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本书献给曾经有过,或正在拥有一个义无反顾二十余岁的我们。
献给纽约,献给摇滚乐,献给无畏滚动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会。
二十四岁的台湾资深摇滚乐迷陈德政独自来到摇滚乐的首都纽约,磨砺多年,留给我们一部近年来华文世界最具现场感的摇滚书写。
书中四十个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难忘旅程的原声带:由音乐伴随的成长碰撞、对旧日的眷恋、梦想成真的喜悦、与陌生人交会的微光,那些三十岁前放下的东西与迎来的东西。燃烧的夜晚沸腾了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动着耳膜,他将那些与心跳同步的神奇时刻记录下来,成为永恒。
如果活在罗马时代,我得住在罗马,还会是哪呢?而纽约,就是现在的罗马。
——约翰•列侬
为什么是纽约?
那股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想遇见美丽的人物与深邃的历史,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在青春成为乡愁之前将它保存在一个真空的盒子里,永远记住当初的模样,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让二十余岁的最后几年尽情燃烧,体验生命的极限与荒芜,感受狂喜的温度也看见寂寞的颜色,我必须去纽约。
因为纽约就是摇滚乐的首都。
——陈德政
##大洋彼岸的摇滚世界是我所欠缺的修养,这本书当作入门导读挺好。文字属于正常的博客水平,未曾过分雕饰,但也许是对摇滚有同样的热爱,倒是能够轻易体会字里行间流淌出的被一首曲子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感觉。
评分##这不是乐评,为什么有人会觉得是乐评?作者是资深摇滚迷,文字却偏向小清新似的感性,但是还是很喜欢。如果滚迷去纽约朝圣,应该带上这本书。
评分##这本书好就好在作者完全以一个乐迷的角度入手,把自己的所有热情和青春倾注进去,能引起读者共鸣。而不是以一个高冷的乐评人姿态,在那里瞎叨叨。因此略矫情的文笔,也就可以原谅了。
评分##这不是乐评,为什么有人会觉得是乐评?作者是资深摇滚迷,文字却偏向小清新似的感性,但是还是很喜欢。如果滚迷去纽约朝圣,应该带上这本书。
评分##看了半本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要啥没啥。75%当年blogbus用户的文字水平都比他要好。
评分##作者是DJ+摇滚乐迷。熟谙纽约各角落与音乐的关联,知识关联体系强大。但行文完全是blog日志,自我记录的成分多于对音乐对城市的描写与评析。除非读者也是摇滚乐迷和熟悉纽约,否则真读不下去。节约时间去读其他更有价值的书吧。2.8分。
评分##envy your ears
评分##这本书好就好在作者完全以一个乐迷的角度入手,把自己的所有热情和青春倾注进去,能引起读者共鸣。而不是以一个高冷的乐评人姿态,在那里瞎叨叨。因此略矫情的文笔,也就可以原谅了。
评分##一个摇滚青年在纽约写就的尤利西斯!好读、亲切。全书充满温情的气味,尤其有一种来自台湾的温良恭俭让与世界上最反叛的摇滚结合起来的独特气质,如果你喜欢纽约,你喜欢摇滚,那就拿起来读读吧,这是本让人很开心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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