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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个女人、一个家庭和一个国家的伤痛。
奥拉总是要求两个儿子不要坐同一辆公交车,因为害怕他们会在同一起袭击中死去。她更害怕半夜三更,儿子的阵亡通知会不期而至。恐惧如影随形,只有爱和回忆能够驱除所有死亡的阴霾。
《到大地尽头》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写母亲对儿子的爱、男人与女人、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爱和友谊,写以色列生命经验的所有面向,也写尽了一个女人、一个家庭和整个国家的忧伤。面对生命的种种不可预期,通过不断讲述、回忆与写作,美好的事物得以永恒,而我们也才有勇气面对未来。
作者简介
大卫·格罗斯曼,当代重要的以色列作家之一,也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他1954年生于耶路撒冷,毕业于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哲学和戏剧专业,曾在以色列电台做过多年编辑和新闻评论员。
大卫·格罗斯曼的作品已被翻译成36种文字,在全世界出版。他的作品除了获得以色列诸多文学奖,也获得多项国际奖项,包括国际布克奖、德国绍尔兄妹文学奖、意大利弗拉亚诺奖、格林扎纳·卡佛奖、蒙特罗奖、伊斯基亚国际新闻奖。
《到大地尽头》堪称格罗斯曼的高峰之作,自2008年出版以来,相继获得法国美第奇外国小说奖、德国君特·格拉斯基金会信天翁文学奖、英国《犹太季刊》温盖特奖。
2010年,大卫·格罗斯曼荣获著名的德国书业和平奖。2017年,他凭《一匹马走进酒吧》获得国际布克奖。
精彩书评
失败的战役
以色列小说家大卫·格罗斯曼在二〇〇三年出版的评论文集《死亡:生活的一种方式》的引言里写道:“我每天经历的现实超乎我任何可能的想象,它渗透到我内心深处。”在灰暗而令人难忘的长篇新作《到大地尽头》的后记中,格罗斯曼说明,他于二〇〇三年五月———约莫写下那篇引言的同时———开始创作这部小说,六个月后,他的大儿子服完兵役,一年半后,他的小儿子乌里应征入伍。“那时,”他写道,“我觉得———或更确切地说,我希望———我正在写的这本书会保佑他。”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二日,”格罗斯曼继续写道,“离第二次黎巴嫩战争停火还有数小时,乌里在黎巴嫩南部身亡。”当时,“这本书基本已经完成。在写下最后一稿之际,改变的,首先是现实发出的回响”。
《到大地尽头》成功创造了一个充分兼顾现实和回响的世界,并将之戏剧化,体现出格罗斯曼的小说才华,甚至可说是他的天赋。他以从容巧妙的手法,将个体生命的存在编织进历史的画卷中,创造了一系列震撼人心、富有感染力的场景,通过生动、不寻常的细节刻画人物命运,无论在节奏还是深情的叙事上,本书都堪称杰作。这本小说虽然弥漫着不折不扣的悲剧色彩,但时而也有俏皮之处,分外引人入胜;书中细致地描绘了家庭生活,描绘了爱和回忆的表现及阴影,还有失去与恐惧带给人的刺痛和绝望,故事新颖独特,出人意料。
从一方面讲,这部小说是对特吕弗的电影《朱尔与吉姆》的重述,两个互为好友的小伙子,爱上同一个女孩。小说里的女孩奥拉,感情丰富,性喜自省,懂得观察,懂得爱。至于两个男孩:伊兰理智、脆弱、敏感,出奇的又穷又木;阿夫拉姆冲动、才华横溢、智慧过人、超群出众。两个都爱的奥拉,zui终选择嫁给伊兰,他们育有一子亚当;几年后,奥拉怀上阿夫拉姆的骨肉,生下第二个儿子奥弗,他被当作伊兰的孩子抚养长大。
换作在另一种社会环境里,这可能会成为喜剧的素材,可在以色列,在故事发生的一九六七年至二〇〇〇年之间,公共生活轻易地侵蚀了隐私的时刻和亲密的人际关系,令之深受毒害。阿夫拉姆在一九七三年的战争中被俘,遭严刑拷打,此后,这个自由不羁、有几分傻气的天才变成了一个废人。他不想和以前的朋友有任何联系,不想见自己的儿子。
与战争的痛苦和恐怖并行的,是日复一日的如常生活。格罗斯曼对奥拉养育两个儿子的描述精彩、几近离奇。他善于让平凡普通的瞬间绽放光芒,挑选的每个细节,旨在显示人们有多古怪可爱,显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变得多不简单、多么耐人寻味。和全书别的部分一样,儿子一入伍,奥拉为儿子和丈夫搭建的爱与关怀的避风港,便浸淫在恐惧、不幸和某种粗鄙之中,路障、伏击、监禁,儿子迈入的世界,她只能惊骇地想象。
奥拉的丈夫和大儿子远在南美,她计划等奥弗退伍后,和他去徒步旅行。可结果,奥弗重又应征入伍。奥拉不得不再度活在担心部队“通知官”出现的惶恐中,那人说不定会深夜造访,敲门带来噩耗。
然而,奥拉没有选择留在家里等待,而是决定用一种近乎神秘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儿子平安无事:即使通知官来访,也找不到她。她将去以色列北部,不带手机,无人可以通知她任何事。她将徒步南行,不听新闻。她要找到男孩的父亲阿夫拉姆,让他跟自己一块儿走。
小说描绘了他们一边赶路一边谈话时发生的事。多数情况下,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叙述手法。奥拉告诉阿夫拉姆有关儿子的事,所有她能想到的点点滴滴,让他首次活生生地呈现在生父面前。可是,当她以这样的热忱描述他,其实,她已把他置于过去。这给他们的跋涉投下阴影,为他们的对话注入一股黑暗的张力。奥拉的自觉意识,她对外界喜怒哀乐的警觉,她细腻的内省,不时赋予故事一种英格玛·伯格曼电影———尤其是《婚姻生活》———的深邃和隐微。奥拉讲述的故事穿梭于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间,一边是战争和苦难,另一边是中产阶级生活的重重焦虑。
和其他以冲突时期的爱与忠诚为题材的小说,如纳丁·戈迪默的《伯格的女儿》、迈克尔·翁达杰的《英国病人》、雪莉·哈泽德的《大火》一样,在《到大地尽头》里也能明显感觉到一种对肉体和异性的迫切渴求。小说把奥拉塑造成一个富有七情六欲的女性,这是格罗斯曼此书的一大成功之处。
此外,格罗斯曼成功把平凡的人和事放在高度紧张的背景下,展现出他卓越的控制力,让小说的情感起伏维持在一触即发的状态,然后将叙事推向几乎不堪承受的顶点。例如,有一次,奥拉和阿夫拉姆在途中遇见一个男人,这个人说:“远离新闻一阵子是件好事,特别在经过了昨天以后。”读到这儿,读者简直不得不放下书,为奥拉的儿子忧心不已。还有一回,作者以倒叙的方式,讲述战争结束后,阿夫拉姆从俘虏营获释,神智错乱,住在医院里,他误以为以色列已彻底落败,问奥拉:“有……有个叫以色列的地方吗?”紧张的氛围又一次强烈到令人屏息。
把这本书划归为反战小说未免太不痛不痒,无论如何,这样的标签都不足以真正反映出其磅礴的气势和悲悯的情怀。书中有大量让人感同身受的人生世事,有小说家鞭辟入里的观察,错综复杂的不仅是人物,还有伤痛和纷争遗留下的影响,还有奥拉和阿夫拉姆走过的那片沧桑美丽的土地。故事本身的展开,精心真诚,风趣缠绵,体察入微。这是一部难得的长篇佳作,让人觉得世界似乎因它而有所不同。
——科尔姆·托宾张芸
目录
序一 失败的战役
序二 作家与慈父
序幕,一九六七年
步行,二〇〇〇年
精彩书摘
民用轿车、吉普车、军用救护车、坦克,还有装载着大型推土机的长型货车组成的车流逶迤前行,鸣笛声有如断断续续的乐队演奏。出租车司机一言不发,神情抑郁。他把一只手搭在奔驰车的变速杆上,粗壮的脖子一动不动。有好几分钟,他既不看她,也不看奥弗。
奥弗一坐进出租车,就气鼓鼓地吁了一口气,还丢过来一个眼色,仿佛在说:妈,你请这位司机来跑这么一趟,这个主意可不怎么高明。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早上七点的时候,她给沙米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她,载着她出一趟远门,到吉勒博阿地区去。现在她回想起,不知怎的,她没有像以往那样,向他讲明详细情况,说明出行原因。沙米问她想让自己几点到,她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三点来吧。”“奥拉,”他说,“也许咱们应该早点走,因为到时候,交通状况会很糟。”他这样说,是出于对当天混乱局面的充分了解,可她当时没能领会到这一层,只是说自己没法在三点之前动身。她打算用这几小时陪陪奥弗,奥弗也答应了,但她知道,他答应得很勉强。她原计划带奥弗一起外出旅行一个星期,可现在,她只能陪他七八个小时了,这时她意识到,自己没有在电话里告诉沙米,奥弗也要坐车一起去。要是她提前跟沙米说明,也许他会特地向她告假
一天,仅此一次,或者他可以派个给他干活的犹太司机———他管这些犹太司机叫“我的犹太手下”。但她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正在气头上,完全没考虑到———这股不安的情绪在她心里缓缓升腾着———在这样的日子,跑这样一趟车,还是别找阿拉伯裔司机为好。
哪怕他是当地的阿拉伯人,是我们的人,在她努力为自己的做法辩白时,伊兰提醒她。哪怕这名阿拉伯裔司机是沙米,沙米几乎可以算是我们的家庭成员,二十多年来,他给所有人———她离异丈夫伊兰的员工,还有全家人———开过车。他们是他赖以维持生计、每月赚取固定收入的大主顾,而他,作为回报,有义务全天候待命,随时听候他们差遣。他家在阿布戈斯,他们去他家参加过家庭庆祝活动,他们认识他的妻子伊娜姆,他的大儿子、二儿子想要移民阿根廷,他们出钱、托关系给办成的。他们一起在车上相处过好几百个小时,她想不起他何时像这样安静过。跟他在一起,每次坐车都像是看单人喜剧秀。他又诙谐又滑头,在政治上是个老油条,对各方都不吝给出哄人的甜言蜜语和不饶人的犀利言辞。再者,她也无法想象自己还能找别的司机。在今后一年内,她自己是没法再开车了:在过去十二个月里,她发生了三次交通事故,留下六次违章记录,哪怕按照她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这样的记录也有些过火,那个可恶的法官宣布吊销她的驾照,还不屑地说,他这样做是为她好,他对她有救命之恩。假如是她亲自开车带奥弗上路的话,一切都会简单得多。那样的话,起码她还可以再跟他独处九十分钟,也许在路上,她还可以劝他停下歇歇脚———瓦迪阿拉地区有些不错的饭馆。毕竟,路上多花一小时或少花一小时,都无所谓,急什么呢?何必这样着急呢?告诉我,那儿有什么东西在等你?
短期之内,她是不可能再与他一起单独外出旅行了,她也不可能独自外出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她必须习惯。她必须顺其自然,不要再为不能自己靠自己而每天自怨自艾。她应该感到高兴才是,起码她还有沙米,甚至在她和伊兰离婚之后,沙米也一直开车载她外出。她现在记不清当时的细节了,只记得伊兰是铁了心要分开。在他们的离婚协议里,有一个条款专门提到了沙米,沙米自己也说,他就像家具、地毯、银器一样,被他们俩给瓜分了。“我们阿拉伯人,”他会咧嘴大笑,露出满嘴的大牙,“自从领土分割计划开始施行,就习惯了被你们瓜分来瓜分去。”回想起他说的这个笑话,她为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备感羞愧,她不知怎么搞的,竟然在这场大乱期间,完全忘记了他的阿拉伯裔身份。
今天早上,自从看到奥弗手拿电话、满脸愧疚的样子,就有人走上前来,把需要她料理的事务温和而果断地接了过去。她被打发到一边,被安排到旁观者的位置上,在一旁呆望着。她心里没有什么完整的思绪,只有不时迸发的种种情绪。她迈着僵硬的小碎步,在各个房间兜来转去。后来,他们去商场买衣服、糖果和CD———新出了一套约翰尼·卡什的合辑——整个早上,她神志恍惚地走在他身边,不论他说什么,她都像个小姑娘似的咯咯笑。她贪婪地呆望着他,仿佛要把他的形象不加掩饰地囤积储备起来,应付即将来临、漫无止境的饥年———这样的年份终将来临。自从他告诉她说,他要走了,她就不再怀疑:这样的年份就要来临了。当天上午,她因为腹泻,跑了三趟公厕。奥弗笑着问她:“你怎么啦?吃什么东西了?”她盯着他,柔弱地笑着,把他的笑声,他发笑时脑袋略向后仰的样子铭记在心。
服装卖场的年轻女收银员望着奥弗试穿衬衣,羞红了脸,奥拉自豪地想,我的爱子就像一头小鹿。在音乐卖场工作的那个姑娘,是比他低一届的校友,听说他三小时后就要走了,上前拥抱了他,把他紧紧地搂在自己高挑、丰满的身体上,还强烈要求他一回来马上给她打电话。看到儿子对这些情感外露的表现无动于衷,奥拉意识到,儿子心里还是放不下塔利娅。她离开他已经有一年了,而他依然对别的女人熟视无睹。她难过地想,他在感情方面是个忠贞的人,像她一样,比她还要用情专一,她知道,他得再过好多年才能放下塔利娅———假如他真有这么多年可活的话,她想,但她很快就激动地赶走了这一想法,但这样一幅情景还是掠过了她的脑海:塔利娅来看望他们,致以哀悼,也许还想让奥拉不计前嫌,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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