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爱上了你,便永远不会背弃你。
可我是负罪之人,请不要对我好。
《花火》《萤火》联推倔强到让人心疼的少年
“夏木”之后最绝望的悲情书写
他们对她的爱——埋葬或者爆发
一个不能原谅自己,一个不能放下执念,她宁愿自己孤独一生。
因为爱你,所以欺负你。
莫卿处境困窘,被嫁入豪门的表姐安雯带到身边供养。表姐的继子林今桅是个被人视作无药可救的小痞子,且对年轻继母及莫卿持有极大恶意。为了摆脱艰难的生存境遇,莫卿不得不再三忍受林今桅的挑衅,并在夹缝中努力向上攀爬。在这过程当中,始终倔强凛冽的莫卿吸引了林今桅,然而与莫卿异父异母的名义上弟弟夏续却逐渐展露出了懦弱外表下的狰狞獠牙。林今桅自甘堕落成小混混的陈年旧事被一步步揭露出来,夏续和林今桅宿命般的仇怨纠缠对莫卿、林今桅和夏续三人的人生轨迹产生了无法扭转的巨大影响。
米筝,一个虽然不知道世界该怎么去拯救,但还是在痴心妄想着能有朝一日成为保护世界的Hero的严重中二病患者。
盼我与你都能成为充满希望的好人。已出版作品:《那些情歌是我为你唱过》
楔子
这个值得同情和仇恨,充斥满了失去,从来不会拥有的世界。
第一章 当你我重逢于人海中央
第二章 当时谁也不知身后事
第三章 岁月教导我们要随遇而安
第四章 真正的你在哪里又在何时出现
第五章 始终无法走出的阴影
第六章 梦想之所以如此虚妄
第七章 横跨于世间的天堑
第八章 以爱为名的理由
第九章 不可说出口的话
第十章 想要逃避与一定要面对
第十一章 或许这世上有孽缘
第十二章 梦中仿若海市蜃楼的回忆
后记
最初的时候,莫卿和夏续全然是两只灰头土脸的乡下老鼠,局促地提着印有旅行社标签的旧行李袋,眼巴巴地发呆。
他俩站在林家的玄关,甚至不敢擅自踩到面前干净的地毯上。
安雯拿出两双崭新的拖鞋:“快换了鞋进来吧。”随即回头对过来的中年男人笑,“旭平,我回来了。”
中年男人叫林旭平,是林家的一家之主,也是安雯以前的上司,现在的丈夫。他看上去很年轻,身形不像一般中年人那样发福臃肿。如果不是莫卿事先知道他曾有过两次婚姻,有个儿子和自己同龄,差点会认为他只有三十多岁。
林旭平朝安雯点点头,看到她身后满脸怯怯的两个孩子,露出和善的笑容:“都杵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吧。”
安雯和他商量过这件事,并且得到了他的同意。
安雯的表妹叫莫卿,比她小十岁多,自幼就很懂事,一直生活得很困顿。安雯自己在城市里扎稳了脚跟,忍不住想要把一贯心疼宠爱的表妹接到身边生活。
林旭平觉得并无不可。他家底殷富,哪里在乎家里吃饭多添双筷子的小事。何况新妻子年轻,在他的要求下辞去了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他却长年累月在外谈生意,没太多时间在家陪她,这种事她若喜欢便随了她去。说得直接点,纯当给她养个宠物玩。
表面上的温善风度,其实也就是一种不动声色的自恃。
他的目光掠过紧抿着嘴唇的瘦弱少年,停在女孩身上:“你就是卿卿吧?以后把这里当自己家,别这么拘束。”
莫卿忙不迭地用力点头,生怕晚了一秒就会令林旭平心里不痛快。
即便之前表姐反复跟她表明这个表姐夫很好说话,可无论如何,这样崭新而云泥之别的环境转变,对莫卿来说,就像一条蚯蚓扭着丑陋而恶心的身躯,抬头一看,望到了耸入云霄的雕龙白玉大门。
看得出她的局促不安,林旭平也不多说,只招呼他俩赶紧进来,一边朝安雯道:“路上还顺利吧?吃饭了没?让张姨把饭菜热一热。”
“路上有点堵车,不然能更早点。”安雯将外套递给保姆,想了想转头道,“张姨,你先把行李放到我昨天让你打扫的房里去,再收拾客房出来。卿卿、夏续,你们先去吃饭。”这样说着,她一拍自己额头,朝林旭平笑,“我差点忘了……这个叫夏续,是卿卿的弟弟,今天帮忙送行李来。”
林旭平听她说过,她表妹的母亲和一个带着儿子的男人重组了家庭,所以也不以为意,朝夏续点了点头。
夏续紧紧扯着自己的裤袋,沉默着朝林旭平点头。
突兀地就有一道戏谑且绝无善意的声音传来:“张姨,你知不知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音量太过刻意被扬高,针锋相对的讽刺意味十分明显,是赤裸裸指着安雯说的。安雯当没听到,细声跟张姨交代着事情。林旭平则略沉了脸色,转过头去警告地瞪了一眼说话的少年。
莫卿感受到猛然而生的喷薄的怒气,正朝自己和表姐迎面扑来,仿若汹涌翻腾的海浪,张牙舞爪试图将所有人淹没。她循声抬头,望见二楼趴着扶栏似笑非笑地望着这边的少年。
他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的年纪,头发乱糟糟的,从裸露在外的胳膊看起来十分精瘦,肤色略沉,不似夏续那样的白,细看能分辨出是健康的小麦色。这人脸上满满都是吊儿郎当的笑容,勾起的嘴角令人看起来并不舒服,加上他黑濯濯的眼睛太过坚定而轻蔑,像极了一只正在守候猎物的鹰。
他本正盯着安雯,注意到有人望着自己,目光移到莫卿身上,与她对视。忽而转身一个撑手,他便坐到了光滑的楼梯扶栏一路滑到一楼,动作一气呵成,漂亮得很。
然而没人欣赏和鼓掌,林旭平叱道:“林今桅!说了要你走楼梯,这像什么样子!”
——这个人就是表姐说的那难缠的大少爷林今桅。莫卿默默地想。
来之前,安雯跟她大致地说了下林家的情况。林旭平唯有这么一个已逝发妻留下的儿子,和莫卿同龄,平日里行事十分荒唐,是个没救的小混混,仗着家里的钱摆平惹下的一连串烂事,勉强在学校里读下去。林旭平对他无可奈何,骂也骂打也打,始终没忍心赶出家。
林今桅已经跑到莫卿面前,抛玩着手机,直直地看着莫卿。他的目光太过直接而具侵略性,使人浑身难受。
莫卿不自然地低下头,望着自己已经洗得泛黄脱胶的旅游鞋,这还是安雯穿旧了给她的,也是她最好的一双鞋。原本安雯想给他俩置办一身新行头,不过因为堵车,怕误了晚上的事,只好许诺改日再带他俩去逛街。
林父皱了皱眉,瞥一眼穿着夏威夷风情图案的沙滩短裤,踩着一双人字拖就噌噌跑过来盯着看的儿子。
“不成样子,说了今天会有个妹妹过来,你就不能有点当哥哥的样子?”
林父的话音还未落下,林今桅的脸色已经变了一变,数秒之后稳住神色,理都没理自家父亲,只朝莫卿道:“你叫什么?”
他的态度暂且并不十分嚣张,然而语气里带有让人无法轻易忽略的理所当然——好像他的居高临下十分自然。
“我叫莫卿。”她的声音极小。
“嗯……”他挑着眉点点头,再上下打量她两眼,“快换了鞋进来啊。”
出乎林父和安雯意料的是这个混世小霸王今天倒没有立时发难,对莫卿说不上多热络,但就他来说已经算是不错。
莫卿和夏续再忐忑也只能默默地脱鞋子整齐摆到一边,然后拿过拖鞋——
“噗!”
突然的喷笑,令莫卿的脸刹那间红到了脖子根,准备去拿拖鞋的手也僵持在空气里。她先前一直羞于换鞋的原因就是想到了自己脚上破了个洞的袜子,想要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赶紧从旅游鞋里转移到拖鞋里去,不料这个林今桅却一直盯着她的一举一动,摆明了是在等着找机会嘲笑她。
如今他这一声嗤笑,将原本已经转身的三个大人的目光全部吸引回来,顺着他好笑的目光望向莫卿窘迫不安的脚。那双脚上穿着本是白色,如今已经被洗成了灰败色的破袜子,脚拇指好奇地从洞口探出头来,触到冰凉的地板,被众人各异的目光所吓到,不安地试图缩回去。
莫卿在这一刻极想打开旁边的鞋柜钻进去。
安雯的脸色隐隐不好看,她上前一步挡住了林今桅的目光,伸手拽莫卿:“这冷天气踩地上做什么,快穿了拖鞋。夏续也是,换了鞋去洗手,吃饭去,下午我带你们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
一旁的张姨也忙打着圆场,提过两个孩子手上的行李袋:“是啊是啊,这天气冷,踩地上容易感冒。先去洗手,我马上去热饭菜。”
林父转过身去,狠狠地瞪一眼儿子,递给他个警告的眼神,然后朝书房走去。
吃饭时林今桅又阴魂不散地跟上来,硬要抓双筷子凑到饭桌上,被张姨不冷不热地说了句:“不是刚吃了不久吗?吃多了也不好。”
虽然没搞清楚林家的究竟,但张姨毕竟只是个保姆,莫卿惊诧于她怎么会用这种语气对林家唯一的小霸王说话。即便不顾及林旭平一家之主的面子,也不怕林今桅事后报复?抬眼却望见林今桅正在夹菜,自得其乐的样子压根当张姨的话是耳边风,刮过去就没了。
似乎是注意到了自己对面莫卿的视线,他抬眼望过来,嘴里还嚼着肉片。莫卿觉得自己似乎在一瞬间看到他眼中张牙舞爪的狰狞恨意,眨眼间便恢复了轻松惬意的样子,令她不得不怀疑自己刚才想太多。
他咽下肉片,和颜悦色地叫她:“莫卿是吧?”
莫卿急急吞下嘴里的饭:“嗯!什么事?”
她的样子太过认真,反而令林今桅愣了愣,随即才又笑起来:“没什么事,不过你初来乍到,我想跟你熟悉一下。”
她越发绷紧神经,放下筷子,挺直了背脊看他。一旁安雯不动声色地望过来,连夏续也抬眼,眼中似有忧色。
“你刚才看着我做什么?”
“对不起,我……”
“哦,倒也不用道歉,”林今桅摆摆手,“只是别跟看动物园猴子似的看我。”
她连连摇头,慌忙解释:“抱歉,我不是——”
他慢条斯理地截断了她:“事实上你自己才是那只猴子不是吗?”
莫卿神色僵硬,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他的挑衅,只好低下头来默不作声。
见状不对,安雯忙打圆场:“吃完饭再熟悉也不迟,别不消化。莫卿别愣着,快吃饭。还有,今桅啊,以后莫卿住下来,下个学期就转学过来,和今桅你一个学校,是同年级,还要你多照顾。”
她一直试图和这个实际算自己同辈人的继子打好关系,可惜往往都是热脸贴他的冷屁股,渐渐不那么热络,但还是无时无刻不对他客客气气的。
莫卿这才又捧起了饭碗,只敢夹离自己最近的青菜,埋头往嘴里猛扒米饭。而林今桅也没再说话,拿着一根鸡腿慢慢地啃。谁也没有再说话,饭厅里只听得到咀嚼的声音。
眼看这一餐几乎称得上“鸿门宴”的饭终于要吃完了,莫卿正扒拉着最后两口饭,林今桅叹了口气:“你吃饭能别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吗?听起来好恶心。”
安雯的脸色青紫不定,莫卿的脸色寡白。林今桅露出心满意得的笑容,似乎适才的所有蛰伏和等待就为了这一刻。他将筷子一扔,起身扬长出门而去。
……
坦白讲,我很少读到能让我产生强烈代入感的文学作品,但这本《你不要送花给我》做到了。我不是说我完全复制了主角的人生,而是那种面对生活中的“必须妥协”时的那种无力感,作者描绘得太真实了。书中有一段关于家庭责任和个人理想冲突的描写,我看到那里的时候,甚至停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作者没有美化这种挣扎,她展现的是它最原始、最撕扯的一面。那种需要牺牲一部分自我去成全另一个宏大叙事(无论是亲情还是社会期待)的沉重感,几乎要透过纸面渗透出来。这本书的节奏在我看来是略显缓慢的,但这并非缺点,反而赋予了它一种沉思的质感。它鼓励你放慢脚步,去留意那些日常生活中被我们忽略的细节,比如一盏灯的光晕,一阵突如其来的风,甚至是某件物品上残留的指纹。这些细节都像是小小的注脚,支撑着巨大的情感结构。这本书更像是需要静下心来品味的陈年老酒,初尝可能觉得微涩,但后劲十足,回味悠长。
评分我得说,这本书的叙事结构非常巧妙,它没有采用线性叙事,而是像一个打碎了再重新拼接的万花筒。通过不同时间线和不同人物视角的交错,作者构建了一个复杂而迷人的情感迷宫。尤其是其中穿插的一些日记片段和旧信件,它们像是散落在各处的线索,引导着读者去拼凑出一段被时间尘封的往事。我特别喜欢作者对“疏离感”的营造。两位主要人物之间的互动,与其说是火花四射,不如说是两颗行星在各自轨道上保持着微妙的引力,既靠近又保持着永恒的距离。这种“求而不得”的张力,让人看得既心痒又替他们感到无奈。书中对白的设计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那种看似平淡无奇的对话背后,藏着刀光剑影的暗流。有时候他们明明在谈论天气,但你却能感觉到话语里充满了试探和未尽之意。这种高级的“言外之意”的艺术,让整本书的阅读体验瞬间拔高了一个档次。它不满足于讲一个简单的故事,它更像是在探讨人与人之间关系中最本质的那些猜疑、误解与渴望。
评分这本小说,说实话,刚翻开的时候,我还有点犹豫。封面设计得挺有意思,那种略带疏离感的色彩搭配,让我隐约觉得这不是一个寻常的爱情故事。果不其然,作者在铺陈人物关系时,展现出一种克制而细腻的笔触。主角林薇,她那种外表坚强内心却时常在矛盾中挣扎的性格,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她不是那种传统的“傻白甜”,她的每一次选择,每一次退让,都带着深深的考量,仿佛每一步都踩在薄冰上。我尤其欣赏作者对场景描写的功力,那种老城区里黄昏时分的光影变化,配上主角若有所思的侧脸,画面感极强,让人仿佛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旧书页和潮湿泥土的味道。故事的节奏把握得也很有张力,不是那种急吼吼的狗血,而是像慢火炖煮的汤,每尝一口都能品出不同的层次感。其中关于“选择与放弃”的主题探讨得相当深刻,很多情节明明没有直白地告诉你答案,但角色的微表情和对话的潜台词,已经把那种无声的呐喊传递了出来。读完第一部分,我发现自己对后续的情节发展充满了好奇,想知道她最终会如何面对那些横亘在面前的现实难题。
评分我要提一下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它有一种冷峻的美感,犹如一座被冰雪覆盖的建筑,线条清晰,结构宏大,但又透着一股寒意。作者极少使用华丽堆砌的辞藻,而是偏爱那种精确、有力的动词和富有画面感的名词组合。这种克制的表达方式,反而将情感的冲击力放大到了极致。它不像某些作品那样试图用激烈的冲突来吸引眼球,而是通过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抽丝剥茧,让情感的爆发点潜藏在最平静的表象之下。比如当主角终于决定放手时,全书并没有出现歇斯底里的场面,而是用“她将那枚戒指轻轻推入抽屉最深处,然后关上,锁扣落下的声音,比任何言语都更清晰”这样简短的句子来收尾,那种巨大的失落感和决绝感,瞬间就通过这微小的动作传达到了读者心里。这种对“留白”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它留给读者的解读空间是巨大的,每一次重读,可能都会有新的感悟。这本书绝对值得细细品味,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像是一次对人性复杂边界的深入探索。
评分这本书的配角群像塑造得非常成功,他们绝非扁平的工具人。每一个次要角色,哪怕只出现几页,都有自己清晰的动机和行为逻辑,他们像是一面面棱镜,折射出主角内心世界的不同侧面。比如那位看似世故却又偶尔流露出温柔的导师,他的每一句点拨都像是精准地刺中了问题的核心,却又留足了让主角自己去消化的空间。再比如那个看似不经意间出现,却又推动了情节关键转折的小人物,他的出现让整个故事的走向豁然开朗。作者对于群像的掌控力,使得整个故事的世界观非常饱满和可信。它构建的不仅仅是主角的内心世界,而是一个有血有肉、充满各种复杂人际关系的社会切片。读到中段时,我甚至开始对这些配角的故事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作者能给他们更多的笔墨。这种“配角抢戏”的现象,恰恰证明了作者在构建人物群像上的深厚功力。整体来说,它提供了一种非常丰富的阅读体验,让你感觉自己不是在看一个封闭的剧本,而是在观察一个真实世界的一部分。
评分不错书的质量很好
评分啊的卡洛斯了打开两大利空的拉
评分没看下去没看完不好看
评分希望你能越做越好,成长有你有我大家一起来,很好的宝贝。
评分这本书要好一些,看起来要正规一点
评分题质疑、成果展示、心得交流、小组讨论、合作学习、疑难解析、观点验证、问题综述。
评分没看下去没看完不好看
评分莫卿处境困窘,被嫁入豪门的表姐安雯带到身边供养。表姐的继子林今桅是个被人视作无药可救的小痞子,且对年轻继母及莫卿持有极大恶意。为了摆脱艰难的生存境遇,莫卿不得不再三忍受林今桅的挑衅,并在夹缝中努力向上攀爬。在这过程当中,始终倔强凛冽的莫卿吸引了林今桅,然而与莫卿异父异母的名义上弟弟夏续却逐渐展露出了懦弱外表下的狰狞獠牙。林今桅自甘堕落成小混混的陈年旧事被一步步揭露出来,夏续和林今桅宿命般的仇怨纠缠对莫卿、林今桅和夏续三人的人生轨迹产生了无法扭转的巨大影响。最初的时候,莫卿和夏续全然是两只灰头土脸的乡下老鼠,局促地提着印有旅行社标签的旧行李袋,眼巴巴地发呆。他俩站在林家的玄关,甚至不敢擅自踩到面前干净的地毯上。安雯拿出两双崭新的拖鞋:“快换了鞋进来吧。”随即回头对过来的中年男人笑,“旭平,我回来了。”中年男人叫林旭平,是林家的一家之主,也是安雯以前的上司,现在的丈夫。他看上去很年轻,身形不像一般中年人那样发福臃肿。如果不是莫卿事先知道他曾有过两次婚姻,有个儿子和自己同龄,差点会认为他只有三十多岁林旭平朝安雯点点头,看到她身后满脸怯怯的两个孩子,露出和善的笑容:“都杵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吧。”安雯和他商量过这件事,并且得到了他的同意。安雯的表妹叫莫卿,比她小十岁多,自幼就很懂事,一直生活得很困顿。安雯自己在城市里扎稳了脚跟,忍不住想要把一贯心疼宠爱的表妹接到身边生活。
评分于是,胡勇给了3万5千元彩礼后,双方的喜事定了下来。他想先拿结婚证,可是姓黄的这个媒人说,办了喜酒再拿,一切都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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