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2.福克纳,美国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3.《村子》是福克纳著名的“斯诺普斯三部曲”开篇,我国著名翻译家、福克纳研究专家陶洁认为,福克纳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是把“美国梦”甚至是人类的梦想写到灵魂深处和人性的作品。
4.在《村子》及其后的《小镇》《大宅》中,福克纳塑造了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物形象——斯诺普斯,今天,这个人物的名字成了英语中“不择手段、无耻商人或者政客”的代名词。
内容简介
《村子:天下大师·福克纳作品(精装)》小说以法国人湾的乡村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弗莱姆?斯诺普斯不择手段地从一个无名小卒胜利改变为富有人士的发迹史。
与福克纳前期作品相比,《村子》给人的感觉较为明快,类似于喜剧作品,由结构松散的故事与多种插曲组成。在作品中,福克纳既未刻意地进行形式的试验,也未过多地使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而是在看似老式平铺直叙的结构中,运用大胆的想象和丰富的意象,并不时随机使用一些颇带联想意味的象征性描述。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1897—1962),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新奥尔巴尼,20世纪美国非常有影响力的现代派小说家。他以小说见长,同时也是诗人和编剧家。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主要作品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一九四九年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精彩书评
★福克纳对小说结构有很大的创造,他的小说结构非常细腻、复杂,把不同的叙述者组合在一起,使内容更紧凑。他是第1个让我一边看小说一边记笔记的作家。
——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略萨 ★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他的书就像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絮絮叨叨一样亲切。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莫言 ★他(福克纳)具有一种能力,把他虚构的世界在高水平的想象中实现,乃至证明虚构的世界比现实世界更为真实。他像巴尔扎克一样,特别关注他那个虚构世界中的细致和特殊的品质。他想象中的人物被描写得这样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以至使人对他们生活的那个世界深信不疑。
——福克纳传记作者 弗雷里克·J.霍夫曼 目录
总序
译序
第一部弗莱姆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二部尤拉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部漫长的夏天
第一章
第二章
第四部村民
第一章
第二章
精彩书摘
第一部 弗莱姆
第一章
法国人湾是由河谷形成的乡村的一部分,土地肥沃,地处杰弗生镇东南方二十英里的地方。这地方四面环山,地域偏僻,地形明晰可辨,可又没有确切的地界。它向外分别延伸进两个县,却又不归其中任何一个县管辖。法国人湾曾经是原赐封地,也是美国南北战争前一处规模巨大的庄园旧址,庄园遗迹——巨型大厦的残墙断壁、倾塌了的马厩、奴隶的住地、荒草疯长的庭院、砖砌的台阶,还有骑马兜风的场地——仍旧以老法国人的地盘著称,尽管这地方原有的地界眼下仅存于一份陈旧褪色的档案中,档案就放在杰弗生镇乡村法院档案员办公室里,甚至就连土地最早的主人从荒野中开辟出来的曾丰沃一时的良田,也有一部分早已变回过去那种藤蔓与柏属植物交错丛生的丛林。
他极有可能是外国人,尽管不一定是法国人。那些在他后面来的人,差不多把他旅居在此地的所有迹象都抹掉了。对他们来说,任何说话带有外国腔调,或长相,甚至职业像外国人的人,都是法国人,无论他怎么说自己,就像他们同时代那些都市味道较浓的人(如若选择在杰弗生本地定居),会被叫作荷兰人一样。不过在目前,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甚至就连威尔·瓦尔纳也不太清楚。瓦尔纳已是六十岁的老人了,现拥有他原赐封地的绝大部分,其中包括他那座巨型大厦遗迹的所在地。眼下,他已不在人世,那个外国人,那个法国人,连同他的家、他的奴隶及其辉煌伟业一起遁逝了。他的梦想已成为过去,他那地域辽阔的良田,现已被分割成一块块没法儿用的田地,抵押给杰弗生银行的董事们,他们吵吵嚷嚷,然后把这些地卖给威尔·瓦尔纳。所有能让人回想起他的,是那段河床,为了防止良田免受洪水侵害,他让奴隶们把此段河床修整成一段笔直的河道,差不多有十英里长。让人想起他来的,还有那座巨型大厦的房架,那些他大宗财产的继承人将构成房架的木头拆掉,劈砍下来。这都是些核桃木立柱、螺旋楼梯中心柱,这些东西五十年以后几乎成了无价之宝;此外,还有那些墙板——三十年来一直当柴火烧。甚至就连他的名字也已被人遗忘。他的荣耀仅存于传奇中,这部传奇记述了他征服丛林,从中开拓出良田的丰功伟业,可对那些在他之后到此地的人来说,上面的名字已无法辨认,更不用说清楚地读出其中的内容了。这些人到此地来时,有的乘坐破旧的马车,有的骑在骡子背上,还有的甚至是步行而来,他们随身带着弗林特枪、狗、孩子、自制威士忌蒸馏器,还有基督教颂诗经书。他的传奇现在与任何曾经活着的人都毫不相干——他的梦想和荣耀,现在已随那遗落的、无法辨认其特征的骨灰,一起化作尘埃。他的故事只是那个谁也无法改变的传说:他把钱埋在了庄园的某个地方,当时格兰特蹂躏着整个国家,正在向威克斯堡挺进。
继承他产业的人们从东北方来,他们生儿育女,一步步地向前推进,逐步穿越田纳西山脉。他们来自大西洋海岸,而在此前的那一代人,来自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边境地区,就像他们的名字所标明的那样——特平、黑利、惠廷顿、迈卡拉姆、莫利、列奥纳德、小约翰,还有其他的名字如里德普、阿姆斯迪德和多什依,这些名字只能是来自那些地区的人的名字,因为肯定不会有人故意从这些名字中选一个自己用。他们来时既没有带黑奴,也没有带法伊夫式和齐宾代尔式的高脚五斗柜,事实上,他们所带的大部分东西只是他们手中能拿的(而且确实拿了的)东西。到了地方以后,他们就在那儿建一两间小屋,但从不油漆房子,他们彼此结为夫妇,生孩子,再在原来的小屋旁边一间一间地增建小屋,而且也从不对它们进行油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后代也在山谷洼地种棉花,在绝无人迹的山坳里用玉米酿造威士忌酒,把他们不喝的酒卖给别人。联邦警察进了这儿的乡村,随后便销声匿迹。接着,你会看到那失踪警察原来穿用的某件衣物——毡帽、绒面呢外套、城里人穿的鞋子,甚至他佩戴的手枪——穿在或戴在一个孩子、一个老头儿或一位妇人身上。除选举之年的关键时刻外,乡村警察并不打搅他们的生活。他们扶持自己的教会和学
校,他们结婚,男女之间偶尔会进行通奸,但在他们中间较经常发生的是杀人事件,他们是自己法庭的审判官和死刑的行刑人。这些人是新教教徒,信奉民主,生殖力旺盛。在这里的整个区域中,没有一个黑人拥有土地。对此地不熟悉的黑人,天黑以后绝对不敢从这地方过。
威尔·瓦尔纳,当今老法国人地盘的主人,是此地乡间的头面人物。他拥有最多的土地,既是这个乡村悠闲的督察官,又是那个乡村的治安官,同时还是两个乡村的选举委员,他自然而然就成了权势的象征,他的话即使不是法律,作为忠告和建议,对全体乡民来说也是金科玉律,只要听到他说不行,他们就会拒绝接纳那届选举结果,人们来找他,不是抱着我应该干什么,而是抱着如果你能让我来干的态度。你认为你想要我干什么的态度来向他讨教。他是个农场主、高利贷者、兽医,杰弗生镇的法官班伯曾经说他是个性情较为温和的男人,他从未给骡子放过血,也从不往投票箱里塞假票。他拥有本地乡间的大部分良田,而且在余下的大部分地方拥有别人抵押给他的土地。在村子里,他有店铺、轧棉花房、精细面粉磨坊和铁匠铺。乡民们都这么看,可以不夸张地说,邻近的男人,无论是在其他什么地方做了他的生意,轧了他的棉花,磨了他的面粉,或给他的牲口钉了掌,准会倒霉。他是个像篱笆栏杆一样细,也几乎一样高的男人,长着红中泛着灰色的头发和胡须,有着一双小而锐利、明亮而清纯的蓝眼睛,看上去他像是个卫理公会主日学校的总管,从周一到周五,指挥铁路客车运营,或在周末干这种事情。他拥有教会,要么也许拥有一条铁路,要么就是两者都归他所有。他精明机敏,城府很深,喜欢享乐,性情中有拉伯雷式的粗野幽默和尖刻,而且很有可能仍然性欲旺盛,犹如他弹性极好的发丝所示,即使已年逾花甲,他的头发依然多是红色,而不是灰白色(他让太太给他生了十六个孩子,虽然待在家里的仅有两个,其他的都四散到了各地,从埃尔帕索到亚拉巴马州沿线地区,有的结婚成家,有的已经入土)。他既爱动,又懒散;他一点儿事情也不做(他的儿子照管家里所有的生意),悠闲自在地消磨时光,甚至在他的儿子准备吃早饭前,他已到户外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只是在周围十英里的范围里,人们可能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看到他和他骑着的那匹老而肥壮的白马。在春天、夏天和初秋季节里,每个月至少有一次,有人会在他安在老法国人地盘那儿的家的草地上看到他,此处丛林生长茂盛,密不透风,那匹老白马拴在一根附近围栏的柱子上,他坐在一把自制的椅子里,这把椅子是他的铁匠为他做的,铁匠把一个空面粉桶从中间锯开一半儿,修整好四边儿,并将一个座面钉在里面。瓦尔纳坐在那里,嚼着烟草,或抽着圆形烟斗,豪爽地与过路的人说着令人高兴的话,但无意邀请任何人来陪伴他。在他身后,是那座衰败了的、昔日兴旺一时的大庄园。人们(那些看到他坐在那儿和那些听人说他坐在那儿的人)全都相信,他坐在那里,是在暗中筹划取消下一块抵押土地的赎回权,他只对一位年龄不及他的半数——名叫拉特利夫的缝纫机巡回代理商——说明过他坐在那里的理由:“我喜欢坐在这里。我在试着弄明白那个需要所有这一切的傻瓜该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他动也不动,在他身后是直立着老砖头、无处下脚的走道,上面压着柱子的残迹,他的脑袋给予的暗示并不比这些东西给予的暗示更多——“只是在里面吃饭和睡觉。”他随后说道——而且他没有给拉特利夫进一步了解
可能是真相的任何线索——“有一段时间,看上去我打算把这地方给关了,把它清理干净。可是天哪,伙计们实在是太懒了,他们甚至不愿爬上梯子,把余下的木板取下来。看起来他们愿意到树林里去,为了弄到一点儿松柏树枝点火,甚至在树还未长到齐眼高的位置就把树砍掉。可无论如何,我想我要把剩下的东西保留下来,以提醒注意自己的这一过失。这是我一生中买下的唯一无法卖给任何人的东西。”
儿子乔迪,大约三十岁,是个血气旺盛、肥胖的男人,多少有点儿甲状腺功能亢进,他尚未结婚,有着一种独身主义者的气质,不容亵渎,不可战胜,正如一些人所说,他身上散发着圣洁、高贵的精神气息。他是个魁伟的男人,十到十二年后肯定会有个相当大的肚子,不过他依然在设法做到一丝不苟,保持独立不羁的骑士风度。一年四季(除了在温热季节里他把外套脱掉),在星期天和一周里的所有时间里,他都在质地很好的黑色西服里面,穿上一件上了浆的无领衬衫,领口处用一很有分量的金领扣别紧。从杰弗生镇的裁缝把西服送来那天起,他就穿着这套衣服,此后他每天都穿上它,无论是什么样的天气,他都穿着这套西服,直到他把西服卖给家里的一个黑人侍从。因此,几乎在每个星期天的晚上,人们都会看到他穿着整套西装,或是他穿着老西服中的一件——而且即刻就可辨认出来——他走在温热的路上,穿上新送来的西服,换下旧的。与那些他生活在其间、穿着一成不变的工装裤的男人形成鲜明对照,他有着一种并非一定是像丧葬般阴森却是过分讲究礼仪的气质——这是他所具有的无法改变的独身生活的品性决定的,所以,当仔细打量他时,透过那松弛的、并不引人注目的肥胖身躯,你所看到的是永恒不朽的完美男人,是羽化登仙、独一无二的非凡男人,就像从九号橄榄球中卫水肿样的身体组织下面,你看到的是那个曾带球行进、精瘦而坚韧不拔的幽灵一样。在父母所生的十六个孩子中,他排行第九。他掌管着店铺,其父依然是店铺名义上的老板,在店铺里,他们大多预先对抵押财产的赎回权进行处理。他还照管着轧花房,看管着分散在四周的农庄财产,这些财产一开始是他父亲,后来是他们两人一起,在过去的四十年间获取的。
……
前言/序言
译序
作为小说的名谓, 《村子》这个名字实在是再普通不过了,而且这部散发着浓烈乡土气息作品的作者,还是个自称乡下人的美国南方人,可这个所谓的乡下人却并非农耕者, 而是勤于写作的笔耕者, 是那个创造出“约克纳帕塔法想象王国”的威廉 ? 福克纳。宛若农夫生产丰裕的食物一样,福克纳生产着丰富的精神食粮,他一生创作了近二十部长篇小说,数以百计的短篇小说、诗歌、剧本、散文、随笔、评论等。
对于文学作品创作,福克纳始终有着极高的诉求与期许,他认为诗人、作家的使命与殊荣即是“振奋人心,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诗人的声音不应仅为人类的记载,而应是佑助人类永存于世并终获全胜的坚强柱石与可靠保证” 。
福克纳认为,文学作品的质量取决于叙事的技能,更取决于对于文艺创作的基本认知: 在作家工作的天地之间,必须存留的“唯有古老的真理与内心的真理,不容任何他物有存身之地。若无这古老的、普遍存在的真理——爱情、荣誉、怜悯、尊严、同情与献身精神,任何小说都必将昙花一现,难逃转瞬即逝的命运。如若做不到这样,作者的辛勤劳作终将徒劳无益。他写的是色欲而非爱情,他写的失败是其间无人失去任何宝贵价值的失败,他写的胜利是没有希望的胜利,最糟糕的是,他写的胜利是没有怜悯或同情的胜利。他的悲伤并非为普遍意义的死亡而悲伤,因而不会留下深刻的烙印。他写的是器官的活动,而非内心的情感” 。福克纳据此认知而进行创作实践,他为世人奉献出多部不朽之作。
诺贝尔奖评委会看到了这位自称为乡下人的作家为文学事业做出的贡献,认识到了他的文学实践所具有的重大意义,遂即将一九四九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他。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帕尔 ? 哈尔斯特伦,作为颁奖者,向世人宣读授奖词,盛赞福克纳为二十世纪伟大的小说技巧的实验家、语言大师,对人类生活及精神活动有着深刻的洞察力和表现力,创造出了善与恶的不朽人物,他称福克纳“对美国当代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而且几乎在其每一部新作中,福克纳都在越来越深刻地探究人的内心世界、人的伟大及自我牺牲精神……” ,肯定了福克纳的价值及不可撼动的经典作家的地位。
福克纳走向成功的道路上充满了挫折、艰辛与坎坷,这与他的写作主题、内容及写作方式不无关系。由于他所写的几乎全是乡土主题,并喜欢使用南方的方言和土语,其不少作品惨遭退稿的厄运,即使为杂志或出版社所采用, 其作品也常常因为缺少读者而无销路, 他的早期杰作 《沙多里斯》《喧哗与骚动》的出版,虽给他带来了成功的喜悦,却未能给他带来期待中的稿酬。他生活极度窘迫,几乎到了难以维持生计的地步。不过,福克纳始终视写作为第一生命,他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历经磨难,终于成为西方现代文学界的一代宗师。
对于福克纳,中国读者是熟悉的,但由于国内译介较偏重他的早期或中期的著作, 如 《喧哗与骚动》 《我弥留之际》 《八月之光》 《押沙龙, 押沙龙!》等,对其后期作品《村子》 《修女安魂曲》 《小镇》 《大宅》 《寓言》等鲜有介绍,所以国内读者对他的认识又是不够全面的。此次北京燕山出版社推出威廉?福克纳的系列作品集, 即是要弥补这种缺憾, 使读者对福克纳的早、中、晚期著作能有一个具体的、感性的、全面的认识。
《村子》是福克纳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福克纳将这部作品献给他的文学启蒙老师菲尔 ? 斯通。如同《村子》的编辑所注明的,这部小说最初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有关斯诺普斯家族的一组随笔和片段,历经十几年的构思,最终成为斯诺普斯家族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其余两部依次为《小镇》 《大宅》 。在斯诺普斯家族小说三部曲中, 《村子》是最为重要的一部。
这部作品以据称是法国人湾的乡村为背景,讲述了以弗莱姆 ? 斯诺普斯为核心人物的故事。弗莱姆 ? 斯诺普斯是一个身份不清、来路不明、没有家谱、无人知道其祖先是谁的人,他的故事从他来到法国人湾开始。一天,他来到法国人湾,要求承租当地的头面人物威尔 ? 瓦尔纳和其儿子乔迪刚从他人手中弄来的一块土地,后又要求充当瓦尔纳所开设的店铺的伙计。乔迪企图利用弗莱姆传说中的污点,设计在适当的时刻将其赶走,无偿地占有弗莱姆的劳动,但弗莱姆计高一筹,击败了乔迪,不仅站稳了脚跟,还赢得了威尔 ? 瓦尔纳的信任,并且从乔迪手中夺取了他作为儿子应享有的权利。他逐渐接管了店铺的账目,改变了店铺的经营方式,随后开始放高利贷,控制了铁匠铺和轧棉花房的生意,还将其家族的其他成员召集到法国人湾,协助他获利。他以巧妙的方式入住瓦尔纳的家中,成为其心腹, 并与其已怀身孕的女儿结了婚, 成为瓦尔纳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随后,他又与一名自称是得克萨斯州人的枪手联合,将捕获来的一群野马冒充驯马卖给了村民。最后, 弗莱姆利用老法国人地盘的地界中埋有财宝的传说,埋入了几袋钱,将老法国人地盘高价卖给了渴望掘得财宝的拉特利夫、布克赖特和阿姆斯迪德等,然后举家搬迁,前往杰弗生,发展新的事业。
在《村子》中,福克纳主要塑造了两类人物,一类是唯利是图的人,他们受利益驱动,其中以弗莱姆为代表; 另一类则是情感的奴隶,这类人为数众多。在前者与后者的争斗中,后者无可挽回地失败了。在作品中,福克纳象征性地预告了在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战胜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资产阶级将取代地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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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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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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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没问题,物流速度慢了点吧,这么多书就给一个牛皮纸包装,还有一本书磨烂了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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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摩西》是一个由两个中篇、五个短篇组成的系列小说,福克纳认为它也是一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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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给力!包装好应该是正版的,期待着一览大师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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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吧,摩西》是一个由两个中篇、五个短篇组成的系列小说,福克纳认为它也是一部长篇小说。质量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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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喜欢燕山出版社的这一系列图书,封面设计虽然是大头,但让人感觉有美感。精装版的书,价格也合适。京东自营买的都是有塑封的,比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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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圣殿(天下大师·福克纳作品 精装)》是福克纳畅销的作品,出版三周之内的发行量就相当于《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销售额的总和,并两度被拍成电影;《圣殿(天下大师·福克纳作品 精装)》是福克纳具有争议的作品,出版前编辑说这是一本会让作者和出版者进监狱的书;《圣殿》是福克纳矛盾的作品,一方面他说这是出自“庸俗的想法”的作品,另一方面他又倾心倾情对作品做了投入的修改;《圣殿(天下大师·福克纳作品 精装)》也是评论界纠结的作品,半个世纪经历了从评价甚低到格外重视的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