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任何法律製度和,司法實踐上的根本目的,都不應當是為瞭確立一種的思想,而是為瞭解決實際問題,調整社會關係,使人們比較協調,達到一種製度上的正義”——法學傢硃蘇力教授曾這樣說。這本新書,辦正有此意:希舉有更多熱愛公路:拜業的人能投身公路法製,推動行業法治化進程。
這是一本交通人讀的法律書籍
也是一本法律人讀的交通書籍
內容簡介
《公路與法律》精選瞭公路交通專業律師在《中國公路》和《中國高速公路》雜誌上發錶的五十多篇文章。全書分兩部分:“觀點集萃”從法律職業工作者的視覺,發現、揭示公路法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從專業角度提齣解決方案;“就事論法”對公路行業發生的涉法典型案例進行分析,提齣法律風險防範的建議。該書既可以作為公路交通行業乾部職工的普法讀物和培訓教材,也能成為公路交通法製工作者、社會公眾研究公路交通法律的法律實用手冊。
作者簡介
範金國,公路交通專業律師,公路行業知名法律專傢。2011年1月創辦瞭全國第一傢專門服務公路交通事業的專業律師事務所——湖北興路律師事務所,現任該所主任。
目錄
第一編 觀點集萃
此安全非彼安全
五大訴訟風險防範攻略
農村公路不宜另行立法
蓋然性標準與抗辯策略
掛靠車的處罰主體
法定責任主體
如何應對交警來函
賠(補)償費標準問答
五問戶外廣告
試運營期的法律空白
路産管理呼喚法律支持
十二個亮點
立法建議:建立公路“廣告控製區”管理製度
高速公路法律問題七解
涉路訴訟麵臨的形勢及應對
“第三方”試水路政執法
為“公路行政強製”擦亮眼
“擔責”的法律之間
關於節假日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思考
依法收費的真正“大考
路政執法問答錄
我們為什麼說“不”
第二編 就事論法
一起路政案始末
再看”全國第一案
法辦“軍車”
行政執法必備兩大意識
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
當法律遭遇冰雪
超限超載大不同
要命稻草
村道事故中的“連坐
排水溝引發的賠償案
“倒卡逃費”的法辦依據
此無責非彼無責
閤同的“有效”之爭
打贏“牛”官司
非法廂闆該誰拆
豈能一封瞭之
荒唐的“玩忽職守”
不該挨的闆子
並非萬能的護欄
阻擊“稻草命案”成為判例
路政電話缺位的反思
路政車:示警燈不是擺設
墜橋訴訟的法律應對
遺灑引發的訴訟
路賠案件的京港澳模式
少受一點“夾闆氣”
誰來保護作業現場
不該流血又流淚
改擴建工程的法律風險預防
聚焦廣東計重收費引發的“葫蘆案”
治超中的欲加之罪需警惕
路賠案件中的角色誤區
公路保護急需刑事司法解釋
老問題引發的新話題
危化品凶猛
後記
精彩書摘
問:高速公路沿綫有的廣告牌在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前就樹立起來瞭,有的廣告牌以前設立時並不違法,原高管條例規定的建築控製區是30米,現高管條例規定的建築控製區是50米,我們怎麼管?
答:對現有廣告牌的管理上,我認為,它設立時隻要沒有違法,那麼現在就不能去拆瞭它,如果要拆,應當給予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道路兩側設置的廣告牌,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因此,對這些廣告牌,如果確實存在影響交通安全的隱患,可以發函通報給公安機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或者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由這些部門依法進行管理。
問:我們經常在巡查中發現有人在高速公路邊坡上或者匝道綠化帶內放牧的情況,牛羊的主人在附近,詢問的時候卻說不是他的牛羊,我們該怎麼有效處理?
如果牛羊跑到高速公路上導緻交通事故,我們是否要承擔相應責任?
答:在高速公路用地內放牧,不僅是民事侵權行為,是損害路産、侵害路權的行為,更是嚴重的妨礙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如果牛羊衝到高速公路上去,放牧行為就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路政人員看到這種違法行為的時候,應依法予以製止,或查清牛羊主人,同時應電話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警處警機關某某路段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發生,讓他們迅速前來處理,公安機關接警的電話錄音能證明我們已經履行自己法定職責。路政人員製止違法行為的時候,還應及時查看或通知養護部門查看牛羊進人的通道,及時修補隔離柵,如果因為隔離柵未及時修補導緻牛羊進人並導緻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經營管理機構在當前司法認知條件下,會被判承擔責任。牛羊失控即將或可能衝上高速公路的,路政人員同樣還可以通知當地公安機關或武警部門前來對其擊斃,這和瘋狗在街上隨時可能咬人,公安、武警可以對其進行擊斃,從而防止危害公共安全的後果發生是一個道理。我相信,擊斃一兩隻牛羊後,應該不會再有人到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放牧。路政部門該做的事情都做瞭,就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瞭。
問:我們的公路監督檢查車輛是否具有優先通行權?交警部門仍對我們車輛當社會車輛進行管理,我們該怎麼應對?
……
前言/序言
公路與法律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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