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说起来挺吓人的行当,其实也为混口饭吃。
温家嫡女温定宜年幼时,父亲犯事,一夜之间,繁华崩塌,锦衣玉食的日子仿佛梦一场。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只剩下她一个,被奶妈子救了出来。
为了谋生,定宜扮成小子,拜在顺天府最有名的侩子手乌长庚门下做学徒。寒来暑往的,长到了十七岁。
这天出门没看黄历,一不留神把七王爷给得罪了。对方是天潢贵胄,看她和看只蝼蚁没什么区别,眼看着定宜就要被人拉下去当瓜切了,命悬一线之际,踱过来一个人,随口几句话,救了她一条小命。
他穿着石青绣团龙的公服,轮廓颀秀,侧脸如玉,那份俯瞰众生的尊荣叫她终身难忘。
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次定宜问起他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他挑起一道眉,说:“小个儿,娘娘腔,站在大太阳底下歪个头、眯个眼儿,像个二愣子。”
定宜:“……”
##花了一晚,哭了好多。不敢被爱是什么赶脚。幸福来的太突然是什么赶脚。
评分##京味儿满满,萌点是女主的职业,市井写得很棒,可是依旧烂尾了
评分##真真喜欢弘韬的好性,会吃会喝会玩会乐,看他拿着架斜乜小树骂烂泥扶不上墙,捂着心口痛心疾首自个儿才是正经主子,得意洋洋便觉天也蓝云也轻悠哉乐哉要赏下面墨宝,把玩鼻烟壶,拨弄红子白灵,亏得身在侯门,却长了副玲珑心肝,弘策让我心疼,弘韬的戏份却次次笑个不停,看这位爷拿乔太有意思啦,哎喜欢的不行
评分前部分神作,后部分有些烂尾,结尾流俗。七爷这个角色刻画得鲜活,跃然纸上,简直没得挑。中间穿插着好些小细节让人 忍俊不禁。在一堆无良恶俗小说中偶然发现的珍品。然而后来专门去找作者其它小说,简直不能和这部的自然清新相比,其他的太过言情了
评分##四姐的语言功底没的说,就是每次都烂尾且人物脸谱化,男主我简直在几个书里分不出来==
评分##一开始真是吸引人。小树也是我喜欢的类型,无论生活给了什么,都坚强向上地过下去。师徒情简直哭死我。男主反而没有什么亮点,温柔隐忍的不得势王爷,身有耳疾。我并不太喜欢京城的人斗嘴皮子,所以后来王爷认出小树是定宜相许终身之后就没什么动力读了,不过不得不说作者个人风格很强。
评分##就是很闷,前头写一堆有的没得不相干的,特别冗长,主角笔墨少,不相干的人物特别多,到后面感情线又乱七八糟,下册闷的我实在看不下去,弃了。
评分##其实尤四姐的书已经有点套路,有点乏味了
评分##男主是个温润如玉的聋子,多萌的设定啊,最后给写崩了。男二的语言太可爱了,要好好学习。结局狗血,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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