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终于读完了《小丑回魂》!这本书太厚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感觉就像抱了一个小小的重量级炸弹。一开始我确实有点被它压倒,不是说内容,而是那种厚度带来的心理暗示,让我觉得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进入这个故事。我是在一个长假期间开始的,本想着慢慢品味,结果却完全被它吞噬了。我记得我大概花了两个星期,每天晚上都要熬夜,因为它实在是太吸引人了,那种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冲动,简直让我欲罢不能。我尤其喜欢斯蒂芬·金对角色心理的刻画,那些孩子们的恐惧、友谊、以及成长中的迷茫,都写得那么真实,让我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那些曾经让你害怕的阴影,那些无所畏惧的勇气。而且,这本书不仅仅是关于恐怖,它更像是一部关于成长、关于告别童年、关于勇气和牺牲的史诗。我读着读着,常常会因为某些场景而心跳加速,也会因为某些情节而鼻子发酸。那种感觉,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时而惊险刺激,时而温馨感人。我真的强烈推荐给任何喜欢深度故事、喜欢探索人性弱点与强大之处的人。
评分《小丑回魂》这本书,在我看来,更像是一本关于勇气与成长的赞歌,披着一层恐怖的外衣。我承认,在阅读初期,我确实会因为某些令人不安的场景而感到些许压抑,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我越来越被那些孩子们之间深厚的羁绊所吸引。斯蒂芬·金对于每个角色的塑造都极为成功,他们的恐惧,他们的挣扎,他们的坚持,都如同发生在眼前一般真实。我特别喜欢他对 Derry 这个小镇的描绘,它仿佛是一个活着的生命体,既孕育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也隐藏着令人窒息的恐怖。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很多关于童年的重要性,以及那些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却又试图遗忘的经历,是如何塑造了现在的我们。每次读完一章,我都会放下书,静静地回味,那种被故事所触动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这本书不仅仅是提供了一种惊悚的阅读体验,它更像是带领我进行了一次深入内心的探索,让我重新审视了那些曾经让我害怕的东西,以及我内心深处的力量。
评分我拿到的是平装版本,这本书的篇幅确实不小,这意味着你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阅读它。但是,请相信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知道自己将踏上一段非同寻常的旅程。斯蒂芬·金用他精湛的笔触,构建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一个充满阳光也潜藏阴影的小镇。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在于它对人性复杂性的挖掘。孩子们在面对 Pennywise 的时候,他们展现出了各种各样的恐惧,而这些恐惧,往往映射出了他们生活中各自的阴影和伤痛。这种联系,让整个故事充满了真实感和代入感。我尤其欣赏的是,书中关于时间线和叙事结构的巧妙运用。作者在成年和童年之间来回切换,使得故事更加立体,也让读者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角色们的情感纠葛和成长历程。每一次读到那些关于友谊和勇气的情节,我都会感到一股暖流涌过心头。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童年的意义,以及那些在我们生命中留下深刻印记的人和事。
评分这本书的魅力,真的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概括的。我读《小丑回魂》的时候,完全是被它宏大的叙事和复杂的人物关系所吸引。斯蒂芬·金的写作就像一个巨大的织布机,他将无数的线索、回忆、情感编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色彩斑斓却又带着一丝阴郁的画卷。我特别着迷于他对 Derry 这个小镇的描绘,这个小镇似乎本身就带着某种魔力,既是孩子们欢乐的乐园,也是他们噩梦的温床。每一次翻开这本书,我都能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气氛,潮湿的空气、老旧的房屋、以及隐藏在暗处的未知。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对于孩子们之间那种纯粹而又坚韧的友谊的描绘。他们面对着一个如此强大的敌人,却能够依靠彼此,互相扶持,这种力量让我深受感动。这种友谊,是他们在恐怖之中最后的依靠,也是他们能够战胜恐惧的源泉。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很多关于童年、关于记忆、关于勇气的事情。它不是那种让你读完就忘的快餐式读物,它会在你的脑海里留下深深的印记,让你久久不能忘怀。
评分老实说,拿到《小丑回魂》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是有些许忐忑的。原因很简单,我听说过它的名气,也知道它在恐怖文学界的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一定能承受得住。然而,当我真正沉浸其中后,我发现自己完全被它征服了。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惊吓,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一种关于失去 innocence,关于面对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恐惧的探究。斯蒂芬·金的文字非常有感染力,他能够精准地捕捉到孩子们那些细微的情绪变化,那些不安,那些好奇,以及那些在绝望中滋生的希望。我记得有几次,我读到某个情节,真的会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感觉自己也置身于那个充满危险的 Derry。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地方在于,它成功地将童年的纯真与成年后的恐惧巧妙地结合起来。那些已经长大成人,却又不得不回到 Derry 面对宿敌的角色,他们的挣扎和回忆,让我深有体会。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怪物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救赎、关于放下过去、关于勇敢面对生活的故事。
评分当年看了电影。真的挺恐怖,看小说应该更可怕吧。本来想买他的肖申克的救赎,最后买了恐怖经典,等把买的一堆书看了再买新书了,真要剁手了。
评分感激斥责我的人,因为你助长了我的定慧。
评分原版皮手包系列产品发布会上了解到。
评分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以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是无辜的,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孝,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邦布尔夫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希。南希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评分是正版,价廉物美,够十个字了吧。
评分书很小 呵呵 外教买来看的 自己不会看
评分包装精美 印刷清晰 是正版书
评分哈哈回家啊哈哈哈哈哈哈
评分书的质量非常好,非常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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