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强制措施解除与变更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第一节 初查
第二节 立案
第九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八节 鉴定
第九节 辨认
第十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十一节 通缉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审查批准逮捕
第三节 审查决定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
第二节 起诉
……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精彩书摘
第三百二十八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的案件,由侦查部门制作报请逮捕书,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报请逮捕时应当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侦查部门报请审查逮捕时,应当同时将报请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三百二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七日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七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报送案卷材料、送达法律文书的路途时间计算在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以内。
第三百三十条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和本院侦查监督部门派员介入侦查,参加案件讨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和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报经检察长批准,派员介入侦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三百三十一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符合本规则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时,按照本规则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进行。
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讯问前应当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的意见。
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当面讯问,也可以通过视频讯问。通过视频讯问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笔录附卷。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协助做好提押、讯问笔录核对、签字等工作。
因交通、通讯不便等原因,不能当面讯问或者视频讯问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拟定讯问提纲,委托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进行讯问。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将讯问笔录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三百三十二条 对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拟不讯问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因交通不便等原因不能及时送达的,可以委托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代为送达。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回收意见书,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
第三百三十三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应当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由下级人民检察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
《中国刑法学前沿探索: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 书籍信息: 书名: 中国刑法学前沿探索: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 作者群: 刑法学界资深专家、一线司法实务工作者 出版社: 权威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近期(请根据实际情况替换为具体年份) 定价: 人民币 [请自行填写] ISBN: [请自行填写] --- 卷首语:时代命题下的刑法学重构 在全球化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的法治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刑法作为社会安全与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其理论基础和实践适用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与深刻的时代命题。如何在新常态下精准界定犯罪的边界,如何有效平衡国家刑罚权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如何应对新型犯罪的冲击,是当代中国刑法学界必须直面并深入探讨的核心议题。 本书《中国刑法学前沿探索: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汇集了国内顶尖刑法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紧密结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力求在宏大的理论架构与精微的实务操作之间架起一座坚实的桥梁。本书并非对既有规范的简单梳理或重复解读,而是聚焦于正在发生变化、尚未形成定论、亟待理论突破的刑法学热点与难点。 --- 第一部分:刑法基本理论的范式创新与重塑 本部分着眼于刑法教义学体系的内在逻辑与外延拓展,旨在对传统理论框架进行审视与深化。 一、 犯罪构成体系的现代诠释与功能主义转向 本章深入剖析了刑法基础理论在面对社会结构变迁时的适应性问题。重点探讨了行为概念在网络空间、虚拟交易中的界定困境,并审视了主体要件中特殊主体认定标准的变化趋势。 构成要件理论的价值重估: 探讨了刑法教义学如何从纯粹的形式逻辑走向功能主义的价值导向。特别关注了违法性要素中“相当性标准”的动态演变,以及在涉及高科技犯罪中,如何界定“法益侵害”的客观性和紧迫性。 罪责论的新疆域: 针对精神障碍者、未成年人以及特定职业群体(如医务人员、金融从业者)的刑法责任认定,提出了精细化的判断模型。重点分析了期待可能性在特定社会压力情境下的适用边界,强调刑罚的个体化和谦抑原则。 未遂与中止理论的精细化: 针对“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中的复杂适用,引入了“结果防止义务”的概念,以区分单纯的意图放弃与有价值的刑法干预。 二、 刑罚学的结构性优化与量刑科学化 本节超越了单纯的“报应”与“预防”的二元对立,探讨了新时代背景下刑罚目的的实现路径。 刑罚裁量中的量刑规范化研究: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近年的量刑指导意见,系统梳理了酌定从重、从轻情节的价值权重。特别关注了“坦白”、“退赃退赔”在不同罪名中的实际影响系数。 附加刑的适用与威慑效力: 针对财产型犯罪、职务犯罪中“罚金刑”和“没收财产”的执行困境,探讨了如何提高附加刑的财产刑执行效率,以增强其财产剥夺和价值预防的功能。 特殊人群的刑罚执行与矫治: 深入分析了社区矫正制度在替代监禁刑中的功能拓展,以及针对毒品犯罪、性侵犯罪等特殊群体,如何实现刑罚执行中的精准化风险评估与科学干预。 --- 第二部分:分则罪名面临的重大挑战与类型化应对 本部分聚焦于刑法分则中受社会发展影响最大的领域,提出具体罪名的界限重划与新罪的建构。 三、 经济犯罪的边界模糊化与法益保护的精准滴灌 随着金融创新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传统经济犯罪的认定标准遭受巨大冲击。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认定困境: 深入剖析了“穿透式”审查理念在P2P、虚拟货币发行、股权众筹等新型融资活动中的适用逻辑,重点辨析“非法性”与“社会性”的平衡点,以避免将正常的金融创新行为错误纳入刑罚轨道。 洗钱罪的间接故意与源头犯罪的关联性: 探讨在复杂跨境交易中,如何运用大数据和金融追踪技术,精准证明洗钱行为的“明知”状态,以及如何处理源头犯罪(上游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对洗钱罪认定的影响。 逃税抗税罪的“虚开发票”认定标准: 结合金税四期工程的背景,细致分析了虚开发票行为的“实质性危害”标准,区分一般偷税漏税行为与具有显著犯罪意图的虚开行为。 四、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数据安全犯罪的新形态 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刑法理论必须快速跟进技术迭代。 著作权、商标权侵权中的“规模化复制”与“网络传播”: 分析了互联网平台在知识产权侵权链条中的角色定位(从帮助犯到共同正犯的界限),以及如何量化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化: 重点探讨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提供侵 害 个人信 息数据罪”的独立性与边界。如何区分数据泄露的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特别是涉及“购买、非法提供”数据的行为评价体系。 五、 职务犯罪与新型腐败的认定与反制 反腐斗争的常态化对职务犯罪的认定提出了更精细化的要求。 受贿罪中的“干股”与“期权”: 深入剖析了非财产性利益、特定经济活动中的“人情往来”如何转化为职务犯罪的实质性对价,避免对正常人情交往的过度刑法干预。 行贿犯罪的“促成”与“目的性”: 探讨了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背景下,如何更科学地衡量行贿行为在促成特定交易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对主动退赃、检举揭发行为的量刑考量。 --- 第三部分:程序法与实体法交汇处的实践张力 本部分侧重于刑事诉讼程序对实体认定的影响,关注司法公正的实现机制。 六、 证据规则的深化适用与疑难案件的突破 本书详细论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复杂案件中的操作细则,以及证据裁判标准的统一化。 “补强说”在间接证据链条中的应用: 结合近年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分析了如何构建严密的间接证据链条,以满足“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 聚焦于电子数据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在法庭辩论中的地位,强调律师和法官对鉴定程序合法性及鉴定方法科学性的深度审查义务。 七、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效能评估与风险规避 作为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本书客观评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对实体公正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认罪承诺的自愿性审查: 探讨了在特定环境下(如被羁押时间过长)被告人认罪的真实动机,如何确保其“自愿”的法律效力,防止程序上的“变相胁迫”。 量刑建议的司法裁量空间: 分析了检察院量刑建议与法院最终判决之间的衔接机制,强调确保量刑建议的均衡性与个案正义的实现。 --- 结语:迈向负责任的刑法未来 《中国刑法学前沿探索》旨在提供一个开放、批判、前瞻的学术对话平台。我们相信,刑法学的进步不仅仅在于对既有法律条文的精确解释,更在于其对社会变迁的深刻洞察力、对人权保障的坚定立场,以及对司法实践中具体困境的有效回应能力。本书所呈现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刑法理论如何担当起时代重任的深入思考与积极探索。它不仅是刑法理论工作者的重要参考,更是每一位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必备案头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