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標準共7章和1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 一一抗旱預案分類; ——抗旱預案的主要內容; ——抗旱預案編製方法和步驟。 本標準為全文推薦。 本標準主持機構:國傢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本標準解釋單位:國傢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本標準主編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齣版、發行單位:中國水利水電齣版社。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誌彤、張旭、劉學峰、萬群誌、呂娟、蘇誌誠、付成偉、馮琳、屈艷萍、王為、楊光、吳玉成、張海濱、高輝、孫洪泉、李雲玲。 本標準審查會議技術負責人:富曾慈。 本標準體例格式審查人:樂枚。
目錄
1範圍2規範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4總體要求4.1抗旱預案編製依據4.2抗旱預案編製原則5抗旱預案分類5.1總體抗旱預案5.1.1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5.1.2流域總體抗旱預案5.2專項抗旱預案5.2.1城市專項抗旱預案5.2.2生態專項抗旱預案5.2.3行業(部門)專項抗旱預案5.2.4重點工程專項抗旱預案5.2.5抗旱應急水量調度預案6抗旱預案的主要內容6.1總則6.1.1編製目的6.1.2編製原則6.1.3編製依據6.1.4適用範圍6.2基本情況6.2.1自然地理情況6.2.2經濟社會情況6.2.3水資源及開發利用概況6.2.4乾旱災害概況6.2.5抗旱能力6.3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6.3.1指揮機構6.3.2職責分工6.4監測預防6.4.1旱情信息監測6.4.2信息報告與處置6.4.3預防措施6.5乾旱預警6.5.1乾旱預警啓動6.5.2乾旱預警發布6.6應急響應6.6.1應急響應等級及啓動條件6.6.2應急響應啓動程序6.6.3應急響應措施6.6.4應急響應結束6.7後期處置6.7.1災後恢復6.7.2工作評價6.8保障措施6.8.1資金保障6.8.2物資保障6.8.3抗旱應急備用水源準備6.8.4應急隊伍保障6.8.5技術保障6.8.6通信與信息保障6.8.7其他保障6.9宣傳培訓與演練6.9.1宣傳培訓6.9.2演練7抗旱預案編製方法和步驟7.1工作啓動7.2資料準備7.3編製方法7.4審查和批準7.5修訂完善附錄A(規範性附錄)抗旱預案編製相關要求A.1封麵A.2附件
精彩書摘
5抗旱預案分類 抗旱預案分為總體抗旱預案和專項抗旱預案。 5.1總體抗旱預案 總體抗旱預案用於指導區域內抗旱工作,涵蓋城鄉生活、生産和生態等方麵,包括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和流域總體抗旱預案。 5.1.1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 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用於指導本行政區範圍內發生不同等級乾旱情況下的抗旱工作,按省級、地市級、縣級、鄉鎮級四個層次編製。在省級行政區內,如需製定分區總體抗旱預案,可根據旱情規律特點和抗旱工作需要,參照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的要求製定。 5.1.2流域總體抗旱預案 流域總體抗旱預案用於指導本流域範圍內發生不同等級乾旱情況下的抗旱工作,重點是組織和協調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抗旱工作、流域水量調配以及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應急調度。 注:本標準中流域總體抗旱預案是針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鬆花江、遼河等七大江河及太湖流域而言。 5.2專項抗旱預案 專項抗旱預案包括城市、生態、行業(部門)、重點工程專項抗旱預案以及抗旱應急水量調度預案等。 5.2.1城市專項抗旱預案 城市專項抗旱預案用於指導城市城區範圍內的抗旱工作,重點解決城市發生不同等級乾旱缺水情況時的供水保障問題。 5.2.2生態專項抗旱預案 生態專項抗旱預案用於指導重要水域生態區(主要是河流、湖泊、濕地、沼澤等)發生乾旱情況下應急補水等抗旱工作,以減輕乾旱對水生態環境的破壞或影響。 5.2.3行業(部門)專項抗旱預案 行業(部門)專項抗旱預案用於指導發生乾旱情況下本行業(部門)參與抗旱和減輕本行業乾旱影響和損失等方麵的工作。 5.2.4重點工程專項抗旱預案 重點工程專項抗旱預案用於指導承擔供水和灌溉任務的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如水庫、水電站、泵站、閘壩、灌區等)在發生乾旱情況下或突發水源事件時的調度運用等工作。 5.2.5抗旱應急水量調度預案 抗旱應急水量調度預案用於指導在旱情緊急情況下,為瞭滿足水源短缺地區城鄉生活、生産和生態用水基本需求,而緊急實施的跨流域、同一流域內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級及以下跨區域抗旱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其中,跨流域抗旱應急水量調度是指跨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鬆花江、遼河及太湖流域的應急調水;同一流域內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抗旱水量應急調度是指同一流域內不同省級行政區之間的應急調水;省級及以下跨區域抗旱應急水量調度是指在同一個省級行政區內不同區域之間(含省級行政區內不同水係之間)的應急調水。 注:本標準中的抗旱應急水量調度是指針對地錶水的調度,不涉及地下水和國際河流水量。 6抗旱預案的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瞭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的主要內容,流域總體抗旱預案及專項抗旱預案可參照執行。 行政區總體抗旱預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基本情況、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監測預防、乾旱預警、應急響應、後期處置、保障措施、宣傳培訓與演練等。 6.1總則 6.1.1編製目的 根據本行政區旱災情況、抗旱能力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對抗旱工作的要求,明確抗旱預案的編製目的。 6.1.2編製原則 確定抗旱預案的編製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便於操作。 6.1.3編製依據 確定編製抗旱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相關規劃等。 6.1.4適用範圍 確定抗旱預案的適用範圍。 6.2基本情況 6.2。1自然地理情況 總結本行政區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氣象水文、河流水係等自然地理情況。 6.2.2經濟社會情況 總結本行政區經濟社會情況,主要包括行政區劃、人口、國內生産總值、工農業産值等,耕地麵積、播種麵積、有效灌溉麵積、種植結構、糧食産量等,工礦企業數量、類型等。 ……
前言/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行業標準:抗旱預案編製導則SL 590—2012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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