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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局外人的一生》作者令人信服地展示出劳伦斯人生中的最大特色:他一辈子都本能性地反抗自己的家庭、文化、国家以及自己内心的迷惑。作者深入分析了劳伦斯在现实生活中交往的人与小说中人物的关系。他对劳伦斯矛盾内心风格独特而流畅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他与母亲爱恨交织的情感;他早年柏拉图式的浪漫爱恋;他与同时代的作家、艺术家、思想家的相互交往;以及他对情人弗里达·冯·利奇多芬·威克莱的强烈激情。
内容简介
D.H.劳伦斯的一生,是与自己生活的环境不断决裂的一生,是持续背离各种既有圈子的一生;通往“成功”之门曾经向他开启,他却选择做一个贫困潦倒、背景离乡、被攻击、被误解、被诋毁的“永远的局外人”。这一选择曾让许多人大惑不解,然而无论受到多少挫折,劳伦斯始终恪守自己的写作信念,以一个边缘人的姿态孤独地探索。他曾被简单定义为“情色作家”,但实际上,他的作品集中描写的那几个主题:性、性别角色、权力的行使,正是他所预感到的同时代人以及后人最敏感最忧虑之所在。他在作品中不断地公开探索难题,因此令他不见容于自己的时代,甚至现在也不见容于我们的时代。时至今日,这位“永远的局外人”仍继续给我们烦恼,也给我们愉悦。
近年来劳伦斯的声誉受到一些传记和批评作品的诋毁,作为回应,诺丁汉大学劳伦斯研究中心的荣誉教授约翰·沃森在多年劳伦斯学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推出了这一部《劳伦斯——局外人的一生》,以充分详实的史料依据重现了这位英国文坛“局外人”的一生,为读者还原一个真实的D.H.劳伦斯。
作者简介
约翰·沃森,英国文学教授,曾于美国、苏格兰和威尔士多所大学任教,主攻古典文学,后转向劳伦斯学研究,为世界上唯一的劳伦斯学终身教授。
沃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劳伦斯的书解禁后接触劳伦斯的作品,博士学习期间师从英国著名文学评论家F.R.利维斯,完成了关于劳伦斯的学位论文。自1980年起开始从事劳伦斯学研究,参与编纂了三卷本剑桥版劳伦斯传第一卷《D.H.劳伦斯的早期生活》,由此一举成名,被誉为劳伦斯学权威学者。后于诺丁汉大学劳伦斯研究中心任职,退休后保留名誉教授职位。
沃森研究劳伦斯学多年,《劳伦斯:局外人的一生》为其退休前的封山之作,该传记提出了“局外人”一说,最终解决了文学史上的劳伦斯之定位问题,既是沃森多年劳伦斯学研究的总结与纪念,又是厚积薄发后的推陈出新,为读者提供了一幅迄今以来最优秀、最完整的劳伦斯的肖像画。
约翰·沃森还著有多部英国文学研究专荖及名人传记,包括《舒曼传》、《T.S.艾略特传》等。
目录
中文版序言
英文版序言
第一章 出生地:1885-1895
第二章 长大成人:1895-1902
第三章 矿工之子及诗人:1902-1905
第四章 断奶:1905-1908
第五章 克罗伊顿:1908-1910
第六章 爱与死:1910
第七章 罹病之年:1911-1912
第八章 弗里达·威克利:1912
第九章 《儿子与情人》和结婚:1912
第十章 战时在英国:1914-1915
第十一章 赞诺:1916-1917
第十二章 离群索居与独立:1917-1919
第十三章 意大利和西西里:1919-1920
第十四章 爱的终止:1920-1921
第十五章 向前,不是朝后:1921-1922
第十六章 继续向前:1922
第十七章 新墨西哥州:1922-1923
第十八章 忠诚与背叛:1923
第十九章 再到美国:1924
第二十章 无望的墨西哥深渊:1924-1925
第二十一章 回到欧洲:1925-1926
第二十二章 其他的力量:1926-1927
第二十三章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1927-1928
第二十四章 探索:1928-1929
第二十五章 没病之处:1929
第二十六章 垂死的游戏:1929-1930
参考书目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出生地:1885—1895
戴维·赫伯特·劳伦斯1885年出生的那栋房子坐落在一排矿工房之间;红砖,脏兮兮的,楼上两间房,楼下两间房,只有十三英尺宽,一扇窗子。现在作为陈列馆,它看上去也许要比它过去一百三十年间的任何时候都要引人注目。沿着它所在这条街的山坡一路下去,还有更多排和更多条街道上的同样邋遢的房子。近在咫尺的一栋曾是美以美教派的教堂。这个地方不仅提醒我们,劳伦斯与英国大多数的作家不同,而且还凸显了一个事实:出生于英国中部伊斯伍德镇维多利亚街东8a号的人居然还能成为作家,多么奇特。
极少有矿工会在闲暇时间读书,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十二岁时就离开了学校,从早上六点到下午四点,在岩石和煤块之间的半黑暗环境中劳动。劳伦斯的父亲恨书,“不喜欢看到任何人读书写字”。但他可以拿起报纸来浏览一下。他儿子的第一部小说《白孔雀》出版后送来一本,他曾试着去读。但劳伦斯多年以后回忆道,“这好像是用霍屯督语写的”:
“孩子,这玩艺儿他们给了你多少钱?”
“五十英镑,爸爸。”
“五十英镑!”他惊讶得呆住了,然后用犀利的目光看着我,好像
我是个骗子。
“五十英镑!你还一天重活没干过呐。”
五十英镑是亚瑟·劳伦斯八个月的工资,他一辈子就知道干重活。他十岁开始(这在1870年初级教育法令生效前常见)在煤矿工作,直干到六十多岁。
有多少矿工的妻子为生活的无常所困扰,她们的丈夫拿到的报酬不稳定,常有债务的威胁,最可怕的是挣工资的人受伤。东拼西凑地让孩子们吃饱穿暖,让他们上学。每个星期五晚上跟丈夫争吵,要他们把部分工资交出来,买食品,交房租,付账单和保险。她们自己要洗衣服,做饭,酿酒,烤面包,熨衣,缝纫,织补,直到孩子们上床睡觉。她们中还有多少人会想到坐下来读书?
伊斯伍德仅有几个对当作家感兴趣的人,其中之一是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威利·霍普金,他在诺丁汉路有个鞋店和邮局,每周还给地方报纸的专栏写稿。他第一次见到劳伦斯是在1885年10月,当时劳伦斯还是个婴儿。在店里,他听到莉迪亚·劳伦斯推着“三轮婴儿车,两个轮子是木制的,装着铁边,远远地就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劳伦斯太太穿着整洁的黑色衣裙,一顶黑色无边小帽常常是她服饰的特色”。婴儿才几周大。“劳伦斯太太看上去忧虑重重,她说有时怀疑能不能把孩子带大。”一张不久后照的相(见图1),可见婴儿的嘴张着,他是个“面色苍白的孩子,生下来就有支气管炎和虚弱的肺”。可是那顶白帽子、镶了花边的领子和花边天鹅绒皮外衣——可能是莉迪亚的境况较好的姐妹们送的——不仅与她体面的黑色服装,而且与伊斯伍德普遍的尘垢和煤灰、与亚瑟·劳伦斯的世界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如果没有这些产生了尘土的煤矿环绕着,伊斯伍德就不存在了。十个矿井都离镇子不远,步行可到。劳伦斯的父亲和三个叔叔都在煤矿干活。一份统计表明,伊斯伍德“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劳伦斯出生时有四千五百人:包括妻子、孩子、火车司机、铁路工人、装货工、检查过磅员、矿工、职员、经理)“靠采煤为生”。铁路和本地的制砖盖房等行业皆因煤矿工业而兴旺。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煤矿业的鼎盛期过了,而伊斯伍德还在发展。这个社区的男人们关系紧密,大家的生命安全要靠相互照应。他们要养家,妻子们几乎都没工作,虽然许多人辛苦地做织袜子一类的零活。儿子们都等不及一到十二岁就去当矿工。女儿们很可能就嫁给矿工。当地最大的煤矿公司巴伯·沃克公司在伊斯伍德及附近地区拥有六个矿井,在镇里建了许多房子。劳伦斯的出生地就是一栋公司的房子。就在陡峭的小山坡下,亚瑟的兄弟沃尔特住在王子街另一个公司的房子里。沃尔特的六个儿子后来都去当了矿工,四个女儿都嫁给矿工。关系密切的劳伦斯家族的中心在一英里之外的布林斯里,亚瑟的父母亲约翰和路易莎住在石矿村舍,还有他当矿工的兄弟乔治、两个已婚的姐妹艾玛和莎拉。约翰给煤矿公司当过裁缝,是一个“高大,蹒跚,又慷慨大度的人。他的马甲前襟常常沾着鼻烟屑”。亚瑟1848年生于布林斯里,从1875年开始当“巴提”——掌管采煤工作面(“矿坑”)中一部分工作的人,管理一组工人,由矿坑的盈利中取酬。1885年他在布林斯里矿井工作(他的兄弟沃尔特在他的小组)。他另一个兄弟詹姆斯原来住在离父母不远的葡萄村舍,五年前在布林斯里矿井工作时死在井下。
婚后十年,莉迪亚发现她就生活在(她也许说是“埋在”)这样的社区。她于1851年出生于诺丁汉的比尔德索家庭。比尔德索家曾经富有,甚至还有一门贵族联姻,“在特伦特河沿岸有一大片土地”。在他们的境况已经完全改变以后,这家人还继续把自己当作出身高贵的人,“富有的”中产阶级。莉迪亚的父亲乔治在女儿的结婚证书上写明他是“工程师”,而那时他只是个机械装配工。莉迪亚给儿子讲一些她父亲的生活和比尔德索家族史的富有浪漫色彩的传说。这些都不是偶然的。比尔德索一家搬来搬去,哪儿要装配工就到哪儿。二女儿莉迪亚是在曼彻斯特出生的,却在肯特郡的徐尔尼斯长大。在那儿住的一幢房子使他们人不敷出,不得不找了个房客来补贴。乔治·比尔德索“要我们殷勤周到地服侍他”,惹得莉迪亚对他说:“我决不找你这样的丈夫。”她聪明,有抱负,十三岁时,就是学生助教,半工半读,这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采用的一种制度。可是,她的家庭因事故一下子陷入贫困。她父亲在1870年2月因工伤致残,那时他才四十多岁。乔治再也没有工作。他领一份很少的抚恤金,一年十八英镑(1871年至1874年减至一年十二英镑,以扣除事故后给他们的一次性补偿)。这段时期,一个农工一年可以挣到大约三十九英镑,煤矿工挣七十五英镑,伦敦的年轻小学教师挣九十五英镑,牧师一百二十英镑。比尔德索家从徐尔尼斯搬回斯内顿,诺丁汉名声最臭的贫民区之一,离亲戚们近一些,也是越便宜越好。一年之内,莉迪亚和她的两个姐妹就不得不干扯花边活。几百英尺卷曲的棉线把工厂里十八至二十英尺宽的机器织出来的窄条花边隔开,厂外工作的人把它们抻开。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早期,坐落在斯内顿约翰街的比尔德索家的每一个房间里肯定都“挂满了白色的花边”,对扯花边的人肺部伤害很大的灰尘也更加稠密。这位苛求又失意的男人有一位聪慧、“拘谨”、非常有道德感的女儿,她的出路在哪儿?乔治·比尔德索好讽刺人,自高自大,傲慢专横,而现在则无助且穷困破落。莉迪亚机灵又很有诱惑力,她要摆脱家里生活困境的途径就是结婚。1874年,她在姨母家的圣诞晚会上见到亚瑟·劳伦斯,一年后嫁给了他。他跟她不一样,对一个“从不溢于言表,不在任何方面表现自己的”女人特别有吸引力。亚瑟年轻时舞跳得极好,浑身散发出‘自在、热情与活力,“洋溢着幽默与快乐”(“让他们的兔子都死掉!”是他告诉儿子的可笑的斥责)。
……
前言/序言
中文版序言
黑马
拿到《劳伦斯:局外人的一生》的校样准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在通读拙译《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校样并做最后的润色。两本书的校样并排置于书桌上,交替阅读,感慨良多。一部是世界上第一位劳伦斯学教授沃森的封笔之作,一部是劳伦斯的压轴小说巨制,两者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绝唱”,激励着我,鞭策着我。这两个人,一位是我多年青灯黄卷、焚膏继晷以翻译研习其作的文学巨擘,一位是我追随一年、对我谆谆教诲的恩师;一位在诺丁汉成长后浪迹天涯,一位生于伦敦,而后以诺丁汉为基地,传授劳伦斯文学的真谛。
沃森写完这部传记就告别了劳伦斯研究领域并从诺丁汉大学退休。这部封笔之作,既是对他多年在本领域研究的总结和纪念,又是厚积薄发的推陈出新。沃森青壮年时期担纲三卷本剑桥版劳伦斯传第一卷《D.H.劳伦斯的早期生活》的写作,缜密的推理分析与有节制的情感抒发相得益彰,因此一炮走红,一跃成为劳伦斯学的新秀权威。身为“细读”派宗师利维斯的学生,沃森在这本书里自然延续了这种严谨的学术笔法,广征博引,钩沉索隐,对劳伦斯生平的细节多有新的发现。如作者所言:“力求忠实于他的本来面目,尽可能清晰地揭示他的写作动机。”同时,于细微处,不难发现作者对传主的同情隐含于字里行间,因为劳伦斯的声誉在近年受到一些传记和批评著作的诋毁,而这却是其“受诋毁以来的第一部单卷本劳伦斯生平传记”。很明显,作者的目的是维护劳伦斯的声誉,还原真实的劳伦斯。沃森的解释,让我想起劳伦斯当年写作《哈代论》时的语调,那就是“一怒之下”而写(out of sheer rage)。作为一个后半生致力于劳伦斯学的教授,沃森有理由愤怒,也有理由为劳伦斯的声誉辩护,当然这样的维护与还原是要以充分的史料和事实作依据的。我认为,在本书中沃森做到了一个传记作家应该并且能够做到的,那就是细节翔实,情理并重,高屋建瓴。在劳伦斯的声誉遭到无情诋毁时,沃森以诚实的敬业精神和深厚的专业功底推出力作,回应学界的曲解和损毁,如此高蹈的风范,令人感佩,也让我想起两句古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沃森的高屋建瓴,最终落在书名上,可谓画龙点睛之笔。劳伦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的英国文坛上,的确是个“永远的局外人”。这个结论,终于解决了多年来劳伦斯研究领域内一直无法解决的“劳伦斯之定位问题”(the problem of placing Lawrence)。对一个“局外人”,提纲挈领地为劳伦斯的为人、为文定位,也就说明了劳伦斯何以从本时代的叛逆到今日的被攻讦目标,一路遭到追杀,因为他“似乎知道同时代的人以及后来的人最敏感最忧虑之所在,他的作品就集中描写那几个主题:性,性别角色,权力的行使。他凭直觉揭示出同时代人的担忧及焦虑,尽管这么做同时也肯定让他不见容于那个时代,也许,(现在)不见容于我们的时代”。沃森的话让我想起了他的恩师利维斯多年前的一段话,那是利维斯身体力行将劳伦斯推向学术研究领域时写下的名言:“占据他身心的问题今天仍与我们休戚相关。对我们来说,他逝去后事态的发展并没能减弱他精辟洞察的重要性,也没能削弱他所带来的积极乐观与启迪——教育——的必要性。”(《小说家劳伦斯》,企鹅图书公司1956年英文版)利维斯是把劳伦斯当作工业文明时代的预言家予以赞誉时说这番话的,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者在诋毁劳伦斯时,则断章取义,把后现代话语引入劳伦斯研究,称之为“厌女者、法西斯分子和殖民主义者”。
这就是一个“永远的局外人”的独特命运:他因为永远站在任何文学和文化圈子之外,以一个边缘人的姿态孤独地在进行自己的文学探索,试图以此淑世救世,结果是自绝于同时代的文坛甚至自绝于英国;又因为他在文学圈外专注于“同时代的人以及后来的人最敏感最忧虑之所在”,终于在后现代语境中被发现他仍然是个另类,所以他在受到继续关注的同时,自然也遭到攻击。这个局外人因为身处边缘,多方“结缘”,反倒成了文学的常青树或跨时代的病态案例,从写实主义到现代主义直到后现代主义的语境中,他的作品和生平都是被关注的焦点,其文学张力之大,前所未有。“至于文明对本能和欲望的影响,在他之前或之后的任何一位作家都比不上他的洞察力。”沃森如此断言。
一个“永远的局外人”,其人格是如何形成的,他何以被赋予了如此永久的魅力、魔力,又缘何遭到跨时代的被妖魔化?沃森这部史料丰富、见地高超、寓情于理的传记对此作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
因为选择了写作生涯,他义无返顾地脱离了他生长于斯的工人阶级,如他自己所言:“我自己就永远也不会回到劳动阶级中去了,不能回到他们的盲目、愚钝、偏见和群体情绪中去。”“我实际上脱离了劳动阶级的圈子,因此我就没有圈子可言了,但我对此感到满足。”(《我算哪个阶级》)
《儿子与情人》大获成功,他在英国文坛上名声鹊起,成功的梯子为他准备好了,只等他攀爬,他会像威尔斯等底层出身的作家一样功成名就。可他在伦敦的各个文学圈子中间困惑了:二十世纪初的英国文坛,圈子林立,流派纷呈;爱德华时代的文学大叔们依旧高高在上,乔治派诗人锋芒毕露,布鲁姆斯伯里和剑桥文人圈子傲视群雄,意象派诗歌风头正健,漩涡派、未来主义正在兴起,小资产阶级的文化圈子试图把劳伦斯定位为弗吉尼亚农庄里黑奴中脱颖而出的白人似的工人阶级天才作家……那些成功人士对他多有关照呵护,他可以做的是攀附或皈依随便哪个圈子或流派,随他们拔茅连茹,沿着现成的路走向名作家的目的地。可他没有依附任何一个圈子,因为他凭着自己的血液感知,相信自己不能与他们或融合或沆瀣。于是,在经过一番交往后,他与他们一个个决裂,从罗素到福斯特,从莫雷尔夫人到胡佛到卡奈特,还不时对萧伯纳和高尔斯华绥这样的文坛巨擘发出挑战之声。他的这种态度无疑将自己置于孤家寡人的境地。我们可以说他这是天性使然,也可以称之为“文人相轻”,但劳伦斯在刚刚开始步入文坛的时候,在别人眼里他是不具备“相轻”资本的,只能被上流文人看作是少年狂妄,遭到孤立被认为是咎由自取。与此同时,他的作品又受到右翼势力的扼杀,他只能作为一个拮据的写作个体,靠着几个边缘文化人和还算善解人意的代理人的周旋,在人心叵测的英国文坛上苦苦沉浮,陷于随时都会被淹没的危险境地。这样的经历,后来又被正统的左派批评家考德威尔等讥讽为是背叛工人阶级的悲惨下场。但劳伦斯始终没有向命运屈服,他遵从的是自己内心呼唤的引领,坚持的是自己的文学探索,恪守的是自己的信念:“我得写,因为我想让人们——英国的人们——有所改变,变得更有脑子。”劳伦斯的写作从一开始就如此简单朴素真诚,那就是:改变英国,改变英国人的生活态度。读遍全世界大大小小的作家有关“为何写作”的言论,狂放豪气的有,悲壮沉重的有,玄妙高蹈的有,而劳伦斯这个矿工出身的小学教师的回答应该是最简单质朴的了。在一个贵族和精英强势文化坚如磐石的旧英国,一个贫穷的小镇青年作家能如此“简单”地要改变英国点什么,这简单姿态该有多么不简单。而他又怎能不遭到他要改变的那些人的诋毁?
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摆在了局外人的位置上,他这种游走在各种文化群体之间的边缘作家,就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研究所关注的话语上的天然“差异”者、意义的“颠覆”者和“消解”者。正如沃森所说:“他在写作生涯的最后十一年,四处云游,实验性地写作,设法维持生计,时而又在自己的作品中极尽颠覆之能。”
从《恋爱中的女人》开始,劳伦斯的超阶级意识日渐凸显,在今天看来颇具后现代文化意义:劳伦斯从人类文明进程的悲剧角度出发,其视野超越了现代经济学理论,即资本是靠对劳动力的压榨达到积累的认知范畴。事实上,后现代理论认为,资本是靠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掠夺“转化”而成的,劳动力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劳伦斯注意到劳动力脱离自然后的异化特质,同时注意到劳动力在资本转化过程中主体性的丧失;对工人来说他们经历的是双重的异化。而采矿这一行业更是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无情掠夺的最典型范例,在剥夺自然方面劳资双方都是参与者。矿工的罢工运动不过是在工资待遇上与资本家的对立,这并没改变其异化的本质,在与自然的异化过程中,劳资双方成了对立的统一。由此,劳伦斯已超越了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对立意识,实际揭示的是整个文明进程中资本对人对自然的物化,揭示出对立的双方都是被物化的对象这样一个真理。所以,尽管劳伦斯对于自己出生并成长于斯的矿工在情感上万分依恋,称矿工是这世界上唯一令他感动的人,甚至称之为那是他的“家”,但他在理智上却选择脱离他们。有产者的冷酷无情与无产者的萎靡无奈都是文明异化的不可救药的产物。
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如日中天之时,劳伦斯凭着其对人与自然的本能关爱,凭着其天赋的艺术敏感,触及到了现代文明的种种弊端和疾病症候,便使其作品在后资本主义时代愈显功力,无怪乎他被称为预言家。他的作品也因此跨越了写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三个阶段而成为文学园地的常青树,真是难能可贵之至。一个穷工人的儿子能达到这样的艺术境界,除了造化使然,后天的生活经历和精神砥砺亦是关键——生活在肮脏的工业文明与田园牧歌的老英国之间的交界地带、出身于草根丛中而备受磨难,但艺术天分促使他孜孜以求,吸取的是本时代最优秀的文化,从而他的写作超越了阶级出身和阶级仇恨,探究的是超然的真理。
劳伦斯试图创造一个在文明与自然之间的第三者,这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的猎场看守麦勒斯。在此,劳伦斯因是超越了其自身阶级的局限,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所以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为自己小说中的英雄。
劳伦斯的局外人立场最终以麦勒斯的艺术形象得到诠释,他早年一直憋闷于心的块垒终得释然。那时,为了寻找崭新的小说形式和语言,他一直殚精竭虑,还曾用力捶着自己的胸口说:“这儿堵得慌,萨瓦奇,比水泥坨子还重。我要是不把它弄出来,非堵死我不可。”
在四海为家、一贫如洗的日子里,他没有为自己的思想冒险后悔,更没有试图走回到《儿子与情人》的老路上去以求获得功名和安稳的生活。事实证明,如果没有《虹》、《恋》和《查》这三部压阵大作,劳伦斯个人的文学声望仅仅是个“工人阶级里的天才”而已,得到的仅仅是小资产阶级和知识精英居高临下的欣赏而已。是《儿子与情人》之后的创新,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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