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本书献给曾经有过,或正在拥有一个义无反顾二十余岁的我们。
献给纽约,献给摇滚乐,献给无畏滚动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会。
二十四岁的台湾资深摇滚乐迷陈德政独自来到摇滚乐的首都纽约,磨砺多年,留给我们一部近年来华文世界最具现场感的摇滚书写。
书中四十个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难忘旅程的原声带:由音乐伴随的成长碰撞、对旧日的眷恋、梦想成真的喜悦、与陌生人交会的微光,那些三十岁前放下的东西与迎来的东西。燃烧的夜晚沸腾了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动着耳膜,他将那些与心跳同步的神奇时刻记录下来,成为永恒。
如果活在罗马时代,我得住在罗马,还会是哪呢?而纽约,就是现在的罗马。
——约翰•列侬
为什么是纽约?
那股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想遇见美丽的人物与深邃的历史,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在青春成为乡愁之前将它保存在一个真空的盒子里,永远记住当初的模样,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让二十余岁的最后几年尽情燃烧,体验生命的极限与荒芜,感受狂喜的温度也看见寂寞的颜色,我必须去纽约。
因为纽约就是摇滚乐的首都。
——陈德政
##感谢作者,让我发现R.E.M这个宝藏乐队(虽然只是一笔带过);我也没有一天不想念纽约,时至今日Strictly Tango NYC还会给我发来Happy Anniversary和We miss you的邮件。于我而言,这更多的是一本献给纽约的书,越写越是想念,就让矫情的文字停留于此吧
评分##作者是DJ+摇滚乐迷。熟谙纽约各角落与音乐的关联,知识关联体系强大。但行文完全是blog日志,自我记录的成分多于对音乐对城市的描写与评析。除非读者也是摇滚乐迷和熟悉纽约,否则真读不下去。节约时间去读其他更有价值的书吧。2.8分。
评分##太可疑了,完全是一场自我感觉良好的个人秀,很多描写关注的根本不是音乐本身(提到raveonettes只关注女主唱的长相丝毫不提音乐性),太多用词甚至能看出是对音乐人的侮辱(“毕竟暖场团很像爱情动作片里的爱情部分,通常是填充时间用的”),更让人恼火的是 strokes的演出还让他提不起劲??你去纽约干啥呢哥?这书放两年了,看完是为了骂一嘴然后扔掉
评分##可能是乐评人出书最正确的写作方式,作者是Lou Reed铁粉无疑,也是个很棒的导游,追寻摇滚踪迹的篇章,感性又客观。在涂鸦画廊暖场的同时,穿插大量跟纽约电影契合的取景地和书籍。这个保罗·奥斯特的大拥趸,扩张了乐迷的曲库,还科普了很多乐坛逸事,真诚的摇滚百科!个人认为略胜马世芳
评分##有一些人会选择带着这本书去到纽约,沿着作者的路走一遍,看看当年的店是否还在,都有了哪些变化,这给所有明日的聚会,致敬那些沸腾的生命!
评分##看了半本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要啥没啥。75%当年blogbus用户的文字水平都比他要好。
评分##这是一个男孩与摇滚乐的故事。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想要写一写我在北京这几年看过的现场、经历的故事,属于一个女孩的24小时摇滚聚会。
评分##这是一个男孩与摇滚乐的故事。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想要写一写我在北京这几年看过的现场、经历的故事,属于一个女孩的24小时摇滚聚会。
评分##可能是乐评人出书最正确的写作方式,作者是Lou Reed铁粉无疑,也是个很棒的导游,追寻摇滚踪迹的篇章,感性又客观。在涂鸦画廊暖场的同时,穿插大量跟纽约电影契合的取景地和书籍。这个保罗·奥斯特的大拥趸,扩张了乐迷的曲库,还科普了很多乐坛逸事,真诚的摇滚百科!个人认为略胜马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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