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依托六十年代的捷克斯洛伐克的政治历史背景,围绕着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等人物,以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爱情为主线展开故事。
爱与做爱,灵魂与肉体,拯救与放逐,忠诚与背叛,昆德拉把一个个的矛盾摆在面前,“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重与轻不再是物理上的简单对立,而是如昆德拉所说:“重与轻的对立是所有对立中最神秘、最模糊的。
##第二遍了,有生之年会看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越看越喜欢,生命中的重与轻,权力意志,永劫轮回,逃避自由,存在主义,而最重要的就是媚俗,作者用一种反媚俗的媚俗来告诉世人人生就是一场媚俗。
评分##当我和N小姐第一次热烈地接吻时,N小姐告诉我,那时我的心跳根本没有加快。我似乎也隐隐地意识到我或许缺乏真正爱的能力,我不断地在追求的没准仅仅是快感和性暗示。但也正因此(以及之间发生的一堆事儿),竟然让我主动地想去承担一切我们之间的重负,或许,谁都无法承受生命之轻吧?
评分##人应该活得不像人。灵与肉不必深究。真爱或许就出自于一条微笑的狗。
评分##第一遍没太明白,以后有空再读一遍
评分##意外的好读和有趣,可能是我划线批注最多的书,心有戚戚,感到自己的阅读能力有所进步是非常开心的事情
评分##有共鸣。“ 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就像没发生过,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生命中的轻与重地调和是爱。” 论占有。
评分##看不懂
评分##有共鸣。“ 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就像没发生过,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生命中的轻与重地调和是爱。” 论占有。
评分##1.此次重读焦点从萨宾娜转移到特丽莎,取得了更多的认同感。她上进,身居下流而酷爱读书音乐,找到了上流社会的医生丈夫,从此却陷入灵与肉的矛盾与煎熬。作为一个从草篮漂来的孩子,在与200女人交合的托马斯床边睡了10年,她没有成为摩西,只是成为了妻子。2.最精彩的部分不是尼采抱着的马头,巴门尼德的二元哲学,贝多芬的音乐,而是由上帝的粪便和斯大林的儿子引起的媚俗说,你一定要看。 3故事情节和人物其实是这部小说的奴仆,是昆德拉的一个说理工具,他就像特丽莎母亲的上帝视角,昆德拉把他所有角色的面容都没收,把他们的“我”给霸占了,他是陀氏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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