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心怀好奇,特别是那些在案例法国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角色的判例。在接触到《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之前,我曾阅读过一些国内关于证据法的教材,虽然它们能提供一个基础框架,但在深入理解那些错综复杂的规则及其背后的法理时,总觉得隔靴搔痒。这本书的出现,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艾伦教授作为证据法领域的权威,其著述自然不同凡响。虽然我还没有来得及深入研读,但从书的结构和初步翻阅来看,它似乎不仅仅是对证据法条文的罗列,更是一种对证据法精神和逻辑的深刻剖析。特别是“法学译丛·证据科学译丛”和“‘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标签,已经预示了这本书的学术深度和其在法律出版领域的地位。我非常期待它能帮助我理解,为何在某些案件中,一项证据会被排除,而另一项却被采纳;以及,这些规则是如何在不断演进的社会和科技背景下,努力平衡真实发现与程序正义的。这本书的厚度也让我感到一丝敬畏,但同时也充满了期待,希望它能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引领我走进一个更加清晰、更加严谨的证据法世界。
评分在接触到《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这本书之前,我对证据法的理解主要停留在一些概括性的概念层面,对于具体规则的适用逻辑和背后的深层原因,总是感到有些模糊。《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这本书,以其权威的作者和重要的出版规划定位,让我看到了深入学习证据法的希望。我非常好奇,艾伦教授是如何将如此庞杂的证据法体系进行梳理和呈现的。这本书的“证据科学译丛”背景,也暗示了它可能不仅仅关注法律本身,还会涉及到一些与证据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知识,比如心理学、统计学等在证据采信中的应用。我期待能够通过这本书,理解不同类型证据的证明力强弱,以及如何对证据进行科学的审查和评估。这本书的上卷,可能更侧重于理论基础和基础规则的讲解,我希望能为我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后续对更复杂、更前沿证据问题的研究做好准备。
评分坦白说,我一直对国内的法律实务界在证据采纳和审查方面的一些现象感到困惑。很多时候,感觉证据的采纳标准似乎不够统一,有时甚至会受到一些非学术因素的影响。阅读《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这本书,我希望能够从中获得一些更具普适性和科学性的理论指导。艾伦教授在书中可能对证据的“相关性”、“可采性”以及“证明力”等核心概念进行了一番系统性的阐释。我尤其关注的是,他如何处理那些新兴的证据类型,比如电子证据,以及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如何运用证据法理论来构建一个公平、有效率的审判过程。这本书的“‘2011计划’”背景,也暗示了其内容的先进性和前瞻性,这对于我这样一个希望紧跟法律前沿的读者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我期盼这本书能为我打开一扇新的视角,让我能够从更宏观、更理论的角度去审视证据法在现代司法体系中的作用,并希望能找到一些能够启示国内证据法改革的方向。
评分作为一个对法律历史和理论发展脉络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我一直在寻找能够提供深刻洞见的书籍。《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这本书,从书名和出版信息来看,似乎正是我所期待的那种著作。我猜测,艾伦教授可能不仅仅是介绍当下的证据规则,更会追溯这些规则的起源,分析它们是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演变形成的,以及这些演变背后所蕴含的哲学和伦理考量。例如,关于“排除性规则”的由来和发展,或者“传闻证据规则”在不同司法实践中的不同侧重,这些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细节。这本书的“法学译丛”定位,也表明其译介的严谨性和学术价值,我希望通过它,能够更清晰地理解英美法系在证据问题上的一些根本性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体现和发展。读一本经典译著,本身就是一次与大师对话的过程,我期待能够从中汲取智慧,拓宽我的学术视野。
评分我一直认为,证据是连接事实与法律的桥梁,而证据规则则是这座桥梁建造的基石。在许多法治发达的国家,证据规则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这本书,作为一本被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著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特别希望能从中学习到,西方国家是如何通过精细的证据规则来界定哪些信息可以被用作裁判的依据,又为何要排除某些看似可能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比如,关于“专家证人”的资格认定和证言的采信标准,以及在刑事案件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操作路径,这些都是我希望能够深入了解的方面。这本书的上卷,想必已经涵盖了证据法的核心概念和基础理论,我期待它能为我构建一个坚实的知识体系,让我能够更自信地去分析和解读各种证据相关的法律问题,并能更好地理解司法判决的逻辑基础。
评分张保生教授祝贺艾伦教授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并简要介绍了艾伦教授及本次首发的新书带来的新理念。黄进教授特别肯定了艾伦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并对此表示感谢,欢迎他今后继续促进中美大学之间的法学交流。
评分“证据”和“证据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证据”一般是指,在裁决过程中能以理性方式影响最终判决结果的那些“输入”信息。理性方式是这里引入的第三个概念。在美国,“证据”还有一个专业性法律意义,特指在审判中提出的证言和展示件,但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定义。在美国,事实认定者(陪审团在判断事实的过程中)可能会将他们对证人的观察(“言行举止”)考虑进来,从“证据”这个术语的实用意义上说,这显然就是“证据”。但问题在于,进一步讲,如果不使用大量预先设定的概念、观察和决策工具(例如逻辑、溯因推理 �唱唱� 、实用工具等)知识库,就不能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法律层面的加工和思考。因此,一个有用的证据概念不应局限于“审判输入”,还应该包括对证人证言和展示件的观察。在此,“理性”意味着,把所有输入和认知能力应用于事实发现,使其对过去某个时刻的事情能够达到最佳发现效果,然后得出与事情原委一致的权利和义务裁判。
评分本书收纳艾伦教授主要观点:1、证据法是法治的基石。2、相关性是证据的根本属性。3、事实认定是一个经验推论过程。4、证据法具有普适性。5、证据法兼有限制和激励功能。6、证据排除规则外延很宽。7、最佳解释推论是司法证明性质研究的前沿。8、推定规则间接体现证据政策。9、说服责人或证明标准的盖然性。10、准确性与成本及其他证据政策具有竞争关系。
评分张文显教授指出艾伦在中国讲学不仅带来认识论的知识,还带来了关于证据文明、法治文明、司法文明的知识。学术影响不仅仅限于证据科学还包括法哲学。陈光中教授盛赞艾伦教授不仅在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领域造诣深厚,并且为人热情、思想深刻、勤勤恳恳,是证据法学的知名学者。
评分张文显教授指出艾伦在中国讲学不仅带来认识论的知识,还带来了关于证据文明、法治文明、司法文明的知识。学术影响不仅仅限于证据科学还包括法哲学。陈光中教授盛赞艾伦教授不仅在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领域造诣深厚,并且为人热情、思想深刻、勤勤恳恳,是证据法学的知名学者。
评分这本书滥竽充数。翻译的人水平很低,字数不够又要卖高价。所以就把英文原文全弄上来。
评分与会专家学者在发言中发表了自己对艾伦学术思想的见解,表达了对当代中国证据制度的反思,以及他们对中国证据法学未来发展的美好期望。
评分这本书滥竽充数。翻译的人水平很低,字数不够又要卖高价。所以就把英文原文全弄上来。
评分有点贵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