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初到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时,姚瑞光想要办的是刑事诉讼案件,因为觉得刑事比较容易。但因为早他一天来的人已经先被分配到刑庭,所以他只能办民事案件。初任法官毫无经验,加之接办的除日本法官三、四年积压下来的八、九十件旧案外,还有新案,姚瑞光也承认这是困难重重。“所幸我懂得日文,几个月后迅速将案件审理完毕,欧阳汉院长竟以为我是判民事案件的能手。在新竹地院七个月,高等法院把我调到台南高分院办事,想必是欧阳院长向高院杨鹏院长推荐的。”[14]就这样,在1948年姚瑞光进入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任推事。
评分 评分今日,当我们回视这些当年时髦过的法言法语也许忍俊不禁,也许会哀叹知识分子的逆来顺受,也许惊异于这些法律人竟然这么轻易就否定了自己接受过的法律教育。不过今日的视角已是越过了共和国十年动乱,越过了苏联解体的悲剧,越过了“不受限制的公法”给人带来的苦难,此般种种当时人自然无法预见。站在20世纪50年代初,谁也不会知道新法,新政权,会是怎样,而凭着对祖国的美好希望,凭着对新事物的好感,对强大苏联的羡慕,当时的法律人是怀着一腔热忱去学习的,态度很认真。1951年,谢怀栻专门撰文《我怎样摆脱旧法影响?》,谈及自己在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学习改造的经验:“我的学习方法是遵照领导上的号召,先就新的规定研究,就具体的问题去体会新法的精神,然后转头来站在新的方面去看旧的理论。在一次民法讨论中,我们讨论一件汽车案件,我就绝不去想那些“理论”(例如所有权、善意的保护等)只是想这个问题要如何决定才好……以前我总不放弃那些理论,以为那些理论不会变的,是因为自己离不了那些理论,恐怕离了它,没法办事。现在我丢开它,可以解决问题,并且可以解决得更好些。”[16]
评分四、新社会与新法学
评分姚瑞光老先生是对岸法界(实务界和理论界)大佬,他的书总要买一本收藏的。至于能否读完,真的没信心。
评分京东买买买,一直在京东买东西,便宜实惠还送到家
评分姚老师师从梅仲协先生,历任“大 法 官,打下了扎实的民法功底。精通德、日语,实务经验丰富。为物权法研究的时常援引的书籍。
评分很喜欢质量不错很喜欢质量不错
评分经典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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