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傢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套裝1-8冊)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發表於2024-11-22
2016國傢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套裝1-8冊)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萬國一綫明師講課精華無保留傾情呈現
★集司考三大本、專題講座優點於一身
★緊扣大綱,考點覆蓋*,司考徵途良師益友
★內容活潑,考點案例交相呼應,提高復習效率
司法考試的輔導教材已經很多,為什麼還要多這樣一套書呢?要很好地迴答這樣一個問題自然是取決於讀者的認可,而不是作者自我的良好感覺。所以,作為作者之一,我就不在這裏進行自我評價,隻是將組稿當時發給所有作者的寫作要求展示給各位,供各位監督!我相信,如果我們*體作者通過一步步的努力,實現瞭寫作的初衷,這套書自然是有價值的輔導讀物!《2016國傢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寫作要求:每一個司法考試領域的優秀教師,都必應給我們的學生帶來一部復習的精華之作。寫作與講課之間本是相輔相成。當我們的口述作品和書寫作品完美結閤之時,也就是我們成就學生人生價值、感受自我內心滿足之日!我們既為法律人,無論當初的選擇是自覺還是被動,今天都有一個宿命:將法律所蘊含的正義精神、專業精神弘揚天下!而今,在中國,竟然沒有比司法考試更大、更易實現這一理想的平颱!所以,我們期求:這套書不僅有知識,還有精神!1應知必會法條本章節所學知識必備的法條、司法解釋。宜精不宜多,好的效果是該法條恰是考生掌握特定考點的必讀法條,多一條嫌纍贅,減一條嫌不足。韆萬彆用法條充字數!那樣會被學生罵死的。2知識點講解言簡意賅、案例充沛是本書特色。此外,我們還要求語言活潑、案例生動,我們的聽眾歡聲笑語,我們的讀者也不甘寂寞!他們已經受夠瞭死闆闆的法科教材,那些書曾經讓他們年輕的人生很灰暗(也曾經灰暗過我們的青春)。再者,由於個彆部門法(如刑法)考試的理論性越來越強,觀點已經不是*一的考點,觀點的論證過程變得更重要。所以,知識理論要講透,還要深入淺齣,一看就明白。3解疑釋惑既然有言簡意賅的要求,個彆疑難點就無法在正文中暢快論述,那就放到這裏吧,這裏是疑難點專場。專題性質,可以淋灕盡緻地錶達。4授課心得每個優秀的老師在授課過程中,總是在與學生的互動過程中,産生瞭一些思想的火花或是深深的教學體味,這些思想或者錶現為朗朗上口的記憶口訣,或者創造性地成為一個貫穿知識點的笑話(趣味故事),或者是對學生易犯錯誤的深刻總結。我們希望這能夠成為該章節的點睛之處。5附錄:經典真題解析刪繁就簡,精選*有代錶性的典型真題,改變死闆的寫作風格,盡可能用易懂、輕鬆的方式解讀真題,著力體現經典解析,我們期望這種解析的力度,使得他人難以望其項背!
北京萬國學校,是目前中國*大法律教育培訓基地,在*guo擁有34所直屬學校,纍計培訓學員20餘萬人,幫助8餘萬人通過瞭司法考試,被譽為中國法律界的“黃埔軍校”。萬國追求專業化的發展道路,不斷創造著行業的標準。萬國的係列課程、師資與圖書已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作為社會辦學的品牌,萬國在國內高端法律培訓市場迅速崛起,成為司法考試培訓領域的卓越品牌。
《刑法》
《民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商法 經濟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國傢法學司法製度》
《理論法學論述題》
(二)抵押物的範圍
除原來設立抵押權的標的物當然屬於抵押物以外,還有以下問題需要明確:
1關於從物
抵押權設定前即為抵押標的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於該從物。
以下情況不及於從物:①抵押權設定後方為抵押標的物的從物的;②抵押物與其從物為兩個以上的人分彆所有的;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
2關於孳息
孳息原則上由抵押人收取,故不屬於抵押物的範圍,但同時符閤以下情況由抵押權人收取,從而成為抵押物的範圍:(1)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2)抵押財産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另外,若為法定孳息,抵押權人還必須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收取時間為自扣押之日起。
3關於新增建築物
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財産。但抵押權人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處分,新增建築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四、抵押權當事人的權利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
1保全抵押物的權利
(1)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産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2)抵押財産價值已經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産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
(3)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産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4)非因抵押人的過錯導緻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無上述權利,但可以對抵押人因此獲得的賠償金繼續行使擔保物權(物上代位性)。
2收取孳息權
必須符閤前述收取孳息的條件。且收取的孳息必須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餘下的再用於清償債務,而不是由抵押權人直接享受孳息所有權。
3放棄抵押權與放棄、變更順位權
抵押權人當然有權放棄抵押權。
同一財産上設立數個抵押權,抵押權人之間有先後之分,稱為順位。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順位。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麵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産生不利影響。
(二)抵押人的權利
1占有、使用、收益權
抵押物的使用價值仍由抵押人支配,這是抵押權的優勢,即實現瞭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有效分離。
2處分權
主要涉及抵押人能否轉讓抵押財産以及轉讓的條件、效力等問題。
(1)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産的條件
必須經過抵押權人同意。例外: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則無須經過抵押權人同意。若債務人本人清償的,亦無需抵押權人同意。
特彆注意:
①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産不論是否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均可以就抵押財産行使抵押權,此為抵押權追及效力之體現。
②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抵押財産的,轉讓閤同有效。
③如果抵押權未經登記,若抵押財産為不動産及不動産之上的用益物權的,則抵押人可以自由轉讓抵押財産,因此種情況下采登記生效要件主義,抵押權本身就未成立;若抵押財産為動産的,則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産時,抵押權人不得對抗善意受讓人,因此種情況下采登記對抗要件主義,抵押權雖成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④因抵押權人追及抵押財産並優先受償的,受讓人就此遭受的損失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
(2)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産所得價款的處理
抵押人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嚮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2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為債權人乙設定抵押並辦理抵押登記。6月10日,甲又以該房屋為債權人丙設定抵押,但一直拒絕辦理抵押登記。9月10日,甲擅自將該房屋轉讓給丁。試分析本案中房屋抵押權與所有權的歸屬?
答:首先,甲乙於5月10日在房屋之上設立瞭抵押,且已辦理抵押登記,完成瞭抵押權的公示,故乙享有該房屋的抵押權。其次,甲丙於6月10日簽訂抵押閤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根據物權變動的原因與結果的效力區分原則,可知甲丙之間的抵押閤同有效,但因未辦理登記,丙不享有該房屋的抵押權。另一方麵,甲拒絕辦理登記,顯然違反瞭其依抵押閤同應當履行的義務,故丙可以基於抵押閤同要求甲賠償自己因此所遭受的損失。9月10日,甲未經抵押權人乙同意擅自將作為抵押物的房屋轉讓給丁,丁不能取得所有權,但甲、丁的買賣閤同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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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國傢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套裝1-8冊)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衝著刑法韓友誼買的,其他的一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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