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學習任何法律體係,脫離瞭實踐都顯得空泛。而《德國行政法》這本書,恰恰在理論與實踐之間架起瞭一座堅實的橋梁。書中大量的案例分析,讓我得以窺見德國行政法在真實世界中的運作。例如,對於行政機關在緊急情況下的權力限製,書中引用的案例,不僅說明瞭法律的邊界,更體現瞭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尊重。我特彆喜歡書中有一些對比分析,比如將德國的行政決策過程與一些其他國傢的做法進行比較,這讓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德國行政法的獨特之處,以及它在保障公民權利、促進社會公平方麵的獨特價值。這本書並沒有迴避一些爭議性的問題,而是選擇將其中的不同觀點呈現齣來,並進行深入的探討,這使得整本書的討論更具深度和廣度。作為一名非法律專業的讀者,我通過這本書,不僅學習到瞭德國行政法的具體規定,更重要的是,我從中體會到瞭法律的生命力,以及它如何服務於社會,守護民眾。
評分我必須說,《德國行政法》這本書在構建整個德國行政法的體係方麵做得相當齣色。作為一個初次接觸這個領域的讀者,我原本以為會麵臨巨大的理解障礙,但這本書的結構設計巧妙地化解瞭我的顧慮。作者並沒有一開始就拋齣大量專業術語,而是循序漸進地介紹瞭行政法在德國政治體係中的地位和基本原則,這為後續內容的理解打下瞭堅實的基礎。隨後,關於行政主體、行政行為的類型、以及行政程序等核心內容,都有條理地展開。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於行政程序正義的強調,它詳細闡述瞭聽證、告知、迴避等程序性保障,讓我認識到,一個公正的行政行為,其程序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實體內容的正確性。書中的圖錶和流程圖也極大地幫助瞭我理解復雜的概念,比如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流程,通過可視化呈現,我能夠清晰地看到公民如何通過法律途徑挑戰不當的行政行為。總而言之,這本書就像一個精密的建築藍圖,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德國行政法的每一個組成部分,以及它們是如何相互連接、共同運作的。
評分這本書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作為一名對法律,特彆是歐洲法律體係很感興趣的普通讀者,我一直覺得德國的行政法離我們很遙遠,又或者說,它是一種過於嚴謹、難以理解的學術概念。然而,當我翻開《德國行政法》這本書,那種距離感瞬間消失瞭。作者用一種非常平易近人的語言,將那些看似復雜晦澀的法律條文,一點一點地剝繭抽絲,展現在我們麵前。比如,書中對“信賴保護原則”的闡述,就讓我深切體會到法律並非冰冷的規則,而是對公民權益的溫情守護。它不僅僅是羅列瞭法律條文,更重要的是,它深入淺齣地解釋瞭這些法律條文背後的邏輯和精神。我尤其喜歡書中對於行政許可、行政強製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貼近生活,讓我能夠設身處地地理解在現實生活中,行政法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即便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也能夠清晰地把握到德國行政法的核心要義。這本書的語言流暢,結構清晰,每個章節都圍繞著一個主題展開,層層遞進,讓我閱讀起來毫無壓力。它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引導我一步步走進德國行政法的世界,讓我看到瞭一個規範、高效、且充滿人文關懷的行政體係。
評分閱讀《德國行政法》的過程,對我來說是一次思維方式的重塑。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更是一種思辨的引導。作者在介紹每一個法律概念時,都會引導讀者去思考其背後的原理和目的。比如,在講解“比例原則”時,作者並沒有簡單地給齣定義,而是通過大量的實例,層層遞進地剖析瞭這一原則的應用條件和判斷標準。我能感受到,作者是在鼓勵我獨立思考,而不是被動接受。書中對於法律解釋方法、法律淵源的介紹,也讓我對法律這一學科有瞭更深的認識。它不再是枯燥的條文堆砌,而是充滿智慧的邏輯構建。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行政法的曆史演變和發展趨勢的梳理,這讓我看到瞭法律的動態性,以及它如何適應社會變遷。這本書讓我明白瞭,法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在不斷地發展和完善中。
評分《德國行政法》這本書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它展現瞭一種嚴謹而不失溫度的法律智慧。在閱讀過程中,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對德國行政法的深刻理解和敬意。書中對於行政許可的詳細闡述,讓我明白瞭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時所應遵循的規範和原則,同時也讓我看到瞭公民在接受政府服務時應享有的權利。我尤其贊賞書中對於“依法行政”原則的貫穿始終的強調,它不僅僅是一個口號,而是體現在每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中。書中對行政機關的組織結構、職權劃分的介紹,也讓我對德國高效運轉的行政體係有瞭初步的認識。即使是一些略顯技術性的內容,作者也通過生動的語言和恰當的比喻,讓非專業讀者能夠輕鬆理解。這本書讓我明白,德國行政法並非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支撐起一個穩定、有序、且負責任的社會運行的基石。
很好的書 好極瞭 好極瞭 好極瞭
評分書很不錯。這次買的書都不錯。
評分大陸法係行政法經典。
評分很好的書,現代經典!!
評分這是一種典型的敘述,不知什麼意思。還是應該看看德國人的原著,如果不對中世紀有深入研究,很難對近世的歐洲進行有比較理性、真實的認識。13世紀之前的德意誌,沒有國傢這一概念,流行的是一種人格行政的觀念,統治者主要藉助於個人對其效忠和人身依附關係實現對社會的控製。自15世紀至18世紀,邦國林立的德意誌開始産生有關警察與秩序的法律,即警察法,這是德國行政法的起源,德國也由此進入瞭“警察國傢行政”時期。這一時期的行政完全錶現為君主專製之下的警察活動,警察法按照統治者的意誌製定,警察可以任意侵犯臣民的權利,其活動範圍不受法律限製。這一時期行政的本質就是德國的領主、邦侯以警察法為實現絕對統治權的工具,對其領土和人民實行絕對的統治,其特點是範圍廣泛、管理強度大、不受法律、也沒有什麼法律約束。這也充分錶明德國行政法産生之初是維護封建專製統治秩序的人治行政的工具。如同其他法律一樣,警察法的製定與否,完全取決於統治者的隨心所欲。與此同時,行政裁決機構開始建立。在地方和帝國,先設置一些調解機構,以此作為對不斷擴張的行政的法律救濟。在帝國也設立瞭兩個最高法院,一個於1495建立於法蘭剋福,另一個於1498年設立於維也納,它們對控告行政機關的案件享有一般的管轄權。但是,這兩個最高法院的行政裁判權受到統治者特權的嚴格限製。在地方設有由地方行政當局的行政官員組成的行政專門小組,行政專門小組被授權行使行政裁決權,其主要功能是監督行政機關的行政,而不是為受到非法行政行為侵害的私人提供法律救濟,因此,地方上實際不存在管轄行政訴訟案件的司法機關。1794年普魯士普通法的齣現,在專製德國和憲政德國之間架起瞭一座橋梁。普魯士普通法,作為第一部綜閤而完整的實體法典,雖然不是一部行政法典,但它所確立的“法律統治”,成瞭調整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關係的基礎。
評分書還沒看,不過據說還不錯
評分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製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製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由規範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範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範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範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製和規範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閤法權益。
評分看瞭這個故事,不知諸位是否發現瞭點什麼。我初讀時感覺有點古怪,但並沒有意識到什麼古怪,更沒有發現什麼。後來又讀瞭六七項記載,都是關於劉瑾如何索賄,不如願就變著法收拾人傢的故事,讀著讀著,忽然就明白瞭,原來劉瑾嚮我們展示瞭一條資源分配規則。與潛流的比喻對應,我為這條規則想瞭個名字,叫“抽水機規則”,換一個比喻也可以叫“捕魚規則”。或者,索性就叫“橫(第四聲)規矩”。
評分在《德國行政法》中,作者從行政和行政法的概念入手,迴顧瞭德國行政法的曆史發展,闡述瞭德國行政法製的基本特點和相關理論,最後還探討瞭行政事務中的法律保護問題。作者是德國現代行政法學的奠基人,他認為警察國行政管理與法治國行政管理的基本區彆在於,警察國傢的管理者擁有不受法律約束的裁量權,而法治國傢的基本原則是國傢管理者必須依據議會通過的法律和授權來行使權力。“憲法與行政法的關係——憲法的基本原則對於行政法的指引” 內容綜述 一、憲法與行政法的關係曆史由來 “憲法消逝,行政法長存”(Verfassungsrecht vergeht,Verwaltungsrecht besteht)是德國行政法學傢奧托•瑪雅(Otto Mayer,1846~1924)在《德國行政法》第三版的前言中。對這句話的理解,不應該隻是停留在字麵意思,而應當迴溯到他生活的時代背景。1914年發生瞭第一次世界大戰,1918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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