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閤同法分則研究(下捲)》詳細論證瞭閤同法分則的相關理論,對閤同法中的幾種重要的閤同類型進行瞭分析。作者認為,應當區分閤同履行與清償、給付等概念;閤同履行原則包括全麵履行原則和誠信履行原則,並對種類之債、選擇之債、連帶之債、不可分之債、嚮第三人給付以及第三人給付等特殊之債的履行,進行瞭全麵而詳盡的探討;我國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是嚴格責任和過錯責任的結閤。作者指齣我國不應采納德國法中履行不能類型化的觀點;不應該設立獨立的瑕疵擔保製度,而應將其納入違約責任的範疇;基於違約的請求權應當在債權請求權體係中居於首要地位。作者還對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閤同轉讓與終止、不安抗辯與預期違約的關係、我國《閤同法》確定的違約責任形態、責任形式,以及代位權、撤銷權等閤同法中的重大疑難問題進行瞭深入的探討。
作者簡介
王利明,男,一九六〇年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錶,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目錄
第一章 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概述
第一節 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概念和功能
一、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概念
二、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特點
三、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功能
第二節 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類型
一、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分類
二、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嚮普通法上的有名閤同轉化
第三節 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法律適用
一、約定優先規則
二、特彆法優先於《閤同法》適用規則
三、參照閤同法分則適用的規則
四、《閤同法》總則規定兜底適用的規則
第四節 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發展趨勢及完善
一、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發展趨勢
二、特彆法上有名閤同製度的完善
第二章 商品房買賣閤同
第一節 商品房買賣閤同概述
一、商品房買賣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商品房買賣閤同的分類
第二節 商品房買賣閤同的訂立
一、商品房買賣閤同的訂立
二、閤同訂立的特殊問題
三、商品房買賣閤同的主要內容
四、商品房預售許可對閤同效力的影響
第三節 商品房買賣閤同的效力
一、齣賣人的義務
二、買受人的義務
第四節 商品房買賣閤同中的一房數賣問題
一、一房數賣的概念
二、一房數賣情況下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三、一房數賣情形下齣賣人的違約責任
第五節 違反商品房買賣閤同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閤同的違約形態及其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中的懲罰性損害賠償
第六節 商品房預售閤同
一、商品房預售閤同(房屋預售閤同)的概念
二、商品房預售閤同的特徵
三、商品房預售閤同的性質
四、商品房預售備案與預告登記
五、商品房預售閤同的特殊效力
第三章 商品房租賃閤同
第一節 商品房租賃閤同概述
一、商品房租賃閤同的概念和特點
二、商品房租賃閤同是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
三、商品房租賃的分類
四、商品房租賃閤同與相關閤同的區彆
第二節 商品房租賃閤同的主要條款
一、租賃商品房的具體情況
二、租金和押金
三、租賃目的和租賃房屋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義務
六、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第三節 商品房租賃閤同的效力
一、齣租人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第四節 商品房租賃閤同的無效及其後果
一、商品房租賃閤同的無效事由
二、商品房租賃閤同被宣告無效後的效果
第五節 商品房租賃閤同中的一房數租
一、一房數租的概念
二、一房數租中承租人權利的優先順序
第六節 買賣不破租賃規則
一、買賣不破租賃的概念
二、“買賣不破租賃”規則的適用條件
三、排除“買賣不破租賃”規則適用的情形
四、買賣不破租賃的效力
第七節 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一、優先購買權的概念和性質
二、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條件
三、排除優先購買權行使的法定事由
四、優先購買權的保護
第八節 商品房租賃閤同的終止
一、商品房租賃閤同終止的事由
二、共同居住人的租賃權
三、房屋租賃閤同終止的後果
第四章 藉用閤同
第一節 藉用閤同概述
一、藉用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藉用閤同的適用範圍
第二節 藉用閤同和相關閤同
一、藉用閤同和藉款閤同
二、藉用閤同和租賃閤同
三、藉用閤同和贈與閤同
第三節 藉用閤同的效力
一、齣藉人的義務
二、藉用人的義務
第四節 藉用閤同的終止
一、藉用閤同終止的原因
二、齣藉人是否享有任意解除權
三、藉用閤同終止後的效力
第五章 物業服務閤同
第一節 物業服務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一、物業服務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物業服務閤同與相關概念的比較
第二節 物業服務閤同的主體和內容
一、物業服務閤同的當事人
二、物業服務閤同的內容
第三節 前期物業服務閤同
一、前期物業服務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前期物業服務閤同的約束力
三、前期物業服務閤同的終止
第四節 物業服務閤同的效力
一、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
二、業主的主要義務
第五節 物業服務閤同的解除
一、物業服務閤同解除概述
二、物業服務閤同解除後的義務
第六節 違反物業服務閤同的責任
一、物業服務企業的違約責任
二、業主的違約責任
第六章 齣版閤同演齣閤同
第一節 齣版閤同
一、齣版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齣版閤同與相關閤同的區彆
三、齣版閤同的效力
四、違反齣版閤同的責任
第二節 演齣閤同
一、演齣閤同的概念與特徵
二、演齣閤同與相關閤同的區彆
三、演齣閤同的效力
四、違反演齣閤同的責任
第七章 儲蓄閤同信用卡閤同
第一節 儲蓄閤同
一、儲蓄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儲蓄閤同與藉款閤同
三、儲蓄閤同的成立
四、儲蓄閤同的效力
五、儲蓄閤同的終止
第二節 信用卡閤同
一、信用卡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信用卡閤同的訂立
三、信用卡閤同的法律性質
四、信用卡閤同的效力
五、違反信用卡閤同的責任
第八章 保證閤同
第一節 保證閤同概述
一、保證閤同的概念
二、保證閤同的屬性
三、保證的分類
四、保證與履約保證金
第二節 保證閤同的成立和生效
一、保證閤同的成立
二、保證閤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三、保證閤同的生效
第三節 保證閤同的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範圍
五、保證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節 保證閤同的主體
一、保證閤同的主體
二、保證人資格問題
第五節 保證閤同的無效與可撤銷
一、保證閤同無效和可撤銷的原因
二、保證閤同無效和被撤銷後的責任
第六節 保證閤同的效力
一、對主債權人的效力
二、對保證人的效力
第七節 保證責任
一、保證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二、保證責任的內容
三、保證責任的免除和消滅
第八節 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
一、保證期間
二、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第九節 共同保證
一、共同保證的概念和特徵
二、共同保證的兩種形式
三、共同保證的效力
第十節 最高額保證
一、最高額保證的概念與特點
二、最高額保證所擔保的債權範圍
三、最高額保證所擔保的債權的確定
四、最高額保證中的保證期間
第十一節 獨立保證
一、獨立保證的概念和特徵
二、關於獨立保證的閤理性以及適用範圍
三、獨立保證的效力
第九章 保險閤同
第一節 保險閤同概述
一、保險閤同的概念
二、保險閤同的特徵
三、保險閤同的分類
四、保險閤同與相關閤同的區彆
第二節 保險閤同的曆史發展
一、國外保險閤同的曆史發展
二、我國保險閤同製度的發展
第三節 保險閤同的成立和生效
一、保險閤同的成立
二、保險閤同的生效
第四節 保險閤同的當事人與關係人
一、保險閤同當事人和關係人概述
二、保險閤同的當事人
三、保險閤同的關係人
第五節 保險閤同的內容
一、保險閤同的內容概述
二、保險閤同的具體條款
第六節 保險利益
一、保險利益的概念和特徵
二、保險利益的特徵
三、保險利益的存在時間
四、保險利益的認定
五、欠缺保險利益的保險閤同的效力
第七節 保險閤同的效力
一、投保人的義務
二、保險人的義務
第八節 財産保險閤同中的特殊製度
一、保險代位求償權
二、重復保險
第九節 人身保險閤同中的特殊規則
一、概述
二、人身保險閤同的特殊規定
第十節 保險閤同的變更和終止
一、保險閤同的變更
二、保險閤同的解除
三、保險閤同因其他原因終止
四、保險閤同的訴訟時效
第十章 閤夥協議
第一節 閤夥協議的概念和特徵
一、閤夥協議的概念和特徵
二、閤夥協議的性質和功能
三、閤夥協議與相關概念的區彆
四、閤夥協議的類型
第二節 閤夥協議的訂立和內容
一、閤夥協議的訂立
二、閤夥協議的內容
第三節 閤夥協議的效力
一、閤夥的內部關係
二、閤夥的外部關係
第四節 閤夥協議主體的變更
一、入夥
二、退夥
第五節 違反閤夥協議的責任
一、違反閤夥協議的責任概述
二、違反閤夥協議的類型
三、責任形態
第六節 閤夥協議的終止
一、閤夥協議終止的原因
二、閤夥的清算
第十一章 信托閤同
第一節 信托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一、信托閤同的概念
二、信托閤同的特徵
三、信托的分類
第二節 信托製度的曆史發展
一、信托製度的起源與發展
二、大陸法國傢對信托製度的繼受
三、我國信托製度的發展
第三節 信托閤同和相關閤同的區彆
一、信托閤同與委托閤同
二、信托閤同與行紀閤同
三、信托閤同與利益第三人閤同
四、信托閤同與保管閤同
第四節 信托閤同的成立與生效
一、信托閤同的成立
二、信托閤同的生效
三、信托財産閤格
第五節 信托閤同的效力
一、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信托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信托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節 違反信托閤同義務的責任
一、違反信托閤同義務的責任概述
二、歸責原則
三、違反信托閤同的典型形態
第七節 信托閤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信托閤同的解除
二、信托閤同的變更
三、信托閤同的終止
四、信托閤同終止的後果
第十二章 和解協議
第一節 和解協議概述
一、和解協議的概念和特徵
二、和解協議的適用範圍
三、和解協議與調解協議的關係
四、和解協議的類型
第二節 和解協議的訂立
一、和解協議成立的條件
二、和解協議的無效和撤銷
第三節 和解協議的效力
一、對當事人雙方的效力
二、對第三人的效力
三、和解協議對執行程序的影響
第四節 違反和解協議的責任
第十三章 旅遊服務閤同
第一節 旅遊服務閤同概述
一、旅遊服務閤同的概念
二、旅遊服務閤同的特徵
三、旅遊服務閤同的分類
第二節 旅遊服務閤同的性質
一、旅遊服務閤同的性質
二、旅遊服務閤同與相關閤同的關係
第三節 旅遊服務閤同的訂立和內容
一、旅遊服務閤同的訂立
二、旅遊服務閤同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旅遊服務閤同的效力
一、旅行社的義務
二、旅遊者的義務
第五節 旅遊服務閤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一、旅遊服務閤同的變更
二、旅遊服務閤同的轉讓
三、旅遊服務閤同的解除
第六節 違反旅遊服務閤同的責任
一、違約形態
二、責任承擔方式
三、地接社和履行輔助人的責任
第十四章 醫療服務閤同
第一節 醫療服務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一、醫療服務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醫療服務閤同與相關概念
第二節 醫療服務閤同的訂立和內容
一、醫療服務閤同的訂立
二、醫療服務閤同的內容
第三節 醫療服務閤同的主體
一、醫療服務閤同主體的特殊性
二、患者
第四節 醫療服務閤同的效力
一、醫療機構的義務
二、患者的義務
第五節 醫療美容閤同
一、醫療美容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醫療美容閤同的效力
第六節 違反醫療服務閤同的責任
一、違反醫療服務閤同的責任構成
二、違反醫療服務閤同的違約責任
三、違反醫療服務閤同的責任與醫療損害侵權責任的競閤
第十五章 特許經營閤同
第一節 特許經營閤同概述
一、特許經營閤同的概念和特徵
二、特許經營閤同的分類
三、特許經營閤同與相關閤同的區彆
第二節 特許經營製度的曆史發展
第三節 特許經營閤同的訂立
第四節 特許經營權
一、特許經營權的概念和特徵
二、特許經營權的法律性質
三、特許經營權的內容
四、對特許經營權的侵害
第五節 特許經營閤同的效力
一、特許人的義務
二、受許人的義務
第六節 違反特許經營閤同的責任
一、特許人違反特許經營閤同的責任
二、受許人違反閤同的責任
三、特許經營關係的對外責任
第七節 特許經營閤同的終止
一、特許經營閤同終止的原因
二、閤同終止後的後閤同義務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精彩書摘
第一章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概述
第一節 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概念和功能
一、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概念
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是指在《閤同法》之外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的有名閤同。《閤同法》第123條規定:“其他法律對閤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就是對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的法律認可。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由於交易形式日益復雜,社會關係逐漸多樣化,無法通過一部閤同法或民法典中的債編對各類有名閤同作齣規範 ① ,因而需要通 過特彆法的形式對新型的、特殊的有名閤同作齣規定,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也成瞭閤同法及其研究的重要內容。應當承認,此類閤同也屬於有名閤同的範疇,它們與無名閤同的區彆 在於,其並非法律完全沒有規定的閤同,而是已經為法律所調整的閤同。這裏所說的“法律”應從廣義上理解,即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製定的法律、國務院製定的行政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司法解釋。依據《閤同法司法解釋(一)》第4條規定:“閤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閤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製定的法律和國務院製定的行政法 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既然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不能作為認定閤同無效時的依據,那麼它們當然也不能作為認定有名閤同的依據。從司法實踐看,司法解釋在現行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對某些閤同(如旅遊閤同)所作的規定,已經成為重要的裁判依據,可見,司法解釋規定的閤同也屬於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所以,本書以法律、行 政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作為判斷是否屬於特彆法上有名閤同的依據。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是《閤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所規定的有名閤同,因此,其不屬於閤同法分則規定的具體有名閤同類型。特彆法是相對於普通法而言的,從比較法上看,大陸法係國傢通常區分普通法上的有名閤同和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例如,在德國法中,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是指《德國民法典》沒有明文調整但在其他法律中作齣規定的閤同類型。 ① 特彆法上的閤同涉及競爭法、知識産權法、保險法與勞動法等領域。 ② 我國目前尚未頒行民法典,但已經頒布瞭《閤同法》,其中規定瞭15類有名閤同,《閤同法》性質上屬於基本民事法律,在未來 將會成為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閤同法》雖然規定瞭15種有名閤同,但“社會生活變化萬端,交易生活日益復雜,當事人不能不在法定契約類型之外,另創新型態之契約,以滿足不同之需要” ③ 。《閤同法》所規定的有名閤同並不能涵蓋所有有名閤同的類型,因此,許多有名閤同是在特彆法中規定的,這些特彆法不僅包括法律、法規,還包括司法解釋 (例如,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瞭藉用閤同、旅遊服務閤同等有名閤同)。 因此,可以說,凡是《閤同法》以外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所規定的有名閤同,都屬於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 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也是有名閤同的類型。所謂閤同的有名化,是指將各種交易關係進行類型化,歸納其特定的內容、性質和規則,並在法律上予以認可。凡是非典型的閤同,一旦在法律上予以規定,就可認為其已經完成有名化。立法之所以要實現有名化,主要是根據交易的頻發程度以及糾紛發生的幾率,需要為此類閤同確立一定的規則,從而為當事人締約提供指引,並為法院裁判提供依據。有名閤同都是立法者就實際存在的、具有成熟性和典型性的交易形式在法律上的確認。就有名閤同的規範意旨 來看,隻要是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對類型化的閤同名稱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瞭具體規定的,就應當認為是有名閤同。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是我國有名閤同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理由主要在於:一方麵,從有名閤同的概念來看,凡是法律明確規範的閤同都屬於有名閤同,這裏所說的法律並 不限於《閤同法》。有名閤同的重要特點在於,法律將特定的交易定型化,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予以集中規定。從閤同法的立法史角度考察,特彆法上的有名閤同和閤同法(債法)分則上的有名閤同的區分沒有固定的界限,起初僅僅在特彆法中作齣規定的有名閤同,後來也可能成為閤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有名閤同類型。例如,技術閤同、融資租賃閤同、建設工程承包閤同等早期都屬於特彆法規定的閤同,後來被納入《閤同法》。另一方麵,從我國司法實踐來看,凡是法律對於特定閤同已經作齣規定的,都作為有名閤同對待,並依據該特定法律的規定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不承認其他調整閤同法律關係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作為認定有名閤同的依據,反而會給法律適用帶來麻煩。由於規範閤同的法律並不以《閤同法》為限,其他如《保險法》、《海商法》、《著作權法》、《拍賣法》 等法律也規定瞭多種閤同類型,從這個意義上看,閤同法分則隻是規定瞭部分典型閤同,因而,實質意義上的閤同法分則應當包括《閤同法》上的 典型閤同以及特彆法上的典型閤同。 ①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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