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对法律理论抱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我一直渴望能够接触到那些经过时间沉淀、被广泛认可的经典法学著作。而“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恰恰满足了这一需求。这次的《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更是我翘首以盼的。我深信,优秀的教科书不仅仅是知识的搬运工,更是思想的启迪者。一本好的民法总则讲义,应该能够带领读者穿越繁杂的条文,直抵民法核心的理念和价值。它需要有深刻的洞察力,能够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鲜活的社会现实相结合,让我们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以及它为何如此规定。我特别看重教材的启发性,希望它能引导我去思考,去质疑,而不是简单地记忆。期待这本书能够展现出一种独特的学术视角,或许是在权利的本质、意思自治的边界、或者民事主体的地位等方面,能够有不同于以往的解读,从而拓宽我的学术视野,培养我独立思考的能力。
评分这套“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一直是我法学学习路上的引路明灯,尤其是这次终于等到《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的更新,实在是太令人振奋了。我最早接触民法总则的时候,还是通过一些国内编写的教材,虽然内容也很扎实,但总感觉在理论深度和体系构建上,与国外顶尖的法学教育体系存在一定的距离。听说这套译丛引进的是国外享有盛誉的教科书,便一直期待着。这次的第三版,从书名上的“第3版”就能感受到其生命力和经久不衰的学术价值。我个人非常看重法律文本的严谨性和逻辑性,而国外顶尖的法学著作往往在这一点上做得尤为出色,能够帮助读者构建起一个更加清晰、完整的民法思维框架。总则作为民法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好的总则讲义,能够为后续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避免走弯路。因此,我非常期待这本书在原有基础上,在理论的阐释、概念的辨析、体系的梳理等方面,能带来更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从而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民法这一庞大体系的精髓。
评分对于我这样一个在民法领域摸索多年的法律从业者来说,能够拥有一本权威且更新及时的教科书,是提升专业素养的关键。这次“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带来的《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恰好满足了我的这种需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民事纠纷,而这些纠纷往往都根植于民法总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概念。一本好的总则讲义,能够帮助我们更精准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更有效地分析案件事实,从而做出更符合法律逻辑和价值判断的裁决。我尤其期待这本书在理论前沿的介绍和案例分析的深度上有所突破。毕竟,法律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不断地将最新的理论成果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才能真正提升法律的适用水平。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提供一些新的视角和工具,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挑战。
评分我一直认为,要真正掌握一门学科,就必须回归其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而对于法学而言,民法总则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基石。所以,当得知“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推出了《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时,我感到异常兴奋。我过去的学习经历中,总觉得在理解某些民法总则的概念时,缺乏一种体系性的、宏观的把握。有时会感到知识点零散,难以将其串联成一条完整的逻辑线。而一本优秀的外国教科书,往往在体系构建和理论深度上具有天然的优势。我期待这本书能够帮助我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民法总则知识体系,能够清晰地理解法律行为、代理、物权、债权等核心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它们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引导我理解民法背后的哲学思辨和价值取向,从而在学习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知其然”,更能达到“知其所以然”的境界。
评分我是一名非常注重学习方法和学习效率的人。在选择学习材料时,我尤其倾向于那些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并且能够引导读者深入思考的著作。《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作为“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的一员,让我对它充满了期待。我理解,民法总则是整个民法体系的“灵魂”,它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因此,一本优秀的民法总则讲义,不仅仅是知识的堆砌,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培养。我希望能通过这本书,学习到一种严谨、精确的法律分析方法,学会如何从最基本的原则出发,推导出复杂的法律结论。我期待这本书能够以一种更加生动、易于理解的方式,将那些抽象的法律概念进行解读,并且通过恰当的例子,帮助我们理解这些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总而言之,我希望这本书能成为我学习民法总则的得力助手,为我的法律学习之路奠定坚实的基础。
评分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这本书的印刷质量是非常不错的,很喜欢,而且价格相对来说很实惠,可谓物美价廉,无论是装订方式,还是发货包装个人感觉都是很不错的.买之前还特意看了一下编辑推荐,本来还有点犹豫,看到这么多名人都喜欢[日]山本敬三著解亘译写的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也就打消了我的犹豫.简单的看了下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是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特别重视空间是为了什么才学习法律。学习法律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涉及法律的诸多问题。欲完成这样的作业,就必须能从复杂的事实中有可能在法津上成为问题的事项,并通过恰当的论据为自己就此的判断提供理论基础。从而,预先掌握什么才是有可能在法律上成为问题的事项、就此存在怎样的主张、各种主张的背后有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便成为其前提。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基本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主张和论据,绝对无法运用法律。基于这样一种想法,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尝试着用大量的设例来阐明成为问题的事项,并尽可能明确地整理相关判例和学说的主张、论据。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的汉译,将给我国法学界提供良多的借鉴意义。,我发觉我已经喜欢上它了,尤其是书中的一段没有当事人的主张也可以基于时效裁判。这一点,与将是否享受时效利益交由当事人决定的民法宗旨不符。()法定证据提出说存在的问题此外不得不指出的是,认为时效的完成不过是认可提出法定证据的要件,从而不作为实体法问题的见解,完全无视了162条、167条的文义。2.援用实体法定位说--不确定效果说第二种见解将援用定位为实体法的问题。该观点以有关时效制度存在理由的保护非权利人·实体法说为前提,认为要认定权利的取得或消灭这种实体法上的效果,在时效完成的同时还需要时效的援用。由于认为仅仅凭时效的完成这种效果还未确定地发生,因此被称为不确定效果说。(1)完成与援用的关系围绕如何把握时效的完成与时效的援用的关系,存在如下的争议()解除条件说当初的见解是,因时效的完成发生权利取得或消灭的效果,但只要没有被援用,就可以认为这样的权利取得或消灭的效果没有发生。④依此观点,没有援用被定位为一种解除条件。()停止条件说而以往的通说认为,权利的取得或消灭的效果即使时效完成也不发生,如果被援用才自始发生。⑤依此观点,援用被定位为效果发生的停止条件。例如,时效完成后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依解除条件说,不得不作复杂的说明因为未援用时效,一度(因时效的完成而)消灭的债务复活,再因清偿而消灭。若依停止条件说,由于仅仅时效
评分二、西夏字是仿汉字而创造的方块字,因此探用四角号码编排字典比较科学。为了使读者检索方便,除四角号码编排外,我们按西夏字的笔画部首编了《检字索引》,还按汉字音序和笔画部首编了《汉夏检字索引》和《英夏检字索引》。三、字目解释顺序(一)注音,先注明该字属《同音》第几品,再注拟音、声调、反切译音,用方括号[]表示,即“方括号”内的字为音译。(二)英译,一般仅注该字目的本义。(三)释义,先注本义,再注同义词及引伸字义、词例、句例。以《同音》、《文海》、《掌中珠》世俗本为序,然后则是佛经和其它资料。 一、《简明夏汉字典》共收6074个单字(包括異体字、韵字和讹体)。西夏国书《同音》字典的作者在《序言》中说:其书“大字6133,注字6230”。注字无误,大字多统计近300字,其后以讹传讹,学术界至今误认为“西夏字共计6000多字”,从现有的资料可以肯定,西夏字只有5800多字,其余为具体和讹体字。由于《同音》、《文海》等字书残缺,缺少部分难以考证,但本字典除对《同音》甲、乙、丙三个版本和《文海》重新核准外,还考证吸收了《同义》、《文海宝韵》、《同音文海宝韵合编》和《五音切韵》等字书、韵书新字80个,力求将更多的资料提供给读者。
评分宝贝挺好 ,到货时间太长 采购不太给力
评分极好,一用就@了
评分第十六章 社会主义的发展蓝图
评分老师推荐的书,读起来不是很容易,得多读几遍
评分第二篇 资本主义会灭亡吗?
评分终于买到了大神翻译的教材啊!
评分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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