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权者能够依自己权利来发动战争以赢利这个信念,使得18世纪成为战争的黄金岁月。会战被理解为其中一种双方都同意接受战役结局之约束的法律程序。胜利者能获得各种战利品,甚至连其他王国的命运也被交至其手中。但是,伴随着王朝正当性在19世纪的衰落,以及共和主义情感的兴起,公众再也不能接受会战的裁决了。而且,由于现代人道主义法不提供任何手段以在战役结束时宣布胜利者并分配战利品,结果战争的暴力就会持续不断。
惠特曼在这部打破常规的精心杰作中宣称,最危险的战争,乃是我们今天发动的、以更高道德命令之名义来重塑世界的那些毫无法律界限的战争。
作者简介
詹姆斯·Q. 惠特曼,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外国法福特基金会教授,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刑法与法律史,其主要作品包括《严厉的司法:刑事处罚与美欧之间不断扩大的鸿沟》(Harsh Justice: Criminal Punishment and the Widening Divide between America and Europe, 2004)、《合理怀疑的起源:刑事审判的神学根基》(The Origins of Reasonable Doubt: Theological Roots of the Criminal Trial, 2008)以及《战争之谕:胜利之法与现代战争形态的形成》(The Verdict of Battle: The Law of Victory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War, 2012)。
赖骏楠,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兴趣为清代以来中国法律史与政治思想史、近代德国法律思想史。代表性专著为《国际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2015年)。曾在Modern China、《开放时代》、《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北大法律评论》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并与他人合作出版有译著和教材若干部。
精彩书评
耶鲁大学教授詹姆斯·惠特曼以他对18世纪欧洲大陆战争的相当犀利的政治/历史/法律研究,在他的著作《战争之谕》中凸现了国际关系史学家和战争史透视者们广泛公认的一大历史比较论断。用最伟大的战争哲学家克劳塞维茨的话说,那个时代的欧洲战争“成了一种真正的竞技……甚至最富野心的统治者也没有任何更宏大的目的,大多取得一些能在和会上加以利用的优势”;然而,从法国革命战争和拿破仑战争往后,意识形态激励下的“民族的全部分量被投入天平”,“现在可供使用的资源和努力超过了一切常规限度……战争,不受任何常规制约的羁绊,已经爆发出它的全部原本狂暴”。理解这一变更,大有助于理解世界、国家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基本性质的划时代变迁,不管对它是怀抱惠特曼那样的实质上哀叹的态度,还是持有相反的自由主义或激进主义肯定。这就是翻译出版该书的非同小可的首要意义。
——时殷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教授
本书纵论古今沙场,剖辨战争方式、胜负及其后果的制度机理,从国家宪制结构的角度解释西方历史上的战争规则及其近代巨变。颠覆了传统的骑士文化解释,挑战了现代的道德正义式战争法说辞,并回应了当代国际争端中的诸多迷思困局,展现了博古通今的学识、超过学科的关怀和鉴往思来的睿智。
——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战争之谕》是一部来自一位大师级史学家的极为重要的作品,作者以一种吸引人的新眼光来审视我们目前有关战争法的争论。针对人道主义对待现代法律的方式(而且这些方式还误导了我们对前现代战争的理解),惠特曼是一名尖锐的批判者。这本书将彻底改变历史学家在未来的讨论方式,而且将促使其他读者去思索如下问题:为了让人道事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们能够在将冲突予以合法化方面做些什么。
——塞缪尔·莫恩,《最后的乌托邦:历史上的人权》一书作者
这本书必须受到重视。本书显得极为博学且野心勃勃,它重新解释了数世纪以来的战争法作品,并展现出对有关战争史的现代专业研究之根本修正和拒绝。读者的常规认识将受到挑战。而且,尽管他们可能会不赞同惠特曼论证中的部分要素,但他们仍将从作者的解释中受益良多。《战争之谕》的地位远超出一般的“必读书”;它达到了根基性作品的水平。
——约翰·A. 林恩,《战役:战斗与文化的历史》一书作者
货真价实的杰出作品,而且是以一种迷人方式来写就的。它的历史叙述是扣人心弦的,而且从许多页面都喷发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学识。惠特曼的勇敢主张是,通过将战争非法化,以及通过不承认赢家之权利,我们已经迫使战争的全部存在栖居于法律之外,并因此将战争置于任何真正界限之外。对于当代的各种冲突而言,《战争之谕》的意涵——我们能或者不能从这段历史中学到什么——是极富挑战性的。
——加布里埃尔·布鲁姆,《协议的岛链:对持久性武装竞争的调控》
这是法律领域难得一见的最卓越的作品之一。惠特曼所提出的问题的深度和精确性,以及他提供的解答的原创性,引领着我们从现代国家的起源开始考察,并最终发现了法律以哪几种方式决定了现代世界的许多根本特征。作为一部毫无疑问的经典,这本充满启发和洞见的书,将会对任何对战争、战役,或对我们所居住的世界为何成为今天这个样子这类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始终保持着吸引力。
——威廉·埃瓦尔德,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
目录
致读者
导 言
第1章 会战为何值得关注
第2章 战役的豪赌
第3章 对战争回报据理力争
第4章 君主对军事力量的垄断
第5章 真的有规则吗?
第6章 会战的消亡
结 论
致 谢
注 释
索 引
译后记
《雅理译丛》编后记
精彩书摘
两支武装团体在会战(pitched battle)中相遇了,接着发生了一场混乱的厮杀。许多战斗人员被消灭。在一场持续数小时或者一整天的冲突结束之际,一支团体逃离了,或者双方都逃离了。通常而言,那支在恐怖和杀戮中成功守住其阵地的团体,会被视为胜利者。
我们应当如何思考这一事件?从一个和平主义者的观点来看,它只能被认定为一种毫无意义的集体性屠杀,一种向非理性野蛮主义的堕落,或者是一次恐怖的经历。我们可以联想到一幅17世纪的油画:由塞巴斯蒂安·弗朗克斯(Sebastian Vrancx)和小布鲁盖尔(Jan Brueghel the Younger)创作的《一场战役的余波》(The Aftermath of a Battle)。在这幅画中,当战败的军队从背景中逃离时,胜利者正在残忍地杀死(敌军的)存活者,并剥光尸体上少得可怜的值钱东西。1 这幅画面是对兽性的真实暴露。我们也可以联想到对1859年索尔弗里诺(Solferino)战役结束时的场景的著名描写,这一描写是由亨利·杜南(Henri Dunant)——红十字会的创建者——完成的。杜南见证的战役结束场景如下:
那些被运送了一整天的可怜伤员,其脸色是异常可怕的苍白和精疲力竭。一些人身受重伤,他们已经神志不清,似乎已经无法理解别人在对他们说什么……一些人有着开裂的伤口,伤口已经开始显现感染迹象,他们被痛苦折磨得接近发疯。
他们请求迅速了结这种痛苦。在死亡的阴影下,他们面目扭曲,身体蠕动……
所有见到前一天战斗的恢宏场景的人,都能够看见,在混乱和无序之下,难以言状的绝望和各种类型的痛苦都是无处不在的……
一些在战场上被直接杀死的士兵,以一种冷静的表情躺在地上。但是许多人的尸体都因为经历死神的缓慢折磨而变形,他们的四肢变得僵硬,他们的身体出现可怕的斑点,他们的双手还在刨着泥土,他们的眼睛大大地瞪着,他们的胡须下面是咬紧的牙齿,并且显示出一幅凶恶而又痉挛的笑容……
……尸体成千上万地堆在山坡、工事和山丘顶上,或者散落在树丛和森林中。
和平主义者一定会问:是否真有任何理由能够将如此荒谬的死亡与痛苦予以正当化?如果不是一次可怕的野蛮大爆发,会战还能是别的什么事件么?
然而,在人类历史中,和平主义者只是少数。在大多数时代和地点,大多数人并非将会战视为愚蠢或无意义的。与此相反,在大多数时代和地点,大多数人都对这些极端事件赋予崇高意义。在会战中被杀害,常常被认定为做出了一次极有意义的牺牲。战役的胜利也被认为充满意义,它要么导致边界的重新划定,要么导致王室和政府的下台。
在过去的许多世纪中,会战尤其被描述成一种重要的审判或法律程序,一种竞争双方解决其分歧的合法方式——通过单日的、有计划的、分阶段的集体性暴力。例如,在中世纪,会战被视为上帝的审判。发动一场会战近似于发起一次神判。战役和神判一样,都是法律程序,也都是在人类无法解决自身争议时,召唤上帝前来扮演法官的角色。
之后的几个世纪继续将会战视为一种法律程序。例如,在18世纪法学家的眼中,会战是在“运气的默认契约”(tacit contract of chance)下发动的争端解决程序。在该程序中,冲突中的两个国家同意将它们的纠纷通过“武力的运气”来解决。3 迟至19世纪,法学家仍旧主张战役是一种契约性的争端解决程序。战役是一种法律程序,一种通过一致同意的集体性暴力来解决国际纠纷的合法手段,一种会达成某种裁定的审判,这种观念在数百年的时间里都是常见的。
相反,在现代世界,战役被视为一种审判形式的这种想法,已经看起来颇为古怪了。依法律解决问题,如今意味着避免暴力;法律问题能够通过一场蓄意的、大规模的暴力行动来解决,这种主张如今像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无疑,我们很难接受如下观念:当两国之间存在纠纷时,发动一场相互间对年轻人的大屠杀来解决该争议是合适的。尽管如此,我们的前辈的确惯常性地发动会战,以此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且,为了理解战争法的历史,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前辈之所以如此行为,无疑有着深刻的理由。
会战尽管显得恐怖而又野蛮,但它的确是社会科学家们所说的“冲突解决机制”。它是一种有节制且经济的、在两个交战团体或国家间解决纠纷的方式。无可否认,战役的直接参与者被迫面对一种噩梦般的暴力,但发动一场会战的目的却是在整个人类社会中限制暴力:如果一场冲突能够以战场上的集中性杀伤方式在一天之内得以解决,那么暴力就能够免于扩散到社会的其他部分。发动一场会战虽然是残忍的,但这的确是一种限制战争并且使社会免于更糟糕的战争形态之威胁的方式。
而且,我们不能忘记的是,其他的战争形式要比会战糟糕得多。发动正式会战的替代做法,是某些总体战(total war)或“硬”战(“hard” war)。在人类战争史中,这种战争有着各种形式:围攻;骑兵突袭(chevauchée)——中世纪骑兵用这种方法在乡间散布恐惧;穆斯林的劫掠(ghazw或razzia)——其手法与(欧洲的)骑兵突袭颇为相似。这些冲突中的系统性抢劫(诸如在三十年战争中),像谢尔曼的“向海洋进军”“向海洋进军”(March to the Sea)是指在美国南北战争中,由北军谢尔曼(William T�盨herman)将军在1864年冬季发动的从亚特兰大远征萨凡纳(Savannah)的军事行动。此次远征中,谢尔曼的武装力量不仅进攻军事目标,而且摧毁众多工业设施和平民财产,以达到彻底破坏南军战争潜力的目的。——译者注这样的破坏性远征、游击战、恐怖主义袭击或者现代空袭。相比于会战,它们的随意性和暴力性要严重得多,而且也更加不受控制,从而容易陷入无差别杀戮之中。
与这些其他形式的战争相比,会战算得上是一种福分。它是一种制度,虽然其本性中包含着战争暴力。确实,在其经典形式中,亦即在其19世纪晚期之前的形态中,会战被认为是一种美妙而又节制的事件。就像一场古典式戏剧,经典的会战被严格限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它发生在一片限定好的场地上,而且人们期待它只会延续一天:始于黎明时的紧张不安,而终于黄昏时的精疲力竭,并(在最好的情况下)在夜幕降临时彻底结束。作为一种有节制和有限定的安排,它被认为能够保证社会其余部分不受干扰。
古代作家有时将会战描绘成令人惊讶的有节制的事件。例如,一名在古代印度旅行的希腊人曾如此记载: “即使当狂暴的战争就发生在附近时,农夫们仍旧不会感受到任何危险,因为尽管双方的战士都在相互残杀,他们却允许这些从事耕作的人继续毫无烦恼地生活。”人们当然很难完全相信这种描述,但毫无疑问的是,有节制的会战的确在人类过去的岁月里发生过。实际上,这种会战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令亨利·杜南(Henri Dunant)惊悚不已的索尔弗里诺战役,正是这种经典的单日会战。它被限制在一个战场——杜南以目瞪口呆的表情穿过的“巨大场景”——和一个日期——1859年6月24日。在那个集中性杀伤的日子里,索尔弗里诺战役得以结束,并且产生了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裁决:意大利的统一。
对于19世纪最著名的会战——滑铁卢战役,我们也可作出类似评论。滑铁卢战役开始于1815年6月18日,并结束于当日。它开始于黎明时的部队机动,继之以11点30分开始的交战。在夏日的深色黄昏中,获胜一方的普鲁士和英国的指挥官们开始对整个事件作报告,此时战争便结束了。这场战役带来的痛苦当然不会少于索尔弗里诺战役带来的痛苦,然而一旦会战之日结束,问题便得以最终裁定:拿破仑输了,战争结束了,而且历史的进程也改变了。
没有接踵而至的总体战,没有对法国乡村的抢劫,没有对法国市镇的包围,也没有“向海洋进军”。会战成功地做到了结束战事,并且没有触犯其贵族式的约束(Aristotelian limits)。
一场真正的战役,一场古典会战,绝不意味着一种朝向恐怖的直接堕落。它是一种集中(从而也就是限制)战争暴力的仪式化手段——用人类学家的语言来说,就是一种“限制交战,从而限制损失”的手段。当然,并非所有的会战都成功做到了及时结束战事。例如,在18世纪有过许多战役,但几乎很少能够立刻决出胜负,因而战事总是延续数年。不过,重要的是,甚至未能决出胜负的战役也是一种福分:当指挥官将自己限制在会战——即使是没有胜负结果的会战——这个范围内,从而不允许自己的军队在整个国家肆意掠夺时,这对社会而言无疑是件非常好的事情。战役可能会持续,正如诉讼会持续。尽管如此,那些成功将战争的恐怖限制在确定的战场上的社会,的确享受着一种重要的、广义的和平——这也是一种法治(rule of law)。
会战确实是某种类似于审判的东西,而只限于会战形式的战争,即使未能决出胜负,也代表着一种法治。将战争限制在一个交战场地上,就如同将纠纷限制在法律制度之内。如果两个私人当事人能够将他们的纠纷提交给司法过程,他们就会避免一种更糟糕的危险:他们之间的冲突将蜕化为暴力。审判可能是一次艰难而又苦涩的经历,而且有时诉讼如同战争一样,也会旷日持久;但是通过诉讼裁决纠纷,要比通过私人间的复仇更为文明。在几乎是相同的意义上,对于解决国际纠纷而言,相比更为野蛮的战争形式,会战是一种更为和平的方式。
实际上,像杜南所目睹的索尔弗里诺战役那样的古典会战,绝非一种野蛮的形式。相比现代战争法所提供的战争形式,古典会战或许是一种更有价值的、将战争文明化的手段。当现代法学家们试图节制战争的恐怖时,他们依赖的是诉诸战争权(jus ad bellum)和战时法(jus in bello)。诉诸战争权制度是一种决定国家何时可以走向战争的法律,它将战争限制在自卫或类似情形中。
现代诉诸战争权制度严格禁止当事方通过一致同意的会战来解决纠纷;现代法学家们主张,只有当存在需要排除迫在眉睫的侵略,或阻止迫在眉睫的巨大邪恶行为的极端必要性时,才可以发动战争。战时法是关于战争时期国家必须如何行为的法律体系,比如交战规则,以及将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予以区分的界定方案。现代战时法严格禁止弗朗克斯和小布鲁盖尔描绘的那种行为,亦即任意杀害负伤人员和掠夺他们的财物。这类行动被现代法学家称为“战争罪”,现代法学家所说的“国际人道法”再三对其予以谴责。在如今,法学家还喜欢谈到某种战后法(jus post bellum),这是一种有关对战败者予以公正处置的法律。7
发展出这一整套现代(战争)法律的法学家们,其宏伟的目标在于,通过将战争置于高度道德化的行为准则的要求之下来减轻战争的痛苦并使其人道化。无疑,他们的努力产生了一定作用。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安排有节制的会战,我们不就是在限制战争的恐怖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了吗?如果我们能够将我们的冲突以有节制的致命性交战——开始于黎明,结束于黄昏,只波及军事人员,而社会其他部分则毫发无伤——来解决,这难道不是一种福分?
当然,这些设想已经不可能实现了。我们的时代的一个关键状况,正在于我们已经失去了将战争冲突限制在会战上的能力。
在过去的各个社会中,有节制的会战或许是一种普遍性的人类制度。当然,在过去,会战通常是罕见的;在大多数时间和地点,大多数战争都蜕化成毫无节制的残暴,并远远波及战场以外的领域。会战只是人类历史的例外。尽管如此,在所有的前现代时期,我们的祖先都曾经时不时聚在一起,举行一场有节制的、正式的会战。有若干时期尤其被铭记为会战的黄金岁月。古希腊是一个以会战而闻名的例子;另外两个是18世纪的欧洲和美国。的确,在现代人的记忆中,18世纪是一个会战的黄金时代,是一个战争得以被成功限制在单日会战或有节制的围攻的时期,这些著名的战役发生在诸如马尔普拉凯(Malplaquet)、洛伊腾(Leuthan)、枫特瓦(Fontenoy)和约克镇(Yorktown)这样的地点。
在19世纪上半叶,会战依然是主流的作战方式;甚至当战争在拿破仑时代开始以更可怕的形式出现时,欧洲战争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重要的单日会战来进行的。这些会战包括马伦戈会战(Marengo)、奥斯特里兹会战、耶拿会战、莱比锡会战和滑铁卢会战。迟至19世纪60年代,诸如索尔弗里诺会战和柯尼希格拉茨会战(K�塶iggr�|tz, 1866)那样的重大会战,仍旧决定着战争的结果。
然而,自19世纪60年代以后,越来越清楚的是,对于将战争限制在固定战场上,我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标志着这一毫无疑义的转折的是两场战争:美国内战和普法战争。在那些19世纪中叶的巨大冲突中,即使是有着所有终局性外表的会战也未能真正解决问题,冲突远远超出了战场范围。我们最熟悉的例子是葛底斯堡战役(1863年7月1日至3日)。这场战役同其他著名战役一样,都未能终结美国南北战争。这场战争完全无法被限制在会战的形式上,它演化成了游击战甚至谢尔曼的“向海洋进军”。冲突最终只能以一场毫无限制的破坏性战争来结束。
普法两国在1870年9月1日这个重要日子里发动的色当战役,或许是一个更为令人震惊的例子,尽管美国人对它不甚熟悉。表面上,色当战役与50年前的滑铁卢战役紧密保持一致。它是一场经典的单日会战,在表面上决定了拿破仑三世的战败。新闻报道将它描述成在全部人类历史上最明白无疑的失败。80 000名法国士兵被俘,而法国皇帝则隆重地将自己的佩剑让予普鲁士国王,并举行了正式的投降仪式——根据当时的国际法,这是一个在法律上结束战争的行动。
不过,法国民众却不接受这一看似终局性的色当裁决。当法国城市逐个陷入血腥的包围战,而法国民众发动起一场反对德国人的艰苦游击战时(正如美国南方邦联在几年前所做的那样),普法战争进入了持续数月的恐怖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只有当普鲁士将军赫尔穆特·冯·毛奇(Helmuth von Moltke)最终彻底进军到沿海地区时(正如谢尔曼在5年前的举动),这场战争才得以结束。在这里,同样是只有靠一场远远蔓延出战场的破坏性战争,才足以确保胜利。
如同这些例子所显示的,在19世纪中叶,将战争限制在战场范围之内的可能性已经毫无疑问地消失了。据约翰·基根(John Keegan)所言,“终局性会战的时代”已经“逐渐结束”。当然,即使在19世纪70年代之后,战争总是包含会战的这一想法并未消亡。战役的观念依旧具有吸引力,以致20世纪的战争仍旧被描述成在各个战役中展开。但是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历次战役,与早先时代之古典的、贵族式的、单日的仪式化搏斗(这种搏斗尚有可能给出终局性的裁决)相比,已经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相反,它们是持续数周乃至数月的畸形怪物,就像斯大林格勒“战役”和凡尔登“战役”——它们是完全不介意将暴力泛滥于整个社会的无尽恐怖,它们是只有通过一方的彻底毁灭才得以结束的毫无限制的战争事件。在更为晚近的时候,2003年的巴格达战役无疑导致了伊拉克武装力量的彻底失败。用卡尔·冯·克劳塞维茨的经典用语来说,这是一场成功的“歼灭战”(Vernichtungsschacht),根据克劳塞维茨的理论,它理应成功解决纠纷。但是巴格达战役并未带来确切的和平:战争再度远远溢出战场的范围。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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