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说起来挺吓人的行当,其实也为混口饭吃。
温家嫡女温定宜年幼时,父亲犯事,一夜之间,繁华崩塌,锦衣玉食的日子仿佛梦一场。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只剩下她一个,被奶妈子救了出来。
为了谋生,定宜扮成小子,拜在顺天府最有名的侩子手乌长庚门下做学徒。寒来暑往的,长到了十七岁。
这天出门没看黄历,一不留神把七王爷给得罪了。对方是天潢贵胄,看她和看只蝼蚁没什么区别,眼看着定宜就要被人拉下去当瓜切了,命悬一线之际,踱过来一个人,随口几句话,救了她一条小命。
他穿着石青绣团龙的公服,轮廓颀秀,侧脸如玉,那份俯瞰众生的尊荣叫她终身难忘。
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次定宜问起他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他挑起一道眉,说:“小个儿,娘娘腔,站在大太阳底下歪个头、眯个眼儿,像个二愣子。”
定宜:“……”
##后面有点儿做,但总体很不错。
评分##京味儿满满,萌点是女主的职业,市井写得很棒,可是依旧烂尾了
评分##真是有意思,我出生在后海北沿,醇亲王府以前是我妈单位所在地,后来搬家到了灯市口,上学到了同福夹道
评分##“老十二会放灯,放灯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买一百只羊,我让你放羊。再划一片草场给你,你能薅羊毛挤羊奶,转手换银子啊,比灯强多了,正经是个产业。我不玩儿虚的,我最爱务实了,爷不能做皇帝,就剩捞钱这一项爱好,所以我们家有钱呐……”七爷真是史上最搞笑的男二。
评分##京味儿满满,萌点是女主的职业,市井写得很棒,可是依旧烂尾了
评分前部分神作,后部分有些烂尾,结尾流俗。七爷这个角色刻画得鲜活,跃然纸上,简直没得挑。中间穿插着好些小细节让人 忍俊不禁。在一堆无良恶俗小说中偶然发现的珍品。然而后来专门去找作者其它小说,简直不能和这部的自然清新相比,其他的太过言情了
评分##真真喜欢弘韬的好性,会吃会喝会玩会乐,看他拿着架斜乜小树骂烂泥扶不上墙,捂着心口痛心疾首自个儿才是正经主子,得意洋洋便觉天也蓝云也轻悠哉乐哉要赏下面墨宝,把玩鼻烟壶,拨弄红子白灵,亏得身在侯门,却长了副玲珑心肝,弘策让我心疼,弘韬的戏份却次次笑个不停,看这位爷拿乔太有意思啦,哎喜欢的不行
评分##京味儿满满,萌点是女主的职业,市井写得很棒,可是依旧烂尾了
评分##看到一半的时候,就预见了烂尾。这种女扮男装的故事,都是前期好看,每当女主的身份被揭穿,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质变,一度都有点失去继续看的兴趣了。但是前期,作者写的是真好,不管人设还是行文方式都非常吸引人继续看下去。没想到后半部分竟然难看的看不下去了,直接看了结局。简直怀疑不是一个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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