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是天生一个喜欢用说话表达的人。他的确是一个如假包换的连续剧-痴人说梦话的写真。
27年绝非短暂的日子,27年的广告生涯,更绝对是消耗青春和智力的允忘岁月。经过27年,还是对广告这种流行文化情有独钟,动脑时废寝忘食,碰上困难时不舍不弃,遭遇挫折时死不低冰,发掘出原创意时更乐得手舞足蹈。
##适合每个初踏广告界的新人阅读,整本书写得很有趣味,引发无数共鸣!
评分##好逗。把这个行业写的很真
评分##就像一本故事书 觉得谁都可以读 只是目的不同
评分##广告入门必读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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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评分##不说梦话的广告人不是广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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