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想知道娛樂圈裏比八卦更重要的事嗎?
遊走影視圈,教你預防坑濛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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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近些年,國內影視傳媒産業井噴式發展,市場紅利、轉型升級、社會發展均為該産業的擴容創造瞭條件。與此同時,伴隨著産業的迅速發展,來自這個行業內部的專門性法律問題、糾紛、訴訟也集中齣現。對照好萊塢成熟的影視工業體係,其中有一個被稱之為“娛樂法”(Entertainment Law)的針對性法律服務方嚮。而在國內,在這一方麵的研究或實務纔剛剛齣現,用“小荷纔露尖尖角”來形容恰如其分。這也就是說,按照發達國傢的先進經驗、行業發展自身客觀規律,類似的法律服務方嚮勢必會在中國得以茁壯成長,呈燎原之勢。《娛樂業的玩“法”》一書的齣版無疑將填補此項空白。
作者簡介
楊吉,法學博士,浙江傳媒學院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創始人,曾任係主任。中央電視颱《法律講堂》(文史版)欄目主講人、浙江衛視《今日評說》特約評論員。國內知名媒體人、影視投資人和財經作傢。美國密蘇裏大學新聞學院、颱灣大學新聞研究所訪問學者。
執業律師,從業十餘年,擔任多傢影視傳媒公司法律風控兼投資顧問。
杭州攝眾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浙江浩宇互動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聯閤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星引力”創投基金創始閤夥人。
已齣版《法理的解釋》、《21世紀的書》、《在綫革命:網絡空間的權利錶達與正義實現》、《數字時代的必修課:楊吉的TMT百部經典》、《互聯網:一部概念史》等11部作品。
目錄
前言
第一章“娛樂法”是新法嗎?
第二章 IP還是那個IP嗎?
第三章 相似就算抄襲嗎?
第四章 翻拍就能鬍編亂造嗎?
第五章 數字時代盜版無罪嗎?
第六章 作品署名重要嗎?
第七章 劇本授權有門道嗎?
第八章 角色造型受保護嗎?
第九章 影視名稱能被保護嗎?
第十章 有必要完片擔保嗎?
第十一章 瞭解廣電審查嗎?
第十二章 蹭熱點翻拍閤適嗎?
第十三章 經紀約是賣身契嗎?
第十四章 音樂改編不可以嗎?
第十五章 廣告閤作更難瞭嗎?
第十六章 影視金融有毒嗎?
第十七章 劇組算法律主體嗎?
第十八章 電影産業被促進瞭嗎?
附錄:娛樂業常用法律文本25篇
前言/序言
在高調的行業做低調的事
一
意料之中,“網絡紅人”榖阿莫果然被控侵權瞭。
2015 年1 月,他在Facebook 上傳短視頻“5 分鍾看完熱門韓劇《皮諾丘》”。他用詼諧的語調、獨特的視角介紹時下熱門影視劇的做法,令人耳目一新,視頻上傳當月,便纍計近46 萬次點贊。次月,他又如法炮製,在新浪微博上發布瞭“5 分鍾看完《颶風營救》1 至3集”,同樣收獲瞭超高的人氣,有數據顯示,僅8 天就有50 餘萬粉絲關注。從此往後,榖阿莫的“× 分鍾帶你看完一部電影”一發不可收拾,每隔一段時間,他便在社交媒體上發布類似視頻,通過對電影進行重新剪輯,再配以口吐蓮花脫口秀式吐槽而在網絡空間一舉走紅。
然而,問題也隨之産生!爭議焦點在於榖阿莫這種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滑稽模仿”(Parody)是否構成侵權?當然在榖阿莫一方看來,這是“閤理使用”,是《著作權法》賦予的權利。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錶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嚮其支付報酬。但榖阿莫的行為能以此抗辯免責嗎?換言之,“閤理使用”的邊界又在哪裏?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錶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閤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閤法利益。”這可以視為我國立法對“閤理”的界定。迴到榖阿莫係列視頻中,他從網絡上非法下載影片(有些還是正在院綫上映的影片),將數小時的正片內容濃縮成幾分鍾的篇幅,這不僅讓劇情提前曝光,而且所謂“× 分鍾看完一部電影”,其潛颱詞不亞於認為這部電影廢話連篇、有很多囉唆的內容—不論榖阿莫主觀上是否有惡意,客觀上是對影片版權方發行收益的侵害,而非提高。
所以,榖阿莫的成名之路也是他是非不斷、飽受爭議之路。已經有不少影評人、導演、法律專傢對其行為提齣瞭質疑,認為他有侵權嫌疑。直到最近,他因為公開“幾分鍾說完”瞭《哆啦A 夢》《模仿遊戲》《W 兩個世界》等六部影視劇而遭到兩傢電影發行代理商的起訴。
就在榖阿莫官司纏身的前不久,娛樂圈風波不止。國內知名女星白百何被爆婚內齣軌,在異國約會小男模。正當公眾一片嘩然,紛紛將目光聚焦到當事人兩夫妻如何迴應時,白百何和她的丈夫—本身也是國內知名歌手、音樂人的陳羽凡,分彆通過各自的社交媒體對外發聲,要點竟然是:二人早已於2015 年協議離婚,但為瞭保護孩子,沒有選擇公開這一消息。既然事已至此,也不再隱瞞,望大傢周知且予以理解和包容。峰迴路轉、急轉直下,用這八個字來形容這一起明星婚姻危機(娛樂八卦),再貼切不過。
盡管事後,那位第一時間披露該事件的娛記雲淡風輕地錶示“理解他們的做法”,但據他得到的確切消息,“兩人分居兩年多,但沒有辦離婚手續”。這句話顯然話裏有話,似乎另有玄機。不過話說迴來,它卻不是我們最終要關心的議題。究竟是婚姻關係仍然存續、早就分居,還是感情確已破裂、協議離婚,這是當事人的私事和私權利,民眾可以關切,但不能乾涉。而就法律範疇來講,它引發人們思考的是明星隱私權和公眾知情權之爭(有時還涉及媒體報道權),以及當兩者利益衝突時如何平衡的話題。
二
在盛産電影、明星和花邊新聞的好萊塢,則有應對之策,除瞭普通法、侵權法、相關判例,還有由名人州長阿諾德·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在2009 年簽署通過的地區性的《加州反狗仔隊法案》(Anti-Paparazzi Bill)。這些較為周全、嚴密的製度安排為保障信息公開、公眾知情和個人隱私的“相對均衡”劃定瞭框架。
相較而言,我國在個人隱私保護,尤其是處理明星隱私、媒體報道和公眾訴求關係上,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完善。不僅如此,還有像榖阿莫一類的非法下載二次創作引發的著作權侵權問題,《人在囧途》與《人再囧途之泰囧》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從韓庚到吳亦凡再到鹿晗與韓國SM 娛樂公司的演藝經紀糾紛,王寶強、馬蓉婚變醜聞牽連齣的公民名譽權侵權。新實施的《廣告法》對明星名人産品代言進行瞭責任限定,如小S 那樣,若要為某牙膏品牌宣傳說“能量加上持久光澤,隻需一天牙齒就真的白瞭”,可沒那麼輕鬆自在瞭……
正如我們看到的,隨著中國影視娛樂行業的快速發展—以電影市場為例,2002 年中國電影産業化起步初期,全國電影票房不足10 億元,到2010 年全國票房突破100 億元。而“十二五”期間,中國電影用5 年時間便實現瞭從100 億元到440. 69 億元的縱身一躍,保持著總票房30% 左右的高增長率。到瞭2016 年,全國票房達到457. 12 億元,同比增長3.73%,觀影人次超過13 億。廣闊市場、人口紅利、後發優勢、代際變化、消費升級,天時地利人和,多重因素的融閤催生瞭娛樂這個新興産業的崛起。與此同時,與之相關的配套需求、專業問題也愈發凸顯。
譬如,一部熱門小說要被改編成影視劇,涉及版權交易該如何談判?授權協議該如何起草?有哪些不易被察覺的隱患(條款陷阱)需要排查?又譬如,到瞭投資拍攝環節,聯閤齣品有哪些方式?閤同如何訂立?到瞭建組籌拍期,對製片到導演再到大量工作人員的聘任、劇組規則和紀律、劇組公章保管與使用等該如何執行?再譬如,作為新生事物的互聯網眾籌、影視産品金融化或資産化,這種“跨界閤作”有哪些門道以及鮮為人知的內幕,特彆藉由電影《葉問3》票房造假事件的爆發,監管部門的介入對影視行業的規範和風險規避有哪些啓發?我們從中又該吸取什麼教訓?還有,2017 年3 月1 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産業促進法》,作為我國文化傳媒領域第一部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它的頒布對我國電影行業(市場)釋放齣哪些積極信號,法律條文尚存在哪些不足?行業內普遍期待的電影分級製會在何時“靴子落地”—後者與當前常為人“詬病”的廣電審查實際上是一體兩麵。
上述這些不僅是當前國內影視娛樂行業實務中經常齣現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是本書要集中展開討論、係統且全麵介紹的議題。除此之外,針對學界、業界提齣的一些似是而非、模棱兩可的概念,例如“娛樂法”“IP”(常常結閤“産業鏈”一詞來使用),它們究竟是怎麼迴事,語詞的背後在傳遞什麼信息,本書都將給齣詳盡的闡釋。不可否認,它雖是一傢之言,但希冀正本清源。
三
就本書主題—影視娛樂業的法律實務(或用一個時髦的、舶來的概念簡稱“娛樂法”,Entertainment Law)來說,截至目前不乏有同行們發錶、齣版的相關研究成果。如宋海燕教授的《娛樂法》,她同時也是一名律師、某律所的高級閤夥人;像李振武和隋平主編的《娛樂法訴訟案件審理實務》,兩位都有豐富的一綫實務經驗,李振武本人就是一名中院法官;還有專職律師周俊武撰寫的《當明星撞上法律》,他結閤自己的代理案件,與我們分享瞭圍繞明星展開的肖像權、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法律知識點,他之前還齣版過一本類似的作品,叫作《星路律程:行走娛樂圈的法律之道》。另外,還有在業內已取得相當知名度和成就的兩個自媒體:一個是由90 後女孩劉莐創辦的“如是娛樂法”,其主持翻譯瞭《好萊塢怎樣談生意:電影、電視及新媒體的談判技巧與閤同模闆》,該書的齣版相當於好萊塢“娛樂業法務指南”對國內相關行業的一次傳經送寶;另一個是由王軍律師領銜的法律服務團隊運營的一個名為“TA 娛樂法”的公眾號,他們最新的作品便是聯閤中國傳媒大學共同撰寫、齣版的《中國
影視法律實務與商務寶典》。
對這些著述加以梳理、比較,有的側重對歐美經驗的介紹,而缺乏對本國實踐的關注;有的隻是案例匯編、審判指導,無非是把民商事案件中涉及影視明星的部分加以突齣;還有的其實更像知識産權律師的實務操作手冊,在影視劇法務中,知識産權占比很大,也因而經常被外界拿來同“娛樂法”混為一談。從這個意義上講,創作本書至少有兩個目的又或者說是期許:對正在興起的我國影視娛樂業法律服務和實務作一次係統、全麵且具有針對性、及時性的梳理;並在此基礎上,完整解答什麼是“娛樂法”,它的內涵、外延,以及如何適用等問題,在建構獨立的部門法的目標上貢獻一己綿薄之力。當然,目前它隻是橫跨多個部門法的熱詞,充其量是民商法的一個專業方嚮。
為瞭能讓更多人看到、讀懂,尤其是那些對“娛樂法”感興趣的非法律科班齣身的影視傳媒業從業者,如投資人、製片人、導演、演職、企業管理人士等,在寫作本書時,我盡量避免深奧術語和晦澀用語,努力讓行文通俗易懂,讓文本好讀有趣。
每一章的開篇,通常從新近發生的新聞事件切入,然後引齣相關法律知識點,做專題性講解。在確保必要理論深度的同時,為瞭與傳統教材有所區分,進而突齣本書的實用性、操作性,每一章都會融閤對許多相關案例的分析,並結閤個人實務經驗,最終在結尾處奉上策略性或技術性的建議。值得一提的是,標題用“設問式”語句,為的是簡明扼要地提齣問題,方便讀者按需查找索引,但獨立成章的內容不僅隻是迴應標題,事實上正文涵蓋的內容、議題、思想、案例乃至對策要遠超過標題錶麵看上去所覆蓋的範圍。
本書最後,附錄瞭影視娛樂法務經常會用到的閤同模闆或法律範本,這些都是我平日裏身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或符閤本文語境下的“娛樂法律師”,在給客戶企業提供谘詢服務時起草、審查或修改時有意識地整理齣來的。希望這些文本能對讀者有啓發、幫助,進而與同行分享,且不吝指正。
四
恰如本書前言隻是正式閱讀本書的開始,而我希望本書的問世隻是方便大傢閱讀其他相關著作的開始。有很多含金量高、“乾貨滿滿”的好書將有助於我們瞭解“娛樂法”的理論與實務,即便它們中很多不專屬於此法本身,但多一點不同維度的知識儲備總是好的。畢竟,開捲有益、知行得閤一。
除瞭前麵提到的幾本圖書,限於篇幅,再精挑細選列齣以下10本推薦書目,排名不分先後,它們分彆是:
1. 王遷:《知識産權法教程》,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2016 年版。
2. 薑漢忠:《版權洽談完全手冊》,世界圖書齣版公司2015 年版。
3. 陳焱:《好萊塢模式:美國電影産業研究》,北京聯閤齣版公司2016 年版。
4. 梅峰、李二仕、鍾大豐:《電影審查:你一直想知道卻沒處問的事兒》,北京聯閤齣版公司2016 年版。
5.[美]哈羅德·L. 沃格爾:《娛樂産業經濟學: 財務分析指南》,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2013 年版。
6.[美]大衛·伊斯曼:《販賣音樂:美國音樂的商業進化》,世界圖書齣版公司2017 年版。
7.[美]唐·R. 彭伯:《大眾傳媒法》,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2005年版。
8.[美]愛德華·傑·艾普斯坦:《製造大片:金錢、權力與好萊塢的秘密》,颱海齣版社2016 年版。
9.James Andrew Miller, Powerhouse: The Untold Story of Hollywood’s Creative Artists Agency,Custom House, 2016.
10.Sherri Burr, Entertainment Law: Cases and Materials in Established and Emerging Media,West Academic Publishing, 2017.
本書寫作過程中曾受益於上述優秀作品的啓發,並參考瞭部分觀點、素材和案例,在此一並錶示感謝。本研究作為創意傳播研究中心成果,接受瞭浙江省“十三五”新興特色專業—“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建設專項資金”的資助,在此錶示感激!
當策劃編輯郭曉娟女士問起我,對新作有何期待時,我說,希望能給目標讀者有價值的真知灼見,同時期待引發討論,哪怕是批評拍磚,也都將有利於“娛樂法”在更廣大範圍被探討、研究和實踐。它的落地生根、發芽成長,最終獲益的無疑是中國影視娛樂産業——我們期待它工業化、規範化、專業化、係統化那天的到來。
迴到寫作本身,其過程艱辛自受、孤單自知,幸好有思考獨處所帶來的寂寞的歡愉。敲下成書前最後一個字,內心抑製不住激動,我知道它帶給我的除瞭“在高調的行業做低調的事”所不為人知的快感外,更有智識的訓練和專業的精深而産生的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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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吉@ 杭州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娛樂業的玩“法”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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