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最大特点在于以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基础设施PPP立法指南》英文原文为借鉴,结合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中国“最新PPP系列政策”和作者自身长期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对PPP的理论基础、项目合同条款设计、项目公司治理、中国企业作为私人部门到境外投资的法律适用等系列问题做了较深入细致的剖析,具有前瞻性。
内容简介
在我国PPP元年之际,在我国尚未对PPP专门立法之时,如何适用我国现有法律规范PPP各环节、如何准确把握PPP的脉络和精髓等一些列问题不呼已出!
笔者结合自身长期为公共部门(政府建设投融资平台)、为私人部门供法律服务,为供热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实践经验和切身体会,对PPP各个环节进行了探究和思考,以求对中国PPP的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应用和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作者简介
何春丽,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候选人、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员、中国仲裁学会会员、吉林大学兼职教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对外贸易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自2007年始,作者潜心研究BT、BOT并为长春市北站房建设、长东北核心区建设、合隆污水处理厂项目提供BT和BOT法律服务。
自2002年起,何春丽先后担任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供热公司、长春新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力管道公司、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吉林省证券业协会、长春韩国人商会、吉商建设集团、吉林省汽车零部件研究公司、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等近百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涉及政府融资建设平台、市政公用设施、电网建设、汽车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高科技研发等众多领域,也涉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目录
第一章基础设施PPP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第一节基础设施的概念
第二节基础设施的特点
第三节基础设施的分类
第四节基础设施的作用
第五节基础设施PPP在世界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第六节基础设施PPP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第二章PPP模式解析
第一节PPP模式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PPP模式的主要原则
第三节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意义
第四节 PPP类型的深度解析
第三章PPP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
第一节公共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节项目发起与评价论证
第三节物有所值评价
第四节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第五节PPP项目的团队组建
第六节国际经验
第四章私人部门的选择
第一节私人部门的性质和条件
第二节私人部门选择的原则
第三节私人部门选择的方式
第四节私人部门选择的流程
第五节私人部门选择的国际经验
第五章项目合同条款设计
第一节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二节合作范围、特许期、特许经营权
第三节风险分担
第四节付费机制
第五节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政府支持
第六节资产所有权分配
第七节实施机关的监督权和介入权
第八节项目合同解除
第九节项目移交
第十节争议解决
第六章项目公司治理
第一节企业的概念、特点、组织形式
第二节我国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历史和现状
第三节项目公司的性质
第四节项目公司治理
第五节项目公司股权的限制与行使
第七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第一节政府融资平台转型
第二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类型
第三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第四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流程
第五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路径
第八章资产证券化融资
第一节结构融资基本原理
第二节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案例分析
第九章证券公开发行及上市
第一节PPP模式下项目公司上市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二节股票主板上市的流程和锁定期
第三节股票主板上市的条件
第十章跨国PPP中中国投资者的法律保障
第一节中国投资者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国家契约
第三节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第四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第五节中国境外投资法律
部分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第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
参考文献
鸣谢
精彩书摘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指示内容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落实。
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法律义务是义务人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离开义务,权利得不到保障。
二、合同的成立
1.合同的订立过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新要约——……——承诺的过程。
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中的实质性内容的意思表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PPP项目中,公共部门的采购公告是要约邀请。私人部门的投标是要约。公共部门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2.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仅仅表示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合意,该合意是否违法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影响合同的效力。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生效与无效
1.合同生效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受到法律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合同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公共部门为按时按质按量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私人部门为按期实现合理回报,均可附项目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例如:项目公司以按约定完成融资交割为生效条件。
2.合同无效是国家利用司法权力对合同的定性,是国家对当事人意思的否定性评价。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
前言/序言
自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11月4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发起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设立丝路基金。
2014年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 (APEC北京纲领)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蓝图》倡导加强硬件、软件和人员交流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全面联接和融合亚太的远景目标、批准《通过公私伙伴关系促进基础设施投资行动计划》解决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融资“瓶颈”。
笔者长期为公共部门(政府建设投融资平台)提供法律服务,为私人部门参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供热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使笔者对PPP各个环节有了相对深刻的切身体会和理论研究。在我国PPP元年之际,在我国尚未对PPP专门立法之时,如何适用我国现有法律规范PPP各环节、如何准确把握PPP的脉络和精髓等一系列问题跃入笔者脑海,遂产生写作之动机。
笔者愿意把自己多年的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与关注PPP模式的各界人士分享,以求对中国PPP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应用和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与以往的PPP书籍相比,本书最大的特点在于以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基础设施PPP立法指南》英文原文为借鉴,结合中国现行有效法律和中国“最新PPP系列政策”,对PPP的理论基础、项目合同条款设计、项目公司治理、中国企业作为私人部门到境外投资的法律适用等系列问题做了较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随着PPP项目的再实践,PPP理论定会更加全面与完善。
作者2015年3月
序
春丽告诉我,她写了本专著,要出书了。长期忙于律师实务,时间和精力似乎都不足以让她坐下来搞研究,但这又是意料之中,因为春丽担任长春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的法律顾问,关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从事这方面的业务,为此博览中外文献,刻苦钻研,累积的心得一定不少。作为她的硕士论文指导老师,我对春丽的勤奋、专业和取得的成绩,感到由衷的欣慰。
本书研究基础设施公私合作(PPP)的法律保障。PPP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一种重要举措。春丽以其为民营企业参与污水处理项目BOT、为政府投融资平台运作、为电力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上升到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基础设施PPP立法指南》为指引,分析PPP模式的精髓,论述项目合同的权利义务和项目公司治理机制,具体阐述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公司股票上市等多种基础设施融资方式。书中还介绍了ICSID争议解决方式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为走出去的中国投资者寻求有利的争议解决途径和降低境外投资政治性风险,提出了法律上的建议。
目前我国尚未针对PPP进行专门立法,在PPP实践中如何避免走弯路、减少损失?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基础设施PPP立法指南》是国际经验的总结,本书对其进行分析借鉴,因而具有前瞻性。
作者对问题的分析务实、深刻、严谨,能够在工作之余潜心完成写作,反映了她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感。而PPP作为公私合作,也容易发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坑骗政府及公共利益等腐败,期待春丽有机会时对其作更全面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是为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2015年3月10日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epub pdf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下载 epub mobi pdf txt 电子书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