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書真是太棒瞭,讓我對新行政訴訟法的理解提升瞭一個全新的維度。我之前讀過一些關於行政訴訟法的教材,但總覺得有些理論過於枯燥,難以消化。而這本《新行政訴訟法修改條文理解與適用》卻以一種非常人性化的方式,將復雜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有趣。作者在介紹每一條修改時,都會追溯其修改前的背景,分析修改的原因,以及對未來司法實踐可能産生的影響,這種“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梳理方式,讓我能夠深刻理解立法的精神所在。我印象最深的是關於“證據規則”的修改部分,作者通過幾個典型案例,清晰地展現瞭新法下證據收集、固定和采信的流程變化,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點,並給齣瞭富有建設性的解決建議。這對於我這種剛開始接觸行政訴訟領域的新手來說,簡直是及時雨,讓我少走瞭很多彎路。而且,書中的語言風格非常親切,就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在耐心解答你的疑問,讀起來一點也不費力,甚至還有些享受。
評分這本書簡直是為理解新行政訴訟法量身定做的!我之前在學習新法時,對於一些“亮點”條款,比如關於“公益訴訟”的擴大,總覺得有些模糊不清。但在這本書裏,作者用非常清晰的邏輯,層層遞進地剖析瞭公益訴訟的立法初衷、適用範圍、程序要件以及對行政審判帶來的深遠影響。他通過對幾個典型公益訴訟案件的分析,生動地展現瞭這項製度在維護公共利益方麵的重要作用。而且,書中對於“行政非訴執行”的理解和適用,也給齣瞭非常詳實的指導,這對於我在實踐中遇到的很多問題,都提供瞭很好的解決思路。這本書的語言風格非常樸實,沒有過多華麗的辭藻,但字字珠璣,直擊核心。它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知識的增長,更是一種解決問題的信心和方法。我毫不猶豫地將它推薦給所有需要理解和適用新行政訴訟法的同仁們。
評分不得不說,這本書在條文解析的深度和廣度上都做得相當齣色。我注意到作者在分析每一處修改時,都會援引相關的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甚至還會提及一些學界的爭鳴觀點,這使得整個解讀過程顯得非常嚴謹和權威。對於一些新增的或者被大幅修改的條款,比如“撤銷之訴”中的“原告資格”問題,作者進行瞭非常詳盡的論述,從不同角度分析瞭原告資格的擴大化趨勢以及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並提齣瞭相應的風險防範建議。這對於我這種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處理具體案件的律師來說,是非常實用的指導。而且,書中還附帶瞭非常豐富的圖錶和流程圖,幫助我更直觀地理解復雜的程序性規定,例如“行政賠償”的審理程序,通過圖示化講解,我能夠一目瞭然地掌握其中的關鍵環節。這本書不僅是一部工具書,更是一份深入的學術研究成果,讓我對新行政訴訟法的掌握更加紮實。
評分作為一個法律愛好者,我一直對行政訴訟法抱有濃厚的興趣,尤其關注其最新的發展動態。這本書的齣現,無疑填補瞭我對新行政訴訟法理解上的一個重要空白。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羅列條文的修改,更重要的是,它深入探究瞭這些修改背後所蘊含的法治理念和改革方嚮。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決機製”的討論,作者不僅介紹瞭相關製度的理論基礎,還結閤瞭國際上的先進經驗,提齣瞭我國未來發展的可行性路徑。此外,書中對於“司法審查的效力範圍”的分析,也讓我對行政機關的權力邊界有瞭更清晰的認識。讀這本書的過程,仿佛是在與一位博學的學者進行對話,不斷激發我的思考。它讓我對行政訴訟的價值和功能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也讓我對我國法治建設的未來充滿瞭期待。
評分這本書真的給瞭我太大的驚喜!我本來隻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入手,沒想到它在解讀新行政訴訟法的過程中,能夠如此細緻入微地剖析每一個條文的演變邏輯和深層含義。作者沒有僅僅停留在文字的錶麵,而是通過大量生動詳實的案例,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現實的司法實踐緊密聯係起來。我尤其喜歡它在論述“二審”程序的修改時,所呈現的多角度分析,既考慮瞭效率問題,又兼顧瞭公正原則,讀來讓人豁然開朗。而且,書中對於一些關鍵概念的界定,比如“行政行為的可訴性”和“審查標準”,都進行瞭非常清晰的闡釋,這對於我理解那些容易混淆的知識點至關重要。我是一名基層法院的助理審判員,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各種復雜的行政訴訟案件,這本書就像一本“活的教科書”,它不僅幫助我鞏固瞭理論知識,更重要的是提升瞭我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它提供的分析思路和裁判方法,對我今後的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我非常推薦所有從事行政訴訟工作的法律從業者,以及對行政法學有深入研究興趣的學者們閱讀。
【編者按】
評分在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9月4日嚮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下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3〕194號)之後,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12月31日作齣確認我會作為獨立仲裁機構對當事人約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的案件具有管轄權的裁定。
評分很不錯的圖書,很不錯的圖書
評分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9月4日嚮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下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於當事人以中國貿仲、上海貿仲、華南貿仲受理仲裁案件的權限等問題為由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以及申請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三傢機構仲裁裁決的案件,人民法院在作齣裁定之前,須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提齣意見後,逐級上報至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復後,方可作齣裁定。現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齣《民事裁定書》,明確我會作為獨立仲裁機構,對當事人約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作為爭議解決機構的案件依法行使仲裁管轄權。
評分友情提示:
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於2014年11月1日修正公布,並將於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行政訴訟法的此次修正,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後中國修改的第一部國傢基本法律,也是行政訴訟法施行近25年來第一次大規模修改,具有極強的標誌性意義。修訂後的新行政訴訟法共計103條,其中未修改的條文為23條,修改或增加條文為80條。這次修法的力度,不亞於一次立法。 為瞭幫助廣大法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律顧問以及政法院校的師生準確理解和適用新行政訴訟法,我們組織最高院直接參與新法修訂過程的一綫法官,編寫瞭這套“新行政訴訟法理解與適用叢書”,從修改背景、修改要點、條文釋義、理解適用、觀點爭議等多個角度對此次行政訴訟法的修改進行瞭全麵、係統、準確、權威的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於2014年11月1日修正公布,並將於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行政訴訟法的此次修正,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後中國修改的第一部國傢基本法律,也是行政訴訟法施行近25年來第一次大規模修改,具有極強的標誌性意義。修訂後的新行政訴訟法共計103條,其中未修改的條文為23條,修改或增加條文為80條。這次修法的力度,不亞於一次立法。 為瞭幫助廣大法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律顧問以及政法院校的師生準確理解和適用新行政訴訟法,我們組織最高院直接參與新法修訂過程的一綫法官,編寫瞭這套“新行政訴訟法理解與適用叢書”,從修改背景、修改要點、條文釋義、理解適用、觀點爭議等多個角度對此次行政訴訟法的修改進行瞭全麵、係統、準確、權威的解讀。
評分一般般一般般一般般一般般
評分二、培訓地點:華東政法大學萬航渡路1575號40號樓2樓小禮堂。
評分成功的交易。不錯,不錯,下次繼續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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