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是其主要著作之一。康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学解释出发,得出了法律居先于经济的论断,即作为所有权的转移的“交易关系”先于作为“物质的转移”的交换关系而存在。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应该先于法院,是法院保护了资本主义法制的胜利,破坏了封建主义社会制度,并为资本主义的长期发展廓清了道路。本书中译本的出版,对我们理解制度主义这一西方反正统经济学派的基础理论有极大的帮助。国内学界对制度主义在太多的误解,而且误信了西方正统经济学家对制度主义带有偏见的评价,往往疏于从制度主义者的原著中去寻找对我们有价值的思想。本书的出版对于学界了解西方经济学中的异端思想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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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读完这段介绍,我仍然不懂周钥何必自杀。一千两银子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如今的40万人民币,诚然是一笔大数。但这笔贿赂即使像债务一样硬,确实还不起又能怎么样?竟值得自杀么?我猜,他大概太在乎那个给事中的地位了。好不容易登上荣誉的高峰,成了亲友和众乡亲的骄傲,忽然有可能丢官,荣耀将变为耻辱,半生的努力和未来的前程也一并付诸东流,这些东西加起来,不值得自杀么?--对我来说依然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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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是其主要著作之一。康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学解释出发,得出了法律居先于经济的论断,即作为所有权的转移的“交易关系”先于作为“物质的转移”的交换关系而存在。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应该先于法院,是法院保护了资本主义法制的胜利,破坏了封建主义社会制度,并为资本主义的长期发展廓清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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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原来是著名的一百五十斤枷。据《明史》卷95介绍,刘瑾通过亲信控制了东厂和西厂这两个特务组织,让两厂竞争,调动了特务们的积极性,并且有许多发明创造,用150斤重的枷套在脖子上,就是他们的发明之一。戴了这种枷,“不数日辄死”,《明史》卷192也说,“枷死者无数”,可见摆在周钥面前的前景多么可怕。既然很可能被活活枷死,周钥的自杀便有了选择安乐死的意思,这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评分 评分书名就很吸引人,不过最近的重点放在工作上,这些书已经在书柜里好久没有翻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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