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

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日] 西田典之 著,劉明祥,王昭武 譯
圖書標籤:
  •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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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論
  • 犯罪
  • 法律
  • 法學
  • 日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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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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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0078731
版次:3
商品編碼:10460705
包裝:平裝
叢書名: 當代世界學術名著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07-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1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的作者是日本刑法學界的一流學者,其代錶作的學術價值不言而喻。
總論隨處可見課堂講義的痕跡,易讀易懂,尤其是共犯論部分,可以看作是作者長年潛心研究成果的匯集。在論及犯罪成立要件時,作者有意識地從刑事的要件事實論的視點齣發,盡量對檢察官必須立證、裁判官必須認定的對象、要件予以明確,以對司法界提供幫助。
就共犯論之外的有關總論的諸問題,刑法各論呈現瞭各個犯罪類型的解釋所共通的統一的原理與思想,使人可以藉此窺見西田刑法總論的一個側麵。同時,作為總論重要部分的共犯論、錯誤論、違法論的相關內容也在刑法各論中得到瞭相應的展開。
考慮到判例理論的重要性,《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引用瞭大量的案例與解說,以使讀者在瞭解作為“活生生的法律”的判例,清楚各種犯罪類型的個彆性構成要件的同時,也瞭解現實生活中的問題。納入最新的刑事立法與學說的動態,使《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保持瞭“今日所能期望的最高水平的刑法著作”的應有品質。

內容簡介

《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是西田典之教授幾十年教學與研究工作的結晶,在日本堪稱經典。全書分為序論、針對個人法益的犯罪、針對社會性法益的犯罪和針對國傢法益的犯罪四編,對日本刑法中的各個具體罪名作瞭詳細論述;在整理與介紹各種學說的同時,還盡可能多地引用瞭判例,呈現瞭各個犯罪類型的解釋所共通的統一的原理與思想;刑法總論中共犯論、錯誤論和違法論等重要內容也在其中得到相應的展開。

作者簡介

西田典之1947年3月齣生於日本熊本縣。1969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同年留校任教,1985年晉升為教授。現為東京大學法學部教授。主要社會兼職有:1986年至2005年擔任日本法務省法製審議會刑事法部會乾事、部會長代理:1988年至1990年擔任東京大學總長助理;2003年至2006年擔任日本刑法學會會長;2001年至今擔任日本檢察官特彆任用審查會委員。其主要著述有:《刑法各論》(獨著)、《刑法》(獨著)、《新版·共犯與身份》(獨著)、《金融業務與刑事法》(編著)、《現代社會與刑事法》(編著)、《刑法判例百選Ⅰ、Ⅱ》(閤編著)、《刑法理論的現代展開(總論Ⅰ、Ⅱ)(各論)》(閤編著)、《判例刑法總論》(閤編著),《判例刑法各論》(閤編著)。

目錄

第一編 序論
第二編 針對個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針對生命的犯罪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殺人罪
第三節 墮胎罪
第四節 遺棄罪
第二章 針對身體的犯罪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暴行罪
第三節 傷害罪
第四節 危險駕駛緻死傷罪
第五節 準備凶器集閤罪·聚集罪
第六節 過失傷害罪·過失緻死罪
第三章 針對自由的犯罪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脅迫罪·強要罪
第三節 逮捕·監禁罪
第四節 略取·誘拐罪
第五節 針對性自由的犯罪
第六節 侵入住宅罪
第四章 針對秘密·名譽的犯罪
第一節 針對秘密的犯罪
第二節 針對名譽的犯罪
第五章 針對信用與業務的犯罪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毀損信用罪·妨害業務罪
第六章 針對財産的犯罪
第一節 財産罪概說
第二節 盜竊罪
第三節 強盜罪
第四節 詐騙罪
第五節 恐嚇罪
第六節 侵占罪
第七節 背任罪
第八節 有關盜竊贓物等之罪(贓物罪)
第九節 毀棄·隱匿罪
第三編 針對社會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公共危險罪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騷亂罪
第三節 放火罪·失火罪
第四節 決水罪·妨害水利罪
第五節 妨害交通罪
第六節 有關鴉片煙的犯罪
第七節 有關飲用水的犯罪
第二章 針對交易安全的犯罪
第一節 僞造通貨罪
第二節 僞造有價證券罪
第三節 有關支付用磁卡的電磁記錄的犯罪
第四節 僞造文書罪
第五節 僞造印章之罪
第三章 針對風俗的犯罪
第一節 有關猥褻以及重婚的犯罪
第二節 有關賭博以及彩票的犯罪
第三節 有關禮拜場所與墳墓的犯罪
第四編 針對國傢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針對國傢存在的犯罪
第一節 內亂罪
第二節 有關外患的犯罪
第二章 有關國交的犯罪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有關國交的犯罪
第三章 針對國傢職能的犯罪
第一節 妨害執行公務的犯罪
第二節 脫逃犯罪
第三節 藏匿犯人與隱滅證據的犯罪
第四節 僞證犯罪
第五節 虛假告訴犯罪
第六節 濫用職權犯罪
第七節 賄賂犯罪
追補
譯者後記

前言/序言

  繼第二版之後,中國人民大學的劉明祥教授與正在日本同誌社大學攻讀博2學位的王昭武君不辭辛苦,又將我的《刑法各論(第三版)》翻譯成中文,在此謹緻衷心謝意!

  之所以將第二版改訂至第三版,其理由已在本書的前言中詳細說明,在此不再贅述。在本書齣版之後,日本又作瞭2次重要的刑法改正。首先,在2005年,就本書在追補之四中所介紹的“人身買賣等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的犯罪”,既對其具體刑罰進行瞭改正,提高瞭逮捕、監禁罪以及略取、誘拐罪的法定刑,還增設瞭買賣人身罪(第226條之2);其次,在2006年,既對妨害執行公務罪(第95條)、盜竊罪(第235條)的法定刑增加瞭“處50萬日元以下罰金”這一選擇刑,還將業務過失緻死傷罪(第211條)的罰金刑上限由50萬日元提升至100萬日元。並且,預計在2007年之後會實現本書追補部分所介紹的相關改正。在這些改正得以實現之時,也希望本書的中文版能作齣相應修訂。

刑法總論前沿:現代刑法理論與實踐的深度對話 圖書簡介 本書旨在對德國刑法學界近年來最具影響力的刑法總論前沿理論進行係統梳理與深入剖析,特彆關注20世紀末以來,隨著社會結構變遷、技術發展以及犯罪形態多樣化,傳統刑法理論在應對新型挑戰時所經曆的深刻反思與發展。本書並非對既有刑法條文的逐條解釋,而是聚焦於支撐刑法體係運作的“基石”——理論基礎、行為概念、責任結構以及法益保護的邊界。 第一部分:刑法理論的基礎重構與新視角 本書開篇即深入探討瞭當代刑法理論所麵臨的本體論睏境與方法論轉型。 1. 刑法理論的語境化轉嚮:從古典主義到現代性 我們首先考察瞭自李斯特(Franz von Liszt)以來,特彆是經驗主義和規範主義思潮對刑法解釋論的滲透與影響。重點分析瞭“功能主義刑法學”(Funktionale Strafrechtstheorie)在德國刑法教義學中的崛起,探討瞭其如何試圖在傳統目的論(Teleologie)與規範主義(Normativismus)之間尋找新的平衡點。書中詳細闡述瞭雅科布斯(Günther Jakobs)的“係統理論刑法學”的核心觀點:將刑法視為社會身份確認的工具,而非單純的社會控製手段。這對理解現代國傢刑法乾預正當性的基礎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 2. 行動理論的深化:意圖、控製與規範的張力 行動(Handlung)概念是刑法分則適用的齣發點。本書超越瞭早期的純粹因果論或目的論對行動的定義,轉而關注當代行動理論中的“規範性要素”與“意圖性控製”。我們詳細分析瞭施密特-阿斯曼(Peter Sträter-Asmann)等人對“非故意的行為”(Handlungsalternative)的討論,探討在高度復雜的現代社會中,如何界定主體對自身行為的“可控製性”(Beherrschbarkeit)。特彆關注瞭通過“積極不作為”(Unterlassen)介入社會風險的情境,如醫療領域和信息安全領域,區分“保證人地位”(Garantenstellung)的理論基礎與實踐限縮。 第二部分:構成要件論的精細化解構 構成要件論(Tatbestandslehre)是刑法分則適用的核心框架。本書著力於解析構成要件要素中潛藏的價值判斷與解釋難題。 3. 客觀歸責的擴展與限製:風險、信賴與中介 本書對客觀歸因(Objektive Zurechnung)的討論,是本書最核心的部分之一。在既往的“相當因果關係”基礎上,本書重點引入瞭“風險理論”(Risikotheorie)的最新發展。我們分析瞭“製造風險”(Schaffung eines neuen Risikos)與“風險的實現”(Realisierung des Risikos)之間的嚴格區分。 詳細探討瞭以下前沿議題: 風險轉移與中介行為: 當行為人將風險轉移給第三人,而第三人實施瞭新的主要行為時,如何界定原行為人的歸責邊界?(如“藉刀殺人”的現代形態)。 信賴保護原則的延伸: 在交通、醫療或專業協作領域,對他人遵守規則的“信賴”如何成為排除客觀歸責的理由,以及該信賴在復雜情形下(如預期不信任)的界限。 超法規的風險減少行為: 討論瞭法律不予評價的“社會相當行為”(Sozialadäquates Verhalten)在界定構成要件時的操作空間,以及這與刑法謙抑原則的關係。 4. 主觀罪責與認知的前沿挑戰 針對故意(Vorsatz)的界定,本書超越瞭傳統的“認識與意欲”公式,深入探討瞭“認識程度”在實踐中的模糊性。特彆關注瞭: 間接故意(Dolus Eventualis)的認定標準: 結閤最新的判例法趨勢,分析瞭“可能性認識”與“容忍風險”之間的界限,並對比瞭德、日法係在這一標準上的細微差異。 對認知障礙的刑法處理: 在精神科學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探討瞭認知缺陷或情感障礙對故意的實質性影響,以及如何與刑法典中的“限定責任能力”(Eingeschränkte Zurechnungsfähigkeit)進行銜接。 第三部分:違法性與責任的規範基礎深化 5. 違法性阻卻事由的規範基礎與公共利益考量 本書在考察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經典阻卻事由時,強調其規範基礎並非僅是個人權利的衝突解決,更是整體法秩序的價值衡量。 緊急避險中的“價值衡量”: 重點分析瞭在“同等價值物衝突”中(如生命與生命的衝突),如何適用刑法典第34條的“相稱性原則”。引入瞭社會學和倫理學的觀點,探討在極端危機下,法律如何評價行為人基於本能的抉擇。 “作為義務”與“阻止義務”的邊界: 在不作為的違法性判斷中,區分行為人基於特定身份所承擔的積極保護義務與消極的禁止義務,並探討在公共危機事件中,國傢公權力對個人自由的閤理限製。 6. 責任能力與刑罰目的的再定位 責任(Schuld)是刑罰適用的最後一道關卡。本書聚焦於對行為人“應責性”(Vorwerfbarkeit)的深入分析。 刑罰目的的實證研究: 批判性地審視瞭傳統的三大刑罰目的(報應、一般預防、特殊預防)在現代社會中的適用性。重點介紹瞭德國刑法學界對“積極特殊預防”的最新討論,即刑罰如何不僅是懲罰過去,更是重塑未來行為的“規範性承諾”。 責任的限縮: 探討瞭在經濟犯罪、環境犯罪等復雜領域,如何對待“組織層麵的責任缺失”與“個人層麵的責任”。分析瞭因“認知結構性缺失”而導緻的責任減免可能性,以及這如何與懲罰的威懾功能相製衡。 總結 本書通過對刑法總論基礎理論的深入梳理與批判性反思,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理解現代刑法運作邏輯的堅實框架。它不僅是對經典教義學的繼承,更是對未來刑法挑戰的迴應,特彆是在技術加速、社會風險增大的背景下,如何維護刑法的謙抑性與正義性目標。本書適閤法學高年級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緻力於刑法理論研究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參閱。

用戶評價

評分

我必須承認,在閱讀《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之前,我對日本刑法的理解僅停留在一些零散的印象中,這本書徹底改變瞭我的認知。作者以一種非常係統和深入的方式,將構成日本刑法“各論”部分的條文逐一進行瞭解讀。在探討“放火罪”時,作者不僅僅是區分瞭“縱火”和“失火”的界限,更是深入分析瞭放火行為的危險性、故意與過失的判斷標準,以及不同侵害對象(例如,住宅、非住宅建築)的處罰差異。這種細緻的劃分,讓我領略到瞭日本刑法在精細化管理方麵的嚴謹。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一些“未遂犯”和“中止犯”的處理,作者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闡釋瞭在何種情況下,犯罪行為盡管尚未完全實現,但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以及如何界定犯罪的“中止”。這種對犯罪過程的深度剖析,讓我對犯罪的發生、發展以及法律的介入有瞭全新的認識。

評分

不得不說,這本《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給我帶來瞭一次極其充實的學習體驗。作者在講解每一個罪名時,都力求做到麵麵俱到,既有理論深度,又不乏實踐指導意義。我尤其欣賞他對於“強製性交罪”等涉及人身權利的犯罪的論述,在尊重受害者隱私的前提下,對各種情況下的構成要件進行瞭細緻入微的分析,並引用瞭具有代錶性的判例,讓我對這些敏感的法律問題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書中對“過失犯”的分析也讓我受益匪淺,作者通過區分不同程度的過失,以及過失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讓我理解瞭為何並非所有的意外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過失行為需要承擔法律的製裁。我特彆喜歡作者在書中加入的“比較法”視角,在討論某些日本刑法特有的製度時,會簡要地與大陸法係或英美法係進行對比,這有助於我從更廣闊的視野去理解日本刑法的特點和優劣。

評分

這本《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真是讓我愛不釋手,沉浸其中,感覺像是走進瞭日本刑法神秘而嚴謹的殿堂。我尤其欣賞作者在闡述每一個罪名時,那種抽絲剝繭般的細膩。比如在論述“傷害罪”時,它不僅僅是簡單地定義什麼是傷害,而是深入探討瞭傷害的程度、手段、以及不同程度傷害所帶來的法律後果。作者巧妙地運用瞭大量的日本判例,將枯燥的法條變得生動鮮活,讓我能夠直觀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條文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更讓我驚喜的是,書中對一些罕見但極具爭議的案件進行瞭詳盡的分析,比如涉及網絡暴力、虛擬財産侵占等新興犯罪,作者不僅梳理瞭現有的法律規定,還積極探討瞭未來的發展趨勢和潛在的立法挑戰。這讓我感覺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教科書,更是一扇眺望未來刑法發展的窗口。讀完關於“盜竊罪”的章節,我腦海中浮現齣許多經典的日本影視劇中的場景,書中對不同類型盜竊行為的區分,比如“竊盜”、“強盜”和“侵占”之間的細微差彆,讓我對這些概念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作者還特彆提到瞭在數字時代背景下,傳統犯罪形式麵臨的挑戰,以及如何運用現有的法律框架去應對。這種前瞻性和實踐性相結閤的論述方式,讓我覺得這本書的價值遠遠超過瞭它的定價。

評分

當我翻開《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首先吸引我的是其結構清晰、邏輯嚴謹的編排。作者似乎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他將復雜的刑法條文,尤其是那些涉及具體犯罪行為的條文,進行瞭非常係統的梳理和解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對“詐騙罪”的闡述,不僅僅是簡單地列舉瞭構成要件,而是層層遞進,從最基本的“欺騙行為”開始,分析瞭欺騙的手段、程度,以及如何判斷被害人是否因此産生瞭“財産處分的錯誤”,最後落腳到“財産損失”的結果。更難得的是,書中引用瞭大量不同層級的日本法院的判決,這些判決不僅是對法條的解釋,更是一種活生生的案例教學,讓我能夠具體地感受到法律是如何在實踐中運作的。我尤其喜歡作者在討論“誹謗罪”時,對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護之間平衡的探討,這其中涉及到的價值判斷和尺度把握,對於理解現代社會的法律挑戰非常有啓發。書中還特彆關注瞭近年來日本社會齣現的一些新型犯罪,並嘗試用現有的刑法理論去解釋和規範它們,這種與時俱進的態度,讓這本書顯得尤為可貴。

評分

這部《日本刑法各論(第3版)》絕對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寶藏。作者在內容上的安排,使得每一個獨立的犯罪構成要件的分析都像是在講述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我特彆喜歡他在講解“誣告罪”時,不僅僅是定義瞭誣告行為,更是深入探討瞭其動機、對象以及對司法公正的潛在影響。書中引用的許多判例,都像是偵探小說中的案件迴放,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法律的邏輯是如何一步步地將行為人繩之以法的。更讓我驚喜的是,作者在討論“妨害公務罪”時,並沒有僅僅停留在錶麵,而是深入挖掘瞭行為人妨害公務的具體行為,以及這些行為如何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國傢機關的正常運作。這種對法律條文背後社會意義的解讀,讓我感覺這本書不僅僅是在教授知識,更是在培養一種法律思維。

評分

而一隻受到驚嚇的小兔,以騰飛的速度,突然間竄齣瞭你的視綫。那跳躍弧綫的瞬間,觸痛瞭你一生的記憶。

評分

其實,我隻是一棵無名的小樹,生在寂寥如歌的荒野,長在無人注目的角落。卑微的生命,原本就沒有厚重的前景,更不值得在風花雪月的日子裏,得到一份本性純真而又寬厚善良的守候。

評分

在京東買瞭一個,沒什麼問題,主要是快遞很快。前幾天又買瞭一個豆漿機,九陽的,買迴來,用瞭幾迴,還不錯。主要是不是我做,男朋友做,說挺不錯。沒有買虧。比超市便宜瞭200塊。快遞還是很快。但是感覺京東的快遞服務要改進一下:選貨到付款,明明說先驗貨,再給錢的。還好用的沒什麼問題,買瞭兩次都還可以。像京東這麼大的店,而且現在也有名氣瞭,各種服務都應該做的完善一點,特彆是快遞,是和客戶直接交互的。其實我也知道這是快遞的問題不是京東的問題就是瞭,快遞網上有的說的很可怕,將你的東西亂丟的,京東的還算不錯瞭。好瞭,我現在來說說這本書的觀感吧,到貨一看質量也非常不錯,正在讀~~感覺很好,能再便宜就更好啦網絡文學融入主流文學之難,在於文學批評傢的缺席,在於衡量標準的混亂,很長一段時間,文學批評傢對網絡文學集體失語,直到最近一兩年來,諸多活躍於文學批評領域的評論傢,纔開始著手建立網絡文學的評價體係,很難得的是,他們迅速掌握瞭網絡文學的魅力內核,並對網絡文學給予瞭高度評價、寄予瞭很深的厚望。隨著網絡文學理論體係的建立,以及網絡文學在創作水準上的不斷提高,網絡文學成為主流文學中的主流已是清晰可見的事情,下一屆的“五個一工程奬”,我們期待看到更多網絡文學作品的入選。寶貝非常不錯,和圖片上描述的完全吻閤,絲毫不差,無論色澤還是哪些方麵,都十分讓我覺得應該稱贊較好,完美!這本書,作者以獨特的視角來記錄我們身邊的生活已經開通全國360個大中城市的配送業務,近1000傢配送站,並開通瞭自提點,社區閤作、校園閤作、便利店閤作等形式,可以滿足諸多商傢以及消費者個性化的配送需求。為瞭全麵滿足客戶的配送需求,京東商城打造瞭萬人的專業服務團隊,擁有四通八達的運輸網絡、遍布全國的網點覆蓋,以及日趨完善的信息係統平颱。我還是喜歡看真誠的人寫真誠的話。未必有多智慧,但真誠的人勇於麵對過去的自己,麵對自己過去的或魯莽或傻缺等種種不成熟的言語或行為,不至因尷尬而乾脆裝瘋賣傻。 書裏的一句讓我看瞭就想死的話是“如今我變成瞭自己年輕時看一眼就想死的模樣”。作者說年輕時的自己“有著猙獰的外錶,和溫柔的心,而現在卻相反。”我完全相信他所言不虛,即使現在外錶依然不怎麼溫柔所以京東的物流我是比較放心的。好瞭,現在給大傢介紹兩本好書:一、緻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青春逝去,不必感傷,不必迴首。或許他們早該明白,世上已沒有瞭小飛龍,而她奮不顧身愛過的那個清高孤傲的少年,也早已死於從前的青春歲月。現在相對而坐的是鄭微和陳孝正,是鄭秘書和陳助理是日漸消磨的人間裏兩個不相乾的凡俗男女,猶如一首歌停在瞭最酣暢的時候,未嘗不是好事,而他們太過貪婪固執地以為可以再唱下去纔知道後來的麯調是這樣不堪。青春就是用來追憶的,所以作者寫的故事是來紀念。

評分

(二)

評分

現在已是淩晨。麵目蒼涼的荒野,我看見,昨天正午的一縷微風,依舊在肆意潑灑的陽光下,吹拂著你青春靚麗的花期。

評分

評分

寂靜的山榖裏,我們不期而遇。你用你的愛情,我用我的真意,共同走過瞭一段美麗。可是,我們渴望擁有的高度,卻整整間隔瞭十七年的距離。

評分

我真的知道,無論有多少風吹過來,無論有多少雨飛過去,我單薄而脆弱的生命,永遠也飄揚不成鮮艷的旗幟!

評分

孔子的經濟思想最主要的是重義輕利、“見利思義”的義利觀與“富民”思 平壤齣土的《論語》竹簡(2張) 想。這也是儒傢經濟思想的主要內容。對後世有較大的影響。孔子所謂“義”,是一種社會道德規範,“利”指人們對物質利益的謀求。在“義”、“利”兩者的關係上,孔子把“義”擺在首要地位。他說:“見利思義”。要求人們在物質利益的麵前,首先應該考慮怎樣符閤“義”。他認為“義然後取”,即隻有符閤“義”,然後纔能獲取。孔子甚至在《論語·子罕》中主張“罕言利”,即要少說“利”,但並非不要“利”。《左傳·成公二年》記載,乾不符閤道義的事而獲得富貴,就如同浮雲一樣,不屑於用不義的手段取得富貴。孔子還認為,對待“義”與“利”的態度,可以區彆“君子”與“小人”。有道德的“君子”,容易懂得“義”的重要性,而缺乏道德修養的“小人”,則隻知道“利”而不知道“義”。這就是孔子在《論語·裏仁》中說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有人認為孔子既然重“義”,則勢必輕視體力勞動。這種觀點是錯誤的。《論語》中記載他對想學農的弟子樊遲十分不滿,罵他是“小人”,這是因為孔子認為人要有更大的理想和追求,要承擔的是更大的責任。他要讓他的學生成為價值的承擔者而不是一個農民。 ◎ 教育思想 孔子講學[2] 孔子在中國曆史上最早提齣人的天賦素質相近,個性差異主要是因為後天教育與社會環境影響(“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應該受教育。他提倡“有教無類”,創辦私學,廣招學生,打破瞭奴隸主貴族對學校教育的壟斷,把受教育的範圍擴大到平民,順應瞭當時社會發展的趨勢。他主張“學而優則仕”,學習瞭還有餘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養從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須具有較高的道德品質修養,所以孔子強調學校教育必須將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則孝,齣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與趙翼齊名的王鳴盛和錢大昕,他們所著的《十七史商榷》和 《廿二史考異》,都被錢穆先生譽為考據學上的典範著作。在考據上,趙翼的《廿二史劄記》也許較錢、王的大作要遜色一些。王樹民先生在中華書局 版《廿二史劄記》的校對前言中評論道:“翼於經學無所建樹……則粗率疏闊,多具體性謬誤,成為其書之嚴重缺點”。但我個人以為,劉知己論“史傢三 長”,有史纔、史學、史識三者,三者之中,當以史識為冠。讀史究竟是為瞭什麼?難道僅僅是為瞭搞清楚劉備究竟是不是中山靖王之後漢景帝玄孫,李 自成是真的死在瞭九宮山還是齣瞭傢,或者雍正是否真的謀父篡位之類的細微末節嗎?還是應該透過現象看本質,把握曆史現象背後更深層的規律性的問 題呢?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趙翼的《劄記》也許在“史學”上與錢、王等“考據高手”有差距,但在“史識”上卻是技高一籌的。《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套 裝上下冊)》是清代史學傢趙翼的一部著名的讀史劄記,為史學工作者必讀書之一。《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套裝上下冊)》對各朝正史的編撰得失作 瞭係統的論述,並結閤分析考辨訂正瞭重要的史實。王樹民先生所作《校證》,對其書中引用的資料逐條校核,糾正瞭不少錯誤。  被梁啓超、錢穆等諸位大師認為在考據、訓詁諸學上成就斐然的“乾嘉 學派”,就産生於這樣一個時代。       趙翼與寫《十七史商榷》的王鳴盛,著《廿二史考異》的錢大昕並稱“乾嘉學派”中的史學三大巨匠。說心裏 話,此前我對於乾嘉學派的諸公頗不以為然,覺得那是一群沒有一絲中國文人的骨氣的昏聵老朽,被文字獄嚇得屁滾尿流,不問世事,“躲進書齋成一統 ”,皓首窮經,終老於戶牖之下,醉心於故紙堆中,“於國於傢無望”,實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大悲哀。而讀瞭《廿二史劄記》,細細思量,這雖不是魯迅 石破天驚的呐喊,亦非曹雪芹無纔補天的絕望,卻使人在窒息與沉悶之中感到瞭另類的萌動。 翻開《廿二史劄記》,但見作者在《小引》中寫著這樣的 話:“是以此編就正史記、傳、錶、誌中參互勘校,其有抵牾處,自見輒摘齣,以俟博雅君子訂正焉。至古今風雲之遞變,政事之屢更,有關於治亂興衰 之故者,亦隨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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