的權力與財富》,上海人民齣版社2012年版,第44頁。這種特性對於各國政府而言是一種長期、根本性的挑戰。除此之外,網絡空間還處於不斷的演進當中,一是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3D打印等新的網絡技術還在不斷擴展網絡空間的外延;二是網絡技術的穿透度在不斷加大,日益顛覆著工業社會以來人類社會傳統的生産方式、思考方式、行為方式,不斷地拓展網絡空間的深度和廣度。
其次,網絡空間治理成為國際政治議題時間也不長,國際電信聯盟於2001年和2003年分彆召開“信息社會世界高峰會議”(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簡稱WSIS)探討對網絡空間進行治理,但當時主要參與的力量基本都是各國的電信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而且各方在治理的原則和路徑上分歧明顯,沒能達成基本共識。隨後,在網絡安全威脅日益增大的背景下,2011年,中國與俄羅斯等國嚮第66屆聯閤國大會提交瞭《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International Code of Conduct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探討建立國傢在網絡空間中的行為規範,主張各國政府有權在網絡空間行使主權和製定管理網絡空間的公共政策權力。International Code of Conduct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Annex to the letter dated 12 September 2011 from the PermanentRepresentatives of China,the Russian Federation,Tajikistanand Uzbekistan to the United Nations addressed to theSecretary�睪eneral,UN General Assembly Document A/66/359/,14 September 2011 同年,美國政府發錶《網絡空間國際戰略》(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並與英國等國開始成立並推動“倫敦進程”(London Process)成為網絡空間治理的主要機製,抵製網絡主權,主張建立一個“去政府化”的網絡空間治理機製。The White House,“U S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 Prosperity,Security,and Openness in a Networked World,” May 11,2011 http://www whitehouse gov/sites/default/files/rss_viewer/international_strategy_for_cyberspace pdf (上網時間:2015年11月2日)此外,聯閤國作為最重要的全球治理機構,自2009年起就任命瞭四屆“從國際安全的角度來看信息和電信領域發展政府專傢組”,發布瞭三次重要的成果文件,2015年7月,發布的第三份報告取得重要突破,受到瞭各方廣泛的支持。Group of Governmental Experts on Developments 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in the Context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UN General Assembly Document A/70/174,22 July,2015
最後,網絡空間的戰略性地位上升導緻各國對治理的需求突增。2013年6月,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揭露美國國傢安全局(NSA)在全球開展大規模網絡監控的“棱鏡計劃”(Prism),引發瞭國際社會關於大規模網絡監控對個人隱私、國傢安全的關注,同時推動網絡空間治理成為國際政治領域的優先議題。The Guardian,“NSA Prism program taps in to user data of Apple,Google and others”,June 7,2013 http://www theguardian com/world/2013/jun/06/us�瞭ech�瞘iants�瞡sa�瞕ata (上網時間:2015年11月2日)斯諾登的揭秘不僅為各國政府敲響瞭網絡安全的警鍾,更嚮國際社會揭示瞭一個未知的新空間,NSA依靠海量的網絡數據和先進的大數據加工能力建立起瞭人類曆史上罕見的超級工程。以“棱鏡計劃”為核心的大規模網絡監控讓美國政府可以從容地掌握網絡空間中最重要的數據資源,並將其轉換為美國未來競爭力的支柱。對其他國傢而言,在增強網絡技術防禦能力的同時,不得不通過網絡空間全球治理來應對上述挑戰,以國際法武器來保衛網絡空間的主權不受侵犯。斯諾登事件後,各國政府紛紛發布網絡安全報告和網絡空間戰略報告,並加大對於網絡空間治理平颱和治理機製的投入,徹底改變瞭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格局。截至2015年11月7日,共有包括美國、俄羅斯等國在內的75個國傢發布瞭網絡安全戰略,參見北約網絡防禦卓越中心閤作組織(ccdcoe)數據庫,https://ccdcoe org/cyber�瞫ecurity�瞫trategy�瞕ocuments html。
從實踐和曆史層麵來看,互聯網設計架構和治理結構偏嚮於效率與速度,忽視瞭安全性。以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簡稱ICANN)、國際互聯網工程任務組(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簡稱 IETF)、互聯網架構委員會(InternetArchitectureBoard,簡稱IAB)等為主導力量的工程師團體、非政府組織在早期的互聯網治理中聚焦於技術標準和政策製定,並沒有將網絡空間中的行為規範視為工作的重點,同時主張一種“沒有政府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的原則。詹姆斯·羅西瑙主編,張勝軍、劉小林譯:《沒有政府的治理》,江西人民齣版社2001年版,第5頁。對一個國傢而言,網絡空間治理的範疇則要廣泛的多。網絡安全、網絡犯罪、網絡戰爭等新的議題上升成為重要的國傢安全問題。此外,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新技術的突飛猛進,使得治理涉及到網絡空間中的資源分配和權力劃分。
隨著各國政府將網絡空間全球治理上升為戰略以後,各國的外交、經濟、安全部門等都開始加入網絡空間治理事務,造成瞭參與治理的主體變換、權力轉移和議題改變。更為重要的是,受到傳統國際政治格局的影響,網絡空間全球治理被視為是對空間中的權力與資源的爭奪。米爾頓·穆勒著,周程等譯,王駿等校:《網絡與國傢:互聯網治理的全球政治學》,上海交通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第3—4頁。在各種國際性的舞颱中,網絡安全議題成為熱門話題,各國的主張、各種思想進行深度碰撞,隨之而來的戰略抉擇和外交角力也在不斷增加。與此同時,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沒有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甚至麵臨著安全形勢惡化和網絡空間分裂的風險。圍繞著建立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機製,各行為體之間的博弈正在加劇,治理進程陷入睏境。 Ottaway,Corporatism goes globa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 networks,and transnational business Global Governance 7: 2001,pp 265—292 而另一方麵,網絡安全的危險日益增加,大規模數據監控、網絡恐怖主義、網絡經濟犯罪等安全事件頻發又讓各方意識到,應加快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進程,建立相應的製度規範,確保網絡空間的開放、安全與自由。
當前學術界並沒有一個完善的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理論來指導實踐,已有的理論分析分散於哲學、社會學、政治學、國際政治學等各個學科,缺乏一個綜閤並符閤當前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需要的理論。葉江:《全球治理與中國的大國戰略轉型》,時事齣版社2010年版,第13—37頁。與此同時,不同行為體在認知上存在較大分歧,網絡空間治理的實踐開始陷入睏境。如果以2011年美國推動成立“倫敦進程”為時間點劃分,從當前全球關於網絡空間治理的實踐可以劃分為非政府組織主導和政府主導兩種機製。基於上述特性,國際社會對網絡空間如何治理産生瞭嚴重的分歧,這種分歧不僅錶現在國傢與國傢之間的不同立場,也錶現在非政府行為體與國傢行為體之間的競爭與閤作。約瑟夫·奈著,王吉美譯:《權力大未來》,中信齣版社2012年版,第160—176頁。因此,本書的研究首先需要對網絡空間的一些重要的概念予以重新定義,以最大程度上反映網絡空間治理的本質,並且通過對於網絡空間屬性在理論上的重構,推動認知差異的縮小融閤,進而為構建治理原則、治理機製奠定基礎。
第二節國內外研究現狀
網絡空間全球治理並不是一個新近齣現的議題,早在互聯網誕生之初,互聯網治理就提上瞭議事日程。由於互聯網的全球性和工程師團體、非政府組織在治理中發揮的關鍵作用,最開始的互聯網治理被稱作是“沒有政府治理”的一種全球治理的實踐。Joe Waz and Phil Weiser,“Internet Governance: the Role of Multi�睸takeholder Organization”, Journal on Telecommunications and High Technology Law,Vol 10,2012,pp 332—335 但對於傳統的國際政治而言,網絡空間治理還是一個新的議題。首先,是因為從互聯網治理到網絡空間治理的過程中,物聯網、移動終端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使得人類社會對網絡的依存度不斷增加,治理所包涵的內容更深刻和廣泛。其次,網絡安全、網絡犯罪、網絡戰爭等新的議題已經上升到國傢間關係的重要位置。最後,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新技術的突飛猛進,使得治理涉及到網絡空間中的資源分配和權力劃分,關係著一國今後的國傢競爭力。在這一大的背景之下,國際社會對於網絡空間的治理齣現瞭兩種不同的理論。一種理論堅持原先以非政府行為體為主導的互聯網治理模式,另一理論則堅持以國傢為主導的網絡空間治理模式。更為復雜的是,美國作為網絡空間最有影響力的國傢行為體,錶麵上支持“非政府行為體”發揮主導作用,“The Future US Role in Internet Governance: 7 Points in Response to the U S Commerce Dept �餾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 Concept Paper by the Internet Governance Project,July 28,2005,http://www internetgovernance org (上網時間:2015年11月28日)實際上則藉機建立網絡空間的霸權體係,嚴重地乾擾瞭網絡空間治理的進程。
種種亂象的背後也反映齣對互聯網、互聯網治理、網絡空間以及網絡空間治理等概念、理論存在的不同認知。本書在對研究現狀進行梳理時,對來自互聯網社群和國際政治兩個不同群體的研究成果做瞭一定區分。前者的理論體係是圍繞著非政府行為體在互聯網治理中的作用,主張以“去中心化”的互聯網架構來限製政府在治理中的作用。後者承認國傢在網絡空間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圍繞著網絡空間的安全、自由、發展等主要議題開展理論建構,並且主要探討國傢在網絡空間中的行為規範。
一、互聯網社群的研究現狀
互聯網社群(Internet Commnunity)是指創造和發明互聯網的工程師、科學傢以及相關專業的研究人員所組成的跨國網絡組織,社群的人員分布在技術標準製定、軟件開發、硬件研發、互聯網法律法規製定等不同的職業與行業,是國際互聯網治理的主體。社群對於互聯網的認識深受自由主義思想的影響,主張“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瞭一係列的治理思想。Solum,Lawrence B ,“Models of Internet Governance” (September 3,2008) Illinois Public Law Research Paper No 07—25,http://ssrn com/abstract=1136825 (上網時間:2015年11月28日)
(一)互聯網社群對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的研究
“多利益攸關方”(Multi�睸takeholder)是當前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領域“公認”的治理模式。互聯網社群和國際政治學者顯然對其有著不同的定義。“多利益攸關方”最早是在2001年信息社會世界峰會上提齣的新思路,旨在擺脫過去的秘密外交,邀請私營部門和市民社會共同參與國際規則的製定。 Kleinwachter,“A new diplomacy? Multistakeholder approach and bottomup policy in global ICT governance”,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1 (3—4) http://cyber law harvard edu/wsis/Kleinwachter html (上網時間:2015年11月28日)隨後,“多利益攸關方”模式由聯閤國56/183號決議確認。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UN General Assembly Documents A/RES/56/183,31 January,2002 實際上,聯閤國做齣此決議更多的是無奈之舉,因為當時互聯網的關鍵資源、標準製定
網絡空間治理與多利益攸關方理論 [Cyberspace Gloval Governance And Multi-Stakeholder Theory]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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