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促销力度大,选择买上几本。
评分好
评分说完这话,他又睡着了。老奶奶趁机又拔了他一根头发,他惊醒后气冲冲地叫道:"你到底要干什么?"她说道:"别发火,我刚刚睡觉时梦见在一个大王国里,有一棵美丽的树,这棵树过去是结金苹果的,但现在树上却一片叶子也不生了,这是什么原因呢?"魔王说道:"嗨!要是他们知道这个秘密,一定高兴得不得了。在那棵树的根部,有只老鼠在不停地啃咬树根,他们必须把它打死,那棵树才能重新结出金苹果。如果不这样做,那树它很快就要死去。现在让我安稳地睡觉吧,要是你再把我弄醒,你会后悔的。"
评分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有些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苏联法学家,企图把各式各样的资产阶级法学理论改头换面地搬到苏联的法律理论中。例如有的人从心理学法学派的学说出发,认为法的渊源是人们心理上存在着一种“直观的法”,虽然任何立法也没有把它固定下来。有的人从规范法学派的学说出发,认为苏维埃的法仅仅是规范的总和,而没有揭示这些规范的社会经济内容。由于他们观点错误,以致对苏维埃法的本质作了歪曲的解释。例如,有人认为,苏维埃的法是由无产阶级的法、农民的法和资产阶级的法所组成的,第一种法的立法表现是劳动法典,第二种法的立法表现是土地法典,第三种法的立法表现是民法典。这样,苏维埃的法就成了一种五光十色的现象,其中每一个现存的阶级都有自己的一份。有人认为,在苏维埃国家中,法和宗教一样,都是人民的鸦片烟。有人认为,法制没有什么好或者坏、左或者右、革命或者反革命之分,法制就是规范战胜本能,因此,苏维埃的法与资产阶级的法没有区别。在这种情况下,П.И.斯图奇卡、Е.Б.帕舒卡尼斯、Д.И.库尔斯基(1874~1932)、Н.В.克雷连科(1885~1938)等人写了许多著作,批判资产阶级的法律观点。他们反对把苏维埃的法与资产阶级的法等量齐观,反对把法理解为“天赋观念”,强调法是由社会经济制度所决定的。与此同时,他们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例如,斯图奇卡认为,法律是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并为这一阶级有组织的武装力量所保卫的诸社会关系的体系(或秩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应分为:民法或私人经济法──主要调整私有财产者各种财产关系和各经济成分间部分关系,以自由竞争的无政府性为基础;行政经济法(经济法)──调整社会主义成分的各种经济关系,以计划性为基础。这两种法律相互斗争。帕舒卡尼斯认为,法律是商品交换关系的体现;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创造了使法律在社会关系中获得高度发展的全部条件;资本主义消灭后,不再有法律,而仅有技术规则;在过渡时期,资产阶级法律的消亡意味着一般法律的消亡,而并非无产阶级法律代替资产阶级法律,因此不可能也不需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评分此书非常好,很值得一读
评分不久,他回到渡口。船夫看到他回来了,询问他应允自己的问题的答案,年青人说:"你先把我渡过去,我再告诉你脱身的办法。"当船到达对岸后,他告诉船夫,只要把手中的船篙塞到其他渡客手中,他就可以脱开身任意去留了。接着,他到了那棵不结金苹果树所在的城市,他告诉他们说:"只要把那只啃咬树根的老鼠打死,你们又会收获金苹果了。"他们把很多财宝作为礼物送给了他。最后,他回到喷泉枯竭了的城市,卫兵请求他给他们答案,他告诉他们必须杀死石头下的癞蛤蟆,水才会流出来。他们很感激他,给了他两头驮满金子的驴子。
评分名家名作,值得收入。
评分如果二十世纪西方政治学大师要选一人的话,我首推科耶夫,但在国内他是如此低调,在百度百科上都不能搜索得到,而他可是理论意义上的欧盟之父。该书还没看,是他的主要代表作之一,在京东上买的相当便宜,买三百减一百,还送劵。
评分厚厚的一本著作,需细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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