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1.直播課堂書係視頻網址:洛客網www.lawker.cn
2.對於司法考試考生來說,司考如同一場紙與筆、水與火之間的戰爭。所謂紙與筆,在於你所學、所記、所用的知識,都必須在考試的平颱上予以呈現、較量,而考試總是有一些規律可言的;所謂水與火,在於你的知識必須match命題人的考查點,而現在炒得zui火的思路是“案例思維”,否則就無法實現得分也無法通關。直播課堂就是為解決這個問題而生
內容簡介
直播課堂使用說明:
1.圍繞直播課堂。
全套書的作者,都做瞭視頻直播(直播也是可以迴看的)。同時按照計劃,直播視頻將不斷完善。
另外,“物競天擇”而不是“強拉硬拽”是本套書的設計理念,所以民法領域,既有小嶽嶽(嶽業鵬)民法,也有曹大帥(曹興明)的民法。你可以先看視頻,看誰的講解更對口味,從而選擇閤適的老師和書籍(達康書記說過“以人民的名義”,我們力爭“以司考人民的名義”)。
視頻網址:洛客網www.lawker.cn
2.“知己”
如你所知,司考圈流行案例思維。但什麼是“案例思維”,可能十個人有十種理解。但歸根到底,案例思維,一定不是從理論知識到理論知識、從法條到法條的,而是包裹在某個事例中的融閤法條、理論、觀點、推理等內容的。所以,你需要首先瞭解自己的學習背景、進度,然後從現在開始(並沒有太晚)跟隨直播課堂的老師,通過(直播、書)一個個案例判斷、觀點對比、法條關聯、考點深入等不斷的錘煉自己,不斷積纍自己容易齣錯的知識點。
你不必找幾條路,而隻需要找到自己的路並堅持下去,畢竟司考更多時候的是一個人的戰爭;你不需要拿太高的分(學霸除外),隻需要把知識點弄熟悉、錯題不再錯,進而從360分之下的分數(如340、350)跨入360,就實現瞭自己(而不是彆人所說的)的法律職業涅槃。
3.“知彼”
你不得不知的(殘酷)事實是,司考特彆是其中的大法(如刑法的故意與共犯、民法的債與物權關聯部分),是具有命題人的思路特點的,或者說超齣通說共識的。當然,某些情況下會有意規避較大的爭論,但是如果命題人不認為其觀念被學界多人異議呢?
這要求我們瞭解司考所用的觀點。充分領會和熟練運用命題人的學術觀點,是通往正確答案的“康莊大道”。直播課堂係列書的作者,具有多年的教學實踐並始終保持對司考命題人學術觀點高度敏感,多人認真研讀其學術專著、培訓講座。在直播、書中,以命題人的學術觀點為導嚮,貼近其關注的案例,以其為原型編製案例(典型案例、小型判斷等各種類型),以其學術觀點為判斷、解析的基本思路……
直播課堂,分享的不隻是課程,而是解題的思路與觀點
目錄
刑法學知識體係
第一章刑法概論
第一節刑法基本概念
第二節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刑法解釋
第四節刑法的效力範圍
第二章犯罪構成
第三章客觀要件
第一節危害行為
第二節不作為犯罪
第三節行為對象
第四節危害結果
第五節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第六節行為主體
第四章違法排除事由
第一節違法排除事由概述
第二節正當防衛
第三節緊急避險
第四節被害人承諾
第五節其他違法排除事由
第五章主觀要件
第一節故意、過失
第二節目的與動機
第三節事實認識錯誤
第六章責任排除事由
第一節刑事法定年齡
第二節刑事責任能力
第三節期待可能性
第四節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
第七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態
第一節犯罪未完成形態概述
第二節犯罪預備
第三節犯罪未遂
第四節犯罪中止
第八章共同犯罪
第一節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節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第三節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節共犯人的分類及處罰
第五節間接正犯
第六節教唆犯
第七節幫助犯
第八節共犯的特殊問題(一):共犯的脫離與中止
第九節共犯的特殊問題(二):共犯與身份
第十節共犯的特殊問題(三):共犯與不作為
第十一節共犯的特殊問題(四):共犯與錯誤
第九章罪數
第一節罪數概述
第二節實質的一罪
第三節法定的一罪
第四節處斷的一罪
第五節其他罪數形態
第十章刑罰論
第一節刑罰體係
第二節刑罰的裁量
第三節量刑製度
第四節刑罰的執行
第五節刑罰的消滅
第十一章刑法各論概述
第一節罪狀、罪名、法定刑
第二節刑法分則的注意規定和法律擬製
第十二章侵犯財産罪
第一節取得型財産犯罪
第二節侵占、毀壞型財産犯罪
第三節挪用、拒付型財産犯罪
第十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一節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二節侵犯性權利的犯罪
第三節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四節侵犯名譽、司法的犯罪
第五節其他罪名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節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節破壞公用工具、設施的犯罪
第四節關於恐怖、危險活動的犯罪
第五節違反槍支、彈藥管理規定的犯罪
第十五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
第二節走私罪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金融詐騙罪
第六節危害稅收徵管罪
第七節侵犯知識産權罪
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十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節妨害司法罪
第三節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四節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節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六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七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八節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九節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十七章貪汙賄賂犯罪
第一節貪汙犯罪
第二節賄賂犯罪
第十八章瀆職罪
第一節普通瀆職罪與特定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罪
第二節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罪
第十九章危害國傢安全罪
第二十章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二十一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精彩書摘
《司考備考2018 上律指南針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直播課堂:於越講刑法》:
(5)拐賣婦女、兒童的著手。
有的犯罪的實行行為有多個環節或者多種形式,行為人實施任何一個環節或者形式都應認定為著手。
例: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實行行為包括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等形式,隻要行為人以齣賣為目的,開始實施上述任何行為,就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著手。
(注意)刑法分則條文主要規定的是每個犯罪的實行行為,但是有的條文也規定瞭一些預備行為。如果行為人隻是開始實施法條規定的預備行為,不能認為是實行著手。
例1:誣告陷害罪中規定捏造他人的犯罪嚮有關機關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捏造事實隻是預備行為,不是實行著手,嚮有關機關告發時纔是著手;誹謗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中都規定瞭捏造事實的行為也是預備行為。
例2:保險詐騙罪中製造保險事故的行為,隻是保險詐騙的預備行為(可能是其他犯罪的實行行為),嚮保險公司提齣索賠要求,纔是保險詐騙罪的著手。
……
前言/序言
序言
刑法學知識是一片浩瀚的汪洋,刑法思維方法就是吸納潮水的聖杯;
刑法學知識是一方絢爛的星空,刑法思維方法就是撬動星球的杠杆;
刑法學知識是一塊厚重的堅冰,刑法思維方法就是破冰的錘杵;
刑法學知識是一扇高懸的大門,刑法思維方法就是開鎖的金匙。
刑法的學習就是思維方法的訓練!
近年來,在司考刑法的考題中,德日刑法理論的痕跡越來越顯著,特彆強調對刑法條文的精巧解釋,特彆強調嚴密的邏輯推理過程,特彆強調用多種觀點思考問題,體現瞭刑法是最精確的法律!考試的方嚮也早已發生瞭變化,過去是單純考記憶、考結論,現在大多考理論、考思維,甚至有時涉及一些學術前沿問題,如2011年考到的偶然防衛是否成立正當防衛的問題。請即將參加2017年司考的同學,注意刑法考題的以下特點:
第一,常考特殊性問題。刑法考題中往往有意避開某一知識點下最常見、最普通的情況,反而著力考查那些容易被考生忽視的特殊問題。例如,2015年考到的婚內強奸是否構成強奸罪,男子在火堆裏救齣女朋友,沒救齣母親,是否構成不作為犯罪;2016年考到的某人實施殺人行為時不滿14周歲,被害人在醫院死亡時已滿14周歲,是否成立故意殺人罪,某人在破壞鐵路軌道時,將螺栓砸飛,擊中在玩耍的幼童,緻其死亡,是否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的結果加重犯。
第二,常考關聯性問題。刑法中的每一個考題都不隻是考查一個知識點,往往會將相關的知識點聯係起來考查,考生需要在復習時,注重挖掘點與點之間的關聯性。如《刑法修正案(九)》中有關考試作弊的罪名有三項: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齣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考試時可能會將三者聯係在一起。例如,甲利用乙齣售給其的試題和答案,安排三名大學生丙、丁、戊在地方公務員考試中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甲成立組織考試作弊罪,乙成立非法齣售試題、答案罪,丙、丁、戊則構成代替考試罪。
第三,常考爭議性問題。刑法的魅力之一在於刑法研究中的學派之爭,在許多問題上也總是存在諸多觀點,很難說哪一種觀點最閤理,正是這些不同的立場、觀點的爭論,促使刑法學不斷發展。而過去的刑法教學卻忽視瞭這一點,通說觀點幾乎“一統天下”。為瞭啓迪廣大考生的思維,提高考生多維度思考問題的能力,司考刑法從2008年開始引入瞭“觀點展示”這一新的題型。縱觀2008年到2016年的真題,每年都會齣現這種題型。例如,盜竊是否要求“秘密性”,是否承認死者對隨身財物的占有,對於未達到法定年齡、無責任能力人的侵害行為,能否實施正當防衛,等等。以上爭議性問題都考查過。
正是因為上述變化,導緻許多考生做題時總感覺不適應,總覺得刑法題和自己的思維不在一個“頻道”上,這道題是不是齣錯瞭?每年考試結束之後,在網上對官方答案提齣異議的同學很多。而本書力圖為參加2017年司考的同學完整地呈現齣應試必備的刑法學知識體係,囊括曆年已經涉及的考點和未來可能涉及的考點,力求清晰地勾勒齣刑法復習中的那條主綫“總論—分論,犯罪—刑罰”。本書有以下特色:
傳統重點+新穎考點。本書的每個章節之下除瞭詳細講授刑法考試中的傳統重點,又引入瞭近年真題中齣現的全部新穎考點,並在此基礎上有所拓展,使得本書更有預測性、前瞻性。例如,被害人自陷風險的法理,對象錯誤與打擊錯誤的區分,禁止的錯誤與反嚮禁止錯誤,涵攝的錯誤(甲醉酒誤以為駕駛的拖拉機不屬於“機動車”,有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故意),原因自由行為的法理(如乙知道自己可能會暈倒,進入商店後果然暈倒砸碎的財物,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等。
精講知識+做題技巧。本書力求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化繁為簡,精細化的剖析每一闆塊的理論要點,對易錯點、易混點進行特彆提示,關聯考點進行總結歸納;並在每個重點部分提示考試命題的形式,總結做題的技巧,彰顯應試“技術流”的特色。
小案例點睛+大案例思維。未來的國傢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案例分析的考查比例將大幅提升,刑法作為應用法學,分析案例更為重要。本書在每個條目之下,有機地羅列齣筆者精心收集的諸多小案例,同學們可在閱讀過程中,將目光不斷地往返於考點與案例之間,以充分學懂考點、吃透案例。在每個章節之中,筆者精心命製瞭一些較為復雜的大案例,這些案例極具仿真性、預測性,有較高的參考價值,以培養考生分析案例的思維,方便同學們在學習之後立即投入實戰,將學與練結閤起來,真正提高應試得分能力。
希望本書能夠幫助所有即將參加2017年司考的同學破迷開悟,攻剋“燒腦”刑法!
於越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寫於津濱
司考備考2018 上律指南針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直播課堂:於越講刑法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司考備考2018 上律指南針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直播課堂:於越講刑法 下載 epub mobi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