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随着电力装备水平的发展,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大量采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4年发布的《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性综合评价标准》已不能满足实际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为此,集团公司组织对原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同步更新了查评依据。《发电企业安全性综合评价查评依据(火电厂生产管理)(2011年版)》为《发电企业安全性综合评价查评依据(火电厂生产管理)(2011年版)》,主要内容包括锅炉、汽轮机和燃机、供热、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控、化学、燃料、脱硫和脱硝、生产管理部分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文件等。
《发电企业安全性综合评价查评依据(火电厂生产管理)(2011年版)》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人员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使用。
内页插图
目录
前言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锅炉
1 锅炉本体
1.1 常规锅炉本体设备(含金属部分;包括其他锅炉需要检查的通用项目)
1.2 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设备
1.3 余热锅炉本体设备运行管理
1.4 秸秆锅炉本体设备运行管理
2 燃料制备、输送系统
2.1 锅炉制粉系统(含循环流化床锅炉查评项目)
2.2 秸秆锅炉给料系统
3 锅炉风烟系统(含循环流化床锅炉、秸秆锅炉查评项目)
3.1 风烟系统的设备管理
3.2 风烟系统的运行管理
3.3 风烟系统的技术管理
4 锅炉吹灰系统
4.1 吹灰系统的设备管理
4.2 吹灰系统的运行管理
4.3 吹灰系统的技术管理
5 除灰系统
5.1 煤粉炉除灰系统(含循环流化床锅炉查评项目)
5.2 秸秆炉除灰系统
6 除渣系统
6.1 煤粉炉除渣系统(含其他炉型查评项目)
6.2 秸秆炉除渣系统运行管理
7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系统(所有炉型通用查评项目)
7.1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系统的设备管理
7.2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系统的运行管理
7.3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系统的技术管理
7.4 储气罐金属监督管理
8 锅炉附属设施(所有炉型通用查评项目)
8.1 锅炉设备管道保温
8.2 管道油漆、色环、介质名称、流向标志
8.3 主辅设备及阀门的名称、编号、标志
8.4 操作盘、仪表盘、音响信号
第二部分 汽轮机和燃机
1 汽轮机
1.1 汽轮机本体设备
1.2 调节、保安系统
1.3 汽轮机油系统及其防火
1.4 蒸汽、疏水系统
1.5 给水、凝结水系统
1.6 循环冷却水系统、真空系统
1.7 空冷系统
1.8 汽轮机辅助设施
2 燃气轮机
2.1 燃气轮机进气系统
2.2 燃气轮机本体
2.3 燃机排气系统
2.4 燃机间与通风系统
2.5 压气机抽气密封、冷却系统
2.6 C02消防系统(含火警检测器、C02喷嘴、C02存储容器及管道阀门)
2.7 危险气体检测系统(含天然气、氢气探头)
2.8 水洗及水洗排污系统(含在线水洗和离线水洗)
2.9 天然气(燃油)系统和管道(含燃机间、燃料模块管道、阀门、燃料软管)
2.1 0燃机运行管理
2.1 1燃机技术管理
2.1 2防腐保温及设备编号
第三部分 供热
1 管网设施
1.1 热网管道的布置
1.2 管道敷设
1.3 管道材料及连接
1.4 热力网附件与设施
1.5 二级管网阀门
2 换热站
2.1 热网首站
2.2 二级换热站
3 供热备用能力
3.1 现状热负荷调查
3.2 备用热源可靠性
3.3 供热备用设备
3.4 供热机组容量选择
4 热网运行
4.1 热网运行前的准备
4.2 热网的运行
4.3 热水热网的定压
4.4 热网的停止运行
4.5 热网降出力
……
第四部分 电气一次
第五部分 电气二次
第六部分 热控
第七部分 化学
第八部分 燃料
第九部分 脱硫和脱硝
第十部分 生产管理
精彩书摘
为了防止误操作和误动作,造成除氧器超压,应采用一些闭锁装置作为后备保护措施,如安全门开启后,除氧器压力继续升高时,可通过接点压力表联动关闭汽源电动门,或开启另外装设的电动门排汽。
为了提醒运行人员及时进行汽源切换,除氧器表盘上应装有除氧器压力高、常用抽汽压力低和高一段(或冷段)抽汽压力高的报警信号。
六、高压除氧器的供汽管道,包括电动门,供汽压力调整门等附件的设计,应满足最高供汽压力及最高供汽温度的要求。当供汽压力调整门前没有安全门时,该管道应按供汽汽源的最高压力考虑其强度,不考虑减压和闭锁的作用。
七、各电厂应建立除氧器设备档案,其中包括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制造安装图、质量证明书(如强度计算、焊缝检验、水压试验等记录);施工单位提供的焊缝检查记录、水压试验记录;电厂历次检修及缺陷处理、检查试验情况资料等。基建中的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向制造厂索取连同安装中的施工记录转交给电厂。已投产的电厂,由电厂努力补全,如制造厂不能提供强度计算材料时,电厂应查明实际壁厚及腐蚀情况,进行核算。
各电厂应结合最近一次检修,对除氧器的焊缝进行检查,重点是手工焊接的承压焊缝,如外观检查认为有问题时,应进行探伤检验,不合格进行补焊,以后每三年再检查一次。凡整体组装后未进行水压试验的除氧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补做一次超压水压试验。若制造厂没有规定数值,可按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以后每六年再做一次。
关于焊缝外观检查、探伤检验和水压试验等要求,按国家劳动总局《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今后颁发《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时,则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当除氧器头部所用钢材的强度不能满足供给最高温度的要求时,进汽管(包括门杆漏汽回收等高温汽管)应避免与器壁直接接触(如在管外采用套大小头的措施等)。新建工程的除氧器头部应按抽汽最高温度进行设计。
八、各电厂应对单元控制室装配式顶板进行一次检查,对照设计图纸检查板与梁之间的节点结构情况(选择重点检查),若与图纸不符或设计不合理时,应尽可能采取加固措施。
正在施工的基建工程,如单元控制室布置在除氧器的下方时,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运行值班人员的伤害,可按不同情况拟定修改设计或补强方案,以加强单元控制室顶板的整体性,并提高设计荷载。凡有条件的应改为现浇,设计荷载采用1000kg/m2。同时,应考虑完善的防水措施。改进设计由工程主管单位组织审查,连同追加概算报原设计审批单位核定,并由电力建设总局负责归口。
设计中的新建工程,单元控制室顶板应采取现浇,并避免把除氧器直接布置在该控制室的正上方。电力建设总局应对除氧给水系统、除氧器的布置方式及提高单元控制室的防护标准等方面提出修改措施,并考虑采用除氧器滑压运行的可能性,于1981年6月底前下达初步设计修改任务。
九、为了提高设备和设计质量,以电力建设总局为主,请一机部电工总局参加,组成调查研究小组,参照国内外经验,提出单元制给水系统除氧器采用滑压运行的措施方案,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推广。这个小组还要对除氧器的设计压力、温度、腐蚀裕量、水箱储量、安全门、压力调整门及其他保护装置、热控装置等技术标准提出建议,以形成相应的设计规定。
十、现行电力生产运行、设计、施工等有关规程中,凡与上述各项规定精神不一致的,应由该规程的原编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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