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补偿的限度:有关征地的社会学研究》试图通过考察征地制度的实际运作过程揭示当前征地补偿关系的社会实质,以及补偿实现的限制性因素。
《补偿的限度:有关征地的社会学研究》选题纵向考察了征地制度的变化过程。民国时期的征地个案不仅为理解建国后的征地制度变迁提供了一个历史参照框架,也显示出在中国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始终面临着程序治理如何施行、规范如何可能的问题。通过历史考察发现,在生产的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目前的征地规范在形式上表现为“规范冗余”,其原因在于现行征地制度欠缺互惠性、利益追逐者偏离了制度的价值规定,制度的承诺程度低等三个方面的实质性内容。从横切面着手,对当前的一个征地个案作比较详尽地解剖。通过描述、分析发现,当前征地制度的很多规定很难惠及被征地者,表现为“规范不足”,其原因在于该征地场合中社会力量配置的不均衡,具体而言是因为关系支配功能、环节结构抑制社会力量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组织中存在容隐机制。最后总结了征地场合缺少约束性的特征,并提出要从重建社会补偿的道德性、增强场合中的社会力量,以及实施程序治理等几方面来解决问题。
作者简介
何健,重庆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博士,西南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理论、发展社会学、中国社会学史等。曾在《社会学研究》《社会》《社会理论》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
目录
序
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征地制度的理论途径
三、把历史带回到分析中来
第二章 关于征地补偿研究的文献综述
一、谋发展、参与竞争的地方政府
二、干部体制与土地财政
三、土地征收:宏观制度利益补偿不平衡的焦点
四、国家权力支配下征地补偿规范的不确定性
第三章 征地制度的风险(上):规范补偿过度
一、社会经济发展、土地观念与征地制度
二、对征地制度变迁的考察
三、为什么说“规范”多了
第四章 征地制度的风险(下):规范补偿不足
一、H区域总的生产交往状况
二、吉广茂和他的工厂
三、皮是怎么扯起来的
四、征地的社会过程
五、为什么说“规范”补偿不足
第五章 讨论与建议
一、缺少约束性的征地场合
二、迈向程序治理
三、未尽的讨论
附论一 关于补偿理论的一个简单考察
附论二 试论社会补偿的理论源流
附论三 补偿与社会系统平衡
附论四 补偿的道德性及其实现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精彩书摘
《补偿的限度:有关征地的社会学研究》:
一方面,由于征地对农民来说有经济上的极大影响,这关系到每个农民的家庭生活;另一方面,由于征地带来的人口上的迁移带来了不少不确定性问题,比如,计划生育的控制、流行病,以及选举等问题,所以,征地是一个很实在的治理问题。
我们从征地制度变迁过程中看到,不管是民国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抑或是现在,治理的工具并不是主要依靠法律,而是依靠各种手法,往往是治理对象的状况决定治理的工具运用以及治理后果。这表明,决定治理的并不是土地,而是土地上的社会,即与征地相关的人口。人口意味着事情、麻烦。在征地时,政府之所以要“做工作”保稳定很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但是,我们看到,“做工作”的许多手法并不能为被征地农民接受,农民仍是不满,中央政府也对自己的政令不畅、地方政府变戏法手法忧心忡忡。在此处,我们的确看到了福柯所说的“治理化国家”存在的悖论,“这种国家的治理化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悖论现象,因为,如果说事实上治理术的问题和治理技术已成为唯一的政治问题,已成为政治斗争和政治竞争的唯一真实的空间的话,那是因为国家的治理化同时就是使国家幸存下来的因素,完全有可能设想,如果说国家就是它今天这个样子,恰恰要归因于这种治理术,这种治理术同时内在和外在于国家,因为,正是治理的手法使得对什么在国家职能范围内、什么不在国家职能范围内,公的和私的等问题可以反复不断地加以界定;因此,只有以治理术的一般手法为基础,我们才能理解国家的持续存在(survival)与局限”。如此看来,征地的确是人与事的复合体,它既涉及公私再界定,也涉及国家职能的具体运用。
虽然征地反映了“治理化国家”的一面,但并不等于征地场合就仅是个策略和手段问题,这是因为,如果只有策略和手段,征地场合也仅是个利益角斗场,有的只是利益的分化而不是制度上的功能分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征地场合显然是缺少约束性的,也显然是短促的。如何变利益分化为功能分化呢?在我们调查的区域,农村的空心化和分散性十分明显,农业生产已明显变得不重要,很显然,要通过在农村再造生产以实现功能上的分化至少在目前是不太实际的,因为即使新的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发展在时间上也需要很长的过程,而且,产业结构的转型也一定会受到来自行政力量的影响,因为,大多数的产业结构的转型都是由县乡两级政府来规划的。因此,如果我们要将征地场合作为一个重建社会的契机,那么,比较稳妥的路径在于通过政府行政程序的治理来保证分配上的公正。因为当前地方行政体制中存在着的容隐机制和环节结构不断地使行政吸纳社会可能,所以,通过加强程序治理也许是打通国家与社会之间隔断的可能性方案之一。
……
前言/序言
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过程中,围绕土地的征地补偿纷争无疑是这几十年中比较突出的社会议题。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这一社会议题背后潜藏着的社会秩序事实都是重要的。经济上的发展问题、社会上的住房问题、安全上的秩序问题,它都有所涉及。在经济发展的快速阶段,它是社会关注热点,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后,它也没有消失,总是时而跃出纸面。显然,征地补偿这一现象既具有具体性,也具有一般性。
本研究是借着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征地补偿现象作一种历史的描述和分析,并试图透过补偿这一概念理解社会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变迁中的社会如何能够保有团结,如何形塑制度,社会成员在特定情境下如何行动?如此这般设定议题的意义在于,我们透过一种制度史、社会史的研究可以揭示出行动者与结构之间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表征着我国社会发展的程度和可能性。我们的社会确实在进步,制度从刚性向柔性发展是一个总的趋势,虽然其间会有这样那样对行动者选择的限制,但总的来看,这些限制不改总的趋势,社会成员的选择度增加是大势所趋、势所必然,从上到下都在做出改变,这种改变不是全然无轨迹,而是顺势而为,渐进地改变。既然体察到这种渐进性,人们就会好奇,什么社会机制会最有利于这种渐变,什么社会机制对这种渐变具有最低程度的副作用?本书的作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系统会依靠自身的补偿机制去实现平衡。这一点可以说是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它试图从制度史、社会史、理论史等多个层面去论证这一点。这样看来,本书的小标题其实并不太符合全书,作者的本意是要对补偿作一种全面的社会理论研究,小标题似乎换为“一种社会学研究”更为恰当一些。
在交代了研究动机之后,再扼要介绍一下全书的章节内容。全书由五个篇章和四个附论构成。第一章是导论,这部分提出了本书的研究目的、理论途径和研究方法。征地补偿过程是考察制度变迁的一个中介,通过对这个中介的历史原因分析可以揭示规范为什么会发生变化。第二章是关于征地补偿研究的文献梳理。通过对各种文献进行梳理与比较,尝试厘清征地补偿关系的实质,以及产生征地补偿矛盾的各种原因,比较清楚地揭示出当前征地补偿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国家支配下的征地补偿。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整个研究的主干。第三章纵向考察了征地制度的变化过程。民国时期的征地个案不仅为理解新中国成立后的征地制度变迁提供了一个历史参照,也显示出在中国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始终面临着程序治理如何施行、规范如何可能的问题。通过历史考察发现,在生产的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目前的征地规范在形式上表现为“规范冗余”,其原因在于现行征地制度欠缺互惠性、利益追逐者偏离了制度的价值规定、制度的承诺程度低等三个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总的来说,这部分内容是一种宏观的社会史考察。第四章是从横切面着手,对西部城乡结合部一个征地个案作比较详尽地解剖。通过描述、分析发现,当时的征地制度的很多规定很难惠及被征地者,表现为“规范不足”,其原因在于该征地场合中社会力量配置的不均衡,具体而言是因为关系支配功能、环节结构抑制社会力量发展以及地方组织中存在容隐机制。总的来说,正是以上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原因使得目前补偿的实现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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